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综武侠同人)(综武侠)苍云依旧在- 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陆小凤表示,他们之中出了一个叛徒,说好的征战沙场女汉子呢,为什么还懂得音律!
  原随云转头面向云雁,带了一分好奇,“这倒是难得,我还未有听人吹过。”
  “我吹的不好。”云雁干巴巴地憋出这么一句话,回想了一下又觉得自己有点冷硬了,而且芦管已经拿了出来,她的确是愿意为这些人吹一吹的。喝酒听琴,岁月安谧得好像自己才被统领捡回去的时候一样,苏大哥不仅会弹琴,还会吹笛子。
  芦管声清幽至极,在关外吹起来总是带着凄凉之感,云雁吹过征歌,吹过安魂曲,这些都不适合在今天吹奏,她想了很久,把手按上惯用的芦管,有一个老兵吹过芦管哄自己的小女儿睡觉,她还记得那个旋律。
  雁门关有很美的雪景,高远苍穹,孤仞入云,雄关巍峨,非常的,非常的安宁,那是属于每一位守关将士的荣耀。云雁勉强吹了半截,到底是吹不下去了,她不想坏了别人的心情,转手就收了芦管,冷着张脸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吹完了。”
  “雁门关,苍云军。”
  原随云语带赞许,云雁很容易就听出来了,于是她眨眨眼,觉得陆小凤交朋友那么轻率也不是坏事了,这个人确实挺好的。
  如今的这位圣上,倒与先帝不同,先帝容出了几个狼子野心的王爷,当今圣上却天生的好气度和好手段。原随云面上不显,心中却转过许多心思,一个能与叶孤城打成平手的将军,一支在雁门关征战多年却无人得知的军队,怕是要叫那有异心的人好好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了。
  南王已死,太平王难得的忠心,余下那些,真正不值一提。
  那么,若是这位圣上要把心思落到江湖中来呢?
  天子收容的这把刀已在面前,也不知天子之剑,是否真的威力如斯。
  原随云笑意渐深,却突然碰上了一样东西,手下稍稍摩挲,有细软的绒毛,还有冰凉的铁片,竟是女将军那只叫鼎鼎的狮子。然后他伸手一抱,就搂住了一只沉甸甸暖乎乎的小狮子,还被讨好地蹭了两下。
  “它叫鼎鼎,一言九鼎的鼎。”云雁轻声说了一遍小狮子的名字,发现原随云抱着鼎鼎的动作也很温柔,就放下心来。这个样子,是不是就代表示好成功了呢?
  之前这个人是对鼎鼎感兴趣的,但是她那时候不想说话,大概是有点得罪人的,现在她觉得这个人是好人,就愿意让他碰鼎鼎了——她不知道怎么讨人喜欢,但是鼎鼎应该是知道的。
  鼎鼎无奈地舔了舔自己的毛,半眯着眼享受抚摸,蠢主人一如既往地只会卖鼎鼎不会卖萌,但是……谁让笨笨的主人才愿意每天每天给它挤来羊奶喝呢,鼎鼎两个月的时候,记事就很清楚啦。它用水汪汪的眼睛看了云雁一眼,又蹭了蹭原随云的手。
  原随云略微一愣,笑道:“呵,倒真是……有趣。”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云雁姑娘还是单纯了点,原随云可是BOSS啊……
  

  ☆、卖个队友

  陆小凤并不是不信任自己的朋友,尤其是花满楼,他的朋友那么多,而他最信任的人里,一定有一个是花满楼。可是陆小凤没有告诉花满楼关于云雁的那些事,因为这姑娘的身份实在是个麻烦,再者,他不能一次次去揭人家的伤疤。
  云雁很喜欢花满楼的院子里那些花,也很喜欢陆小凤与花满楼等人相处时的氛围,可是陆小凤并不会一直待在一个地方,云雁也牢记着自己想要做什么,而司空摘星更是在那次喝完酒之后,就扬长而去了。
  “其实你真的可以不用这么跟着我的。”陆小凤仰躺在摇椅上,有一口没一口地喝酒,瞧着守在旁边的云雁叹气。
  云雁点点头,又摇摇头,“我要跟着你,然后学会……我不会的东西。”
  说实话,云雁实在不懂要怎么样,她才算是学会了,可以独领一军了,也只好跟着陆小凤,寸步不离。每隔几天她也会用信鸽给皇帝传信,说一说自己看见的东西,陆小凤告诉她的东西,还有各种的感慨,一股脑地往信纸上写,她把想到的东西都送了过去,至于什么时候皇帝满意了,应该就会召她回去啦。
  陆小凤的四条眉毛都要翘起来了,他的语气越发沉重,就算是几坛子的女儿红都不能让陆小凤放松一点,“但你不能什么地方都跟着去。”
  就比如说怡情院,比如说千歌馆,还有各种寻欢作乐的场所,陆小凤可不希望日后云将军见了皇帝,只说学会了怎么哄姑娘。这么些日子以来,陆小凤可算是了解了云雁的直性子,一句话能把人噎个半死,放到朝廷里去的确是要让人担心,可若真的移了性子,人也就不是那个人了,陆小凤也说不清皇帝到底在想什么。
  “我不介意。”大唐女子本来也很放得开,云雁又是长在边关,难道还指望她像个闺阁小姐?
  姑奶奶哟,他很介意啊。陆小凤一好美酒,二好美人,但是这段时候陆小凤既没有喝得酩酊大醉过,也没有和哪个红颜知己好好亲近一番,他是个男人,血气方刚的男人,清心寡欲那么久,这能忍?
  而且现在,江湖上肯定传出了风流浪子陆小凤和女将军不得不说的二三事了,陆小凤很喜欢云雁这个朋友,哪怕总是被噎住也一样,但他绝不想在感情方面招惹上这姑娘——云雁是个太过认真执着的人,还有一双纯稚清透的眼。
  “对了,你都写信说你学到了什么?”陆小凤可没有完全消极怠工,近来没有麻烦找上门,他自己学了说书先生的做派,一点点把自己解决的那些案子给说了,从大金鹏王讲到那个决战之夜,其中波光诡谲,果真让云雁听住了。而说了这么多,那些江湖势力名宿,陆小凤也掺在里面一一介绍了过去。
  云雁想起听过的那些故事,就忍不住对陆小凤流露出几分同情来,怎么说呢,这个小伙伴似乎比她要惨多了。每次都有麻烦找上门也就算了,查案子查来查去最后总是会查到朋友身上,总是被自己的朋友算计,她就没有狼牙军的朋友。果然还是不应该交太多朋友吧,但是陆小凤很多次脱险也是因为朋友,云雁闷着一肚子的话,最后归结为一句话,“多行善事积德行。”
  说白了,就是攒人品吧,瞅瞅陆小凤那倒霉催的。
  陆小凤:“……”
  他就没琢磨明白,这姑娘是夸他呢还是损他呢。
  小白狮被云雁抱起来,放在陆小凤的肚子上。鼎鼎很熟练地打了个滚,正对着陆小凤,一双无辜的大眼眨了眨,又撒欢地打了个滚。陆小凤这回明白了,云雁姑娘把鼎鼎递到别人身旁的时候,一般都是为了示好、道歉、安抚等等各种自己没法子做出来的事,鼎鼎就代主效劳了。陆小凤那么些丰功伟绩,居然是被人同情了,不过想起昔日旧友,他也觉得自己该被同情一把了。
  但是不是每个人都会被一只狮子收买的,还是只不能拐走的狮子。
  陆小凤的肚子上像是盖了一层上好的皮毛毯子一样暖烘烘的,他对上鼎鼎的眼睛,不得不承认,他居然真的又被一只狮子讨好到了。
  鼎鼎比它的主人可爱多了。
  “……那么,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云雁迟疑了一下,得出了新的结论。陆小凤真的是很有勇气,也很看得开的一个人,云雁扪心自问,如果自己被背叛过那么多次,一定就不能那么开心地交朋友了。
  “我在努力。上回,我没有躲。”
  除了苍云军的同袍,云雁是很不习惯被人近身的。打小开始跋涉深山,与人作战,没有一点警惕怎么行,又有被友军捅刀子的惨剧在前,云雁每每梦见从背后射向申将军的利箭,还有染血的屠刀,就很难交到朋友了。
  到了大庆,云雁已经很努力地去迈出第一步,她孤注一掷地选择了交付自己的忠心,又这么快地接受了陆小凤和陆小凤的朋友,也有些机缘巧合所致。她以为自己会裹足不前,可看见陆小凤的时候就觉得,交朋友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给出自己的信任也没有那么难,就好像那个为她治过伤的七秀姑娘,还有嘴快心软的五毒妹子,木讷的少林大师他们,云雁觉得,她是早把那些人当作了朋友的,可惜一直不曾说出口。
  既然曾经的事那么让人可惜,这回就不要那么笨嘴笨舌的了吧,云雁尽量地提起嘴角,想要让自己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我喜欢你。”
  陆小凤的躺椅整个儿地翻了过来,半壶美酒全喂给了陆小凤的衣襟,他迅速伸手捞住被掀下去的鼎鼎,瞪圆了眼睛盯着云雁,“你、你……”
  脸都要扭曲了,怎么都不像是在说喜欢,而是想揍人吧。
  “我也喜欢你的朋友,司空摘星,花满楼,还有原随云,你们都是好人。”云雁已经忘了要维持好不容易扭出来的笑容了,但是她脸上确实带着笑意,像是消散了阴霾的晴空,即便称不上灿烂,也算是很温暖了。
  被这么大喘气地一吓,陆小凤缓过神来,一脸的惊魂未定,讪讪地点了点头。
  云雁:“……”
  就像是虎口脱险一样!虽然她有点迟钝,又没有什么少女心,对陆小凤更没有超脱友情以上的意思,但是还是看出陆小凤的心思来了,坦白说这样的话她还是会有些小心塞的。
  对于不小心让云雁姑娘小小地郁闷了一下的事情,陆小凤也很无奈的,他的红颜知己有各种各样的,泼辣点的也不是没有,但就是再泼辣,至少不能拎着他就像是……拎着一只小鸡崽子啊。
  那样就不叫情趣了,简直伤自尊!
  哈哈哈幸好他们是朋友,只是朋友~
  云雁把鼎鼎抱回自己身边,任由鼎鼎在自己脚边乱跑,然后她听见陆小凤说:“小云雁啊,你已经比之前变了不少了。明明长得这么好看,冷美人笑起来就更漂亮了。”
  她歪了歪头,摸上自己的嘴角,是有点上扬的,“你那个和反贼比剑的朋友,你也这么对他说过么?说他笑起来很好看。”
  “……”呵呵了,那可是西门吹雪!陆小凤小心地摸了摸自己的宝贝胡子,西门吹雪笑起来好不好看?这真是个好问题!如果西门吹雪每次笑的代价都是他的胡子,那么西门还是安静地去当一个冰美……冰山好了。
  别人是不会去问西门吹雪笑起来怎么样的,连想都不会去想一下,然而陆小凤面对的是云雁,无论如何都坚持只用反贼来称呼剑仙叶孤城的云雁。叶孤城剑法高绝,叶孤城人似飞仙,那又怎么了?云雁只问陆小凤,南王世子会不会是个好皇帝?若是那些人得逞,必然要清理朝中旧臣以防露馅,那么百姓民生有谁来理?
  话说回来,这样的云雁姑娘,当然也不会了解剑神和剑仙简直就是不可亵渎的一对高岭之花!
  陆小凤严肃地调整好表情,正色对云雁说道:“总之我才遇见了那么一场大麻烦,现在一点都不想去找事,也不希望有麻烦找上门。要不你留只信鸽,我过段时间再找你?”
  陆大侠现在需要休息,需要美人儿安慰他疲惫至极的心灵,上回在柳腰阁见玉惜的时候,素手捧玉盏,都要喂到他嘴边了,结果回头就看见一张冰块脸,又执刀执盾的,人都要吓萎了好嘛!
  “大庆的女孩子真是温柔。”云雁瞅着陆小凤的风流样,忍不住低声喃喃,如果是在大唐的话,陆小凤一定就再也风流不起来了。想象着陆小凤像是被拔了毛的小鸡一样,云雁又弯了弯嘴角。
  冷美人笑起来的确是极好看的,只是陆小凤突然就感到一股寒气袭来,他清了清嗓子,“其实江湖上,还有一个人比我还能招惹麻烦……至少是和我一样能惹上麻烦。”
  所以要去找事儿,完全可以去找别人去吧。
  陆小凤这样的人已经很神奇了,而和陆小凤一样的人,云雁疑惑地看着陆小凤等待答案。
  陆小凤的胡子翘了翘,摇头晃脑地说道:“盗帅夜留香,威名传八方。”
作者有话要说:  陆小凤过了决战之夜,总该让他休息一下,于是去找香帅玩~

  ☆、脑洞太大

  盗帅楚留香,是一个和陆小凤一样风流,一样喜欢喝酒,喜欢美人,还一样……倒霉的人。陆小凤和楚留香早已是神交已久。
  “所以你还是没见过他?”云雁还不至于听不出神交已久的意思来。
  陆小凤一点不见尴尬,又躺回了那张摇椅上,“但是我知道他现在在哪。”
  就算是没有见过楚留香,陆小凤也觉得他们一定能是很好的朋友,既然如此,朋友总是要帮人分忧的,反正楚留香也正陷入了一个麻烦中,让云雁去见识见识也好。
  神水宫天一神水被盗,而以盗闻名的,除了楚留香就是司空摘星,司空摘星前些日子还在京城出没,洗清了身上的怀疑,楚留香却没有这个运气,正是被神水宫给盯上了。
  楚留香有一艘大船,与四海为家的陆小凤相比,他好歹有个勉强可以称作是家的地方,还有三个不离不弃的红颜知己守在船上,陆小凤叹了口气,整整三个呢。
  问出了陆小凤从大智大通那里得来的消息,云雁略作思索就要动身,起身时甲胄碰撞,铮铮作响,陆小凤这才想起来,“你把装束换上一换。”
  江湖人嘛,其实都不怎么喜欢和朝廷扯上关系,陆小凤却有几个六扇门的好友,花满楼家老三老六也是朝中官员,所以他们对云雁一身甲胄虽然不习惯,却也没什么避讳,可其他人并不一样。当今皇帝似乎也不是那么死板要完全掌控江湖的类型,反而对这些很看得开,然而云雁若以朝中将领的身份独自行走江湖,必然会引起一些动荡。也不是说多么大的事,只是若要赶路,还是改个装扮,省得也有些求比武、求决战、求包养的拦路——等等是不是混了什么进去!
  “我知道。”云雁开始庆幸大唐的包裹与这儿的不同,可以装入许多东西了,否则哪怕她换了装束,只要拿着标志性的刀盾,一样是会被认出来的。用刀,尤其是大刀的人虽说不多,却也不是没有,那么她拿着一把陌刀并没有关系,只是盾牌这东西,在江湖上是几乎无人去用的。
  转入旁边的屋子换了身干练的短打,卸去一身铠甲,又没有带着盾,身上负重都减轻了一半,云雁原地悚了松筋骨,到底是一时不习惯。云雁本就身材瘦削,换了身衣衫,束腰勒得紧紧的,更显得是不盈一握,而见过她日日勤练武艺的人,才知道这姑娘有多么的不好惹。
  陆小凤也不问云雁是把换下的东西放在哪里了,有些事心照不宣,也不必明说。懒洋洋地后仰身子伸了个懒腰,陆小凤打趣道:“小云雁,这走江湖的侠女也少有不会打扮的,你且再上个妆?”
  指尖沾上一点红艳艳的胭脂,云雁径自往额心点去,不多时就染出一道红痕,被白得过分的肤色衬得格外的夺目,以前这姑娘一身戎装最让人瞩目的是冷厉的气势,如今冷厉已变作了冷艳。
  “好啦。”云雁也不再照镜子,七秀的姑娘都很会打扮,花钿金簪娇俏动人,那日灵玉给她治伤,便说她面色稍嫌苍白,最好莫过于眉心一点红痕,当时额上染的是血,如今才点了胭脂。
  不是没想过有一日红妆伴青衫,可是定然不会是现在,云雁咬了咬下唇,“陆小凤,谢谢你,你可以去找你的那群红颜啦。”
  “等等,你怎么知道是群?”一群而不是一个,陆小凤的红颜几乎遍布大江南北!
  “旧爱见了新欢,总是要示一示威,找一找麻烦的。”云雁这回倒是很容易就笑出来了,嘴角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