陆励成把她翻过来正对着他低头吻下去,她的手越过他的腰,举着脏兮兮的抹布生怕蹭脏他浅蓝色的T恤衫。
呼吸凝滞,只剩下唇舌的舞蹈,她不多时便红透了脸,挣扎着要从他怀里出来,而他只是双手抵在她身侧的柜子上,不容她反抗地再次覆住她的唇。
“女孩吧,”他半晌才肯放开她,额头抵着额头,浅笑着说,“都说女孩像爸爸,虽然我的性格无趣了些,但是不会被人欺负的。”
“最好长得像你,让我每次看到她都想起你,这样我会把给你的爱分给她一点。”
“生个女孩,好不好?”
他看着她的眼睛,轻吻上了她的脸颊,然后顺着脸颊往下走,含住了她的唇角。
“男孩吧。”她沙哑着模糊地说,“这样就算你不在我身边,看到他,我也不会觉得孤单。生个女孩还要和我抢你,太不公平。”
陆励成吻着她浅笑:“好,听你的。”
然后便是铺天盖地的灼热,顺着她的下巴滑到脖颈,从脖颈又滑落到肩头,将她的整个理智全部烧毁,身体嵌进他的怀里,融为一体。
六月午后,阳光照在他们的身体上,烫的厉害,似乎下一秒,他们就会相拥着死去,而后涅槃重生。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八章
傍晚时候叶蓁到超市买了食材,陆励成喜欢吃的,她也喜欢吃,不知是因为在一起的时间久了,还是因为他们本就有相似的口味。
厨具是现成的,有水有菜,做起来如同在家里一般得心应手。
东西还没收拾完,中午时候陆励成被一个电话叫走了,也不知什么时候回来,她只是把衣服归了柜,书还没有收。
他说会回来吃饭,所以她做好菜之后,坐到沙发上开始等。
夏天的太阳落山晚,夕阳余晖照映在她的屋子里,汽车喇叭声在外面响起,静谧而和谐,这样的静谧是住了多年校的叶蓁未曾经历过的。她从小住校,吃喝都是自理,就连高考父母也没操一点心。
也或许是独立了太久,对于陆励成的陪伴,她格外珍惜。
然而如今这点陪伴都会离开了。
叶蓁把自己窝进旧沙发,抱着膝,脸贴在膝头,静静地看着最后一抹阳光消失,华灯初上。
她的屋子里没有餐桌,所有的菜都摆在面前茶几上,上面倒扣了碗来保温,这样就算陆励成过很久才回来,也至少有点热的吃。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夜已经深了,叶蓁看了看手机,没有未接来电,也没有短信。陆励成在忙,否则他一定会给她打电话。
周六的晚上,楼下乘凉的人越来越多,家家户户都打开电视,享受着合家欢乐的氛围。
叶蓁侧耳听着笑闹声,心底不由一酸。
原来她始终都是游离于北京城的一个游民,从来未曾被这座城市接纳。她在这里上学、工作,却没有自己的家。她的家人都在那个遥远而渺小的城市,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活着,从没有过这样的快乐。
天黑的彻底,她房间的灯也没开。
她就那么呆呆地愣愣地,抱着膝坐在沙发上,好像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开辟了这样一道空间,放下她这样一个人。
不知过了多久,门被钥匙打开,啪嗒一声灯亮了,柔和的暖橘色灯光照耀着房间。叶蓁的眼睛一下子没有适应,轻轻眯起来,看向来人。
“我以为你不在。”陆励成说,“怎么不开灯?”
“我以为你不会回来了。”她很久没说话,嗓音有些哑,“怎么连电话都不给我打一个。”
“手机没电了,正好被上司叫去做事,没充电。”陆励成脱下外套,露出里面的T恤衫,“本来说是请假的,但这件事一直都是我们组跟进的,另一个人请假了,只好我来。”
他凑过来揉揉她的发:“生气了?”
叶蓁摇摇头,长发随着她的动作披散在背上手臂上,墨黑的发和白色的衬衫反衬着,格外刺眼。
陆励成叹了一声,吻上她的脸颊,双手摩挲着她的脖颈上,因为他一时粗鲁而印下的痕迹,轻轻揉了揉:“疼吗?”
她又摇了摇头。
他的额抵住她的肩,整个人软塌塌地靠在她身上,身体紧贴在一起,窝在不大的沙发上,脸埋进她的长发里,疲倦地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蓁蓁。你总不表现出来,别人是不会知道的。有些时候,你应该撒撒娇,埋怨我几句,这样我会觉得我是被需要的。”
“抱怨是没用的啊。”叶蓁轻声说,“如果有用的话,我一定会不留余地地抱怨,拉住你的手臂,抱着你的腰,不让你走。”她浅笑道,“但是有什么用呢?工作还是要做的,我不想让你担心。”
陆励成不说话,呼吸在她的发上,发梢骚动着皮肤,让她有些痒。
“蓁蓁,你要知道,这个城市所闪耀的灯火阑珊,都是属于别人的,包括这个房子里的这盏灯,都是别人的,而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在下班之后,能看到回家的路上,有一盏等着我的灯。”他闷闷地说,“所以,我很开心你能照顾我的想法。我有些后悔接受命令道上海去了。”
“话虽这样说,还是要去的。”叶蓁抬手,抚上他的脸颊。
他的脸越发的棱角分明,从前养起来的肉都消失了,只剩下一张英俊而硬朗的脸。他察觉她手心的温度,在她手上蹭了蹭,胡茬扎着掌心,亲昵而温暖。
她看着他的头顶,半晌才说。
“我会等着你的。”
“我会好好工作,努力成为一个好律师,然后在北京也好上海也罢,我们会有一个自己的家。”
她说。
“所有你想要的,都会有的。因为你是陆励成啊……”
对啊,你是陆励成。
是我珍之重之的陆励成,是站在角落里都会因为才华横溢夺人眼球的陆励成,是骄傲的无畏艰难的陆励成。
你想要的,都会有的。
她感觉到颈上传来的吻,轻声问:“饿不饿?要吃饭吗?”
陆励成摇了摇头,像一个小孩子,专注而真诚地对待着面前的人。
“我也不饿……那,我去睡觉吧?”她感觉到他的吻逐渐滑落到锁骨,不安地又问。
陆励成抬头,幽深的双眸盯着她看了许久,才微笑着点了点头:“好。”然后起身,向浴室的方向走去。
这意思是……他要在这里……
叶蓁的脸刷地红了。
虽然是迟早的事情,但他一点预兆都不给,就这么……要……
陆励成的声音突然传来:“洗漱用品什么时候买的?”
她赶忙收回思绪:“下……下午去了下超市,买了吃的和必需品。”
“是不是很多?”他说,“我应该陪你去的。”
“没关系的,我可以。”
“蓁蓁……”他的声音闷闷的,隔着浴室的门传来,而后门似乎被打开了,他的声音清晰了些,“不要那么逞强。”
她恍惚地“嗯”了一声。
然后门关上了,水龙头被打开,流水声冲刷着她的耳膜。
她几乎是逃也似的奔向了卧室。
卧室已经收拾好,床头的灯因为灯泡坏掉而暗暗的。她抱出被子,把床铺好,发觉自己已经面红耳赤。
卧室外有脚步声传来,停在了她身后不远的地方。
“我本来以为你会让我睡沙发。”他的身体从后面抱上来,下巴搁在她的肩窝处,喃喃地说。
刚洗完澡的发还滴着水,顺着她白衬衫的领口,划入了深处。他身上的水汽将她的衬衫都打湿了,紧紧的贴在她身上。
“只……只有一床被子……”她紧张的有些结巴。
“洗澡吗?”他低声问。
“下午……洗过了。”
“嗯。”他的吻贴上她的唇角。
叶蓁大气不敢喘,身体开始微微颤抖。
她能感觉到他身体的热度,沾染着几分陌生的气息,将她重重包围,想拔腿就跑,却无法动弹。
灯泡还是灭掉了,他们被黑暗包裹着。
暗夜与灼热的情感交错融合,呼吸与呼吸间都是滚烫。
没有月光,没有灯光。
他们只有彼此,交错缠绵,被翻红浪。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在陆励成走之前,他们还是……滚了【捂脸
如果有小伙伴想看……的话,我会发一篇番外讲这一段【再次捂脸
但是为了让这篇文能够老少咸宜,在这里就不多加描述了你们懂就好
☆、第三十九章
七月。陆励成离开了北京。
八月,叶蓁因为表现出众,结束了实习期,成为实习生中最早转正的人。
九月,天气开始凉了,学校开学,她去报了到,然后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东西都搬出来,情况都和辅导员说清楚,当然,她隐瞒了舍友的部分。仁至义尽。
早晨叶蓁醒的很早,天还没亮。
她在床上安静地盯着天花板不知多久,到天光大亮的时候才回过神,掀开被子下了床。
这几个月来她一直都处于一个很疲惫的状态。身体很疲惫,心里却空落落的,茫然无措。
她九月底要司考了,律所里体贴地准了她两周的带薪假,让她专心致志地备考。
洗漱,煮了粥,她盯着镜子里黑眼圈的自己发呆。而后蹙眉,将脸埋进了放满水的洗手池中。
并不是因为司考的缘故,不知为什么,最近她的胃口一直不好,吃什么都吃不下去,也一直抽不出时间去医院检查。倒是坐在对面的李律师把她拽到一旁小声地问,小叶,我记得你是有男朋友的,该不会是……
她蹙眉,并不是很懂她的意思。
直到李律师讲出“怀孕”两个字的时候,她才惊觉自己已经两个月没来过月事。
他们两个月没见过了。
陆励成走之前,就在她的房间里,那几个黑暗的缠绵的夜晚……
不,不会的,他明明做好了措施的。
当晚叶蓁买了验孕棒回去,坐在马桶上迟迟不敢下手。
她担心如果是真的,那么究竟是生下来,还是取掉?她又担心是假的,自己要空欢喜一场。
毕竟是喜欢孩子的,陆励成也说,想要个孩子,陪着她,让她不那么孤单。
如果有了孩子,陆励成是不是就能提前回来了?
叶蓁的手扣着冰冷的瓷砖,指尖抓着瓷砖的边缘,咬着嘴唇。
可是她还没有做好准备,他也没有,两个还是孩子的人,怎么能照顾好一个婴儿?工作又怎么办呢?
所以……就算是真的,也不能留。
没错,希望不是她想的那样。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她看着一条红线浮现在白色的棒身上,才长出一口气。而在将那东西丢进袋子里,她蹲在角落打包的时候,毫无预兆地,她的眼泪落了满脸。
原本她以为他会是她在北京的牵挂,却发现,这世界上没有谁会离不开谁。他走之后,她每天步行上班,早餐匆匆解决,中午时买最便捷的食物,节省时间来看书,晚上更是为上级加班加到深夜,回家连鞋子都来不及脱就睡着,第二天周而复始。
她学会了穿高跟鞋,从三厘米的厚底鞋开始,短短两个月,就能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健步如飞,就好像当年在舞台上因为鞋跟太高而崴到脚的人并不是她一样。
所以说啊,人是会长大的,从一个懵懂无知四处碰壁的孩子开始,吃一堑长一智,慢慢地就变成了这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的模样。
高跟鞋不好穿,就多去尝试,不能因为扭到一次,就一辈子避而远之。毕竟这不是你一个人的世界啊。
而且你看,这世界上不止你一个人会跌倒了哭泣,可他们还在奋斗着,他们比你有天赋,却比你更努力,因为他们知道摔下来会疼,所以才要努力地踩好每一块攀登的石头,不让自己摔下来。
你不过才走出了那么一小步,凭什么就站在原地,望着高高的山峰就退缩。
眼泪滴落在池中,与水化为一体,她仰起头,大口大口的呼吸。
喝了粥就乖乖坐到沙发上,把那几本厚重的书搬到茶几边,泡了咖啡,拿毯子裹住自己,一页一页地看着那些早已翻旧了的页角都卷了的参考书。
她本来是不喝咖啡的。有一次她和陆励成在图书馆,他告诉她自己已经很久没睡过一个好觉的时候,她惊讶地问那你怎么能保持自己精神充沛的?他拿出自己的保温杯,把杯盖打开给她看,浓浓的醇香的咖啡味道沁入她的鼻端,也从此在她心里扎了根。
所以她染上了咖啡的瘾。
就像她爱上陆励成,明知道咖啡不能多喝,越喝越离不开,明知道越靠近越无法脱身,却还是义无反顾地冲在最前面。
如同很多故事里讲的那只傻傻的飞蛾,心向往之,无畏烈火。
与他的通话也减少到了最少。
刚开始的一个月,她还克制着自己,每周只打三次电话,偏偏每一次都只是他轻轻地问几句吃饭没工作如何,然后就被人叫走去工作。
她知道他是很忙的,她也问过他,如果没有工作,他会怎么样。
陆励成沉吟半晌,低沉好听的声音才穿过半个中国响在她的耳畔:“我从前以为读书拿奖是我的全部,现在却发现,能够体现我的价值的地方还有很多,其中最好的办法,就是工作。”
他说他在上海很好,短短的时间,就成为投资部执行总监的得力助手,若非去的时间太短,总监恨不能将他一路提拔上来。他的工作能力是人人得以眼见的,每次都赢,而且赢的光明磊落。
她在这头抱着电话和咖啡笑,说还是你厉害,我到现在都没接到过一个案子,都没有机会出出风头。
但他却又说,人不能总出风头,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深藏不露才是最好的处世之道。
这话也只有陆励成才讲得出来。
他一边一路攀登,一边提醒着叶蓁脚下。他优秀而固执,每一次的结果都会证明他的答案是最正确的,但他却对叶蓁说不要太出风头。也只有陆励成才会这样,因为他是陆励成,他有实力,也有这个资本。
不知是因为咖啡喝的太多,还是因为长期饮食不规律,在怀孕的乌龙事件之后,她的胃口依旧不好。去看了医生,医生只是开了些维生素,叮嘱了几句少喝刺激性饮料,便不了了之。
临近考试,叶蓁从没这么紧张过。这次考试关乎她的命运,比高考还要重要。如果过了,那么她就能正式开始接案子,也就意味着她又有收入了。
高考,就像是一场梦一样,然后就遇见了陆励成。似乎遇见他之后,所有的过往都成了前尘,仿佛是上辈子的事了。
咖啡戒不掉,她的失眠开始加重,睡不着的时间都被用来看书,神经紧张加上失眠,让她的脸苍白如纸。
魏风清和老罗来看过她一次,被她的形象吓了一跳,差点就打电话送她去医院,被她瘦弱的手按住,叶蓁说了好半天才说服他不给陆励成打电话。
“不就是个工作,这样值吗?”魏风清问她,“大不了,来我的店里,我听说你的声音也很好,还没听你唱过歌呢。”
她摇了摇头,只是笑,抱起那些厚重的书继续看。
老罗闷声不吭地到超市买来东西把冰箱塞满,魏风清摇摇头叹气,却终是拿她没法。
这是陆励成的女人,连他都管不了,他们又能做什么?
陆励成的女人和他一样,一旦开始拼命,就真的是不要命的在拼。
十月,司考成绩公布。
叶蓁成了一名真正的律师,主攻经济法律。
作者有话要说:我一直在想要不要让蓁蓁真的怀孕……但为了不落俗套√所以就没有,是个意外
另外咖啡喝多了真的不好,毕竟是刺激性饮品,还是少喝一些
对,陆包,我说的就是你
☆、第四十章
叶蓁所在的律所是全国最大的十家律所之一,以经济类官司胜诉率著称,总部在北京,就在离她的家不远的地方。
所以对叶蓁来说,能够在所里立足,其实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十月,叶蓁拿到了第一单案子,原告是一家小型的电子产品公司,被告是一家大公司,因为某产品推广开之后才发现已经被人注册了专利,这才不得不买版权,而小公司不同意,希望能拿到更高的专利费才肯转让,这才上了法庭。
她第一次站在朝阳区初级法院厅堂里的时候,已经是在一周的熬夜做功课之后了,上庭前她特意喝了两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