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因璧月(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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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因璧月(完结+番外)- 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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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兰两人,一个优雅微笑,一个哈哈大笑。 
    皇弈一甩头率先往左走,三人跟在其后,走了差不多半个时辰,才出了皇宫。因一路有炅王相随,故并无人阻拦。 
    “青山绿水,后会有期呀。”兰七挥挥手和明二潇洒地离去了。 
    送走了两人,丰夷白与皇弈往回走,一路无话,快到晶天阁时,皇弈终于忍不住,问道:“我们干吗要送这两个大胆狂徒出宫?干吗不抓了他们关到天牢里去?干吗不斩这两个贼子?” 
    丰夷白停步,望向九天,默然了很久,最后悠悠道:“那两人,不可杀,不可用,不可友,不可敌,唯天惜之。” 
    那句话皇弈当时没明白,很久以后,他才从他的堂兄皇曳那里明白过来。 

    (本篇完) 
番外三《殊途同归》 
    这是一间很大的屋,宽敞明亮。地上铺着厚厚的色彩艳丽的锦毯,那是产自织艺高超的山尤国,由商人千里迢迢运回的,价值千金,由此可知此屋的主人非富即贵。只是再环视房中,却少见其它昂贵的摆设,触目皆是兵器。 
    左侧一排枪、矛,右侧一排刀、棍,墙上悬挂着长短不一的宝剑,还挂着铜的、银的、金的各式长鞭,乍一看还以为是走入了兵器房,可屋内正前方的位置却立着一面玉璧似的屏风,屏风之后则是锦帐檀床,才知这是一间卧房。 
    房内还摆有数排书架,架上堆满了书,却非圣人贤者诲人传世的经典,而全是街上坊间皆可见到的剑谱拳经及一些三流文人所编的传奇故事。书架前边靠窗的位置则摆着书桌及椅子,此刻桌前正坐着一个少年,少年的目光牢牢盯在桌面摊开的两张纸上。 
    姓名:兰残音,人称“兰七少”。 
    外号:碧妖。 
    年龄:不详,约二十至二十五之间。 
    容貌:妖美绝世,瞳眸碧绿当世独一。 
    身份:武林六大世家之一的云州兰家当代家主。 
    兵器:玉扇。 
    武功:师承成谜,且从不使兰家家传武功。 
    附:此人性妖异言无忌,行事恣意正邪不拘,人多畏之。 

    姓名:明华严,人称“明二公子”。 
    外号:谪仙。 
    年龄:二十五。 
    容貌:人谓仙人般清雅出尘。 
    身份:武林六大世家之一的天州明家当代少主。 
    兵器:无。 
    武功:深不可测,家传绝技“无间指”。 
    附:此人温文儒雅,行事有君子之风,人多敬之。 

    “这两个人……”少年拈起桌上的纸,唇边微微勾起笑意,“只要打败了其中一个,那么爹爹就再也不会说我不如那个女人的儿子了!” 
    自从一年前东溟岛劫走“兰因璧月”后,三千豪杰出海,却只有数百人归来,武林不复盛气。然而明华严、兰残音声名却更胜从前,自风雾派掌门洺空归隐后,两人已赫然有了群伦领袖之势。 
    所以,当今武林,最有名、最令人瞩目的当为此二人! 
    那少年的目光在“明华严”、“兰残音”这两个名字间游移。先去打败哪一个呢? 
    碧妖……谪仙……妖……仙…… 
    “那就兰残音吧!”少年霍然起身。谪仙既然如此受人推崇,那么首先去打败他倒有些于心不忍,而碧妖却素有邪名,他打败了碧妖说不定正是为武林除恶。 
    “……等着吧,我一定会扬名武林的!”少年朗然吐语,意气风发。 
    世间没有做不到的事,只有要不要做的事。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这样的年华。 
    阳光从窗口射入,照在少年的脸上,少年有一双很好的眼睛,在阳光的照射下,那双黑眼睛如同黑宝石般闪闪发亮。 

    已近三月,可地处皇朝疆域最西的墨州依然冷风如刀寒意沁骨。 
    墨州往东是通往兰州的官道,两州以莒城为界,莒城属墨州统辖,出了莒城便是兰州地界。从莒城到墨州城约需两日可达,一路上零星开了几家茶铺客栈,供路人打尖歇脚,客栈规模不一,其中生意最好的要数安记客栈。 
    安记客栈不算很大,前后两层的院子,后院做客房,前院便是饭馆,都收拾得十分干净齐整,令人一进去便生出一分安适之感。安记客栈的老板姓安,从二十来岁被人叫做“小安”起,三十余年来一直守着这家客栈,到而今五十多岁来往客人都唤一声“老安”了。他为人老实本份,不欺生不诈客,因而过往的旅人大多愿意到此处吃饭投宿。 
    这一日,午时刚到,前院大堂里便已快坐满了客人,生意非常好,但老安却无丝毫喜色反倒有些忧心。原因无他,只为堂中一东一西坐着的两桌客人。 
    东边的客人是先到的。八名随从拥着一名锦衣华服的年轻公子,一看那派头便知那公子来头不小,所以老安亲自上前招呼打点。将桌子擦了又擦,端上最好的茶,还取出平常收着舍不得用的景瓷碗和银筷,洗得干干净净后才敢摆上,又吩咐厨房做菜分外用心点儿,饶是如此,那公子眉梢眼角也没带出半点儿喜色,饭菜上桌后,他尝了一口便停了,鄙夷地吐出一句:“这是什么东西,这么难吃!” 
    “嘿嘿……”老安小心翼翼地陪着笑脸,不敢多说一句话。 
    “公子若不喜欢,咱们再换一家?”一名随从问道。 
    那公子闻言却一掌拍在了桌上,顿时碗碟砰砰作响,老安的一颗心也跟着上下怦怦跳着,其他客人纷纷看过来,只不过因不碍自己事,他们看一眼后便继续吃饭了。 
    “换一家?本公子跑了这么远才见着这么一家小店,谁知道下一家在哪里,你们想饿死本公子不成!” 
    “小人不敢。”那随从赶忙低头道,“那要不,再换几样菜?” 
    “哼!”公子眼一斜,“这种荒野小店能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都怪你们,早不准备!自从出了帝都,本公子没吃过一顿称心的饭菜!” 
    原来是从帝都来的贵客,难怪这么大派头。老安暗想。 
    “是,是,都是小的错。”随从被训斥后只得赶忙点头哈腰地附和着。 
    “知道错还不赶紧给本公子弄好吃的去!”公子一巴掌扇在随从脸上,直扇得那随从一个踉跄,那声脆响吓得老安也跟着抖了抖。 
    “是,小的马上去。”随从又一番点头哈腰。然后转过脸,呵斥着老安:“你!还不快吩咐厨子另做几样好菜送来!” 
    “是……是……”老安赶忙应着,可刚转个身又回过头颤抖着道,“给公子做的这几样,就是小店……最好的招牌菜了。” 
    “什么?!”公子横眉怒目,“这什么鬼地方,就这样的菜本公子家的狗都不闻一下,你竟敢叫本公子吃!” 
    “这……小店鄙陋,实是没什么拿得出手的菜,公子贵人,还请见谅。”老安诺诺地陪着笑。 
    公子闻言筷子一摔,当场便要发脾气,他身旁另一名年约三旬的随从忙上前安抚道:“公子快请息怒,这里不比帝都,你就是杀了他,他也没法给你做出一顿珍肴来。” 
    这名随从显然说话比较有分量,那公子听得他的话后,瞪了一眼却最终按下了火气,只是夹着满腹怨气地嚷了一句:“爹爹明明身居太宰之位,要给我安排什么地方、什么官不行,偏要给我弄到这穷乡辟壤的墨州来!又冷又干,连顿可口的饭都没得吃!” 
    老安恍然大悟,原来是太宰家的公子,太宰可是朝官之首,位尊权重啊,难怪……狗比人吃得还好。 
    “公子,大人也是为您着想。”那名说话较有分量的随从见公子一脸的怨气,忙凑近了他耳边压低了声音安抚着,“陛下此次让炜王世子赴任墨州州府,定是要对采元戎用兵,元戎区区,小国,以我皇朝铁骑之威定是不费吹灰之力便可拿下。您此刻虽只是骠校之位,但等拿下元戎您不就立了大功吗?到时回了帝都,您还不就是大将军了!” 
    公子一听,火气果然消了大半。 
    原来这公子乃当朝太宰戴明成之独子戴奚。 
    若是问起皇朝老百姓如今的这位太宰如何?凡是知道戴明成的人都会回你一个“好”字。戴明成为官二十余载,从一个芝麻绿豆般的小小城衙做起,一步步做到了朝官之首的太宰之位,非是其会钻营攀升,而是凭着其卓越的政绩。在地方,他是让百姓赞誉有加的贤吏;在帝都,他又是皇帝倚为左右手的贤臣。总之一句话,戴明成是个于家国百姓皆有功劳的人,偏偏这样的人却没能养出个好儿子。 
    戴奚是典型的纨绔子弟子,不学无术,文不成武不就,吃喝嫖赌倒是样样精通,凭借其父之势横行帝都,虽不至于天怒人怨,但人见人厌却是事实。此次墨州州府调任,皇帝降旨炜王世子皇曳任墨州新州府,戴明成便为儿子安了个骠校之职后,将其赶到了墨州。一来想让娇生惯的儿子到较为苦寒贫瘠的墨州吃点儿苦头、历练历练,二来想着儿子离了帝都没了自己庇护,或许能收敛些陋习恶行,三来炜王世子皇曳乃是皇室中人,虽年纪轻轻但在朝中素有贤名,儿子气焰再高也不敢顶撞这位顶头上司,儿子跟着他或许能老实地学着做人做事。 
    戴明成虽然用心良苦,但到目前为止,他的儿子还没想要收敛本性、老实做人、吃苦做事。皇曳本是与他一同自帝都起程,可一路上,这位太宰公子的娇贵却更胜皇曳这位龙子凤孙:嫌饭食粗糙难吃,嫌客栈简陋床铺太硬,嫌骑马屁股痛,嫌马车颠簸身子吃不消,嫌风尘太大,嫌天气不好…… 
    最后,未来的炜王、现在的墨州州府皇曳,看在太宰大人几十年对皇朝的忠心耿耿的份上,对太宰公子既没打也没骂,只是丢下他先行了。于是太宰公子坐着轿子慢悠悠地往往墨州而来,行了两个月有余,终于……快到墨州了。 
    那随从见戴奚缓了脸色,再道:“公子暂且忍耐一日,明日到了墨州城内就好了,那里是一州重地,自然繁华些,肯定要什么有什么的,不会比帝都差多少。” 
    “哼!”戴奚看了桌上的饭菜一眼,鼻孔里哼了一声,站起身来,看那模样是真的不想吃。 
    老安看着心里倒是松了口气。即便是白忙活了这一番又赔了钱也行,只求送走这位贵客,得个平安。这等官家子弟他实在是侍候不起。 
    正在戴奚将走未走时,老安也不知怎的,忽然转过了头,明明眼前还有一尊需十二分小心侍候的大爷,可老安就是不由自主地往门口望去。其实不止老安,整个大堂的人,不管是吃饭的、夹菜的,还是饮茶的、喝酒的,那一刻都不由得望向了门口。 
    门口走进来一名女子,从头至脚都裹在一件厚厚的银白斗篷里,因为身形修长,所以并不显得臃肿。她脚步移动间,斗篷下飘出一抹淡绿的裙摆,于是那人便似琼雪玉树行于绿水之畔。 
    女子估计非常怕冷,进了店后也没取下斗篷上的风帽,风帽的边上镶着一圈雪白的狐毛,帽檐又压得极低,所以女子的眉眼几乎都掩在了帽中,令人无法尽窥其容,可只是那下半张脸,已让堂中的众人看得眼都难以眨一下。 
    因老板在侍候贵客,所以早有伶俐的伙计上前招呼那女子了。 
    女子在西边靠窗的桌前坐下,道:“先来一壶热茶,再来三样你们店的招牌菜就行了。”那声音极清,却又带着一丝说不清的魅惑,连五十多岁的老安听着也觉得骨头发酥,众人只听这声音已不难想象其容颜之美。 
    伙计很快为女子送来了热茶,大堂里的客人缓过了神,便继续用饭。而本已起身的戴奚,不知什么时候又坐下了。 
    “公子,这菜,您还吃吗?”老安小心翼翼地问一声。 
    “吃……吃……”戴奚喃喃答道,一双眼睛自从盯在女子身上便再没移开过,手拾起筷子夹了东西就往口里送,可看那神态,估计吃了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 
    不过老安可不担心这个,看他终于肯吃了,大大松了一口气,道了声“公子慢用”便走回柜台。 
   
    过了一会儿,女子点的菜也上来了,她自顾自地用饭,似乎对于戴奚投过来的目光毫无察觉。 
    而站在柜台里的老安看着着两桌客人,却是悬起了心。那公子此刻食不知味地吃着,眼睛一刻也不离那女子,再看看他身后环立的八名高大随从……唉,老安暗自叹一口气,千万不要出事才好。 
    女子桌上摆着三样菜:一碟酸辣猪肝,一碟红椒腊肉,一碟红烧豆腐,她看似不紧不慢地吃着,可速度挺快,不过一会儿工夫,她便吃了两碗饭,三样菜也基本吃完了。 
    “菜很好吃。”女子放下碗筷称赞了一句。 
    一旁侍候着的伙计马上喜笑颜开,好似那菜是他做的:“姑娘喜欢就好。这几样菜虽然平常得很,却是我们这里的招牌菜,炒菜的师傅做了几十年了,那功夫自然没得说,过往的客人只要到我们店里来,必点这三样菜。” 
    姑娘侧首,唇角微弯,浅浅一笑,霎时伙计头脑发热心怦怦直跳。远处的戴奚看着,觉得那笑似乎是给自己的,不由得神思痴迷起来。这女子自然看不见眉眼,但凭他多年偎红倚绿的经验,知道这定是个绝色美人儿。自离帝都,他已许久未曾风流,此刻见了这孤身女子,哪有不起色心的。 
    眼见女子结帐离去,戴奚使了个眼色,于是一名随从留下结帐,余下几名跟随戴奚身后离开店。 
    那女子出了店后,接过伙计牵来的马,也不骑,只是牵着马不紧不慢地忘墨州方向走去。戴奚此刻也不坐轿了,跟在女子身后,其随从自然会意,也都牵着马领着轿夫抬着空轿跟在后面。 
    如此行了两刻钟,路边逐渐荒僻,于是戴奚加快几步赶上女子,道:“姑娘请留步。”而他身后的随从也不着痕迹地将女子前后左右围住。 
    见此情景,那女子倒是不慌不忙,只停住脚步,问道:“公子何事?” 
    “敢问姑娘这是要去哪里?”戴奚摆出彬彬有礼的姿态。 
    “我要去哪里与你何干?”那女子声音清魅,语气却很冷淡。 
    戴奚不以为意,道:“方才与姑娘同在一家店里用膳,现在又同走一条路,可见是有缘的。既是我们如此有缘,姑娘又何必这般拒人于千里之外呢?” 
    “哦?”那女子声音里隐约带出一丝笑意,然后答道:“我要去墨州。” 
    “那可巧了。”戴奚拍掌一笑,“我也是去墨州,正好可与姑娘同路。” 
    “是吗?”女子语气依旧不冷不热的。 
    戴奚又道:“骑马太过颠簸了,长途跋涉定然辛苦,我这儿正好有一乘软轿,就请姑娘坐了。” 
    “不用,多谢公子了。”女子推辞。 
    “要的,姑娘纤弱之躯,还是乘轿舒服些。”戴奚微笑劝说。一双眼睛则盯着女子的脸,虽看不清眉眼,可只看那白皙如雪、毫无瑕疵的肤色,便知其容色绝不会差到哪儿去的,等会儿到了轿中,可要好好亲热一番。 
    戴奚心里胡思乱想着,那女子却是长长叹息一声,口中喃喃道:“想本少昔日调戏了多少美人,却不想今日竟然也要遭人调戏了。” 
    “姑娘说什么?”戴奚未听清楚不由得凑近了些。 
    女子抬头,一阵强劲的冷风吹过,将她的风帽吹下,露出了一张美艳绝伦的面容,戴奚顿时看呆了。 
   
    那女子见风帽脱了,不禁微微皱眉,再瞟了瞟这前后左右围着的随从,不由得又叹了一口气,心底里更是狠狠骂了一声:“该死的假仙!” 
    这女子不是别人,正式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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