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商队距大酋长部落最少有一天一夜的路程,附近应该也没什么大型野蛮人部落。
而野蛮人很少会成群结队的离开营地过远的地方,自己来之前,也看过蛮族大酋长派人私下交给商团的荒原势力分布图,附近根本没有野蛮人部落驻扎。
科隆勾了手指,身边的两个侍从取出了一套全身甲,利索的套到了他身上。
穿戴完毕后,除了头盔中露出的眼睛,科隆全身上下被保护的严严实实。
又接过了足有十公分宽长达一米五的大剑,科隆高喊道“保护好杜夫大人和物资”后,带着二十名护卫向着前方走去。
艾伦看着对方走出了二十多个战士,为首一名手提大剑的人类武士,穿着一套金属制的全身盔甲,非常惹眼。
他突然想起自己当初在部队经常吃的牛肉罐头。
观察了一会后,艾伦发觉这全身护甲还真是好东西,虽然行动不便,可是一般的武器肯本造成有效的伤害。
在这个冷兵器为主的世界里,这玩意还真是抗击打的好东西。
笨重的板甲难免会造成行动不便,不过那点重量,根本影响不了力大无穷的野蛮人,要是血蹄部落的战士,在原本就拥有半石化皮肤的基础下,再穿上一套这样的护甲,在大规模战斗中,简直就是个移动碉堡,绝对是遇神杀神,所向披靡。
艾伦看了看一眼身后的血蹄族人,再打量一眼科隆,想想还是算了,这得要多少钢铁啊?
科隆带领着护卫们,走到艾伦十米外才停住。
虽然他心里有所准备,不过眼见为实,当亲眼确定面前却是站着不少数量不少的野蛮人后,心里也难免紧张,双手不由得紧紧握住大剑。
随行的几名战士,看着对方那头打着响鼻并且目露凶光的巨型灰狮,双腿不由得有些发颤。
科隆硬着头皮问道:“大荒原上的蛮族战士们,为什么你们拦住我们的去路?”
老扎克已经把这次“抢劫”行动的指挥权交给了艾伦,用他的话说就是他和大巴比伦与其他族人只负责动手就行,动嘴的活交给艾伦。
部落战士们临行前也得到老扎克的授意,一切以艾伦为主,没得到示意,不能妄动。
要不是这样,凶狠好战的部落战士早就一拥而上了,在他们的认知里,能动手的话尽量不要沟通。
而此时站在艾伦后面的部落战士,很多人脸上写满了不解,既然临行前,确定了目标就是抢劫人类,那么根本没必要叽叽歪歪,直接上去干他们就是了,哪还用说这么多废话。
不过不解归不解,老酋长的再三嘱托他们还是不能违逆的。
“你谁呀?”艾伦摸了摸下巴上的胡子茬喊道:“报出你的名号,人类!”
说完“人类”这两个字艾伦自己也觉得好笑。
“我是洛特尔公国亲王大人名下第三商团护卫长,大剑士科隆…凯奇,你又是谁?”科隆也同时打量着这个明显比其他野蛮人矮一头的家伙,一脸雾水。
“我叫艾伦,大荒原上最最最最最最尊贵的大酋长大人的护卫长。”
科隆面色稍安,原来是大酋长的人,只要不是哪个不开眼的野蛮人部落就好,毕竟大酋长私下没少收亲王大人的好处。
“尊敬护卫长大人,不知道您率领众多的蛮族战士,在此拦住我们是什么意思?”
“操,你说啥意思?”一瞬间露出泼皮像的艾伦骂道:“他妈的,孝敬少了呗,大酋长说了,从此以后你们商队得交过路费,不交过路费就收拾你们。”
“孝敬少了?”科隆懵了,自己不过是亲王麾下一个小小的护卫长,上层之间的龌龊勾当,他又不清楚具体细节,他只的负责保卫商队,最多就是教训教训一些不开眼的小毛贼,其他的一概不知。
“你少和老子装傻。”艾伦的吐沫星子顺风刮了科隆一脸:“你们商队来回一趟赚多少?忽悠我们蛮族人不识数?少他娘的废话,就问你们交不交过路费?”
科隆看着一脸泼皮相的艾伦有些迟疑道:“要不你们先让开放我们回去,等我们回到洛特尔公国禀报亲王大人,看看是否与和贵方的大酋长有所误会?”
“耍我们没文化没智商是不?”艾伦恶狠狠的威胁到:“老子们的拳头可不认什么亲王大人,俺们只听大酋长的。”
埋伏在车队后方的狄娜,耳朵很灵,距离上百米都能听见艾伦的嚷嚷声,不由得翻了个白眼。
要是她在艾伦旁边的话,一定会提醒自家二少爷:您怎么会不认识洛特尔的亲王大人呢,不说人家从小抱过您,而且那还是萨克雷的亲爹啊!
第二卷 荒古原 第七十三章 为了大酋长的荣光
原本以马车为掩护的人类战士,在见识了“砂锅大的拳头”和“五十码的大脚丫子”后,渐渐的以几人为一组并肩战斗,与其说是战斗不如说是苦苦挣扎。
体型上的巨大差距,力量上的巨大差距,终于让这帮可怜的人类武士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平日里苦练的武技,在这帮凶残野蛮人的拳头下,是多么的可笑。
距离远了,没人家手长更没人家脚长,碰不到人家。
距离近了,人家随便怼你一下,轻则骨折,重则断手断脚。
人类武士中,不乏一些武技出众的优秀剑士,可是在这种规模下的战斗,个人的勇武,并不能成为左右双方胜利的重要筹码。
从成年就开始战斗的部落精锐战士们,没有学习过任何战斗技巧,更不懂得在大规模战争下如何配合作战。
他们依靠的就是自己强壮的肌肉,和无数战场上培养出的战斗本能。
他们自从成年后,与比蒙兽人战斗,与荒原凶兽战斗,与人类正规军战斗,与神圣教廷的军团战斗。
大多数时,他们都是以少敌多赢得战斗,而他们最大的依仗,就是优秀的个体战斗力。
人类的军事学家,曾经无数次分析过野蛮人的战斗方式。
用他们的话说,野蛮人没有任何战术可言,就是一窝蜂似的冲到敌军当中,穿插敌人的阵地,然后不断的分割,再穿插,再分割。
将敌军打散后,凭着出色的个人武力,各个击破,不断的蚕食对方有生力量,最终获得胜利。
这种优缺点同样明显的战斗方式,除了比蒙的强力种族,只适合个人勇武丝毫不逊于比蒙兽族的荒原野蛮人。
说来可笑,要击败毫无章法可言的野蛮人,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很难。
说简单是因为只要在正面硬抗时,顶住了第一波攻击和冲锋,从而把握住战场的主动权和节奏后,完全可以通过预备队反包围,将战斗走向一锤定音。
说难是因为除非人类拥有比蒙兽人或是和野蛮人同样强壮的体质,否则无论多么厚实的盔甲和防具,都如同小孩子的玩具一样可笑之极。
人类已知能够正面抗衡野蛮人和比蒙兽族的兵种,只有全身披挂的重骑士,不过明显机动力不足的重骑士只是能勉强抗衡,并没有绝对压倒性的优势。
要不就是教廷英灵殿的圣堂骑士,这帮非人的怪物倒是能一个揍好几个野蛮人,问题是英灵殿的圣堂骑士不是批量生产的,估计也就数十个。
人类的那些军事家,不止一次暗自庆幸,若不是野蛮人没有足够的冶炼技术,若不是大荒原上没有任何金属矿产,若不是野蛮人战斗中没有组织和纪律,若不是他们根本不屑于佩戴护甲和武器,若不是他们只有区区不足十万的人口,人类早就被野蛮人揍的找不到北了。
而眼前的商团人类武士,他们不是不明白如何抵抗蛮族战士,毕竟泛大陆所有人类战士,都明白野蛮人的弱点,也清楚对付这群头发简单四肢发达的野蛮人,只要抗住对方的第一波冲锋就好。
可是他们根本做不到,在部落战士的蛮力面前,粗糙烂制的铠甲如同纸张一样,不要说防御了,就是被人家踹一脚,就能倒飞出几米远。
有几个小贵族子弟和雇佣兵倒是佩戴精良的护具铠甲,可是一样什么作用都没有,光震就震掉半条命。
除了蛮力惊人的部落战士,对方的那头四蹄如同金属一样的灰色大狮子,更让他们心底生出了一阵无力感。
打我们还用的着出动这么多的蛮族的战士?
那头和得了癫痫症,来回不停横冲直撞的灰色大狮子就够让我们喝一壶了。
人类武士们都觉得这帮野蛮人太小题大做了,没有这么欺负人的!
我们只是一支小商团的护卫,不是正规军,更不是神圣教廷的远征军啊!
老扎克胯下的巨型灰狮“铁山”,平常懒的不行,今天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如同喝醉酒的老和尚闯进了尼姑庵,不断的横冲直撞,在老扎克的指挥下,专门奔向聚堆的人类武士,无数倒霉鬼不是被撞飞,就是被踩成肉饼。
金属化的四只巨蹄,哪怕轻轻刮碰一下,没有重型护甲护身的人类,最轻的也是如同断了线的风筝,口吐着鲜血高高飞起。。
连踩带踏的“铁山”,不用特意去攻击哪个目标,只要哪里人多,就冲向哪里。
人类的刀剑不是不够锋利,弓箭不是不够尖锐,只是铁山太皮糙肉厚了。
砍在铁山已经金属化蹄子上的刀剑,不是用力过大被折断,就是除了一声金铁交鸣外,毫无作用。
而其他的蛮族战士,仗着体格上的巨大优势,伴随着不绝于耳的骨折声,一拳就是一个吐血的倒霉鬼,一脚就是一个满地乱窜的滚地葫芦。
从铁山背上跳下的老扎克,脚踏血怒战环,彪悍的一塌糊涂,举起一匹战马顺手马扔向了一群弓箭手,直接压断了无数可怜战士的肋骨,引起了阵阵哀嚎。
这一幕看的好多人类武士心脏砰砰直跳,车队最后面的许多护卫武士,扔掉了武器掉头就跑。
老扎克望着临阵脱逃的人类,打了几个手势,周围几个部落战士注意后,随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几包草药,将其点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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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荒古原 第七十四章 毫无悬念的战斗
原本以马车为掩护的人类战士,在见识了“砂锅大的拳头”和“五十码的大脚丫子”后,渐渐的以几人为一组并肩战斗,与其说是战斗不如说是苦苦挣扎。
体型上的巨大差距,力量上的巨大差距,终于让这帮可怜的人类武士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平日里苦练的武技,在这帮凶残野蛮人的拳头下,是多么的可笑。
距离远了,没人家手长更没人家脚长,碰不到人家。
距离近了,人家随便怼你一下,轻则骨折,重则断手断脚。
人类武士中,不乏一些武技出众的优秀剑士,可是在这种规模下的战斗,个人的勇武,并不能成为左右双方胜利的重要筹码。
从成年就开始战斗的部落精锐战士们,没有学习过任何战斗技巧,更不懂得在大规模战争下如何配合作战。
他们依靠的就是自己强壮的肌肉,和无数战场上培养出的战斗本能。
他们自从成年后,与比蒙兽人战斗,与荒原凶兽战斗,与人类正规军战斗,与神圣教廷的军团战斗。
大多数时,他们都是以少敌多赢得战斗,而他们最大的依仗,就是优秀的个体战斗力。
人类的军事学家,曾经无数次分析过野蛮人的战斗方式。
用他们的话说,野蛮人没有任何战术可言,就是一窝蜂似的冲到敌军当中,穿插敌人的阵地,然后不断的分割,再穿插,再分割。
将敌军打散后,凭着出色的个人武力,各个击破,不断的蚕食对方有生力量,最终获得胜利。
这种优缺点同样明显的战斗方式,除了比蒙的强力种族,只适合个人勇武丝毫不逊于比蒙兽族的荒原野蛮人。
说来可笑,要击败毫无章法可言的野蛮人,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很难。
说简单是因为只要在正面硬抗时,顶住了第一波攻击和冲锋,从而把握住战场的主动权和节奏后,完全可以通过预备队反包围,将战斗走向一锤定音。
说难是因为除非人类拥有比蒙兽人或是和野蛮人同样强壮的体质,否则无论多么厚实的盔甲和防具,都如同小孩子的玩具一样可笑之极。
人类已知能够正面抗衡野蛮人和比蒙兽族的兵种,只有全身披挂的重骑士,不过明显机动力不足的重骑士只是能勉强抗衡,并没有绝对压倒性的优势。
要不就是教廷英灵殿的圣堂骑士,这帮非人的怪物倒是能一个揍好几个野蛮人,问题是英灵殿的圣堂骑士不是批量生产的,估计也就数十个。
人类的那些军事家,不止一次暗自庆幸,若不是野蛮人没有足够的冶炼技术,若不是大荒原上没有任何金属矿产,若不是野蛮人战斗中没有组织和纪律,若不是他们根本不屑于佩戴护甲和武器,若不是他们只有区区不足十万的人口,人类早就被野蛮人揍的找不到北了。
而眼前的商团人类武士,他们不是不明白如何抵抗蛮族战士,毕竟泛大陆所有人类战士,都明白野蛮人的弱点,也清楚对付这群头发简单四肢发达的野蛮人,只要抗住对方的第一波冲锋就好。
可是他们根本做不到,在部落战士的蛮力面前,粗糙烂制的铠甲如同纸张一样,不要说防御了,就是被人家踹一脚,就能倒飞出几米远。
有几个小贵族子弟和雇佣兵倒是佩戴精良的护具铠甲,可是一样什么作用都没有,光震就震掉半条命。
除了蛮力惊人的部落战士,对方的那头四蹄如同金属一样的灰色大狮子,更让他们心底生出了一阵无力感。
打我们还用的着出动这么多的蛮族的战士?
那头和得了癫痫症,来回不停横冲直撞的灰色大狮子就够让我们喝一壶了。
人类武士们都觉得这帮野蛮人太小题大做了,没有这么欺负人的!
我们只是一支小商团的护卫,不是正规军,更不是神圣教廷的远征军啊!
老扎克胯下的巨型灰狮“铁山”,平常懒的不行,今天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如同喝醉酒的老和尚闯进了尼姑庵,不断的横冲直撞,在老扎克的指挥下,专门奔向聚堆的人类武士,无数倒霉鬼不是被撞飞,就是被踩成肉饼。
金属化的四只巨蹄,哪怕轻轻刮碰一下,没有重型护甲护身的人类,最轻的也是如同断了线的风筝,口吐着鲜血高高飞起。。
连踩带踏的“铁山”,不用特意去攻击哪个目标,只要哪里人多,就冲向哪里。
人类的刀剑不是不够锋利,弓箭不是不够尖锐,只是铁山太皮糙肉厚了。
砍在铁山已经金属化蹄子上的刀剑,不是用力过大被折断,就是除了一声金铁交鸣外,毫无作用。
而其他的蛮族战士,仗着体格上的巨大优势,伴随着不绝于耳的骨折声,一拳就是一个吐血的倒霉鬼,一脚就是一个满地乱窜的滚地葫芦。
从铁山背上跳下的老扎克,脚踏血怒战环,彪悍的一塌糊涂,举起一匹战马顺手马扔向了一群弓箭手,直接压断了无数可怜战士的肋骨,引起了阵阵哀嚎。
这一幕看的好多人类武士心脏砰砰直跳,车队最后面的许多护卫武士,扔掉了武器掉头就跑。
老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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