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生评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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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生评传-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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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位,也是湖北人,详情不清。他们四人于一九三五年春受中共中央某机关所派,去莫斯科学习。一九三六年,皆以“托派”“特务”之名被捕处死。
二、王环、苏长(又名罗佐)、刘光等三人的被捕。这三人当时都在东方共产主义劳动大学学习。他们三人突然于一九三六年被捕,至今下落不明。
三、王德夫妇的被害。王德,又名马良,一九三二年由上海调任满洲省委书记,大约一九三四年去莫斯科,曾在《救国时报》工作过。一九三七年突然被捕,至今下落不明。其夫人唐国夫,又名谭国甫,曾任满洲省委宣传干事,一九三五年去莫斯科,也曾在《救国时报》工作过。王德被捕后,唐国夫被迫去莫斯科附近的一个小地方给人家当佣人。从此,也下落不明。
四、杨光华被流放。杨曾继王德之后任满洲省委书记。因省委遭受破坏跑到苏联。王、康诬他为“国际间谍”,让苏联公安机关予以逮捕。不久被流放到北冰洋附近达二十一年之久。一九五六年方才获准回国。
五、王润成被判刑。王曾在抗日联军二军二师任政委。一九三六年,经组织批准带了几个中国干部去苏联学习。途中,遇上一位姓姜的朝鲜女同志带着全家老小在逃难。王未经组织批准,就把他们全家带到苏联。康生得知此事,信口诬说这位女同志是“叛徒”,硬是交苏联公安机关判了刑。
王润成本人也以带叛徒去苏之罪,交苏方判了八年徒刑,送到北极地区的一个煤矿去劳动。刑满后又劳动了八年,一九五三年方才。回国。
六、李立三被判刑。李立三同志早在一九三〇年就被解除中共中央职务,送苏联长期检查反省。王、康先后到达苏联后,进一步加紧对李的打击迫害,不准他回国。一九三七年冬,王、康两人正准备离苏返国之际,突然通知苏方,以所谓“托派”之名,将李逮捕判刑。直到一九三九年十一月,周恩来同志去苏治疗臂伤时,经过多方交涉,方才把李放出,后来,回到国内。
七、陈郁被劳改。陈郁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六大的中央委员。苏联“镇反肃托”时,王、康突然以“同情托派”之罪,给以党内警告处分,并将他化名“彼得”,送到列宁格勒一拖拉机厂去劳改,妄图让其默默无闻地了其终生。还是周恩来同志那次去苏治病时,得知此情,立即派人将陈接到莫斯科,随即带回国内。
以上所举被害者,仅是知其姓名,知其概况者。实际上,王、康借苏联肃反扩大化所迫害的中共党员干部,比这里所列举者要多得多。
针对上述同志的被害,不少同志曾经当面质问过康生。康生或者含糊其辞,说他们有历史问题,但又说不出历史上有什么问题;或者说他那时在法国不在苏联,被害情况不清楚;或者把迫害责任完全推到苏联保卫机关身上,说什么那是苏联人干的,与他无关。的确,除了仅受党内处分者外,
凡是被捕判刑者,都要经过苏联保卫机关之手。但是,当时的苏联党还是尊重中国党的。当时的苏联保卫机关,如不得中共代表团的批准或申报,是不会任意逮捕中共党员的。而当时任中共中央代表团正副团长的不是别人,正是王明和康生。特别是康生,他作为代表团副团长,主管我党在苏干部的审查、分配和遣返;在“镇反肃托”运动中,又是运动的主管者。
因此,康生的任何掩盖、推脱、遁词都不能抹杀他“借题害人”之罪。
康生为什么要借苏联肃反之题,诬害我党干部呢?从上面所举确实被害者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怕人知道他的历史之谜。一九三五年被中央某机关派到苏联学习的四位同志全部以“特务”之罪予以处死。说他们四人是“特务”,这完全是莫须有的强加之罪,是拿不出任何证据的离奇之说。所谓“特务”云云,不过是康生的诬陷。其实,无非是因为这四位同志或是与康生同时,或是继康生之后在中央某机关工作过,康生生怕这四位同志知道他在上海工作时的一段历史之谜。做贼心虚的康生,为了消除后患,便利用职权,捏造所谓“特务”之罪,—一将他们灭口。
第二,怕人知道他伙同王明破坏东北党的罪恶。已知的被害者,许多是在东北工作过的同志。他们深知“王、康指示”给东北党的危害,并曾积极反对过“王、康指示”。为了掩盖自己的这桩罪行,康生乘机,将在东北工作过的主要党员干部,—一调往苏联,或以“国际间谍”之名,或以“叛徒”之名,或以别的什么罪名,统统加以逮捕、流放。许多人至今下落不明。所谓“国际间谍”、“叛徒”等等,当然都是捏造,是对知情者封闭的有效措施。
第三,为了向王明邀功请赏。比如对陈郁同志的迫害就是其中一例。本来,陈郁与康生并无任何利害关系。康生之所以加害于他,这完全是为了迎合王明之意。原因是这样的:早在一九三一年的时候,王明为了排除异己,拉帮结伙,硬把不跟他走的国际列宁学院中国部负责人周大文同志诬为反党分子,送远东地区伯力城劳改(至今下落不明)。对此,当时正在该校学习的陈郁、林铁、杨秀峰、何一鸣等同志均表反对。然而王明却一意孤行,不但不改正错误,反而于一九三二年八月将林铁、杨秀峰、何一鸣等反对者全部送到乌拉尔附近的加利华工厂去劳改。只因陈郁同志是六届中委,王明一直未敢动他。可是,待康生到达苏联之后,王明自感如虎添翼,就肆无忌惮地迫害起陈郁同志来。而善于溜须拍马的康生,早已把王明的心意当作待人处事的标准,并且竭尽全力作为向上爬的梯子,加害于陈郁同志,以得宠于王明,从而邀功请赏。
第四,为了排除异己。武胡景同志惨遭杀害,固然他曾在上海中央某机
关工作过,担心他知道康生的肮脏勾当,是个重要原因,但不完全是这个原因。据武胡景的爱人侯志同志揭发:当初,康生曾经千方百计地拉拢过武胡景夫妇,以便使之成为自己的驱使者。只是这般拉拢未能凑效,方才对他下了毒手。在王明、康生那里的逻辑:顺者就昌,逆者则亡。
第五,为了捞“革命”资本。王润成同志的被害,不是为了别的,只是在赴苏的半路上碰到一个逃难的朝鲜女党员,并将其带到苏联,而康生不经任何调查,就一口咬定那位朝鲜同志是叛徒,硬是将王润成同志加以逮捕判刑。这完全是为了表白自己对苏联“镇反肃托”的拥护。康生就是这样以捕人来立功,借国际支柱来飞黄腾达的。
可见,康生手段之毒辣,目的之卑鄙,是出乎做人道德之常规的,更不用说共产党人之道德了!值得深思的是,康生的这一切为什么在革命队伍中却—一如愿以偿呢?现在看来,他之所以通行无阻,首先是由于他一开始就伙同王明控制了运动的领导权。有权就有一切!康生早创于林彪。有了权,他就可以把自己排除在被审查之外;有了权,他就可以任意诬陷好人。这是康生积四十多年的经验总结!第二是由于苏联肃反犯了扩大化的错误,认为一切地方都是特务如麻,叛徒成堆。这样,康生就可趁火打劫,混水摸鱼,按他的目的来任意危害革命。第三是由于共产国际的支持。当时的共产国际是以是否拥护苏联的“镇反肃托”运动作为是否赞成革命忠于国际的标准的。拥护者,就是赞成革命、忠于国际;否则,就是不赞成革命、不忠于国际。这样,善于投机钻营的康生,就可以臆造罪名,大肆残害革命干部,以便踏着革命者的尸体去领取奖物 这是多么沉痛的教训呀!
应该指出,康生在苏联疯狂害人,同其在上海党中央追随王明对我党干部搞“无情打击”、“残酷斗争”相比,显然是一个“发展”。然而他的这个经验,到了“文化大革命”中,又得到了更大的“发展”!
第九章 陈独秀是汉奸吗?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康生尾随王明由莫斯科经新疆回到延安。从此,结束了他在国际舞台上的生活。
康生把这看作是他生活中的转折点。他于一九六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在一次党的会议上说过:“从三七年,我就下决心学习毛主席的著作,跟毛主席走。”此话有真有假。说它真,因为康生在这里无意中承认他在一九三七年前对毛泽东同志是不信、不跟的。说它假,因为康生在一九三七年后也不是象他所标榜的那样。对一个共产党员来说,应当是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象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那样:不要跟一个人,应该跟党,跟党的正确路线。倘若跟人的话,谁正确,就跟谁!对康生来说,这些简直是对牛弹琴!因为康生信任和紧跟的是权力,谁权力大、职位高,就跟谁;他还跟“左”倾路线,谁“左”倾,他跟谁!或者说得清楚些,谁满足他的私欲他跟谁。若从口头上说,康生由信任、紧跟王明,改口为信任、紧跟毛泽东同志,那是他抵达延安的第二年,即一九三八年的事。若从事实上说,恐怕康生一生一世也未曾离开过王明的投机思想及其“左‘倾路线。
康生抵达延安的头一年,正是他作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员被委任为中央党校校长之时。在这一年里,王明仍是康生顶礼膜拜的人物。这不仅表现在
他邀请王明到中央党校作报告并借机继续吹捧“王明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发
起人“,1 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追随王明将苏联”镇反肃托“扩大化的错误移植到中国,也来个这样的运动。他的逻辑是:陈独秀是托派,托派都是日本侦探机关的特务,因此,他一口咬定陈独秀是领取日本侦探机关”津贴“
的“汉奸”,从而制造了一场离奇古怪的政治风波。我们就此事,做点考察,看看事情的究竟。
康生诬陷陈独秀是所谓“汉奸”的“证据”,是他于一九三八年一月写的题为《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的托洛茨基匪徒》的长文2中提出的。其主要“证据”有这么一条:“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了我们的东三省,同时,上海的日本侦探机关,经过亲日派唐有壬的介绍,与陈独秀、彭述之、罗汉所组织的托匪‘中央’进行了共同合作的谈判。当时唐有壬代表日本1 陈伯达于1979年5 月28日的交代。
2 载延安《解放》杂志第29、30 期。
侦探机关,陈独秀、罗汉代表托匪的组织。谈判的结果是:托洛茨基匪徒‘不阻碍日本侵略中国’,而日本给陈独秀的‘托匪中央’每月三百元的津贴,待有成效后再增加之。这一卖国的谈判确定了,日本津贴由陈独秀托匪中央的组织部长罗汉领取了,于是中国的托匪和托洛茨基匪首,在日寇的指导下,在各方面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就大唱其帮助日本侵略中国的双簧戏。“
康生这个“证据”,只能迷惑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事实说明,他这个“证据”完全是信口雌黄的凭空捏造。
首先,所谓托派“中央”于“九一八”事变之后,经国民党政府中亲日派唐有壬介绍,同日本侦探机关进行“共同合作的谈判”之事。事实是这样的:该“中央”成立于一九三一年五月,但是不久因内部有人告密,除陈独秀、彭述之等四人外,全部“中央委员”被国民党逮捕,因而,托派“中央”受到严重挫折,处于瘫痪状态之中。一年后,陈独秀才把它重新整顿起来。但是,接着于一九三二年十月十五日,这个新的“中央”的大多数人,包括陈独秀、彭述之在内,又被蒋介石逮捕入狱。所以,在“九一八”前后的一年半的时间里,陈独秀、罗汉等人一直处在白色恐怖之中,到处躲避特务的盯梢监视,怎么会自投罗网去找国民党政府中的“亲日派唐有壬”作介绍人,同日本侦探机关进行谈判呢!
其次,所谓唐有壬的“亲日派”问题。唐有壬的确是一个“亲日派”,但是,他成为著名的亲日派人物,那是一九三二年被蒋介石任命为国民党中央常委会秘书长以后,特别是一九三三年八月,作为汪精卫的副手任外交部常务次长以后的事。在这之前,尤其是在一九三一年“九一八”那个时候,连后来成为中国最大亲日派头子的汪精卫,为了利用人民抗日运动,与蒋介石争夺权利,也在争抢“抗日”的旗子,更何况唐有壬呢?既然“九一八”时唐有壬还在争抢“抗日”的旗子,何谈“亲日派唐有壬”呢?又何谈托派“中央”“经过亲日派唐有壬的介绍”同日本侦探机关进行谈判呢?
值得注意的是,康生在一九三八年的编造中所安排的唐有壬这个人物,不仅与事实不符,更重要的是用心甚奸。唐有壬早于一九三五年十二月在蒋汪矛盾中被刺身死。康生特把这个幽灵请来,扮演“亲日派”兼“日本侦探机关代表”这个决定性角色,无非是想来一个“死无对证”!
再者,所谓“谈判的结果——托洛茨基匪徒‘不阻碍日本侵略中国’,而日本给陈独秀的‘托匪中央’每月三百元的津贴”问题。康生在“不阻碍日本侵略中国”这句话上特意加了引号,以告诉人们这是有根据的。根据在那里呢?就在康生制造这些谎言的那篇又臭又长的文章之中。那篇文章中写道:一九三五年十二月,“托洛茨基匪徒在他给平行总部的信中曾明
确的指出:我们应将库页岛之煤油让与日本……,同时也绝对不去阻碍日本去侵略中国“。很明显,所谓”不去阻碍日本侵略中国“一语,就是从托洛茨基给平行总部的信中偷来的。这么说来,托洛茨基在一九三五年十二月给他俄国信徒的指示,却早在一九三一年就被中国的陈独秀们执行了。
可笑之至,真是令人惊奇!
关于陈独秀每月接受日本“三百元的津贴”之说,也同样是荒唐的。康生此说,显然是在重复一九三七年十二月政治局会议上王明对陈独秀的诬陷。可是当王明诬陷陈独秀是“每月领取日本三百元津贴的日本间谍”的同时,王明又在一篇文章中谈了另外一个情况。“托洛茨基匪徒分子——最无耻的民族叛徒黄平、张慕陶、徐维烈等,每月从日寇的‘华北特务机关部’领取五万元的津贴。”1 人们不禁要问:收买“托匪”的骨干分子每月花五万元,而收买他们的“匪首”却只要三百元,前者为何如此“昂贵”,后者为何如此“价廉物美”?这除了王、康之流胡诌瞎说之外,还能有什么解释呢?其实,当时陈独秀一篇论文的稿酬就得三百元。而且,他在狱中和出狱后,贫困交加,有好几个在国民党内做官的学生经常送钱给他,他一般都不收,收下一些,也都是接济别人。所以,陈独秀一直被认为清高而著称,社会影响并非一般。因此,康生的诬陷文章一出,立即受到舆论界的广泛谴责,说“此事殊出乎情理之外”。2最后,从陈独秀对日寇侵华战争的一贯言行来看,康生的编造更是荒诞无稽了。
“九一八”事件刚刚发生,陈独秀就在托派“中央”刊物上发表文章,提出要组织工人和学生“检查队”,以使排斥日货“收实效”;指出对日之战是“革命战争”,必须依靠“革命的民众武装参加”,“单靠国民党一点脆弱的军队,不足当日本帝国主义军队的一击。”3当国民党政府于一九三一年底制造“一二一七大血案”时,陈独秀主编的《热潮》杂志,立即编了一期“一二一七血案专号”。陈独秀亲自撰文猛烈抨击蒋介石、汪精卫之流的血腥罪行,有力地戳穿了当时蒋介石下野退居幕后,由汪精卫出来鼓吹“民主政治”、“一面交涉、一面抵抗”,继续推行卖国政策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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