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大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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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奇大老板- 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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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追上前面的盾构机,他们在一个耳洞里点燃了酒精炉子,烧水把风干的獐子肉洗干净,然后塞进高压锅里,加了足够的香料和干辣椒,开足了活力炖着。

    很快气压就上来,高压锅的限压阀呲呲地向外喷着蒸汽,渐渐地香味就开始逸散。


………………………………

第290章 菜比肉贵的城市

    时间已经晚上七点,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下来,气温降到零下十度以下,就算是在隧道里,也觉得犹如蹲在冰窖。

    由于空气流通不好,所以隧道里不允许使用炭火,容易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所以三个战士把手伸到酒精炉上取暖。

    贾小亮开着车送来了晚饭,一下车就闻到煮肉的香味,放着小跑就赶了过来。

    “好香啊!”

    在隧道里的生活除了枯燥无味,还有就是食物的单一。林风还算是被特殊照顾的群体,每天能够吃上辣椒炒肉。据说一般的工程士兵就是大白菜猪肉炖粉条,然后每人发一个大蒜头,还有一勺油泼辣子淋在菜上,晚上会每人多加一个红烧鸡腿。

    林风吃过他们的伙食,算起来也相当不错了,猪肉炖粉条里面还有肉丁,菜油也放得十足,红烧鸡腿的味道也很正。

    可不管是好吃、不好吃的东西,经常吃甚至天天吃,换了谁也会腻啊。

    所以林风才会出去觅食。

    “我带了好东西过来。”

    贾小亮献宝似的从车上拿出一包紫菜和几个鸡蛋,这些平时生活里十分常见的东西,到了这里就是宝贝,看着特别亲切。

    等獐子炖好了以后,把肉捞了出来,用肉汤做了半锅紫菜蛋花汤,五个人就一人一只大碗,大口咬着干香的肉,喝着香喷喷辣乎乎的汤,啃着从保温桶里拿出来的白面馒头。

    不一会儿林风就吃得大汗淋漓,辣椒实在放得太多了,头上都冒出了大颗的汗水。

    贾小亮他们有经验,早就把棉衣脱了,但仍旧是吃得红光满面。

    吃惯了厨师做的饭菜,偶尔来一顿这种充满了山野气息的晚餐,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几人一边吃饭一边聊天,说的都是关于高原上的趣事。什么狼群、藏獒,还有白狐、鬣狗、藏羚羊,听得林风恨不得马上挖到拉飒,然后到那冰天雪地去转两圈。

    吃饱喝足之后,林风懒洋洋地追上盾构机,然后钻进驾驶室里。

    单机游戏已经不想玩了,于是他用权限进入了还在测试阶段的网游,给自己新建了一个角色,和公司的测试员们一起在这个网络的世界里跑来跑去。

    其实他只是想跟人说话和聊天,在这地下实在太闷了。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林风除了炖獐子、野牛肉或者贝母鸡,还从商城空间传送来了做羊肉的调料。

    贾小亮他们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美味的羊肉,几乎连骨头都要咬碎了吃进肚子里去。

    不过可惜的是,随着每天80多公里的前进速度,他每天只能从补给点来回一趟,这让感到有点恼火。

    时间推移,转眼就到了月底。

    林风看了看地图,盾构机已经坚持不懈地工作了18天,他们现在距离拉飒只有50多公里路程了。

    很久以前就想来这座高原的城市看看风景,去看看纳木错湖、贡嘎雪山、扎西半岛……

    不过这次时间匆忙,估计是没什么机会了。

    冬天几乎没有人来拉飒旅游,恶劣的气候让人望而却步。

    虽然这么多年的建设,市区的大街小巷已经有了现代化城市的风貌,各种各样的私家汽车、巴士在路上来回穿梭,但稀少的人口还是让这座城市显得有些冷清。

    林风从距离市区3公里的地方钻出地面,已经有两辆墨绿色的军用吉普车在这里等候。

    这一次贾小亮没有掉队,并联系了驻扎在这里的部队,为他们提供了车辆服务。以后林风的补给也会从这里开始供应,这让他未来的十天能过上好一点的日子。

    市区周围的每个通风口,都将安排部队临时驻守,防止有人蓄意或者无意破坏。等明年春天土地解冻之后,会在通风口上修建小型的保护建筑。

    市区的环境比想象中要干净,街道也很宽敞,各种商店都装有暖气,所以已经很少看见门口挂着厚厚的羊毛毡自。

    林风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到饭店吃顿好的,另外一个就是去菜市场看看。

    在地下呆了20天,他觉得整个人都快变成地鼠了。

    一行八个人从布达拉宫离开之后,就直接去了一家比较高级的饭店,林风豪爽地点了一大桌菜,结果非常悲惨地发现,这里用的盘子差不多是容城饭店的两倍大小,而且菜的分量太足了,几乎都要从盘子里滑下来。

    眼大肚皮小,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牛肉和羊肉在这里很便宜,不过最近林风的羊肉吃得多了,大家对饭店的羊肉已经没有太多胃口。

    所以桌上基本上全是牛肉。

    至于青菜,少得可怜,除了几颗蔫哒哒的青江菜,一盘不知道放了多久的蒜薹,就只有一盘青椒。

    虽然想吃点叶绿素,但林风看着菜的品相,还真的下不了手。

    就一碗西红柿蛋汤入得了他的法眼,所以他直接端到自己面前,并让老板再烧一大盆过来。

    这东西味道鲜美,而且还解油腻。

    麻蛋,林风突然觉得自己怎么变得这么无欲无求了,一碗西红柿蛋汤居然就让他满足了。

    算了,吃肉吃肉。到了牛羊产区,不把牛羊吃得腻了都不好意思说来过。

    众人胡吃海喝一顿,这才慢慢悠悠去了菜市场,林风生平第一次见到青菜比牛肉贵的奇异场景。

    普通牛肉18块一斤,青江菜25块,辣椒20块,蒜薹32块。

    估计在这里生活的人们,都会以我家天天吃青菜以自豪吧。

    真是颠倒的世界。

    等以后铁路修通了,放开给了民用之后,希望这种现象会有所改善。

    买了几斤青菜,林风看看天色不早,他们已经出来四五个小时了,盾构机已经到了前面十多公里。

    “回去吧。”

    他意犹未尽地看了看阴沉的天空,决定下次一定要选个好点的季节过来,好好把这里旅游一遍。

    上了吉普车,大家朝城外开去。

    虽然还没有到最冷的季节,但寒风还是像乱魔似的呼啸。

    离开城市之后,宽大的轮胎压在松软的积雪上,发出噗噗噗的响声。

    在这种积雪的地面开车,是相当考验手艺和技巧的事情。要对埋在雪下的路况熟悉,遇到紧急情况还能快速反应。

    关键是不能随便停车,否则轮胎陷进雪里,要花很大功夫清理积雪,然后才能继续前进。

    林风的车走在前面,驾驶员是个20出头的毛头小伙子,但脸上已经被晒出了一点高原红。

    可能是他对这里的路还不够熟悉,在一个下坡的时候,一边的轮胎碾到了一块凸起的石头。

    轰——

    整个车身猛地颠簸,然后歪到一边,半个车头扎进一个雪坑。好在坡度不陡峭,否者很有可能连人带车滑到几公里的山脚下。


………………………………

第291章 雪地遇袭

    两辆车都在山坡上停了下来,在这天色渐晚的时候,自然不是让人心情愉快的事情。好在这里距离来时的通风口很近了,大概只有不到一千米的路程。

    “要不我们走过去吧。”

    林风不远在这里等,虽然他穿着防护衣,但脸上被寒风吹得难受,而且天空阴沉,马上就要开始下雪。

    他和贾小亮两人一起,其他的人要留下来把车从雪坑里弄出来。可是到了通风口的地方,他们发现留在这里的绳子不见了。

    没有绳子就进不去隧道了,通风口的垂直高度可有55米,直接跳下去就算林风也承受不住。

    贾小亮紧张地掏出了手枪,在周围勘察了一番,没有发现什么可以的足迹。

    “有点奇怪啊,”林风说到,“没有足迹,绳子怎么会不见了?”

    “肯定是有人抹去了痕迹,我们要小心点。”

    林风倒是不太担心自己的安全,有防护衣在身,枪弹根本无法对他造成伤害。

    他反而比较担心贾小亮,虽然他也穿了最新型号的防弹衣,但被子弹打一下还是会很痛,说不定还会打断骨头。

    正想着走回车子那边取绳子,不远处的雪地里突然发出一声闷响。

    贾小亮闷哼一声,整个身体向后飞倒,要不是林风一把将他拽住,他就直接掉进通风口。

    林风整个人蹲下身体,拽住贾小亮就朝一边滚去,堪堪躲过第二发子弹。

    贾小亮也经过了一次身体改造,身体强度非常人能及。刚才那颗子弹正好打中他的胸口,巨大的冲击力让他感到一阵气闷。

    但他很快就恢复过来,在雪地里打了两个滚后,抬手对着远处的雪地里就是一枪。

    巨大的枪声惊醒了远处的战友,他们立即朝这边赶来。埋伏在雪地里的人见势不妙,像十几只饥饿的雪狼般扑了过来。

    林风趴在雪地里,看到了一米多长的黑色枪管。麻蛋还不到50米的距离,这些人居然用上了狙击步枪。

    要是贾小亮穿的是一般的防弹衣,刚才那一下就被子弹打穿了。

    贾小亮挺身而出,不断地抬手射击,但对方明显也是训练有素,根本就不给他瞄准的机会,子弹全部落在了厚厚的积雪上。

    而且对方不断还击,一时间砰砰的响声四下响起。

    贾小亮在地势上处于下风,火力上更被压制得抬不起头,照这样下去,不要二十秒,那些如狼似虎的家伙就会冲到他面前。

    贾小亮已经没有子弹了,从腰间摸出了匕首和手雷。他知道林风能打,但这不是徒手格斗,对方可是有枪的,还是自动步枪,再能打的人对上枪也只有悲催的份。

    远处的友军正飞快地赶来,还有五六百米的距离,只要林风能及时赶到他们那边就安全了。

    在此之前,他必须为林风争取时间。

    “林老板,你快朝那边跑!”

    贾小亮没有感到身后有动静,回头一看哪里还有林风的影子。小心地张望一下,四周没有人影。

    他心里咯噔一声,人去哪里了?

    林风已经把防护衣切换成了白色的形态,就像一个灵巧的雪人,和周围的颜色融合到了一起。

    此时天色已经渐晚,光线不足,再加上他的动作很快,不仔细查看根本发现不了他的身影。

    他已经快速地绕到了敌人背后,面前正是那个抗长枪的狙击手的后背。

    林风对狙击手这种职业有着说不出的喜爱,那种千米之外操控别人生死的感觉真的很爽。

    但前提是,这个狙击手必须是自己活着自己人。

    所以他从背后的一拳,无声无息却又用上了最强的力道,砸在那个狙击手的后脑上。

    随着轻微的闷响伴随着骨骼的断裂声,狙击手像个破麻袋似的瘫在地上一动不动,整个脑袋耷拉到一种匪夷所思的程度,就像脖子没有了骨头,只有一层皮连着脑袋和身体。

    林风看了他的侧脸,不是华夏人,而是有着欧洲人的白色皮肤和比较立体的五官,鹰钩鼻子和红色的头发。

    这是个外国人,而且从他刚才的行动方式和速度、体能来看,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军人。

    应该是雇佣兵之类的吧。

    林风一击得手后,立即潜伏下来,和周围的积雪融为一体。。

    他刚才数了数,对方一共12人,现在还有11个生龙活虎。这些人分散得很快,形成一个50米左右的弧形半包围上去。

    从谨慎的射击频率来看,他们的目的并不是要杀人,而是要抓活的。

    这无疑让对面的贾小亮危险大减,而且能够从容撤退。

    但双方相距也不过30多米,贾小亮的身影时隐时现,好像腿上还挨了一枪,虽然有防弹衣的保护,但动作已经没有刚才那么灵敏。

    林风知道不能再等了,像雪豹那样迅猛地扑了出去。

    几米开外的另外一个雇佣兵,听到身后有一点响动,刚刚一回头,就被如钢铁般的拳头打碎了喉咙,巨大的痛苦让他的表情扭曲,喉咙发出咕咕的声音,嘴里喷出血沫子。

    林风一脚把他的脑袋踩进积雪里,借着这股力道再次扑向了旁边的雇佣兵。

    这人魁梧的身躯就像一头棕熊,他已经提前发现了林风。

    偷袭不成那就硬上,林风一脚踢在他的枪管,让一梭子弹扫向了半空,然后一脚踹在棕熊的小腹上。

    他太魁梧了,身高至少两米二十,体重估计超过了300斤,林风用足了力气的一脚,也没能将他踢飞起来。

    这和脚下的积雪太松软也有关系,一脚之后,林风的左脚已经深陷在积雪里。

    棕熊忍着腹部的疼痛,张开双臂就是一个熊抱,这一下要是被他抓住,林风觉得就算不死也要被勒断几根肋骨。

    于是他快速地趴在地上,一把抓住他的脚踝用力一扯,棕熊男子的脚在雪里滑出一段,但却没有倒下,反而改抱为拳,一下打在林风的后背上。

    巨大的冲击力被防护服化解,但林风还是感受到了强大的力量。

    如果没有防护服的保护,这一拳足可打断他的脊柱。

    这人的力气太大了,绝对比贾小亮大一倍,估计已经和经过两次改造的林易相差无几。

    如果被他全力击打几下,就算有防护衣保护,林风也会被震得头昏脑涨。

    不过林风当然不会给他这个机会,对准面前的一条小腿,咔吧一声就把它打断。

    “啊——”

    棕熊男痛得大声惨叫,引起了同伴的注意。

    而林风却没时间管这些了,用力把脚从积雪里拔出,伸手揪住棕熊男的衣襟,然后就地一滚。

    砰砰砰——

    周围的枪声响起,棕熊男瞬间身中五枪,鲜血从他厚实的作战服里喷涌出来。

    甚至有一颗子弹打穿他的脸,穿出一个拳头大的血洞。

    林风从他身下钻了出来,顾不得感叹这些雇佣兵的残忍。在这种生死战场上,你不残忍,就等着被敌人残忍。

    所以他以更快的速度朝最近的一人扑了上去,一个强力的膝撞,直接断掉对方的子孙根。在他的队友还没来得及反应前,再次以鬼魅般的速度从原地消失。

    转眼之间连杀四人,就算是雇佣兵也有些胆寒。

    他们身经百战,作战经验何其丰富,当然清楚在这种环境下能做到这一点的人有多么恐怖。

    随着一声听不懂的命令,剩下的人开始集结,并将枪口全部对准了林风的方向。

    砰砰砰——

    犹如鞭炮炸响,几十颗子弹把他刚才站立的地方覆盖。

    有枪就是麻烦,林风趴在二十多米外的积雪堆里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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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风…10

    其实要对付剩下的八个雇佣兵,林风大可以借着防护服的超级抗性硬拼。但那是莽夫的做法,不到迫不得已他不会用这样的手段。

    因为太显眼了,太露脸了,估计要把贾小亮和友军惊呆。

    一个人能赤手空拳,在自动武器的围攻下如同出入无人之境,这个恐怖的能力恐怕会让很多人感到忌惮。

    如果是一个人面对这些雇佣兵,恐怕他早就结束了这场小规模的战争。

    友军还在300米外飞奔,贾小亮也停止了撤退。林风视力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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