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少帅》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清末少帅- 第1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是西元一**四年七月出生的,还差几个月才算满十八岁,不过我的心里成熟,所有看起来比较成熟。”孙复语气中透着沧桑。

听到孙复的回答,余焜和虽然不明白什么意思,不过也知道对方肯定是经历过不少事情,才会有这种沧桑的感觉。

“坐吧,和我说说你们的飞艇,我想知道你们有没有担当制造它的能力。”

一提到飞艇,谢赞泰和余焜和也就不再关注礼节,直接坐了下来,眼神稍作交流,谢赞泰开口道“飞艇出现已经很多年了,但是真正重视它的国家没有几个,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它的作用和影响,要知道我们是弱国,工业化程度低,面对日渐强大的列强,我们就只能从新的领域下手,赶在他们前面,而飞艇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至今为止,陆地和海洋已经被列强瓜分完毕,而天空却没有那个国家插手。拿破仑曾经凭借陆军称霸欧洲,英吉利靠着海军全球殖民,而我们完全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兵种,用它来实现我们的强大,这个兵种就是空军,而空军就无法离开飞艇。”

余焜和是个疯狂的飞艇迷,“现在虽然出现了飞机,可是短期内,飞机的载重都无法比得上飞艇,虽然我不能确定为了飞艇和飞机的优劣,但是就目前而言,飞艇有着飞机无法比肩的优势。首先,飞机对动力的要求较大,对起飞条件的要求也比飞艇严格,这些都要求飞机需要规模庞大的后勤人员,而飞艇相较于飞机,需要的后勤人员就少多了;其次,飞艇的载重是飞机望尘不及的,现在的飞机正在为多装一个人努力的时候,飞艇可以毫不费力的挂起数百公斤甚至数吨重的货物;第三,飞艇的制造工艺更加简单,他不需要特别强大的发动机就可以航行,而这对于我们国家薄弱的工业实力来说简直就是上帝的福音。”余焜和兴奋的大叫道。

听了两人的描述,孙复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事实上,飞艇的这些优点孙复都知道,加入不是飞机的出现,飞艇肯定是称霸天空的利器,而由于飞机的出现,除了德国以外,其他国家并没有投入太多的精力研制飞艇,这导致飞机在飞速的发展,而飞艇则被人们遗忘在了角落里。到了二十一世纪的时候,面对飞机成本的日渐增加,人们才想起来物美价廉的飞艇,有人开始重新关注这种神奇的飞行器。

“飞艇的优点我都知道,可是我想知道你们考虑过飞艇的具体使用方向,或者说你们认为飞艇能够用于怎么作战?”孙复玩弄着手里的瓷杯,问道。

“装载炸弹,把炸弹扔在敌人头上。”

“把大炮装在飞艇上,对地面开炮。”

余焜和和谢赞泰都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引起了孙复的不小兴趣,尤其是把大炮装在飞艇上,想想都觉得热血沸腾。

“我决定了支持你们造飞艇,不过你们也知道这里已经有一个飞机设计实验室了,他们现在已经拿出了一款飞机,我想知道你们什么时候能够拿出合格的产品?”想起那款因为动力而无法达到预期的飞机,孙复就有些纠结,也许雏龙、雏鹰的代号真的很适合他们,毕竟飞机还很稚嫩,需要不少时间的发展。

两人对视了一眼,余焜和开口道“我曾经制造过一款小型飞艇,可以用作侦查,如果有一千银元的投入,我十天之后就能拿出成品。”

“我设计过一款动力飞艇,就是在气囊下面装上螺旋桨和操作仓室,不过却没有制造过,所有不清楚什么时候能够制造出来。”谢赞泰不像余焜和这么疯狂,为了制造飞艇,根本不考虑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谢赞泰虽然设计过飞艇,不过由于成本问题,得不到财力支持的他,直接把设计图交给了一个英国人代为发表。

“其实你们不是一个很好的说客,除了那个把大炮装作飞艇上的建议,没有什么能够吸引我的,不过我还是准备大力支持你们。当初我给了冯如十万两银子让他招人,现在我也给你们十万两白银,允许你招募所需的人才,而且我会为你们建立相应的制造厂和实验室,这不只是飞艇有潜力的原因,还有就是我看到你们十多年的坚持了。”

“一个能够把无法盈利的项目坚持十几年的人,肯定是怀有某种信念和坚持的人,这种人本身就是值得我投资的。余焜和先生两次向满清政府递交飞艇设计图,以图强国之梦,都被拒绝了,现在能够再来高州,可见对飞艇的热爱和对强国的坚持。谢赞泰曾参加兴中会,是革命的元老,后来居于香港办报,努力鼓吹革命,还设计了一款技术先进的飞艇,可以看得出你也是一个爱国的人,希望国家强大。”

“我希望你们不只是把飞艇当做一种飞行器来设计,而是和你们当初设计飞艇的初衷一样,把他们当做承载你们强国意志的工具,尽职尽力的设计出中国的飞艇,实际上最先进的飞艇。”

我就不相信有了我不惜代价的支持,由这个时代最有天赋的中国人设计出来的飞艇会比齐柏林差。

飞艇不会再向历史上那样,因为飞机的出现而遭到埋没。

 第八十九章 狩猎

细如蚕丝的秋雨似是银针、似是冰粒,沁入人的肌肤内,泛起阵阵凉意,让你**欲死。这种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潜移默化式的刺激让人提不起一丝的豪气,软绵绵的感觉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相较于如洪流瀑布般的夏日暴雨,秋雨实在难以让心欢喜,她细腻的滋润着每一块石头,每一根树木,却偏偏不把它们清洗干净,沾染了泥土和秋水的石块木桩就像是涂了桐油一般,一脚踏上去,就会不自觉的想要和大地做下接触。

秋雨打湿了每一个行人的衣衫,单薄的军装并不能抵御秋雨的侵蚀,此时,军伍中几乎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没有了干爽的地方,全被一种黏糊糊的凉飕飕的感觉替代。

一双双草鞋踩在湿滑的山路上,给荒凉的山路增添了许多人气,也使得山林中的动物隐藏起了踪迹,不敢靠近这支煞气腾腾的部队。

一脚踩在粘湿的石块上,陆荣廷只觉得身体一轻,就好似飞了起来一般,正当陆荣廷觉得自己铁定出丑了的时候,一双有力的手臂抓住了他的肩膀,另一双手臂则拖住了他的腰部,硬生生的将快要倒在地上的陆荣廷拖了起来。

双脚刚刚踩稳地面,陆荣廷看了一眼那块明显带着倾角的石块,恨恨的咒骂了一句“**你老母!”

终于有功夫看帮自己的是谁的时候,陆荣廷这才发现拖住自己腰的是那个广东来的黎人营长董宏,拽着自己肩膀的则是义子马济。

“董小子,谢谢你了。”陆荣廷用力锤了董宏一拳,感激道。

“陆…司令…客气…了。”董宏的汉话不是很好,说起来有些磕巴,只能让人大致听到。

可能是汉话不大利索,董宏很少和陆荣廷沟通,只是坚决的服从命令吧了。这不,刚刚接受了陆荣廷的道谢,转身就去搀扶其他不稳的士兵去了。军队的行驶速度很快,即使是在秋雨笼罩下的山路上,也没有半点降速的意思。

董宏的步子很稳,每一次踏脚都像踩在平地上一般,湿滑的山路没有给他造成似乎影响,这让经年行走山路的陆荣廷也有些佩服。回头看了一眼长长的队伍,陆荣廷发现自己带来的兵身边没多远就会有黎人的身影,时不时的还要被黎人搀扶几下。

“这些黎兵真的挺厉害的,这么滑的山路还能如履平地,比我们强啊!”陆荣廷颇有感慨的说。

微哼了一声,马济有些不服的说“他们也就跑路快,打起仗来,肯定是怂包。”

陆荣廷摇了摇头没有理会马济,这几日的长途行军,把陆荣廷累的不轻,如果不是有必要,陆荣廷都不愿意多说话。再说,自家的义子,陆荣廷最是清楚,如果没有实力折服他,单靠口舌是无法让他信服的。

“前面到哪了?”陆荣廷望着远处的山寨问道。

“刚刚听向导说这里有个上千人的苗家寨子,恐怕前面就是了。要不,我把向导叫来问问?”马济的语气有些不确定。

“不用了,一会到了就知道了。”摆了摆手,陆荣廷拒绝了马济的提议。

“是,义父。”马济恭敬的回了一句,就不再多说。

连续两日奔行了近四百里,仅仅休息了四个时辰,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就算是陆荣廷手下的兵士大部分曾随他在法国殖民的打过游击战,善于长途跋涉,面对这么高强度的行军也是疲惫不堪,更不要提陆荣廷已经六十出头了,身体素质大不如前了。若非是年轻时留下的底子还在,加上这些年也没有停止过锻炼,陆荣廷根本受不了这么大的体力消耗。

陆荣廷并没有让军队进入苗家寨子,一来双方相互之间都不熟悉,容易产生纠葛,万一打起来,即使可以轻易的获胜,也对另有任务的自己一方没有什么好处。

“就在这里扎营吧,找人去到寨子里换些米面,给兄弟们换些口味,老吃那些罐头不舒服。对了,去的时候要和善些,轻易不要和他们发生冲突,毕竟我们只是路过,还有其他事情要做。”陆荣廷对马济多嘱咐了几句,担心他会鲁莽行事,惹出祸端。

“董小子可有兴趣随我去打些猎物,给兄弟们加些鲜肉?”陆荣廷提起一柄步枪拉动枪栓,试了两下,感受一下步枪的手感,向董宏邀请道。安营扎寨的事情自有手下人去做,作为广西作战经验最丰富的的一支军队,陆荣廷手下的兵士们自有自己的一套扎营经验,一点的都不用担心会出什么乱子。

“好!”董宏眼睛一亮,兴奋的点了点头,返身就找自己的警卫取来了一支步枪,动作极为快速敏捷,看起来兴致极高。

猛力拉动枪栓,步枪发出清亮的摩擦声,显示出这是一把质量上佳的新枪,举着自己的步枪,董宏得意的磕巴道“毛瑟…98式…步枪,是我在…训练营…得到的…奖励。”

董宏略带磕巴的话引起了陆荣廷的注意,仔细一看,却是发现不一样的地方了,这支枪大小和其他人装备的毛瑟98式步枪一样,不过不像一般步枪黝黑色的枪身,而是通体的银白色,像是白银铸造的一般。

陆荣廷接过董宏的步枪,摩挲观察了半天,却是能够感觉到它的不同,首先枪重重量比之一般步枪稍轻,而且枪口膛线数量比之一般步枪多出两条,而且枪托之上有他的编号。

“三八一?”陆荣廷轻声读出字号,不解的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董宏知道自己的汉化不好,就直接让自己的警卫员代替自己回答。

“这是步枪的编号,这个编号和我们常用的普通毛瑟98步枪不同,它只有三位,我们的常用步枪的编号却有七位。据我们的教官说,这种步枪是限量的,只发给最优秀的士兵,我们营长在训练营的时候,取得了优秀的成绩,在整个山地旅里面也是最优秀的一员,所有才被少帅特批了一支。”警卫员羡慕的看着董宏手里的步枪缓缓说道。

“我记得这种枪好像我们的教官都有,其他地方就很是见到了,我和我们营长见过很多的军官,能有这种枪的,大多都是老营出来的人。”提起老营,警卫员语气就极为憧憬,似是在称颂自己的偶像一般。

“老营?”陆荣廷有些不解,不过见董宏已经准备好,就等着他发话出发了,陆荣廷只好放下心中的疑惑,带着董宏和几个护卫朝着山上爬去。

马济见陆荣廷向着大山爬去,自然不甘被抛下,把换米粮的差事扔给手下,就拎着步枪追了上去。

贵州山林密布,终年气温较为稳定,既没有酷热的夏暑,也没有严寒的三九,可以称得上是四季如春。这么适宜的气候下,贵州的山林就显得极为茂盛了,加上贵州地广人稀,林中的动物也就颇为丰富。

“砰”几乎没有瞄准,陆荣廷就朝着隐约可见的那只野鸡开了一枪。熟练的拉了一下枪栓,陆荣廷才缓步走上前,寻找那只山鸡。对于打猎来说,军用步枪口径却是有些大了,陆荣廷找到那只山鸡的时候,山鸡已经只剩下一个身子了,自脑袋以上的部分掉落在地上,显然已经分尸了。

苦笑一声,陆荣廷只得把一斤多重的山鸡身子捡了起来,扔给提着袋子的护卫。

“砰”就是在陆荣廷把山鸡扔出去的那一瞬间,又是一声枪响。陆荣廷转头一看,正巧瞅见董宏收起冒着青烟的步枪,而枪口指向的位置就离自己不远,怀着一丝好奇,陆荣廷朝着枪口指向的方向找去,很快就找到了目标,一支没有了脑袋的山鸡,不过比起陆荣廷的那只,这只山鸡明显还有脖子。

随手把山鸡扔给护卫,陆荣廷心底升起一丝斗志。

山鸡是最警敏的动物,早在陆荣廷开枪的那一刻,大部分附近的山鸡就已经跑了,董宏能够再次击中一只,八成是运动中的山鸡。能够击中运动中的只有拇指大的目标,可见董宏的枪法如何,这也是引起陆荣廷斗志的缘由。

“呜……”一阵低沉的虎吼声传来,顿时使众人戒备了起来。

“老虎”陆荣廷惊呼一声,情绪瞬间就兴奋起来了。作为军人,打猎就应该打大型动物,而大型动物里面最有威势的就是老虎。

董宏和陆荣廷很有默契的分开了距离,准备寻找这个威名赫赫的动物。董宏是琼州的生黎出身,呆在五指山深处很少出山,如果不是德鲁向山中派遣了大量的熟黎去征兵,董宏也许终身都不会走出深山。在五指山可以见到野猪,却没有老虎这样的大型猎食动物,老虎的名头,董宏还是参军后才听人说的,心里一直对它都有一种强烈的好奇,期待与它有次遭遇。

ps:一更到,二更也马上到。

 第九十章 老营中人

“哼哧……”一阵急促的喘息声传来,引起了董宏的关注,敏感的陆荣廷也很快察觉到了动静来的方向。

就算是只用听觉,董宏也能分辩出这是什么动物,五指山里虽然没有老虎,但是野猪这种大型杂食动物却是不缺,对于这种几百斤重的大型动物,如果是没有碰到传说中的老虎,董宏或许会动手,可是既然老虎在侧,董宏就没有兴趣关心它了。

陆荣廷见董宏把眼神投向了自己,稍微一想,就猜到了董宏的想法,苦笑一下,陆荣廷就准备好了架势,专心搜索声音传来的方向。只见两人东侧的一处草丛一阵抖动,哼哧声越来越清晰,在距离两人不到两百米的地方,一头浑身黑毛,獠牙足有半尺来长的雄性野猪慌不择路的直插两人中间跑了过来。

就在野猪的身后,低沉的虎吼越发的明显,两人甚至都能感受到山林之王身上庞大的威势,野猪奔跑起来的速度很快,几乎是几个眨眼的功夫,野猪就已经距离两人不到百米,就在这时,陆荣廷不在犹豫,快速的调整枪口,叩击扳机,一颗炙热的子弹从枪口喷出,朝着野猪的脑门的飞去,甚至还没等子弹飞出枪口,陆荣廷就已经再次拉动枪栓做好了第二次射击的准备,这是多年作战养成的习惯,随时让自己手里的枪保持在可以击发状态。

军用步枪子弹的穿透力极强,破坏力更大,当子弹击中野猪的时候,脑门只留下了一个弹孔,可是下颚却出现一个婴儿拳头大的破坏洞。野猪身体庞大,被击中的瞬间虽然已经死亡,但是四肢仍然惯性般的迈出了五六下,才停下了自己生命中的最后一下动作,倒在地上再次滑行了足有十多米,距离两人的距离已经不足三十米了。

似乎是被枪声吓到了,老虎猛然大吼一声,整个山林中的草木都似乎发出了颤动,为山林中的王者增添威势。相比于野猪没有理智的狂奔,老虎要聪明了许多,吼声过后,就再也没有了踪迹。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