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此时,忽然响起咕的一声。
赢驷看向声音发出处——宋初一的肚子,哈哈一笑,道,“竟是把先生饿着了,来人!准备汤面!”
宋初一诧异的盯着赢驷那张笑起来颠倒众生的脸,愣了一会儿,才开玩笑道,“公可以不信怀瑾品德,但一定要相信,只要三年后公之风采依旧,怀瑾便只剩一口气也会到秦国来看一眼公再死。”
“这倒是新鲜,先生对外貌在意已经到此种程度?”赢驷也曾听闻,有些男人好端端的放着女人不喜欢,偏就喜欢男人,难道宋初一也是这种人?他喜欢宋初一的才华,但对此事却是十分厌恶排斥。
宋初一自是看出来赢驷的疑惑,笑道,“山川巍峨、湖水汤汤,均是上苍恩赐。怀瑾一度穷困潦倒,衣食不济,只有清风明月不要钱,不看白不看。美色之于怀瑾,亦是如此。”
“先生好洒脱。”赢驷面上重新浮起笑意,亦同她打趣道,“他日先生入秦,以秦之明月清风、我之美色招待先生如何?”
宋初一刚含了一口酒,险些喷出来。她素知道赢驷是个不拘小节的豪爽之人,但委实没看出来,一贯严肃的家伙,竟然能开出这种玩笑。她稳了稳情绪,堪堪把一口酒咽下去,“我反悔行吗?”
“我现在就来。”宋初一笑道。
两人相视大笑。
内侍端了汤面和小菜进来,两人这才各自回位置用饭。
陇西都是民风彪悍却也朴实,就连身为一国之君的赢驷,衣食也并不奢华,相对于那些精致的菜肴来说,还是一碗热乎乎的汤面更合他心意。不过为了秦国体面,一般不会用这样的食物招待外客,尤其是外国使节,赢驷是将宋初一当做友人才会如此。外面还飘着雪,一大盆汤面下肚,浑身暖洋洋的。不管是饭是菜,陇西人就喜欢大份量,秦国的碗比宋初一的脸要大的多,她也知道秦人不喜剩饭根的行为,吃完之后,撑得腆着肚子一动不能动。
赢驷漱口之后,看见宋初一四仰八叉的动作,不禁莞尔。
歇了片刻,才发现天色已经朦胧,似乎快要天亮了。
赢驷命人送宋初一回驿馆,自己则心情大好的去洗漱,准备早晨的朝会。
宋初一问籍羽道,“你可曾用饭?”
“子时便用过了。”籍羽心中奇怪,秦公与宋初一究竟说了些什么,竟能说一夜。他知道,肯定不止是伐魏之事。
籍羽觉得宋初一不耍流氓的时候,那份风采气度,必然能令人秦公眼前一亮,也许是秦公欣赏宋初一才华,想收归己用?
这些念头闪过,籍羽却并未问出口,毕竟宋初一只答应在卫国三年,三年之后去哪里是她的私事。况且籍羽也明白,以卫国的状况,根本留不住那些有胸襟抱负的人才。不止是宋初一,连砻谷不妄早晚都会离开。
在秦国的最后一天,终于放晴,宋初一依约定去取剑。
还是那个不起眼的小院里,老叟摆出了十余把利剑,由宋初一挑放眼望过去,宋初一一眼便挑中了一把浑身乌黑的剑,这把剑没有繁复的纹饰,剑托是两头趴伏的猛虎,整个剑身通体乌黑锃亮,但剑刃看上去似乎未开锋的样子,显得钝,但霸气。
宋初一伸手欲拿起它,却发觉这把剑重量超乎想象,她不得不用双手吃力的端起来。
老叟一脸纠结的蹲几前,“你慢着些,小心把自己的手废了!别看这把剑长得笨拙,其实无坚不摧,一剑挥出,任何铠甲都无法抵挡。”
“这把剑有名字吗?”宋初一问道。
“巨苍。”老叟想了想,才又肯定的点点头道,“就是巨苍,老夫在苍南捡到一块世所罕见的玄铁,耗时一年有余才铸成,不过无人挥的动。”
除了这把巨苍之外,其余的剑都颇具名剑的特性,它们分量适中,剑刃寒如雪,且剑身弹性极好,可圈在腰间做腰带。
“我便挑这把巨苍,你们三个也都各自挑一把吧。”宋初一道。
砻谷不妄其实更喜欢宋初一挑的这把巨苍,不禁道,“这剑如此沉重,老师不如挑把轻便些的,这个让给我如何?”
“挑你的剑去,别打它主意。”宋初一第一眼见巨苍,便觉得眼里看不见别的剑了,所以不管能否舞动,她就选定了。
砻谷不妄撇撇嘴,心想反正你也挥不动,等过段时间在商量,必能换过来这么一想,砻谷不妄便着手去挑别的,他对强兵、武器的狂热立刻便涌现出来,一看之下,竟是每一把都想要。他也不缺钱,但只可惜,老叟说好了卖几把就卖几把,绝无商量余地。给多少钱也不卖。
第89章 向赵国前进
砻谷不妄咬牙挑了一柄最入眼的。籍羽和季涣也都果断选择了一柄。
四把剑都选定之后,老叟才捧出一只一尺长的漆绘盒子,递给宋初一,“这是你要袖剑。”
袖剑之所以称之为剑,主要是因为比匕首要长一些,剑身也较薄。
宋初一放下巨苍,接过漆绘盒,刚打开一条缝隙,便有似乎有雪光映照出来,然而当整个盒盖打开时,却只见到了一把不足一尺、普通至极的袖剑。
这把剑简直凡俗到了极点,巨苍虽然显得钝,但好歹整体看起来威猛霸气,而盒子里的这把短剑,似乎任何一个三流铸剑师都能轻松铸造。
“这把剑瞧着磕碜了点,但它实用。”老叟见宋初一居然神色不变,心里舒坦多了,觉得总算遇上个识货的,也不枉他忍痛割爱。
“多谢前辈!”宋初一立刻将盒子盖上,转交给籍羽,生怕老叟反悔似的。
“好小子。”老叟越发欢喜,道,“就冲你有一双慧眼,老夫便把零头抹了。”
想要恭维一个铸剑师,最好的办法不是嘴上拍马屁,反而是像宋初一这样的表现出强烈占有欲举动更令他觉得受用。
虽是使了点小手段,但作为回报,宋初一笑道,“如此真要谢过前辈了,其实小子这里还有两个先父珍藏的酒方,既然前辈如此抬爱,小子愿献于前辈!”
老叟眼睛一亮,哈哈笑道,“好爽快!老夫喜欢,那把巨苍乃是老夫一力打造,便赠与你了,分文不取。其他几把剑均是旁人铸造,我不便做主。”
宋初一没想到老叟竟如此痛快,连忙甩开宽袖郑重的施了一礼,“前辈洒脱,怀瑾便不扫兴,但此恩情,怀瑾必然铭记在心。”
“小事耳。”老叟说着便拉宋初一去写酒方子。
宋初一对这老叟其实也所知寥寥,但喜爱烈酒之人,性子多半也是豪放不羁,所以她便试了试。
士人结交,钱财乃是身外之物,求得就是一个爽快。尤其是铸剑师,对于倾力铸造出来的宝剑都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感情,难以割舍,因此老叟虽然手里有许多剑,却从来不立刻售出。他需要一段时间缓缓心情。
然而,铸剑师也是这世间最富热情的人,他们有时候锱铢必较,一口价钱宁死不改,但有时候遇见英伟人物,或者合脾气的人,亦可能会将剑白送出去。
最重要的一点,是让他觉得你配得上他所铸之剑。
这一点看起来容易,却又极难,其实宋初一也只是碰运气而已。
原本五把剑共八百七十金的价,最后以七百金购得。
一百七十金也是一笔巨款,省下来便是赚了一笔。
离开铁铺之后,几人欢欢喜喜回了驿馆。连一向沉稳的籍羽,眼角都是掩不住的笑意。
大多数男人对于兵器有着与生俱来的热情,俗话说千金难买心头好,尤其是他们三个这样,要么经常领兵作战,要么醉心强兵,忽然手握世间难得一见的利器,如何能不热血沸腾?
回到驿馆,在白平的作陪下用完一顿丰盛午膳之后,车队已经整装待发。
众人略休息了两刻便启程。
因宋初一要求不要太张扬,白平送他们从北门出城后,便立刻返回城。
阳光有些苍白,映着茫茫雪原,耀白的光线令人睁不开眼睛。风不算大,但是天气极冷,道路上的冰结的厚实,车队并不能行的太快。不过他们只需要在天黑之前到达落脚点即可,那处并不算远,所以不着急。
官道上偶有人往来,却都百人以上的大商队,因此宋初一这一支倒也并不显眼。
一路平顺,暮色之时刚好到达一处行馆。这行馆建在一大片牧马场的附近,商队只需要出极少的钱财,便能够在此落脚。
但是这种行馆有个弊端,它没有独立的房间,只是用木板简单割开一个个半封闭的小空间。
天气一放晴,商队便活跃起来,宋初一他们运气显然不好,屋内已经人满为患。
宋初一便决定下去活动活动筋骨,夜里在马车上睡。
不过夜风渐起,不能待在外面,季涣带着几个护卫,好不容易在屋内找到一小块地方。
众人最先注意到的不是他们,而是一头体型极大的雪狼,体格健壮,浑身色泽雪白油亮,狼独有的漫步姿态显得霸气十足,只是脑袋上被剪秃的那一块陡然将这份霸气削弱至底线,附带还添了几分呆傻。
原本微有骚动的人群,竟是出奇的平静了。
几人在空地上跪坐下来,白刃顺势便凑到了宋初一身边,头搁在她腿上怡然自得的趴着。
众人看得啧啧称奇。一来,狼这种残暴的动物实在难以驯养,二来,一般的狼都长着一副凶诈面相,这一头却生得不同。
大家的目光看了在白刃身上停留许久,才看了一眼它的主人,是个平凡无奇的少年,倒是旁边的华服少年生的气度不凡,侍卫也是魁梧威猛。
这些都是走南闯北的商贾,何等奇事未曾见过?因此只关注了片刻,便开始自顾的说起话来。
天色刚擦黑,正是晚膳时间,屋内大半人都在用食,少顷,籍羽也送了饭食进来。
宋初一不想把整块肉都丢给白刃,它定然会弄得满爪子都是油,路途中又不便为它清理,因此便边吃边喂它,宋初一的不紧不慢,急的它呜呜挠地。
“商君殁了,你们说秦国会推翻新法吗?”坐在屋子最中央火堆旁的一群人中,有个人问道。
秦国是否动荡,对行商颇有影响,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次危机,也是一次商机。
有人斩钉截铁的道,“必然会,你们看,自从先君薨后,商君被诛杀,连其一股势力都被连根拔起,新君年轻,怕是老氏族要趁着君权未稳一鼓作气推翻新法。”
众人若有所思,那人接着道,“而且据说杀商君,是新君支持的,我认为可信。想新君还是太子时,因触犯新法其太子太傅公子虔被处劓刑,这一巴掌是掴在了太子脸上啊,能不记恨?且太子也因此被流放,此等大仇,哪个有血性的男儿不报?”
“我看未必。”一名年轻人反驳。
众人纷纷向他看去,青年道,“诸位恐因风雪阻隔,暂不知咸阳之事。公子虔被拘禁了,正是新君下的令。”
“当真?为何?”立刻有人问道。
第90章 为先生送别
“当初是公子虔等人告商君谋反,听说后来查无实证,是诬告……”
宋初一唇角微微弯起,赢驷的手段果然狠辣又利索,不费吹灰之力的便除去了两个巨大的绊脚石,接下来……便是那一干老氏族了。
公子虔虽是赢驷的叔伯,又曾经任太子太傅,可是他受了劓刑之后,处心积虑的要复仇,在朝野积攒下的势力,已经威胁到了赢驷的君权,死是在所难免了。
自从宋初一知道这个世界已经与上一世不同时,她便不会仅用记忆来看待这件事情,因为也许未来不知什么时候,还会变。
用完晚饭之后,宋初一等人坐了一会儿,便返回马车上去休息,虽然一样狭窄,但至少不用和这么多人挤。
白雪,明月。
宋初一抬手敲了敲车壁,外面传来籍羽的音,“先生。”
“羽,请进来。”宋初一道。
外面的人似乎迟疑了一下,才登上马车。
今晚籍羽和季涣轮流守夜,宋初一道,“你和季涣住在这车里休息,我去同不妄挤一挤。”
籍羽看了她一眼,拱手道,“谢先生。”
“你觉得秦公是个怎样的人?”宋初一忽然问道。
籍羽微有些诧异,不知道宋初一为何会忽然问他这个问题,沉吟了一下,却还是如实答道,“雄主也,当王于天下。”
宋初一笑了笑,从几下取出一个匣子拍拍白刃,带它一同下车。
籍羽未有动作,沉默了片刻,透过窗子若有所思的看着她背影。
迎着寒凉的气息,宋初一吐出一朵雾花。
时下群雄并起,实力悬殊不都不是很大,王于天下已经算是极致了,她的灭国论不过是一种远大的梦想而已,所以她才会想到开派立说,希望让这个理想延续下去。
“池巨。”宋初一走到正在守夜的几个人身旁。
这是和白刃一起“捡”的壮士,行路这一段时间,宋初一并没有刻意去接触,但待他们着实不薄。同时,也暗中观察了这几个人。
“先生!”池巨和他旁边的四个人纷纷行礼。
“无需多礼。”宋初一斟酌了一下语言,最终还是直截了当的道,“今日我们在次一别吧。”
池巨惊道,“先生莫非嫌弃某等?”
“不,我只是有事情请诸位相助。”宋初一道。
池巨立刻拱手道,“先生只管吩咐,我等必将全力以赴。”
宋初一将手中的匣子交给池巨,“这是五十金,和几件玉器。玉器虽小,总得值五百金以上。”
“这是为何?”池巨满面疑惑,因听宋初一说是有事情要办,便没有急着推还。
“卖了这些东西,想办法在咸阳附近置一块地,好好过生活。我的建议是买了十来个女奴,种桑养蚕为生。但倘若你们有什么更好的法子创家业便尽管去闯,不过可不能将地失掉啊!”宋初一笑道。
不过是寻常的购置田地,他们是商队,做这种事情是最正常不过了,横竖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所以宋初一也不曾遮遮掩掩。
这分明是给他们钱安家立业啊,这是个很大的诱惑,但池巨还是推辞了,“先生,我等已受到先生的恩惠,怎能有恩不报,再拿先生的钱财!”
“让你们如此做自是有用处。”宋初一并不伸手接匣子,“就当是替我经营家业吧。”
池巨迟疑道,“先生便不怕某等拿着钱财跑了?”
毕竟五百金可是一笔巨资,倘若不挥霍,够他们安逸一辈子了。
宋初一闻言哈哈一笑道,“诸位都是义士,我岂会存疑?况且钱财不过身外物,倘若诸位真是携金私逃,就当我看走眼了罢!”
池巨动容,施一大礼,道,“先生如此全心相托,某等必不辱使命。”
“某等绝不辱使命。”其余几人亦随之承诺。
宋初一点头,“你们也是识字的,匣子里有我信函,日后遇上困难可阅之。”说着,她压低声音凑近池巨道,“咸阳附近土地不好买,你们可先在郊野购置小片土地,耐心候上一年半载,必有转机。”
不管是曾经的记忆,还是以赢驷的性子,距离老氏族的将动荡的日子不会太久了。
变法之后,老氏族的土地流失许多,但无论怎么变他们都还是贵族,几百亩土地总是有的,一旦贵族阶级产生致命的动荡,土地交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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