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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余的几章,邹容所发挥的俱有独见之处。他认为“革命之前,须有教育,革命之后,须有教育。”所谓教育,便是“当知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也。……当知平等自由之大义,……当有政治法律之观念”,并且应该养成独立不羁之精神,乐死不避之气概,尽瘁义务之公德,与“个人自治,团体自治”的习惯。他认为汉族为地球上“绝大蕃多,无有伦比之民族”,“即以二十世纪之主人翁推尊我汉族”,“亦非河汉之言”。然而“秦汉以前有国民,秦汉以后无国民”,“无所往而非奴隶”。“中国之所谓二十四朝之历史,实一部大奴隶史也。”“必须先拔去奴隶之根性”,才能“进为中国之国民”。
他提出了二十五条具体办法,作为革命独立之大义,其中包括推倒清廷,建立共和,确定国民的各项权利义务,制定宪法等等。最后的一章结论,字数不多,却写得激昂慷慨,很像是一首军歌。
《细说民国创立》一九、《苏报》案
邹容的《革命军)并没有一句一字,论及军事组织或军事行动,然而这篇文章的本身的的确确称得上是一支强有力的“革命军”。邹容于民国成立之时,被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的权力追赠为“大将军”,也可谓当之无愧。
在这篇《革命军》以前,虽有过兴中会的《缘起》与历次起义时的布告,然而流传均不甚广,内容也不如这篇文章之淋滴尽致,句句动人。
《革命军》的第一版,由上海租界上的大同书局秘密印行,日期是癸卯年(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阴历五月。章炳麟在四月间替它写了序文。序文中称赞它是“雷霆之声”,又说“改制同族,谓之革命,驱除异族,谓之光复。今中国既灭亡于逆胡,所当谋者光复也,非革命云尔。邹容之署斯名何哉?谅以其所规画,不仅驱除异族而已,虽政教学术礼俗才性犹有当革者焉。故大言之曰革命也。”
这时候,章炳麟住在南京路泥城桥福源里的爱国学社。他是爱国学社第三第四年级的国文教员。中国教育会的办事处也设在爱国学社之内。邹容既不是中国教育会的董事,也不是爱国学社的学生,却以革命同志的情谊住在学社之内,和学社的师生结成一片。学生之一章行严(士钊),受《苏报》之聘,于五月初一日(1903年5月27日)开始,担任主笔,每日发表“言论”一篇。第一,便是很惊人的《论中国当道皆革命党》,登载在五月初二日的该报。初六,他登载了章炳麟的《驳康有为书》;十四日,他登载了自己所写的《读革命军》。在此前后,他也登载了章炳麟的《介绍邹容革命军》与邹容的《革命军》自序。
章行严在当时是一个革命的弄潮儿。倘若没有他运用主笔的职权,在《苏报》上发表这几篇文章,《革命军》始终只是一本秘密的小册子而已,不致于导致轩然大波的“苏报案”,而连带成为轰动全国上下、人人想读的奇书。
章炳麟在《驳康有为书》里面,有“载湉小丑,不辨菽麦”八个字。章行严在《读革命军》里面,发挥邹容的“教育”理论,说“居今日而言教育普及,惟在导之脱奴隶,就国民。脱奴隶,就国民,如何?曰,革命。……而今日世袭君主者满人,占贵族之特权者满人。驻防备省以压制革命者满人。夫革命之事,亦岂有外乎去世袭君主,排贵族特权,覆一切压制政策者乎?是以排满之见,实足为革命之潜势力,而今日革命者必不能不经之一途也。”
清廷的商约大臣吕海寰,在这一年四五月间,便已看不惯上海志士们的爱国活动,向江苏巡抚恩寿建议捉人。他在写给恩寿的信中说:“上海租界有所谓热心少年者,在张园聚众议事,名为拒法拒俄,实则希图作乱。请即将为首之人密拿严办。”他前后向恩寿开了两次名单:第一次名单上所列的,是蔡元培、吴敬恒、钮永建、汤槱(尔和)。第二次名单上所列的,是蔡元培、陈范、冯镜如、章炳麟、吴敬恒、黄宗仰。
蔡、吴二人,是在壬寅年(1902年)七月,公使馆陆军自费生风潮以后,从日本回到上海的。钮、汤二人,是在癸卯年(1903年)春天参加了留日学生拒俄义勇队以后。被推为该队代表,到天津向北洋大臣袁世凯请缨,见不到袁世凯而几乎被捕,从天津来到上海的。陈范是《苏报》的老板。冯镜如原为横滨兴中会会员,此时在上海替康、梁主持广智书局。章炳麟以中国教育会董事的资格,在爱国学社担任义务教员,靠卖稿维持生活。黄宗仰是当时中国教育会的会长,别号“乌目山僧”,和上海的犹太富翁哈同及其夫人颇有往还。
蔡、吴二人从日本回到上海之时,有第一批老留日学生之一,安徽人姚石泉,召集了戢元丞、叶瀚(浩吾)等若干人,在张园开了一次“协助亚东游学会”,请蔡、吴出席报告公使馆风潮的经过,当场议决了一面推姚石泉到日本向参谋部洽商,准许自费生不经公使保送而学习陆军,一面积极筹划在上海自办学校。
中国教育会的成立,便是这张园的“协助亚东游学会”所发轫的。爱国学社之所以能在壬寅年十月,因获得中国教育会的支持而实现,也未尝不是根源于“协助亚东游学会”的决议。
张园的“拒法大会”,是在癸卯年春天举行的。到会的有四五百人。龙泽厚(积之)在会场上提议电请清廷罢免广西巡抚王之春,获得一致通过。当时传闻,王之春主张借法国的钱与兵,平定中国“内乱”。这一次的“拒法大会”,可能为蔡元培等人所策动。
张园的“拒俄大会”,举行于癸卯年四月初一日,作用在于支援留日学生的“拒俄义勇队”,以唤起国民反对俄国于辛丑和约以后,一再撒赖、不肯在东三省撤兵。策动这一次大会的人,有龙泽厚在内,也有吴敬恒、冯镜如、陈范、邹容、黄宗仰。大会举行了以后。产生了一个“四民公会”。所谓四民,是指的“士农工商”。其后,改名为“国民公会”。到了五月间,在《苏报》接二连三发表了无保留的革命言论以后,国民公会内部分裂,拥护康、梁的龙泽厚把会的名称改为“国民议政会”,准备向清廷请求立宪,吴敬恒与邹容等人以及爱国学社的全体师生都不愿意再和龙泽厚混在一起,于是国民议政会便无形解散。
吕海寰的捕人建议,被江苏巡抚恩寿接受,令饬上海道用“照会”商请各国领事于以同意,领事们同意了,却碰上上海租界工部局的钉子。“工部局”三个字,是错误的译名,原文是“上海市议会”(Shanghai Municipal council),为租界上各国洋人所组成的一种喧宾夺主的政治机构。所谓“上海”,是指的上海公共租界。
工部局不肯依照恩寿的意思把蔡元培吴敬恒等人抓起来。
清吏在碰了钉子以后,聘请了外国律师担文与古柏,在西洋法律的范围以内打主意。担文与古柏看到“载湉小丑”四个字,出现在《苏报》上的章炳麟《驳康有为书》,大为高兴。载湉是光绪皇帝的名字。按照英国法律,言论尽管可以自由,元首却不能侮辱。称载湉为小丑,就英国法律的观点来说,的确是犯了刑事。除了这“载湉小丑”四个字以外,担文又在《苏报》上找到了八处足以被解释为侮辱元首或鼓动推翻政府的字眼。
于是,在担文的导演之下,大清帝国政府便向上海租界的会审公廨告了一状,被告是陈范、程吉甫、章炳麟、邹容、钱宝仁、龙积之,一共六个人。
这是刑事案子,会审公廨于受理以后,通知工部局拘传被告,工部局因此也就不得不派“巡捕”(警察)。结果,于闰五月初五(6月29日)抓到了程吉甫。初六,抓到了章炳麟、陈仲彝、钱宝仁(允生)。龙泽厚(积之)在初六的深夜到巡捕房(警察局)投案;邹容在初七的白天到巡捕房投案。陈范逃走。去了日本。
陈仲彝是陈范的儿子,在拘票上无名,被巡捕抓了来,作了代罪的羔羊。工部局讲西洋法律,巡捕却不太“拘泥”!妙在会审公廨,其后也把陈仲彝视作被告。
更奇怪的,是《苏报》主笔章行严不在被告之列,因此也就没有被拘。据章行严自己说,那是因为他的老师俞明震在暗中庇护了他。俞明震是一个候补道,在南京充任陆师学堂总办,曾经在台湾抗拒日本之时,当过唐景崧的副手。
俞明震这时候被两江总督魏光焘派为“查办大员”,到了上海,会同上海道袁树勋,负责抓人。
据章行严说,俞明震的这个抓人差事,还是他自己要来的,动机在于怕这差事落到别人的手中,便无法保全章行严、吴敬恒、蔡元培等人。我猜想,俞明震可能知道他的儿子俞大纯和革命分子颇有交情。实际上,俞大纯已经陪了章行严“往来于泰兴、南京、长沙之间”,一同“运动会党”。
俞大纯到过日本,和吴敬恒很熟识。这时候,他也在上海,陪着他的父亲。他奉了父亲之命,在闰五月初四写了一封信,叫人送给吴敬恒,约他到大兴里七号相晤。吴敬恒和一个朋友朱仲超同去,不曾见到俞大纯,却见到了“俞明夷”(俞明震)。俞明震拿出一张公文给他看,公文是两江总督魏光焘所发,上面写着:“照得逆犯蔡元培、吴敬恒,倡言革命,煽乱谋逆,着俞道会同上海道密拿,即行审实正法。”吴敬恒看到此句,俞明震便把公文抽了回去,压入书堆,说:“笑话,笑话。我们吃面。”有一位“着青布长衫之先生”把三碗面与两盘饺子端了上来。俞明震自己先在每盘夹了一个饺子吃了,表示并未下毒。吴、朱二人也就“泰然而吃”。吃时,吴向俞说:“请先生照公事而行可矣。”俞说:“笑话,笑话。我想最好多到外国去留学,可帮国家革新。”吴说:“法国很便宜。”俞说:“法国不好,还是去美国。我的儿子,要他去美国。”吃罢,吴、朱二人告辞,俞说:“我住南京芝麻营六号。我们可以常通信。称我‘俞燕’,你叫‘吴谨’好了。”
第二天夜里,沈步洲与何梅士(靡施)两个人,来到了吴敬恒的寓所,告诉他:苏报社的账房程吉甫被捕。吴敬恒于是同着沈、何二人,去苏报社探询一个究竟。走到日升楼前面,遇见章炳麟和一个学生敖孟姜,便告诉他们苏报社有人被捕的消息。章、敖二人于是也一同去到苏报社。到了苏报社,大家见到了陈范。陈范说,程吉甫被捕之时,他本人在社,巡捕来了两个,都是住在邻近而且认识他的,却故意问他:“陈范在不在?”他说:“陈范出去了”,这两个巡捕并不再问,也不进里面房间去搜,仅仅把拘拿票给他看,他看见上面写着有七个人的名字,除了程吉甫与陈范两个以外,还有陈梦坡、章炳麟、邹容、刘保恒、龙积之。
“陈梦坡”三个字是陈范本人的号。拘票上把他写成了两个人,有点奇怪。巡捕根本和他认识。却见到了面而又问“在不在?”更加奇怪。吴敬恒心中明白,这必定是俞明震的苦心。俞在吃面以前,告诉过他:“梦坡我熟人。昨往,彼适出门,见其会计陈吉甫(程吉甫)。先生等劝其温和乎?太炎先生似乎闹得亦太凶。”陈范是湖南人,在铅山当过知县,确是俞的朋友。陈范这时候自己也对吴敬恒、沈步洲、何梅士、章炳麟、敖孟姜等五个人说:“可怪之至,前日俞恪士(俞明震)从南京来,我心知有异,推说出门,他与我账房略谈报事而去。”
吴敬恒向大家说,拘票上把陈范与陈梦坡写成两个人,是俞明震故意如此,表示这件事他做不得主,希望老朋友了解;先抓一个账房,这是“大事化小”,以便敷衍上峰。
章炳麟和敖孟姜听了,冷笑。陈范的女儿陈撷芬说:“既然他们巡捕认识爸爸。却又不抓,此中必有缘故。”章、敖二人不耐烦再听下去,便说“我们走罢。”二人“悻悻而出”以后,吴就对陈撷芬说:“他既认识而不拘,想要放我们逃走。既放我们逃走而不述,乃就先将脑袋送去。方鼓吹革命了矣。”陈范听了,微笑。于是,陈撷芬雇了黄包车,把父亲陈范,送到爱国学社的宿舍。陈范的一个姨太太,运送铺盖。吴敬恒与沈步洲及何梅士,也去爱国学社,准备继续商谈。到了爱国学社,章炳麟已经睡在宿舍的床上,“在被中骂曰,‘小事扰扰’。”
这一晚,陈范睡在宿舍;吴、沈、何与陈撷芬及陈范的姨太太各自回家。
次日,吴敬恒到爱国学社,沈步洲也到了;跟着,叶浩吾(叶瀚)也来了。叶一进门,便向吴拱手,说“稚公留此身以有待,枚叔先生(章炳麟)何在?”说着,便先走进宿舍里去。等到吴、沈二人进至宿舍之时。叶浩吾又已离开宿舍而去。
吴、沈二人到了楼上,帮助陈范收拾,雇了三部车子,到新闸吴彦复的住处。吴彦复是吴长庆的儿子(其后作了章行严的岳父)。不巧,吴彦复本人已去天津,吴彦复的母亲不肯将陈范收留。吴敬恒与沈步洲二人只得又把陈范送到白克路修德里常州人汤中所办的“演译社”。汤中对陈范欣然容纳。
过一天的晚上,沈步洲偕同何梅士来到吴敬恒的寓所,告诉他:在下午六点钟的时候,有巡捕多人到了爱国学社,“章太炎(炳麟)方在账房算账,巡捕出拘票,问有某某等否?章日,‘余皆没有。章炳麟是我。’巡捕即以索系之。章欲回宿舍取物,亦未许。”
吴敬恒在《回忆蒋竹庄先生之回忆》一文之中写道:“六日(事实上,是闰五月初七日),报亦披露(章氏被捕的消息),满城风雨,且闻陈梦坡之于与刘保恒皆被捕。……晚上,又哄传章太炎已在捕房写信,劝邹容、龙积之自行投到。后闻邹容已被张溥泉(继)藏匿虹口教士处,得章信,邹即出。”
邹容投案以后,到了闰五月二十一日(7月15日),才和其余的五人(章炳麟、程吉甫、陈仲彝、钱允生,龙积之)被提到会审公廨,由松江府知府孙建臣、上海县知事汪瑶庭(懋琨),会同英国副领事迪比南公开审问。原告是大清帝国政府,由律师古柏及哈华托作为代言人。被告的律师,是博易和琼斯两个人。
这便是哄动中外,空前绝后的《苏报》案。政府向平民告状,在中国的历史上是第一次。而且,所告的是洋状,在租界的法庭上对簿,在当时的人看来,是一个大笑话。事前,清廷竭力想把章、邹等六位引渡,用传统的严刑来逼供,来残害。然而,租界的当局始终不肯。
原告大清帝国政府所控的罪名是:“污蔑朝廷,大逆不道。”
被告六人之中。足以牵涉到这八个字的大罪的,仅有章、邹二人。程吉甫是苏报社的账房,供称在职务上只管告白(广告),不管言论。陈仲彝是苏报社老板陈范的儿子(是在陈撷芬的《女学报》报馆被捕的),供称本人与苏报社无关。法官问他,“能不能代替父亲‘受罪’?”他答复说,“不能”。钱允生供称本名宝仁,允生两个字是号(也是在女学报馆被捕的),和苏报社也毫无关系。(事实上,他和陈范颇有来往,鼓励陈范革命,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