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清楚的是,乔布斯在2008年夏迫使谷歌俯首称臣之后,谷歌私下里也卸下了友好的所有伪装,开始简单粗暴地全力与苹果展开竞争。整个2008年冬和2009年春,在乔布斯离职6个月去接受肝脏移植手术期间,谷歌没有在第2部安卓手机——代号“Droid”——上投入过多,却开始开发第3部安卓手机了,这次谷歌要自己设计、营销和发售。更为立竿见影的是,甘多特拉促使自己的移动软件团队开发了一款谷歌可以用作特洛伊木马的iPhone应用。
2008年年初,甘多特拉和乔布斯闹翻了,到了当年年底,两人的罅隙使他变成了安卓的铁杆盟友,他手下的团队不仅集中精力为iPhone开发基本的谷歌应用——如搜索、地图和YouTube——还开发了一个名为“谷歌之音”(Google Voice)的移动版软件。像安卓一样,“谷歌之音” 也是产生于2007年8月收购的一家创业公司。收购这家名为“GrandCentral Communications”的在线语音通信公司,起初看来颇为古怪。它像是另一个“讯佳普”'24',开发的软件可以通过互联网打电话,而不用经过电话公司。但对于很多谷歌工程师来说,这就像是拥有了一个花里胡哨的无线电天线。通过电话交谈是父母那一代人干的事儿了。对于谷歌的工程师而言,这是一个日渐落伍的古老技术。谷歌公司搬到现在的办公大楼时,布林和佩奇还特地叮嘱不要安装电话——直到他们得知这样做会违反消防规范才作罢。
谷歌内部支持收购GrandCentral公司的陈天浩(Wesley Chan),对这款软件的潜力却有着与众不同的看法:“谷歌之音”就像是Gmail。而且,它会是另一个让全世界的用户青睐谷歌的应用,会是另一个让谷歌获知用户兴趣的应用,还会是另一个有助于谷歌卖出更多广告的应用。根据列维在其书中所述,佩奇喜欢潜伏在GrandCentral软件中的那种颠覆性的潜力。它可以在安卓上运行,运营商们的创新能力不足,无法向其顾客提供这个产品。它有可能会让谷歌成为一家秘密的电话公司。
2008年,谷歌开始以“谷歌之音”这个新名字向新用户推出GrandCentral。这款应用的假设非常强大:把我们使用的各个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都统一到一个通信枢纽,简便易行,人人会用。谷歌向用户提供了一个唯一的电话号码,用户就可以将其连接到所有其他的电话上。一旦有人拨打了用户的“谷歌之音”号码,软件会免费把电话自动转接到所有其他号码上(连接多少个号码由用户说了算)。它会记录所有那些号码,并将其用各自的名称同步到用户的Gmail联系人名单上。它可以把语音邮件转换成文字——尽管效果很差——并通过电子邮件寄给用户。它可以储存用户的手机短信,还免费提供任何人都能设置的电话会议。电话公司也可以提供某些服务,但往往价格昂贵,设置困难。甘多特拉相信,“谷歌之音”作为一个iPhone应用会非常有用。它不但添加了iPhone尚未提供的功能,而且在根本上从苹果公司手里夺走了iPhone最重要的功能——电话、联系人和电子邮件,将其连向谷歌的服务器。套用华尔街的术语,这叫做恶意收购(hostile takeover)。这种招数从未在硅谷使用过。但撇开所有工程上的微妙之处不谈,这恰恰就是谷歌正在做的事情。
甘多特拉的战略如此绝妙的原因在于谷歌不能输。当时苹果的应用商店已经开张一年了,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它不仅产生了数十亿美元的新收入,还创造了类似于微软在20世纪90年代利用Windows操作系统达成的平台锁定的效果。用户通过iPhone购买的软件越多,则以另一个平台取代那些应用的代价也就越高,因而锁定用户,使其只能购买另一部iPhone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但甘多特拉同样明白,拥有所有这些权力意味着巨大的责任:苹果将如何决定哪个应用可以进入应用商店,哪个不可以?确定iTunes出售什么样的音乐、电影和电视节目是很容易的。如果消费者不喜欢苹果的选择,他们一般可以通过很多其他渠道获得该内容。但应用商店是iPhone为软件开发者这一全新行业创造的唯一市场。如果苹果拒绝了某个应用,那么花费了金钱和时间为iPhone开发这一应用的开发者就会两手空空。那些明显带有政治倾向、淫秽,或暴力的应用很容易确认,但很多内容处于灰色地带,这成为乔布斯和苹果必须面对的公关难题。有一个让用户阅读经典书籍的应用,因为其内含有印度《爱经》(Kama Sutra)而被拒绝进入应用商店。政治漫画家马克·菲奥里(Mark Fiore)获得了2010年的普利策奖,但他的漫画应用却因为嘲弄政治人物也被拒绝了。如果苹果拒绝了“谷歌之音”——如果它觉得自己可以拒绝大公司和商业伙伴的应用——那只会证实硅谷最担心的情况,即苹果公司在移动电话业的权力将越来越大。
商场上总是风云突变,但甘多特拉的“谷歌之音”的开局却与预期相差不多。2009年7月28日,谷歌在除了iPhone之外的所有移动电话上都发布了“谷歌之音”,但向全世界保证iPhone版应用也会很快出台的两周后,谷歌宣布,苹果断然拒绝了“谷歌之音”。数日之后,苹果宣布施密特因为利益冲突之故离开了苹果董事会,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放出话来,称其正在调查整个事件。
几乎所有的媒体报道都非常关注,苹果公司对于其应用商店的控制不合情理且有可能违法,媒体将乔布斯形容为一个痴迷于权力的暴君。为了摆脱专制的形象,苹果公司试图引导记者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拒绝“谷歌之音”进入应用商店一事是AT&T作祟,而不是苹果的错。但是这把事情搞得更糟,FCC开始怀疑苹果和AT&T之间存在某种不恰当的串通行为。
两个月后,为了回应媒体根据《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mformation Act)而提出的请求,FCC向这三家公司通告了其回复。结果对于苹果的形象不是什么好事。谷歌提交的信件上说:“苹果公司的代表通知谷歌公司,‘谷歌之音’遭拒是因为苹果公司认为该应用重复了iPhone的核心拨号功能。苹果公司的代表指出,公司不需要可能会取代这一功能的应用。”与此同时,苹果公司提交的信件上称:“与公开的报道相反,苹果公司并未拒绝‘谷歌之音’应用,反而仍在继续研究这一事项。该应用之所以未获批准,是因为其在提交审核时,似乎用其自有的电话、短信和语音邮件的用户界面,取代了iPhone的核心移动电话功能和苹果用户界面,从而改变了iPhone独特的用户体验。”
此后不久,苹果公司批准了“谷歌之音”和其他语音应用进入应用商店。但苹果和谷歌双方的主管们说,这两家公司的高层主管都知道,是乔布斯本人下令拒绝“谷歌之音”的。“2009年,人们已经对我们的审查制度提出抗议。”一位苹果的主管说,“所以(批准哪个应用)这关系到苹果公司的正面形象,这非常重要。没人愿意打那些粗暴的电话,所以最后只能靠史蒂夫拍板了。”
“谷歌之音”的小冲突引发了很多媒体报道,并且给了硅谷一个机会,令其对于人们已猜测了一年有余的情况得以一瞥究竟:保护世界免受微软戕害的苹果与谷歌的伙伴关系已烟消云散了——他们彼此之间的愤怒和恐惧超过了其中任何一家对于微软的排斥情绪。但如果事实证明安卓并非乔布斯和苹果惧怕的威胁——如果鲁宾和安卓团队没有生产出消费者愿意购买的手机——那么关于“谷歌之音”的摩擦大概很快就会变得无足轻重了。到2008年年底,G1手机上市3个月后,说安卓是个威胁似乎十分勉强。在消费者看来,G1手机是如此失败,以至于开发下一部手机看起来会更难,而绝非更容易。
但事实正好相反。G1手机跌跌撞撞的起步,刺激了厂商和运营商来帮助安卓取得成功。iPhone的革命不仅让谷歌和安卓举步维艰,还让整个移动产业想到了该如何与苹果竞争。摩托罗拉和Verizon这两个伙伴一年以前还拒绝合作,对安卓毫不关心,如今却突然间兴趣大增。
2008年8月,桑贾伊·杰哈(Sanjay Jha)刚刚接任摩托罗拉公司的CEO。在iPhone发布前后,这家公司犯了那么多的错误,以至于很多人认为这家公司正在不幸地滑向破产边缘。因此杰哈立即采取了富有争议性的行动,宣布安卓系统将是摩托罗拉手机运行的唯一操作系统。杰哈与鲁宾很久前就认识了,两人的关系可以追溯到他在芯片厂商高通公司(Qualcomm)担任高级主管的时候。在那之前,摩托罗拉大约有6个操作系统的团队。他的这一决定让数千人丢掉了工作。
与此同时,Verizon公司在2007年年末还明确表示自己痛恨谷歌,如今却开始认识到,或许自己对于谷歌的需要要超过对其痛恨的程度。Verizon公司的主管们原本愿意相信AT&T与苹果的交易——苹果因此而取得了全部的设计、生产和营销权——是一种反常的行为。为了证明这个观点,他们在2007年花了6 500万美元营销LG公司的“领航员”手机(Voyager),2008年又花了差不多7 500万美元营销黑莓“风暴”手机(Storm)。但这两款手机均惨遭恶评,销量不佳,到2008年年底,Verizon公司的首席运营官约翰·斯特拉顿(John Stratton)开始担心,AT&T公司和iPhone手机可能会抢走他最优质的顾客。“我们需要参与竞争了。”斯特拉顿说,“我们认识到,要想跟iPhone竞争,单打独斗是不行的。”
为了对iPhone做出反应,这三家公司共同的需求——乃至共同的绝望——使得公司的高级主管和工程师们开始尝试各种形式的创新思维。一贯将运营商视为邪恶化身的施密特被Verizon公司看来相当真诚的承诺打动了,Verizon承诺将开放自己的网络,以便Verizon之外的其他公司可以使用其带宽来促进创新。施密特的理智态度给斯特拉顿本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并不像自己在公开声明中表现的那样像是个无政府主义者。杰哈则为了拯救自己的公司铤而走险,与这两家公司展开合作。
与此同时,不仅杰哈手下的工程师开始理解和尊敬安卓,Verizon公司的工程师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他们研究了市场上所有的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甚至尝试开发了自己的系统之后得出结论说,安卓系统位列榜首。这可是Verizon这家运营商发表的重大声明,要知道它一贯以其想要控制手机上的一切的做法而臭名远扬。2005年,Verizon过于相信自己在无线业务领域的统治地位,竟然拒绝了乔布斯的提议,没有与苹果合作开发iPhone。当时AT&T是苹果的第2选择。Verizon的工程师喜欢安卓的地方是,这个系统在开发时就时刻着眼于未来。大多数智能手机软件——包括iPhone上的软件——其设计都要求经常连接到电脑上。但安卓系统从一开始就是基于有朝一日不必如此的假设而开发的——人人都可以用智能手机作为他们主要的互联网和计算设备。
并且对于运营商而言,鲁宾所设计的合作关系,比苹果的所有提议都要友好得多。在苹果和安卓这两个平台上,应用开发者都可以从软件的销售中得到收益的大约70%。但苹果会收取余下的30%,而鲁宾决定将本可作为安卓收益的这一部分分享给运营商。有人认为他纯属精神失常,竟然把自家的利益拱手送给运营商。鲁宾觉得,这是为了让Droid手机抓住一切机会取得成功而必须付出的小小代价。运营商对于一个设备的承诺可能会与其成败息息相关,鲁宾希望能够尽其所能地激励运营商给予Droid手机强大的支持。如果Droid手机成功了,安卓和谷歌可以从其他很多渠道获利,包括搜索流量提高、广告收入增加、客户忠诚度加强,因此这点代价最终还是值得的。
Droid手机合作关系的潜力令人兴奋。但鲁宾说,与开发一部真正的手机所需要的工作量相比,开发G1手机时的紧张程度就不算什么了。2008年年底,杰哈向鲁宾做出保证,将会生产一款比其他任何智能手机速度都更快的设备。他说这台设备的触屏分辨率比iPhone的更高,还会带有完整的键盘,给那些不喜欢iPhone虚拟键盘的用户使用。并且他还承诺,这部手机轻薄时尚,单纯从美学角度完全可与iPhone相媲美。但在2009年春,第一批原型机在谷歌露面的时候,它们的外观一点也不像杰哈说过的那样。实际上,它们“面目可憎”。事实自然无法掩盖:鲁宾及其团队对杰哈过于信任,没有认真地质疑过他的承诺。现在看来,他们要为这种信任付出巨大的代价了。
他们陷入了绝望。“它看上去简直像是个武器,边缘太锋利了,参差不齐还充满了刚性的线条。看起来这些边角都能伤着人。”鲁宾手下的业务发展负责人汤姆·莫斯说,“我们非常担心。我们在很多次谈话中都会问:‘这就是我们想要的设备吗?我们是不是该劝摩托罗拉别干了?’”取消这一项目的话外之音很明显。这简直是另一个废物,与令人失望的G1手机接踵而来,很可能会固化大众认为安卓是失败产品的看法。Verizon的主管们对此无能为力。他们还未从放弃iPhone的打击中恢复过来。摩托罗拉公司是手机的发明者,这次的失败很可能意味着关张。“这个产品承载了太多的东西。”鲁宾在2011年对我说,“我把自己的整个职业生涯也押在上面了。”
整个夏天,这个项目上都笼罩着一种注定失败的恐慌气氛。感恩节前这部手机就要送达商店,但现在这个日子更像是行刑的日期,令他们毫无期待。安卓的工程师担心这部手机根本卖不出去,却还得在周末和节假日加班开发软件。同时,杰哈、鲁宾和斯特拉顿几乎每天会谈,设法在无须再造所有电子部件的前提下改进设计。手机当时连个名字都没有。Verizon的长期广告代理商麦肯公司提供了一个囊括所有可用名的清单,其中包括“炸药”,但没人喜欢那些名字。直到美国劳动节'25',这部手机仍然以其开发代号“肖尔斯”(Sholes)为名,其名来自克里斯托弗·莱瑟姆·肖尔斯(Christopher Latham Sholes)先生,他在1874年发明了第一台热销的打字机。斯特拉顿感到自己陷入了绝境,他找到了以不落俗套的思维方式著称的新晋广告代理商麦利博文公司(McGarryBowen)。“我们告诉他们还有一周的时间。”Verizon公司负责新手机营销的主管乔·萨拉奇诺说,“几天后,联合创始人戈登·博文回来说:‘你觉得Droid这个名字怎么样?’”
回想起来,广告代理商的做法很简单:它在营销领域把这部手机打造成为反iPhone的象征,使该手机的险恶外表成为它最大的卖点。iPhone外表流畅精致,所以他们给Droid手机的定调是粗糙的功能机。iPhone的电子部件和软件都是无法改动的,所以他们把这部手机的可编程性作为卖点。“如果电影《黑鹰坠落》里有手机的话,那看上去就应该像Droid。”博文对主管们这样说道。数周之后,也就是在2009年10月初,Verizon及其新的广告代理商将Droid手机的营销计划呈现在两百位安卓工作人员面前。一个广告的主要场景是:隐形轰炸机把手机投掷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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