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乐土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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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土匪王-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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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羽,你这是什么意思?”

    雅月公主登时大怒,金色的长发无风而动,强大的银月斗气勃发而出,气势猛烈,直逼面前的莫羽王子。

    这一瞬间,她心底突如其来的一阵大痛,痛得她甚至无法呼吸。

    她身后的五个战士也是齐齐地跨前一步,全都是银月级别的战士,眼神狞猛地盯着莫羽,只要雅月公主一声令下,他们便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砍掉莫羽的脑袋。

    莫羽身的后四个魔法师法杖齐举,全都对准了雅月及她身后的战士,另有一个高大的战士一步跨出,护住了莫羽,背上的双手大剑已经握在手里,身上爆出的同样是银月斗气。

    “哈哈哈哈,雅月公主,不就是死了一个角斗士吗?你至这么紧张?当然,我不否认他是个人才,如果这个会变身成为巨人的角斗士加入你的军中,再经过几年的调教,我想,他会成为一员猛将的。

    不过,很可惜,做为楼云帝国的王子,我不能眼睁睁地放任邻国的又一员猛将即将崛起而不顾,那是对我的国家的犯罪。所以,我只能抱歉了,他必须要死。如果,换做是我,相信你也会这样做的,不是吗?”

    莫羽丝毫不惧地盯着雅月公主,脸色突然一肃,琅琅说道。原来他认为雅月公主想要这个人是因为这个超能人类强大的战斗力。

    “得不到的,就毁掉。你太卑鄙了。”

    雅月公主狠狠地盯着莫羽,一语道破他的心思。只是,她是为什么如此迫切地想要这个角斗士,却是不得而知了。

    “如果我先开口要这个角斗士,你会怎么样?哈哈,雅月公主,我可不想在我们楼云黄金两大帝关系日益趋暖之际再因为一个卑微的角斗士弄出公主王子火拼的事情,这对我们两国的关系恐怕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吧?收起你的剑吧,雅月公主,我可不想成为国际笑话的主角。”

    莫羽向自己的手下摆了摆手,示意他们放松些,别太紧张。同时,很有风度地向雅月公主笑道。

    “算你狠,莫羽,这笔帐有时间我会向你讨回来的。”

    雅月再次狠狠地盯了莫羽一眼,寒声说道。

    说罢,气愤地转身而去。那几个战士也满怀敌意的看了莫羽几个人一眼,同时撤去斗气,跟在雅月身后走了。

    “一定要弄到这个人,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雅月以主偷偷地向自己的手下说道。

    无巧不巧,这句话正好是在路过时被颤颤兢兢站在一旁的杜奇听在耳中,登时,他面色就是大变。

    只是,雅月公主并没有注意到杜奇的神色。

    一个黑色城市的老流氓头子,没什么可值得她注意的。

    “殿下,这个女人不好惹,我劝您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刚才电劈荆风的那个魔法师盯着雅月远去的背影,郑重地警告莫羽。

    “法玛老师,其实我也不想惹她,可是出于政治利益的考虑,黄金帝国的老国王只这一个女儿,再无子嗣,如果我真要是娶了她,咱们楼云帝国一统元朗大陆的日子就不会远了。况且,她确实很迷人,难道,您说不是吗?”

    莫羽轻笑一声说道,盯着雅月背影的眼睛里满是投机政客的狡诈与色情的欲望。

    法玛魔导士无声地叹了口气,摇头不语。望向刚才被自己轰了一记闪电的斗场,眼中掠过了一丝不忍且不安的神色。

    荆风醒了。

    只是,他活过来的地点有些不对劲,竟然是一个河滩,一块块硕大的鹅卵石硌得他屁股生疼。

    “怎么回事?我不是在黑三角角斗场吗?怎么现在跑到河边来了?难道是梦游?莫不是杜奇那个老王八蛋以为我死了,把我扔进河里,结果我才飘到了这个鬼地方?”

    荆风晕头晕脑地坐了起来,捋了捋湿漉鹿的头发,有些发蒙地自言自语道。

    他猜的八九不离十,不过,实情略有出入。

    心里有鬼的杜奇生怕雅月见了荆风知晓了他的身份之后祸及整个黑三角,竟然偷偷地命人把他扔到了黑三角附近的多尔大河里。

    等雅月公主的人赶到时,已经为时已晚,老杜奇百般推说这是角斗场的惯例,只要死了的角斗士就都会扔到多尔大河里,让清净的河水洗净他们一生的鲜血,愿他们的灵魂在天堂里安歇。说话时还装做一脸极度虔城状,好像真的很信奉神灵似的,对此,雅月公主恨得心里滴血,也无话可说了。

    虽然扫灭一个黑色城市没什么大不的,但为了一个死人这样做,却有些不值了。

    况且,这座黑色城市与各个国家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动一发而牵全局,得不偿失,犯不上。

    结果,荆风这个苦命的家伙随波逐流,足足在河上飘了四天四夜,最后,就鬼使神差地飘到了素有土匪发源地之称的格尔玛荒原上。

    雅月公主的人在多尔大河里捞了几天几夜也没见其踪影,也只能做罢。

    不过,据黑三角的眼线传回来的密报,雅月公主并没有在此次黑三角之行后回黄金帝国的帝者,而是莫名消失了。

 第32章 流落荒原

    伸了个懒腰,荆风摸了摸身上被八足蓝睛兽抓伤的伤痕,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他妈,如果不是老子天生就是一副超级快速的复原体质,恐怕流血也要流死我了。”

    荆风呸了一口,恨恨地骂道。

    “咦,老杜奇这家伙倒也没趁火打劫,竟然还给我留着这几样东西。”

    摸了摸脖子上的玉佩还在,怀里的凤凰蛋也在,那柄小匕首也在,他这才安下心来。

    这倒也不是老杜奇不贪心,可是,这三样东西无一不是要命的玩意,如果留下来被人抓住把柄,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让老杜奇留,丫的也不敢留啊。

    现在,这三样东西已经成了荆风人生里不可或缺的东西,就算上角斗场与人生死相搏,他也要随身带着。

    他自己刚才在昏迷中不知道,如果不是随身带着这块火元素免疫的玉佩,恐怕自己已经死了个通透了。

    看着一只吐着泡泡的河蟹举着钳子张牙舞爪地从他眼前经过,荆风就有些好笑,轻轻一指头便将这个小家伙弹得一个筋斗翻了出去。

    小螃蟹敏捷无比地爬起来,再不复刚才的那种耀武扬威的姿态,一溜烟钻进了旁边的一块石头不出来了。

    “靠!”

    荆风向这个欺软怕硬的家伙竖了一个中指,很是鄙视。

    “咕噜噜……”

    某人的肚子开始抗议示威了。

    三天三夜没吃东西,就算是荆风这样的变态恐怕也受不了了。

    “甭管是什么地方,先填饱肚子再说吧。”

    荆风是典型的没心没肺类型的,天生的乐天派。

    摸摸怀里,奇迹般地,那个凤凰蛋竟然还在,并且热乎乎的,让他被河水浸得冰凉的身子还有一块温暖的地方。

    脖子上的项链也在,这也是保证他没被法玛魔导士那一道闪电劈死的根本原因了。

    艰难地爬上河岸,荆风像头猎狗似的狂颤两下,抖了抖身上的水珠,随后,便准备找些吃的填填五脏庙。

    民以食为天嘛。

    一个人影孤独地行走在大风萧萧的格尔玛荒原上,远远望去,像是一株会移动的老树。

    那是荆风。

    从那个河岸上爬起来后,他已经如没头苍蝇昏头昏脑地在这个无比巨大的荒原上走了十几天了,却依然不知该何去何从。

    毕竟,格尔玛荒原太巨大了,巨大到难以想像。

    格尔玛荒原,处于楼云、黄金、宁泊三大帝国交界处,算得上是一个军事缓冲区。

    据传说,那里匪帮纵横,是邪恶与野蛮的发源地,是死刑犯与流亡者的天堂。人类与各种各样非人类的智慧生命在这里混杂一起,成为了文明国家眼中的地狱。

    现在,荆风同学就行走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亘古长风从身畔萧萧吹过,没来由地,让原本就没心没肺的他有突然生起了一种无助的彷徨感。

    “这该死的地方,怎么连个鬼影都没有?”

    荆风很郁闷,习惯性地摸了摸怀里一直忠诚地陪伴着他的凤凰蛋,或许,这只蛋上丝丝的温暖才能稍微给他半点慰藉。

    “蛋蛋啊蛋蛋,你说,这种流浪的生活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啊,我都快受不了了,这里太荒凉了。”

    荆风累了,坐在一块石头,将凤凰蛋从怀里掏出来握在手里,很肉麻地跟这只蛋说话。

    对着凤凰蛋说了半天的话,荆风心里才感觉好一点,重新将它放进怀里,却没留神,刚刚放进怀里的时候,那只凤凰蛋上暗红色的金纹竟然闪了一下,过程很快,荆风并没察觉到。

    呼吸着荒原上那清冷的空气,感受着那仿佛一刻也不停掠过的长风,他现在才真正的体会到在黑三角当一个契约角斗士其实也是蛮好的,总比在这个连鬼影也看不到一个的大荒原上流浪要强。

    整理了一下身上已经快遮不住身体的破衣服,荆风苦笑了一下,继续向格尔玛荒原深处挺进,他现在只想找到一个能过夜的地方。

    格尔玛地境之大是无法想像的,越往深处走,杂草没膝,越是荒凉。

    一直快走到天擦黑,也没见着一个人影——见着就怪了,这鬼地方是鸟不生蛋的地方,如果看着人影,那也证明麻烦就快来了——不是强盗就是占地为王的山大王,再不就是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或是逃狱出来的死囚。

    “他妈,这倒底是个什么鬼地方?”

    荆风嘟囔着,拎着一只刚打死的兔子坐了下来,边生火边骂。

    他现在也只能自己跟自己说话了,否则非得憋死不可。

    很麻利的扒皮、架柴、砸石生火、烤兔子,一切都有条不絮。

    原本就是孤苦零丁长大的荆风自力更生能力很强,虽然转行干了五年专门杀人的刽子手,可是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本事还是没忘。

    黑夜静悄悄地来临了,笼罩在格尔玛荒原上,让荆风心里突如其来的很压抑。

    盯着烤架上烤得滋滋响的野兔子,一种郁闷至极的感觉突然间涌了上来,让他真想放声大吼一嗓子,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想吼上一嗓子,发泄一下这么多天来积压在胸中的憋闷。

    于是,他就吼了,边吼边唱着自己胡编乱造的破烂歌词。

    伴随着他吼了这么一嗓子,麻烦也就来了。

 第33章 会斗气的强盗

    “他他妈,大半夜的不睡觉,你嚎什么丧?”

    一个粗哑的声音传了过来,让荆风大吃一惊。

    远处的草丛悉悉索索的一顿乱响,转眼间,一个粗壮的家伙就出现在了荆风的面前。

    转头望去,荆风暗自里拍拍胸口,还好,是个人类。这个鸟不生蛋的大荒原上冒出来一头会说人话的熊地精他都不会感到惊奇的。

    “他妈,还好是个人,否则老子吓都要被吓死了。”

    荆风兀自抚着胸口给自己压惊壮胆。

    这家伙虽然个子没有荆风高,可是块头很大,裸露着胸膛,露出前胸上一丝浓密的黑毛,手里还提着一把沉重的长柄砍刀。

    模样长得倒还可以,就是脸上各个零件比例大得有些失高,可够粗犷的。

    荆风斜着眼睛望了他一眼,从卖相上来看,这货十有八九不是什么好人,他心下忖道。

    “你奶奶的,叫什么叫?打扰了老子的好梦,信不信老子现在一刀劈了你……

    咦,什么味道,好香啊!“

    那家伙突然间耸了耸鼻子,跟狗一样闻了起来,随后,一眼就盯住了烤架上的兔子,瞬间,那眼神就变了,像是苍蝇见了血一样,死也不肯挪动眼睛。

    “你个小兔崽子,看不出,嗓子跟破锣似的,手艺倒不错,我尝尝这玩意好吃不。”

    说着话,他已经毫不客气地伸出手去,伸手就撕下了半条兔子,只几口,就啃了个一干二净,连骨头都嚼得咔咔直响,半夜三更的听起来,像是哪只恶鬼在嚼骨头,吓死个人。

    “不错,不错,我再尝尝。”

    这家伙很无耻地又将手伸了出去,刚刚摸到兔子,却被荆风电般伸出的大手给抓住了。

    “兄弟,总得给我留点儿吧,你都吃了,我他妈吃什么?”

    荆风心里有点小怒,虽然他对这家伙没什么好感,可是看在同为天涯沦落人的份儿上,并且这么多天在格尔玛大荒原上好不容易看到个同类他也很高兴,所以就忍了,让他半个兔子。

    可是没想到这家伙贪得无厌,竟然得寸进尺地想全吃掉。

    荆风不乐意了,怎么着,也得给他留点儿吧?

    “他妈,你抓着老子干什么?老子吃你的兔子那是你的福气。否则,老子饿极了,连你都一并烤了吃掉。”

    这家伙脸上的横肉抽动了一下,破口大骂道。

    “你奶奶的,见过横的,可没见过你这么横的?吃我的兔子你还有理了?竟然连我一并吃了?真他妈畜牲啊?”

    荆风心下怒气横生地骂道。

    “是么?”

    脸上不动声色,嘻皮笑脸的,荆风手上暗地里可是又加了一把劲。

    “当然是……我操,你放手,疼,疼……”

    那家伙哪里禁得住荆风那巨大无比的力气,腕骨都被捏得格格作响,一怒之下,他急了。

    “蓬……”

    腕骨上暴起了一团蓝色的劲气,登时便将荆风的手弹了开去。

    “啊?斗气?”

    看到这团蓝气,荆风大吃一惊。

    没吃过猪肉,总是见过猪走路的。

    他识货,这可是正宗的蓝星斗气,看这团斗气的颜色如此之精纯,眼前的这个家伙最少也是顶级的蓝星战士级别。那可是距离银月战士仅有半步之遥了。

    角斗士当然不可能会斗气。他们都是从小被培养出来的、靠身体与技巧杀人博命的机器,也没资格学习斗气。

    而那些真正会斗气的人都在军队服役或是归顺于哪家势力,根本不可能会出现在角斗场当中。

    所以,迄今为止,荆风还没有在角斗场当中遇到过会斗气的角斗士。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荆风对这种功夫一无所知,恰恰相反,脑海中从出生就具备的知识与经验告诉他,一种叫做斗气的功夫,很神奇,甚至一个弱小的孩子掌握了斗气,也会打败一个完全不会斗气的壮汉。

    并且,在与老杜奇的手下接触过程中,他也充分地认识到了这种功夫的厉害之处。

    一个会斗气的黄云战士绝对能打得过同样体格、同样武技的二十个角斗士。

    所以,荆风刚一见到这种斗气,登时就是大吃一惊,进而将心中的警戒程度提到了最高限度。

    这个鬼地方能遇到一个会斗气的人,还是一个蓝星战士,可真要多加小心了。

    他心里忖道。

    为了印证一下自己心中疑惑,他本能地再度出手向那个家伙尚未完全缩回的手腕抓去,当然,这一回,他尽了全力。

    “嗖……”

    如同电光火石一般,任那家伙百般防备,也逃脱不了荆风快如鬼魅的速度,再次不幸地被抓住了。

    “你奶奶的,找死啊?”

    那家伙终于怒了,浑身上下蓝色的光芒狂闪不休,“给老子爆……”,他一声大喝。

    “蓬……”

    一声暴响,精纯至极的蓝星斗气疯狂涌出,这一下那家伙可使尽了吃奶的力气,盛怒之下纯心想将荆风震成一堆血肉碎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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