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边缘人群以外,所有人都对美国的宪政安排感到满意。
一场保守主义革命
美国这场革命有多保守?一开始,我们必须承认,那显然是一场革命。就像戈登·伍德(Gordon Wood)在他1993年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The Radicalism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一书中表明的那样,反叛者不仅赶走了英国人,也根除了那些封建社会秩序的法律标志——长子继承权、限定继承权、贵族称号、国教,等等。他们把自己的共和国建立在两个原则基础之上:第一,人人生来平等;第二,权力最终来自“人民”的意志。
然而,革命者所做的一切都含有保守主义的潜台词。革命首先是作为殖民地的反叛开始的,而不是像他们的法国同侪那样,企图改造出一个全新的世界。'4'革命工作是由拥有土地的乡绅而非由离群索居的知识分子或怒火中烧的农民来进行的。这些人机智稳重、事业成功,他们起初认为自己是在为英国宪法的原则而战,而不是在反对这些原则。他们沿用历史上英国政党的名字,自称为“辉格党人”,而将对手称为“托利党人”,并宣称自己是在保护旧有的英国的权利(例如陪审审理、法律上的正当程序、自由集会以及没有提议不得征税),而非为确立新的权利而战。
革命的结果是相当克制的。美国托利党人最糟糕的结局只是遭流放和被驱逐而已。在费城,并没有发生像巴黎那样的公审和死刑判决。相反,革命引发的是一股制宪的高潮。紧随1776年的《独立宣言》,每个州都草拟了自己的宪法,而且1783年的《邦联条款》将各州有限地结合到了一起。各州随后于1787年齐聚费城,起草一部在一定程度上协调中央控制与各州旧有权利之间关系的全国性宪法。美国的开国元勋在平静的旧时代里开始凝思自己要做的事情。
毫无疑问,美国革命捍卫的不仅仅是古代英国的自由。开国元勋们逐渐认识到,他们需要更具创造性,而不仅仅是捍卫现状。就像约翰·杰伊(John Jay)宣称的那样,他们是“第一批受到上天恩宠的人,有机会审议并选择自己在其中生活的政府形式”。'5'而且,相对于捍卫古代英国宪法中的权利,他们对保证普遍的自由更感兴趣。他们不仅阅读洛克和孟德斯鸠的著作,也阅读威廉·布莱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的作品。不过他们追求的是一种相当温和的自由,即个人尽可能地不受政府的干预而追求自己的目标。正是由于这种对公民自由压倒一切的承诺,才使得美国革命具有保守主义的优势。它限制了政府的野心,政府的好坏不是根据其提高道德或促进繁荣的能力来判断,而是由其让人民自由自在地追求个人目标的能力来决定的。美国的开国之父与正直的贵族精英思想没有瓜葛,但是他们对大众先天的善良也不抱幻想。'6'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在《联邦党人文集》(Federalist)第51篇中写道:“政府不是必要的……如果是由天使统治人间,那么对政府的内外约束就没有必要。”
本着这种精神,美国的开国之父把民主看作是达到更高目标的手段,而不是把民主本身当作目的,而更高的目标是自由。他们小心翼翼地设计了一种制度,以防止民主陷于“混乱和荒唐”之中。他们使用分权来防止民主最常见的危险——多数人压迫少数人、少数人绑架政府、民选代表把自己的利益凌驾于人民之上。他们建立了参议院,议员起初是由各州任命而非直接选举产生,以便“为大众的情绪波动提供一个稳定器”。他们利用联邦主义原则,以确保决策尽可能在最低层级进行。当然,他们关于“人民”由哪些人组成的思想有点局限。例如,妇女、无土地者和奴隶无权投票。开国者们错综复杂的设计令人注目。参议员任期6年,从而具有更长远的眼光;众议员任期2年,从而与人民的意志更接近;总统由选举人团而不是由原始的多数来选举,从而确保了总统关心小州的利益。
英国保守主义的守护神埃德蒙·伯克对美国革命的崇敬之情同他对法国革命的仇恨程度一样深,这不足为奇。他认为,法国革命的结局是个灾难,因为他们是为抽象的自由而战(如伯克所指出的那样,是为“自由的喷发”而战),也因为他们要利用政府来改造人性。美国革命是成功的,因为他们是在为人们的真正自由而战,为美国固有的生活方式而战,以反对不断加剧的权力专断野心。他们调和政府以适应人性,政府的职责是要保护个人追求自己的幸福,他们从未对此视而不见。
右派的蓝图
伯克是正确的,在他关于美国革命的言辞背后是保守主义的本质。出于偶然或有意为之,美国宪法通过两种方式将美国推向保守主义(并且最终使之远离社会主义):限制中央集权的国家,赋予各乡村州比例不均的权力。
对政府的不信任始自第一艘来到美洲的英国轮船。定居在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是从英国国教的绝对垄断权中走出来的逃亡者,紧随其后的是其他宗教异见人士,其中包括天主教徒。殖民者习惯于忽视伦敦制定的规则。英国首位首相罗伯特·沃波尔(Robert Walpole)把英国对那13个殖民地的统治描绘成“有益的忽视”(salutary neglect)(1)制度,而正是由于企图将这种制度转变成真正的帝国统治制度,才加速了革命的到来。即使在革命期间,大陆会议(the Continental Congress)也并不情愿向乔治·华盛顿提供抗击英国人所需的人力和物力。'7'
美国人一再坚持他们对“有益的忽视”的偏爱。在共和国的早期岁月里,主张小政府的共和党人与联邦党人之间的战斗最终以共和党喜欢的方式得以解决。在1801年的第一次就职演说中,杰斐逊重申他对“一个贤明、节俭政府”的承诺,“这个政府将使人们相互免受伤害,让人们在其他方面自由地控制自己对事业和进步的追求,并不会从人们口中夺走他们通过辛勤劳动得到的果实”。民主党1840年的政治纲领是该党历史上的第一份政治纲领,其开篇即写道:“那是断然的,联邦政府是一个权力受到限制的政府……”而在20年后,共和党的第一份政治纲领听起来也有一种类似的无政府主义调门儿,“那是断然的……人民惊恐地目睹不计后果的铺张在联邦政府的每个部门蔓延……”'8'
美国政治制度强化保守主义的第二种方式是给美国最保守的因素赋予了巨大的权力。美国南方——一个最初受种植园贵族控制并扎根于奴隶制的地区——在美国革命和内战期间是国内一股决定性的政治力量。杰斐逊、麦迪逊和华盛顿三人都是奴隶主。在1789年至1861年的72年间,担任总统的南方人占了16位中的10位,36位众议院议长中有24位是南方人,35位最高法院大法官中有20位来自南方。'9'
美国内战和重建以暴力的方式结束了南方的权力。但是南方人的政治才干在20世纪的前半个世纪再次得到了证明。南方成为民主党的坚实基地,这意味着这一地区的参议员能够进入“这个带着南方口音的人类公共机构”,反复当选并被任命担任所有最重要委员会的主席——这得归功于参议院刚性的资历制。'10'1949年林登·约翰逊进入参议院的时候,参议院只有一个委员会的主席不是由南方人或与南方紧密结盟的人来担任。保守的南方民主党人同北方共和党人一道形成了一个势力强大的投票集团,以保护南方怪异的种族主义做法,挫败雄心勃勃的自由派改革。
无论人口多少,每个州都拥有两个参议员席位,这一做法也加强了美国的保守主义倾向。像怀俄明和蒙大拿这样人烟稀少的州,参议员的席位却和加利福尼亚州与纽约州一样多,这不可避免地增加了西部和中西部乡村选民的影响力,限制了沿海和工业地带城市选民的影响力。在整个美国历史中,来自小州的参议员一直在动手挫败受到众议院青睐的联邦计划。而选举人团制也由于同样的原因使总统竞选带有保守的倾向。阿尔·戈尔2000年以不错的优势赢得了选民的支持,但却仍然失去了问鼎白宫的机会。
社会主义没有在美国发生
宪法强化了美国保守的力量,同样也弱化了美国激进的力量。在19世纪后半叶,社会主义政党在所有重要的欧洲国家都发展兴旺,它们动员群众支持扩大国家的权力,同时提供养老金等福利服务并限制市场的权力。但是在美国,社会主义者播下的种子遇到的却是一片贫瘠的土地。
失败的原因部分是机械性的。先到终点为获胜方的制度、对总统职位的集中关注以及分权,使得第三党不可能挑战两党的垄断地位。美国的一些州早在19世纪20年代就采用了白人男性的普选权制度,从而防止了社会主义者将经济变化的要求与普选权的要求结合到一起,而这正是他们在欧洲做过的事情。
然而,社会主义者的失败也是意识形态上的失败。在美国,他们碰到的是对社会主义思想远远缺少激情的工人阶级。1890年,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 Engles)就曾为之气愤不已:“美国是纯粹的资产阶级国家,甚至没有封建主义的过去,并且以自己纯粹的资产阶级制度而自豪。”有趣的是,不像他们在欧洲的同侪,美国费尽周折终于产生的左派坚持的却是个人主义。在大萧条之前,从主流的美国劳工联合会(the American Federation of Labor)到世界产业工人组织(Industrial Workers of the World),整个美国劳工领域都反对扩大国家角色的计划。美国劳工联合会反对国家为老年人提供养老金、义务医疗保险、最低工资立法和失业补偿;1914年以来,它甚至一直反对立法规定男性的最高工时。'11'大多数美国左派更感兴趣的是公平分享美国梦,而不是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到了1929年,约瑟夫·斯大林对社会主义在美国的进展感到非常不耐烦,因此把美国共产党的党首杰伊·洛夫斯通(Jay Lovestone)召到莫斯科,要求他解释不成功的原因。洛夫斯通及时地提出了与恩格斯同样的理由,埋怨在美国缺乏像欧洲那样的阶级制度、贵族等。'12'事实上,大萧条最终使美国的政治有一点点“欧洲化”了。新政导致了国家权力在税收、开销和经济调节领域的大大扩张,其中包括建立帮助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设立监控商业事务的政府机构。工会人数从1927年的300万(占非农业劳动力的11。3%)暴增到1939年的800多万(占非农业劳动力的28。6%),'13'工会也深化了与民主党的关系。
虽然如此,考虑到美国正面临的灾难程度,新政最突出的表现在于它的适度性。在华盛顿,集聚到罗斯福周围的美国费边社成员梦想着建立中央计划经济,但他们彻底失望了。罗斯福更喜欢调节,而不是完全由国家控制,他拒绝了对支离破碎的金融系统进行国有化的呼吁。国会议员为保留地方政府的权力而战,每个人都对安全网的过于舒适而迟疑不决。1935年的《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特地将农业工人和家务工排除在外,从而没有照顾到许多贫穷的黑人。1935年9月,新创立的盖洛普民意测验组织问美国人,政府应该花多少钱在救济和恢复上。回答政府在此项上花钱太多的人是回答花钱适度人数的两倍,而回答花钱太少的人几乎不到1/10。罗斯福重新当选以后,50%的民主党人说,他们希望他的第二任期比第一任期更保守一些;而只有19%的人说,他们希望他的第二任期更自由一点。'14'
由于缺乏社会主义政党,美国走上了一条与其欧洲竞争者非常不同的道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美国的社会开支并不比欧洲少。1938年,罗斯福政府在失业保险和公职之类的社会项目上所花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3%,比例高于瑞典(3。2%)、法国(3。4%)、英国(5。5%)和德国(5。6%)。'15'但是,事情在战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欧洲,积聚力量多年的社会党抓住战后重建的机会,强行对社会项目施加深远的影响。在美国,政府对采取免费儿童医疗保健计划踌躇不前,更不用说建立成熟的全国性公共医疗服务了。美国提供医疗保险的两个主要尝试项目——医疗保险计划和医疗补贴计划——要到25年后才会出现。当罗纳德·里根在1980年的选举中踏着保守主义仇视“大政府”的浪潮进入白宫的时候,与其他任何工业化国家相比,美国的税率更低、赤字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更小、福利更不发达、政府拥有的产业更少。
把这些情况考虑进去,似乎美国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运动了。不过其他三股力量远在美国发起保守主义运动之前,就已经总是使美国靠右站了。这三股力量是宗教、资本主义以及最为根本的地理因素。
以上帝的名义
美国人为什么如此具有宗教性?最明显不过的原因乃是宗教在美国的建立和形成过程中都扮演过非常突出的角色。清教徒最早在美洲殖民地定居,他们将这片土地看作是自己逃避宗教迫害、尽力实践自己宗教信仰的机会。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特别保证了对宗教的“自由表达”。这个国家大体上实践了这一诺言,而那些依然感到受歧视的人——尤其是摩门教徒——则在19世纪充当了西进的先锋。
美国笃信宗教的第二个原因可能更加令人吃惊。事实上,美国是作为一个世俗国家而被建立起来的。宪法《第一条修正案》保证了宗教自由信仰的实践,但它禁止国会制定任何“尊重宗教机构”的法律。政教分离使美国不同于欧洲“忏悔式的国家”。许多宗教保守派抱怨,政教分离不合法地排除了宗教集会。许多倾力支持政教分离的人却是自由派。但事实上,政教分离对于保持宗教作为美国生活中一股充满活力的(常常是保守的)力量起到了最大的作用。
政教分离将市场的力量注入美国的宗教生活之中,宗教组织不能够像英国国教那样依赖国家的补助,它们必须通过竞争求生存。这种情况恰恰是政教分离最倾力的支持者杰斐逊所预测到的。他在1776年一则向国会发表演说的笔记中认为,宗教自由将加强宗教,因为那将“迫使其牧师变得勤勉并成为表率”'16'。美国宗教总是能够产生新的教派,这些教派是比竞争更好推销的字眼。例如,在19世纪40年代的“大觉醒”(the Great Awakening)时期,教会复兴派实行拉丁文的布道[一切都是他她它(hic haec hoc)(2),里面并没有上帝这个词],并且创造了鼓舞人心的福音歌曲。'17'政教分离也使得宗教卸去了巨大的负担,还有什么比使信念依赖于政治人物一时的兴致更能够歪曲一种信念呢?又有什么比将信念与闲差肥缺挂钩更能够使一种信念变得软弱呢?美国很幸运,没有本土的特罗洛普式的整天想得到官方肥差的教区牧师。它也避免了使天主教变得软弱的那种权力斗争。可曾记得英国著名政治理论家阿克顿勋爵(Lord Acton)的劝谕?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一劝谕出自他对中世纪教皇的描述。美国的教派生存,除了自身的精神力量外,别无其他可恃的东西。
在美国竞争性的环境中生存得最好的宗教团体是那些最富“激情”的团体,那些最严肃对待自己的信念和最倾力传道的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