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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天传说 / 吉龙 著 '
书籍介绍:
!本书简介:玉帝和上帝打赌,穿越时空会不会影响到历史,上帝的观点是:会.玉帝的观点是不会.于是两人把一个叫红井的人穿越到了中土世界,后来红井称霸中洲,历史被改,时空开始错乱.为了拯救宇宙破碎的危险,上帝和玉帝决定将阿三(本书主角)穿越到这个中土世界,来到红井到达这里的第三个月,主角阿三开始了冒险,并切由心神月无的指引下完成阻止红井篡改历史的行为,并且将这个人杀死.主角能不能如玉帝和上帝所想顺利完成任务呢?心神月无到底是何方神圣,难道和上帝\玉帝两位天神并驾齐驱的大神?为了更好的阻止红井,阿三开始走向强神之路。
公告之卷 捕龙者
更新时间:201033 17:57:17 本章字数:28309
捕龙者之决战英雄
一战士
血红色的天幕笼罩着大地,不时有闪电在天边闪过,稍纵即逝。
远方的战场上,战斗正在进行,激昂的号角响彻天际,战火绵延至蛮火森林的深处。
纲索与湖人之见的战争牵连到了森林深处的霸者——蛮火龙。他们不段地索取着森林的财富,这是关于森林的战争,也是关于森林财富的战争。
而在森林的边缘。
这里有一条很长很长的河流,波罗湾的海峡有一个巨大的山顶湖,这里的水就来自那个地方。水清澈透明。这里处在蛮火森林的边缘,是水灵族地界的边缘,也就是说出了蛮火森林就不再是蛮火三族的地界了,蛮火森林外的巨大荒原上,自由的人民暂时免受战火的煎熬,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
河的边上有一座矮小的木屋,不过里面住着的可不是个平常百姓。
“看来你还是无法忘却那件往事,她对你来说真的那么重要么?”一个女人的声音在里面响了起来,她的名字叫林。水灵族的人,她现在正在为一件很重要事发愁。
这时,一个面目狰狞的男人有异常柔和的语气说道:“有的事真的一辈子也忘不了。”
“你还是可以从新找回自我,不是吗?”
“或许吧。”男人接着说,“不过我现在真的不想再干这行了,要知道,捕龙的确是个危险的职业。”男人耸耸肩膀,那副无奈而悲哀的样子让林有些受不了。不过林还是劝说道:“蛮火之战,已经爆发,不只是纲索与湖人的战争,很快,水灵族也会被牵涉其中,而那条龙却携带着那份卷轴逃之夭夭了,族长犹豫了很长时间,最后还是决定请您出山,蛮火森林的英雄,永远不败的汉末。”
林想了想,又接着说:“在这样危急的状况下,我想不出用什么办法可以劝动你,请你三思。”
汉末的真实想法是:这辈子再也不捕龙了。
他说道:“林,不是我坐视不理,这件事我真的无能为力。”
“不要说这样的话,好吗?”林说,“眼下,水灵族面临战争危机。族人将无一幸免,纵观蛮火三族的势力,只有水灵族的实力最弱。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避免战争。这是族人最后的希望。”
汉末的拒绝没有使林心声退却之意。汉末说道:“你们就那么确定那条龙能救你们?”
“嗯,那条龙不是一般的龙,它经过了终极进化,已经具备了人的思想意思形态,并不是你常捕的那种龙.它偷走了蛮火三族秘密签定的和平条约.只要有了那条约。我们就能尽量避免战争了。”
汉末心意已决:“你还是另外找人吧。我发过誓,从此不再涉足捕龙这个行业,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
林想做最后的努力:“求求你……”
但她的话最终淹没在了流水之中。
林回到了水灵之城,复命了。而汉末还在这间破屋子里享受着生活,一切都事不关己的样子,偶尔会从过路的牧民那里询问战乱的消息。条件是一捆上好的草料和一杯卡卡米诺的咖啡。
战斗还在继续。一列列残损的军队从蛮火森林的另一边出来,绕了个大圈子逃到这里,一个个都有气无力,无精打采的衰样让人无法不联想战争的残酷。
很快,汉末的小别墅成了这些残兵败将的旅馆和医院。
汉末没有闲着,把森林边缘的木头砍下来,又做了好几间木屋,当然这些足足花费了半个月的时间。战士们住进了新房子,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不过还是提出了新的要求:增加收费。这让很多战士都愁眉不展,不少的人拿出自己的武器,战靴,汉末最后来一句:“一分钱一分货。”
从汗马帝国的援兵到达这里需要六天的时间。大多数的战士都选择在这里等待。但这样的情况在几天后发生了变化,一批又一批的战士从蛮火森林出来,一部分受重伤的战士会被救援队的人带走,另一部分在汉末的家中休息够了就又回到森林里去。
这样的情况,汉末不知道能维持多久,从战争爆发到现在,家中的储备一天天地像流水一样流走。虽然家里的钱足够买上一年的储备,但在这个荒野上,又有多少个便利商店呢?不,没有。
他想了很多方法联系商团和财团,但是一切的消息都被阻断。
直到他决定接纳最后一批战士的到来。
汉末总算是清醒下来了,也闲得没事。最后一批战士走的时候,留下一件东西给他,是件玉器,上面什么花纹也没有,汉末随手丢在一边。
从森林中缓缓迈出了五个人的影子,两个穿红色衣服的人,三个蓝衣。看样子并不是从蛮火森林出来。
汉末好奇之极。看那两个红色衣服的战士,腰间别着一团网,肩上挂着一巨大的工件,这是职业的象征,是捕龙者的标志。另外三个蓝衣战士则背着比他们自己还要高大的巨剑。
一个红衣捕龙者走了上来:“我想就是您了,我们按照林的指示找到这里。你好,我们是汗马帝国来的捕龙者,从南方来。”
汉末吃了一大惊。心想:“这个林,本事还是那么大,连南方的捕龙者都找得来。”口里说道:“南方的捕龙者?噢,你们难道不是从蛮火战场上来的?”
那个领头的说道:“不,当然不是。我们来呢,是想,请你出山的。”
汉末的脸色沉了下来:“难道林没有告诉过你们我的决心吗?”
“当然知道,不过……”
“什么?”
“介意我们五个人休息下来吗?”那个领头的人说道,“我们足足花费了十天时间到达了这里,瞧瞧他们。”
汉末也注意到了,这五个人几乎每个人都疲惫不堪,嘴皮子像终日被太阳暴晒而变得惨白而干裂,汗水从额头一直流到下巴,衣服也都湿透了。
五个人在这里暂时休息下来。不过时间还是相当紧迫,那条龙会跑得更远。
那个领头的人叫查尔,另一个红衣猎手叫曼罗,其余三个人是三胞胎兄弟,分别叫赵一刀,赵二,赵三。如果不仔细看,汉末还真分不出来。不过这五个人的住宿问题还是要靠金钱来摆平的,在汉末的眼中,金钱是绝对放在首位的。
想起自己从前卖钢刀的时候,有个老汉买一把钢刀少给了两个金币,汉末愣是追了五里路要了回来,结果钢刀全都被偷走了。气得他直想找个人来踢两脚好发泄发泄。后来,他不想发泄了,因为他捡了钱袋,正好值那些钢刀的钱,还多出来一个金币,他把这个金币做了小额的金融业(按:小额高利贷)。大赚!汉末对自己的那段光辉岁月到现在还津津乐道。
汉末对这五个人的事一点兴趣都没有,看着那几个家伙操弄着自己的武器,汉末打着鬼注意,不过他还不会伸张,他深信这一定是个赚钱的好机会。
查尔耐心地等待了三天,因为他相信这是一个请汉末出山来战斗的绝佳时机。
汗马帝国的金鸽信鸟传来了一封信。汉末打开来看,眼睛都快瞪出来了。大叫起来:“王八蛋,阿清没有死!”
查尔微笑着:“现在,您应该明白怎么回事了,你的妻子没有死,她正在汗马帝国的国都做她该做的事。王子不会怠慢她的。蛮火之战严重影响了汗马帝国的经济发展,如果不赶快停止战争,汗马帝国也会牵涉其中。”
汉末清醒过来,脸色出奇地平静,说:“那么,是汗马帝国的王子要求我参与捕龙?”
查尔拿出一张羊皮纸,说:“这是汗马帝国米诺王子殿下亲自为您签定的永久居住证和阿尔伯地区的领地契。另外还有您的妻子。汗马帝国不惜把阿尔伯那块肥地送给您,也表明了汗马帝国平息战争的决心。您该不会拒绝吧。”
汉末无语,拿他一声的挚爱做赌注,比杀了他还要痛苦。他有点犹豫地说:“若是,我不做呢?”
查尔的语气沉下来:“你的妻子将永远呆在帝都,汗马帝国的羊皮纸将成为废纸一张。决定吧!”
汉末回到自己的房间,拿了把锄头来,然后跑到一棵千年黄果树下,用力地挖了起来,直到宝贝现形,虽然有泥土,但那把弓箭上面还清晰地印有曾经战斗过的痕迹,那是关于中土世界最好的捕龙者的光辉岁月。月牙形的巨大弓弩的重见天日,标志着汉末将重操旧业。
五个捕龙的人怀着崇敬的目光,心潮澎湃地看着汉末提起弓弩的雄伟英姿。
汉末突然有了一点点的归属感,现在他又感觉到了,感觉到自己是一个战士。一个真正的战士。
二林的出现
五个人一致决定,让汉末做带头人,原因有很多,随便抓出一个便是服众的理由。
不过汉末还真有点不习惯,以前干这行都是独来独往。现在多了五个人,任谁不有点想法?
汉末把一切都打理好了。他仔细想了一遍:弓箭,战刀,布衣,钱。最后还是觉得把巴豆带上,在以前的工作中,巴豆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五个战士神奇地看着那些金灿灿的类似于黄豆的豆子被塞进汉末的腰包里。
在收拾房间时,他发现那块玉片,随手往包里一揣。最后说道:“听着,与龙的战斗,不是游戏,但是我希望大家都不要太过于认真了,要是真的遇上龙,我们也只能用最原始的方法把他捕住。这是规矩。千万不能杀龙。是会遭天谴的。”
查尔很知趣,说:“您要做的,也无非就这样了。”
曼罗从一开始就很冷酷的样子,从来不认真看别人,仿佛别人都不存在,汉末愣是有些气恼他那种目无大界的样子。特别是不给自己打招呼。自己总算是个前辈了。汉末心下埋怨:好家伙,没礼貌,好歹我也是个前辈了。不过听说他以前是个杀手之后,汉末不禁倒吸一口凉气,现如今的世道,连职业杀手也都名正言顺了。杀手杀人再也不是一刀致命了,他会先从背后来个“大捅马蜂窝”,让那些猪仔(被杀的人)来个肛门大出血,慢慢地疼死。汉末从一开始就痛恨这个职业,不过他越是痛恨就越是喜欢捕龙,觉得这才是帝国最文明的职业,文明而且高薪。
赵氏三兄弟很热心,不过是三个雇佣兵,没什么发言权,林当初找他们是因为他们憨厚老实而且武艺又好,要强调的最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廉价。一次任务每人才一百个金币作为酬劳,这样好的事简直像是送上门来的。汉末大致了解了一下,又恨又急,对那林又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的,心想,天大的好事怎么没有落到他的头上。
那封信是阿清寄来的,信上说她在皇宫住得很好,有吃的,有穿的。但还有一部分是汉末感觉出来的,信只有一半,汉末感觉到阿清还想说什么,汉末无语。
六个人穿行进入了蛮火森林。汉末又看见了那些生长过千年的巨树,杂乱得像海有样的杂草丛。他的心中别提有多感慨,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汉末看到这些树,这些草又想到了钱,心里打着鬼主意:若是一棵这样的树卖给北方的蛮人倒还是个不错的选择,他暗暗窃喜自己的这个想法。
一连走走了三个日出日落,茫茫的森林就像是一个被施了魔咒的迷宫,让人不禁叹息。查尔安慰大家:“不要心急,蛮火森林的路并不是很难走嘛,汉末先生应该比我们更了解才对。”
汉末说:“有点恼火,总觉得哪里不对,那条龙不该在蛮火森林里才对。我真奇怪我们为什么会往这里走,这一向不是我的行事作风的。”
查尔说道:“或许是你挂念你的妻子,心神不定吧。”
“不可能,以前都没有过这样的事。”汉末神色慌张地握住了巨弓。赵一刀紧张地说:“会不会有什么意外?”
查尔也紧握住了弓弩和战刀。
这时,从南边的丛林之中飞出一道白色的身影,汉末一惊,那人立在六人面前,众人几乎同时惊呼:“林!”
汉末觉得很奇怪,林怎么会在这里出现。林的微笑让人沉醉。似乎可以让人忘却战争,她看着汉末,说:“你为了她还是来了。不过在我的心里,你永远是那么勇敢的人。我跟寻你们的足迹而到这里,是因为我刚接到线报,纲索族的人要搞鬼了。”
“搞鬼?”汉末一阵迷糊,查尔也惊诧。
林说道:“消息不胫而走,他们的暗杀团在昨天就出发了,纲索与湖人的战争还在逐步地扩大,不过现在双方都停止了,但谁都知道这是暂时的。他们都有足够的兵源,他们花费了重金购买一切需要的物资,如果水灵族涉入战争,那么两个族群会很快地吃掉我们,瓜分水灵族的地盘。”
汉末有些迟疑。他沉吟了半天,突然,他大叫起来:“不好,杰拉米有难了。”
林赞同地说:“的确,你也察觉到了,杰拉米是水灵地界的重要边界城市,那里是整个水灵族守卫最为强悍的地方。他们想要挑起战争就会派大量的人手过去。”
曼罗的剑轻轻地颤抖了一下,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只见他冷冷的目光中时时刻刻都充满了杀机与仇恨,好像与世人都有不共戴天之仇一样。
汉末与林的想法一致,这让他觉得怪怪的,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认识这个女人十年了,他们还是有一种莫名的默契。
而查尔几个人却还是蒙的,查尔疑惑地说:“我们为什么要去杰拉米,那里很重要么?”
林笑了:“要这样找,你们要找到什么时候?我们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先做。”
汉末拍拍手,道:“那么,现在就行动吧,去杰拉米。”
汉末还是觉得莫名其妙,他认为林应该在水灵之都而不应该在这里。但他想不出来是哪里出了问题。总是觉得不对劲儿。
三电之子
蛮火森林的三个族群,纲索,湖人,水灵。割据着蛮火森林的势力。若论三族谁的力量较大,那只有从纲索与湖人去比了,当然是不相上下了。水灵族的人不喜欢打仗,不愿意把钱花到无谓的战争上面,所以,他们的实力是最弱的。但是从物产的角度来看,水灵族则是最丰富的,水灵族的人爱钱,但是他们不野蛮,他们不会想别人的利益。
杰拉米坐落在托尔斯金山和沃尔塔山之间的大峡谷里,城市是整个蛮火森林最大的。
远远的,能看见两山之间交接点上的嘹望塔。汉末知道杰拉米不远了。他对着同伴说道:“不远了,翻过那座山,杰拉米就到了,我曾经去过几次,那真是个令人流连的好地方啊。”
林有些兴奋,毕竟她也很久都没有来这里了,她笑着说:“的确,杰拉米有最热情的人民,那里才是人类的乐土。”
曼罗没有说过他也来过杰拉米,他的脸色还是显露了他的喜悦。看着巍巍的青山,托尔斯金山顶烟雾缭绕,就像是人间仙境。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空气里弥漫着浓浓的血腥气味。大家的心都悬了起来。汉末看到了远处山坳里冒出的巨大黄色烟柱。很快,电闪雷鸣。
林大叫起来:“电魔!”
“什么?”汉末有些胡涂,问。
林说:“这是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