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个能力,然而陆小凤会把自己送上门去让人笑话?
想到楚留香的红颜知己,陆小凤又有些怏怏,人比人真是气死人,楚留香的船上有三个美人,而有哪个红颜愿意等陆小凤安分下来呢?尤其还是三个,楚留香怎么还没有后院起火?
说完性情和陆小凤很像的楚留香,再说说那个和陆小凤长得很像的戚少商,戚少商的红颜等了他多少年,当然最后嫁给别人了……陆小凤最郁闷的就是一路追杀之时,顾惜朝和戚少商都喜欢把知己之情拿出来说事,这个说我就在这儿等着你来杀啊,那个又说旗亭相识人,呵呵哒,好像他没有知己一样,花满楼君子如玉,比起狠辣还用斧头的顾惜朝好多了!陆小凤现在想炫耀回去!
但是戚少商不在。
戚少商喝完息红泪的喜酒之后,人就有些怏怏的。但是他也不好找顾惜朝喝酒,一来苍云军令很严,二来就算知道了顾惜朝的真正作为,息红泪和顾惜朝的梁子也结下了,女人记仇,顾惜朝更不会对一直骂自己的人有好印象,去顾惜朝面前谈息红泪,戚少商还没有那么不识趣。
戚少商找到了另一个酒友。李寻欢被皇帝放在吏部,虽然本事够了,但好歹要熬两年资历熟悉一下工作,所以虽然被重用却也没到显赫到令人弹劾的地步,他手头工作不算很多,闲暇时也爱喝点小酒。
说起脾气好来,李寻欢是真的脾气好,戚少商借酒消愁,也只有李寻欢那么好的脾气,愿意听戚少商酒醉后的牢骚了。
许是听多了戚少商说的那些事,李寻欢也不免想起家中的表妹来,表妹自幼寄居于他家中,两人也算是青梅竹马,前两年李寻欢本就欲与表妹成亲,只是……遇上了守孝,待到孝期过了,他便先考了科举,如今算是有所成就,还是早早定下来的好。
李寻欢又不是什么浪子,他虽算是半个江湖人士,但是毕竟是长大的,对成家立业也没有什么排斥,何况他要娶的是自己深爱的表妹。
臣下要成亲去了,皇帝总不好拦着,倒是想到路途遥远,李寻欢平日清正廉洁,从不愿徇私,说不准会惹上什么仇家,于是干脆让闲下来的云雁姑娘也一起走一趟了,多少算是让李寻欢衣锦还乡,顺便让云雁替自己喝个喜酒。
论起武功来,李寻欢会差吗?百晓生排出的兵器谱虽然不算很合理,但是李寻欢在上面排了个第三,这也足够证明李寻欢的本事了。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并不是每个见过小李飞刀的人都死了,但是李寻欢想要一击毙命的时候,他的飞刀一定会插在那人的咽喉之上。
“双拳难敌四手,何况飞刀毕竟有限。”云雁也不介意四处走走,大庆和大唐相隔几百年,但是有些风景总是不会变的吧,云雁姑娘自幼长在雁门,都没有机会一睹山水秀丽的景色。
从京城到河北也不算远,云雁姑娘算是给自己放了个小假,和她同去的也还有林致和南宫灵几个。林致擅弓箭,瞄的也是个准头,时时和李寻欢请教说不定能有些进益,至于南宫灵,权且让他散散心吧。
实际上,皇帝这个决定还是很明智的,李寻欢可能是遇到个明君把运气都用完了,一路上还真碰上不少拦路的家伙。云雁当然没有亮出自己标志性的武器来,她是苍云统领,闲暇时跟着朋友一起去他家中拜访没什么,但是以统领身份护送一个文官,这就难免让人觉得李寻欢要不就是犯了忌讳要不就是太受看重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最为危险的一次,竟是有三四十个黑衣人围攻李寻欢。哪怕小李飞刀再怎么锋利,也不能一次杀死这么多人,何况李寻欢身上的飞刀毕竟是有限的。云雁姑娘似乎有些伤风,趴在马车里睡得正香,南宫灵和林致几个去买药的买药,打酒的打酒,居然就只剩下李寻欢和云雁两个人。
黑衣人也一眼瞧见了马车里呼吸微弱的、看着娇弱无比的姑娘,再看看守在车外的李寻欢,攻势越发凌厉,“他的飞刀要用完了,杀了他!”
真不知是什么仇什么怨,这些人倒跟不要命一样,李寻欢手上只剩下了一把飞刀,而他却始终扣在手中,不曾射出。小李飞刀在李寻欢手上的时候,才给人以最大的威胁,当飞刀射出去夺走一个人的性命之后,反而不能对现在的局面起到任何作用了。
“咳咳,又有人拦路?咳……”云雁姑娘早就听见动静了,还有那毫不掩饰的杀气,只不过她对李寻欢的本事很信任,然而李寻欢也不过是初入江湖不久的人,难免会有些疏漏,有阴沟里翻船的时候。
慢慢撩起帘子,顺便从包裹里拿出两块铁砖来,登时就拍了出去,云雁姑娘还是有脾气的,尤其是在生病的时候,好脾气的人也会暴躁起来。
江湖上有谁用这种奇怪的暗器呢?辽营一战的详细情况还没有传开,是以也没有多少人知道,云雁会用这样的东西,等到她拎着陌刀站起身来,那群黑衣人也不免倒吸一口凉气。
人的名,树的影。这些人都是有见识的,和前几波不一样,只看见陌刀就猜出了云雁的身份,江湖上奇怪的传言,真正有渠道的人是不会信的。哪怕现在云雁姑娘拄着刀,似乎很虚弱的样子,也没有人敢轻视于她。
嗯,至少那群黑衣人里没有,却有一个锦衣男子跳出来,见一个书生一个姑娘被人围攻,真是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至少龙啸云一开始是这么想的,直到云雁姑娘一刀把离得最近的那个人给腰斩了,两截残肢简直不能更血腥!
没能杀了李寻欢,还招惹上了苍云军,退去也必然是个死,黑衣人不再留手,反而发了信号招来了更多的人。云雁忍不住皱了皱眉,护着李寻欢一个就够麻烦了,还有那个闯进来的家伙,武功也好不到哪里去,她现在有两个人要照应!真是够了!李寻欢没了飞刀,固然也不是能小瞧的,但不可否认,杀伤力必然大减。
要知道,同伴武力值的上升,也是对自己的一大帮助,可是云雁姑娘随身也不带飞刀,只是铁砖备的很足,只是思绪一转,云雁姑娘很爽利地单手托住铁砖,沉重的陌刀就被她举重若轻地握着,迅速地,像是切豆腐一样把铁砖片成了薄片,顺带再切两刀修了大小,才把近百把“飞刀”递给李寻欢。
薄而锋利的铁片,在李寻欢手里,当然是可以杀人的,他的飞刀也不过是铁匠铺打的普普通通的小刀而已。但是这个铁片的产生过程……李寻欢都惊呆了好嘛,他捻起一片薄铁,看着那和刀刃一般无二锋利的切口。
呵呵,压力有点大……
作者有话要说: 探花最多被震惊一下,我对探花明明是真爱!总觉得这回会蝴蝶得比较大……
另外……
十字扔了一个两个三个地雷,街角、寂寞扔了一个地雷,我知道你们都被我难得的勤奋给感动了,么么哒!
☆、为情所苦
压力最大的肯定不是李寻欢。
看看本来要拼死一搏但是发现拼死都没什么希望的黑衣人们吧,看看本来想英雄救美至少结个善缘的龙啸云吧。毕竟是同朝为官的,李寻欢的接受能力还要更好一点。
近百把“飞刀”啊,李寻欢就是扔着玩也够了,再不够的话,云雁姑娘手上还有铁砖啊。另外,瞧瞧云雁拿着刀削铁如泥的模样,那陌刀得多锋利,云雁的刀上功夫又该有多深厚?
在黑衣人反应过来之前,云雁姑娘先冲了上去,这些货色,她还不放在眼里,何况狭路相逢勇者胜,玄甲破阵,靠的就是一股冲劲,对着这么点人连往前冲都不敢,她就不是苍云云雁了。
李寻欢手上的“铁片刀”还剩下好多,战斗就已经结束了,这些人放什么不好放信号弹,他们的人看得见,南宫灵几个就是瞎的么?判别信号位置也是很基本的一项技能,才被云雁姑娘穿透了一次的阵势,立刻又被南宫灵几个蹂躏了一回,只可惜没有留下活口,问不出幕后主使了。
“统领,没事吧?”林致把几包扎得紧实的药包放到车上,也不忘回身去从那些尸身上取回自己的箭支,还能用的,节俭点的好。
云雁也就是伤风而已,这一架打得虽不够酣畅淋漓,多少也算活动了一下手脚,她反而舒畅多了,她俯身掰开黑衣人的下颚,干脆利落地卸了那处关节,“吞药自尽?南宫灵,你认识这些人的套路武功么?”
“有些思路,我再想想。”南宫灵年纪不算大,但也是老江湖了,他在江湖上混的时间,说不定比李寻欢还要久。再加上丐帮人数众多,消息来源也广,那些江湖秘辛,他都知道不少。
云雁皱着眉想了想,又细细打量一回这些黑衣人的武器,也只能看出是普通的刀剑罢了,“倒是煞费苦心。”
李寻欢是觉得这些事端,不好劳别人费心,再念起自己招惹上这么个仇家,难免苦笑,“此事我自己注意便是。”
只怕日后表妹也要受牵连,若表妹知道这事,肯定又要担忧不已,她身体本就不好……唉,李寻欢忍不住叹气起来,却也没有忘记给什么忙都没有帮上但是明确表示了要帮忙的意愿的龙啸云道谢,顺带邀人去自己家中作客。
“……”云雁姑娘诧异地瞪圆了眼睛,她很是不可思议地问道:“他们要你的命你还这么包……容他们!”
天啦这是何等高尚的情操!用包容而不是包庇,那都是因为李寻欢下手的时候也没留情,云雁简直要感动了,但是事情还是要照常处理。
李寻欢也觉得很诧异,他哪里表示出了那么无私那么包容的意思来?李寻欢看着是很老好人,但是他还没有好到连要自己的命,会威胁到自己平静生活的人都原谅吧?
好吧,云雁也不是没有眼色的,她看着李寻欢的表情,也知道自己误会了,便开口解释道:“你是朝廷命官,袭击朝廷命官……死罪!”
这也是云雁出门才带了四五个人,否则拿对抗朝廷军队来说事,算谋叛都不过,诛个几族妥妥的。
大概是年少时在江湖上漂泊久了,这会儿思维还没转换过来,李寻欢也记起了这茬,考科举当官的,怎么可能对大庆律法没有了解?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那就麻烦……”
“顾惜朝(鼎鼎)了。”云雁和南宫灵几乎是同时说话的,但是他们话里的内容似乎有哪里不对?
找顾惜朝,当然是因为黑衣人的组织看起来不小,光是神捕司六扇门的人手说不定不够,而顾惜朝可以帮忙调动苍云,还认识一个神捕司的戚少商。
而南宫灵说找鼎鼎,鼎鼎的鼻子用来找人真是以找一个准,比如说悲剧掉的无花……所以说南宫灵的执念到底有多大啊。
“但是他们一天之内要接触的人可不少。”林致素来稳重,这或许是一个弓箭手必备的品质。云雁还没来得及点点头表示赞同,就听见林致继续说道:“何况鼎鼎也不是狗,狗鼻子才灵呢。”
南宫灵点点头,“也是,那还是找小顾吧。”
云雁沉默了一下,为什么她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呢。
坐在马车里,龙啸云忍不住向闭目养神的云雁姑娘看了好几眼,在商量完正事,又放飞了信鸽之后,云雁姑娘就倚在车壁边,一副怏怏的模样,都看不出她的英武了。她难得生病,而风寒这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就是容易让人没精神,原就肤色白皙过分的云雁姑娘脸色更苍白了,瞧着竟有些楚楚可怜。
真是一点都不像是传言里说的那样五大三粗臂能跑马,龙啸云叹了口气,但是有一点传言没有说错,这位——真是个汉子!
李园其实离他们遭袭的地方也不远,不多时就到了。看着是个很大气又不失精巧的地方,门外还贴着御笔亲书的对联“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是皇帝赐下之后,李寻欢托人送回祖宅的。
往里走,亭台花木,相得益彰,衬出一派书香世家的气氛来,若是再往里走,还有一片梅花林,如今却不是赏梅的季节,而且梅林边那座冷香小筑可是女眷住的地方,也不好令人唐突。
虽然龙啸云在救援之中,真是一点作用没有起到,但是李寻欢却仍把他当恩人看,在那种情况下仗义出手,已经是不易了。李寻欢甚至邀龙啸云在李园中住一段时间,也好请他喝自己的喜酒。
李园那么大,几间客房是有的,然而云雁姑娘毕竟是个女子,即便她不在意,以李寻欢的细心,也还是把她安置在了冷香小筑,和表妹林诗音住在一起。
如果说云雁现在是顶着病弱美人的皮子,骨子里还是硬汉一个,那么林诗音就是真·病弱美人,像是江南最婉约的水,温温柔柔的,还有些娇怯。林诗音从来没有接触过像是云雁姑娘这样的人,她很少出门,偶尔遇见的大家闺秀也都不会像云雁这样,她熬好了药端过来,还没来得及拿起汤匙,云雁姑娘就一口把药给喝完了。
因为小时候体质弱,林诗音喝过不少苦药汤子,闻着药味的时候她也还是觉得苦,不由问道:“云姑娘,不苦吗?”
“诶?不算苦。”经受过苏晏熬出来的苦药摧残,云雁是真的觉得嘴里的药味不难忍受,只是没人给她喂块糖,她觉得挺委屈。可不过片刻她又自嘲地笑了,生病了人也变得这样软弱,“有没有糖?”
明明云雁还板着脸,林诗音就是觉得这姑娘没有之前那么难接近了,甚至……有点可爱,她递上早准备好的蜜饯,“是想到什么人了吗?”
女人对情感波动都是很敏感的,而林诗音更是个心思纤细的女人,她大概猜到了李寻欢回家是要做什么,满心甜蜜的同时,也忍不住为别人的情感操心一下。
“想到喜欢的人。”云雁本来以为她和林诗音这样的大家小姐可能没什么话好说,可是人家这么温柔地照顾自己,她又正好睹物思人,“然后有点遗憾。”
林诗音没有接话,只是在云雁身边坐下,作出耐心倾听的模样。
云雁怕是真的因为生病变得孩子气了,她抿了一下唇,“因为我和他说喜欢的时候,他含含糊糊地打发我了,但是我知道他也喜欢我的,只是遗憾没机会听他亲口和我说。”
“那个时候他嘴角都压不住了。听到自己喜欢的人说喜欢,一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云雁只是单纯,又不是傻,而且直觉也很好使,她喜欢苏晏,苏晏也喜欢她,这也就算是圆满了,不过是有点遗憾而已。
或许是有个悲伤结局的故事,但是被云雁这么讲出来,也仅仅是有淡淡的遗憾而已,更多的是甜,糖一样的甜。林诗音才从老管家那里知道了表哥很快要向自己提亲,心里也是说不清的甜,“真的,会那么令人高兴吗?”
明明总是那么羞怯的少女,也难免因为那些情思触动而变得勇敢,她想要亲口告诉一个人,她有多么的喜欢他,表哥会不会很高兴?
这边云雁姑娘难得女孩子一回,再加上一个正要备嫁的林诗音,气氛简直要变成粉红色的了,可是另一边却有一个人,并不是那么好心情了。龙啸云看见林诗音的第一眼,就知道自己心动了,这可是真柔弱美人,而且一举一动都那么优雅。
在遇见过云雁姑娘这样的杀器之后,龙啸云也没有放弃对柔弱美人的追求,对林诗音的惊鸿一瞥,他就满心满眼只有那抹紫色清丽的身影。
但是想想吧,能住在李园的女眷能是谁?李寻欢可没有什么姐妹,何况……龙啸云多少听到了一些消息,李寻欢这回是要和他青梅竹马的表妹成亲的。龙啸云并不甘心,李寻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