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疯子’三个字没有贬义,“白”,是因为他姓白,“疯”,因为他打仗很疯,“子”,子是一种尊称,比如孙武子。所以,白疯子,没有贬义的哈。请各位白起的fans不要恼怒。”
这里的fans一词,在当时就几乎是首创了,我是说在文学作品特别历史作品中,几乎没有人用过,但是社会上开始有一点点用了,所以当时读者读来,觉得耳目一新。但是现在在一看,已经让人厌烦了。我还最早的作品里写到“服务生”等等这样的现代元素的词,当时确实属于开一代风气之先,但是现在,这种写法已经滔滔者,天下皆是了。看来大家都已经提高了。那么区别就是,谁能把这些现代元素使用的自然,而不是放在里显得生硬。这就是许多人需要继续努力的了,否则就给人故意胳肢读者乐的吃力的感觉。
名人明事:目前海外学者的历史书在国内热销,如唐德刚、黄仁宇、余英时等的作品是否读过,如何评价?
潇水:研究历史,一定要出国去走走,这是很有裨益的。一是避免夜郎自大,二是可以充实进许多新的元素到书的写法中去,还有新的观点。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跳出了清官、坏官、圣皇、剥削阶级这种传统套路,而尝试用技术手段来解剖所谓“大历史观”,虽然最终我也没有搞懂他的“大历史观”是什么,但书里确实有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感受,不仅仅是写法上比较通俗化。看来,出国去吃吃西餐,看看西洋风景,确实对脑子有别致的作用。
名人明事:你已经写了完了原始社会到秦统一中国这段历史,对秦以后的历史,你是不是准备继续把它写下去?
潇水: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刚刚又完成了一本,是关于秦朝和刘邦项羽,书名叫《秦朝一梦》,马上就要出版了。另外我还不能免俗,写了一个《潇水说《论语》》,最近也将会出版。至于是否要把中国历史一贯写下去,我曾经有这种想法。但也许我还是应该去做更重大的事情,所以一切尚未可知,明天不可触摸。
从原始社会到秦统一,我用了五本书,花了从2000到2003的三四年时间,占用了无数花前月下的美好夜晚,女朋友也因此分手了一次半。最后只剩三十出头的自己,陪着一条狗,在北京五环以外的简单居所里继续我的孤独的书写,平时则给企业作培训以养生。可以说,为了替我们中国整理文化财产,我个人做了多大的牺牲啊。哈。
名人明事:谢谢潇水,我们期待着你更精彩的作品问世!
潇水:谢谢!希望我的作品能够为读者们所青睐!
附录 附录十一:潇水答南方周末记者问(一)
潇水答南方周末记者问(一)
记者:“你出生在怎样的一个家庭?”
潇水:我出生的家庭,说实话比较沉闷。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七零年代出生者的普遍特征。当时,时逢四月,正是春天,我家里却没有春天,我爸爸是个没落的“士”,以教书为业,家里阴沉沉的,就乱给我取名“守春”了。
我四岁的时候,我们那个地方闹了一次知名的地震,暴雨如注,我爸作为一个没落的士,用竹竿挑起床单四角和雨搏斗,合家避雨于床单下,四面雨线滂沱,几乎就是尧末期那个样子吧:大雨滂沱,洪水汪洋,滔滔者,天下皆是也。大有诺亚方舟之感。后来,报纸上传来消息,朝里的“四凶”被老干部拿着手枪,抓起来了,天下才恢复五日一风,十日一雨的节奏,文革也才结束了。也改革开放了。
我爸似乎也不那么枯燥了,但生活还是按步就班,工资也还是很低。不管这些,随着发育,我的脑子清醒了许多,开始上小学了。
我的小学是个小地方,里边都是当地庶人的孩子。我们老师是一个扎着“羊犄角辫”、挽着裤脚、脚腕上边带着泥(因为我们那里是山村)的农村女生。她在小黑屋里走来走去,拧坏孩子的耳朵,发出歇斯底里的尖叫——因为她被坏孩子气到了。屋子里的气氛比较符合沉闷的七十年代尾巴,还有墙上的大字,这么多年来,一直默默地注视和蹂躏着我。
可能是由于这种沉闷无聊的人生背景,导致了我积郁已久的反弹,后来我写东西都一贯“反无趣”,追求有趣。没趣的东西不写。
记者:作为一个电机系毕业的大学生,清华对你的人生和创作产生了什么影响?
潇水:非常有影响。就像前面我说了,我的沉闷的童年少年生活,使得我的文章憎恨无趣,“反无趣”。那我在清华受的教育,又使我“反无智慧”。
众所周知,我们在清华学的东西,跟所有正规理工院校一样,字字句句都是包含着科学的力量和智慧,轻飘飘的没有智慧和思想的东西,在我们看来,是浪费阅读者的时间。清华低年级就开始学的麦克斯韦方程,数字模拟电路,复变函数,以及电机系专业课里边那些不但有大小还有方向,还会旋转的数字,而且是三组一起转,一边转一边振荡衰减的电流,都是复杂得让人揪着头发想上天又无法上天那么着急。总之,有智慧。有清华毕业的朋友曾说:她不想看时下书店里一般的大量的形形色色的书,因为看完了,里边没什么新的事情和思想或者“东西”,都是轻飘飘的人所共知又重复一遍的东西。
所以,我写东西,注重字字句句都载以货真价实沉甸甸的知识、信息或者智慧。这大约是清华教育给我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不想浪费阅读者的时间。这体现在我写历史,除了写古今共知的事件,更把古人生活的真实场景全方位地再现出来。比如,我让周公的儿子“周小公”像健美操教练那样教大家磕头作揖的每一个分解动作,而这些礼仪则绝对是符合《周礼》的。所以,我也反戏说,反对鸡小栏的那种没有科学历史依据的戏说,轻飘飘的瞎编瞎说。
清华教育的那种科学精神、求真严谨精神,使得我不敢歪曲历史,更不敢对不起哪一个古人。事实上,我根本不采用野史,而是专用正史,即便正史中的文字,被后来学者考证为错误处,也不采用。比如说,《史记》曾记载孟尝君指挥门客跟平原君的门客互殴了一场,打得很热闹,但是学者考证,当时的平原君还是个婴儿,不可能有门客,所以我宁可删掉了这一情节。我喜欢真实的东西,真实的东西——历史上发生的真实的东西,往往比虚构的还惊心动魄、引人入胜。总之,清华的严谨精神和崇尚真实性,使得我敢于宣称:如果谁能发现我五本书里有一处不符史实处,我宁愿给对方一千块钱。
而这种求严谨、求智慧、求饱含信息的文字写法,再结合以我一贯“反无趣”,追求“语不有趣死不休”的个性特征,最后就使得我写的“青铜时代系列”成为一套“披着无厘头外衣的严肃历史再现”。
我想,这大约体现了文理结合吧,终于使得我写出了“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系列这种难以归类为小说还是什么的东西。
记者:你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和文学结缘的?
潇水:我的“文学”启蒙比较晚,比起现在的少年作家在十八九岁就开始喷勃文字,我是在二十岁左右——也就是大学三年级才开始很笨拙地把弄文字。“文学”这东西,一贯是羞于启齿出口的。似乎是“壮夫不为”的东西。特别在清华这样的环境,我们主要以作电流试验为务。即便写一封家信,都认为是浪费时间,一定要在晚自习结束后,用零余的时间匆匆写一封,不敢占用“好”的时间。但一般大三年级的人,都会发生一次人生方式的转移,似乎开始能把自我从雷同的众人存在模式中挑拣出来了,大约是有了所谓“自我意识”,对于我来讲,就是莫名其妙地开始留长头发。这不论在今天还是当时看来,都是很土的事情,大约只是反应了一种想makedifference的心思。
其实人,不论作事业还是写文章,都追求与众不同才好。我又没有可以与众不同的资本,所以只好留长头发。但只有头发,也不足以,于是只好又喝酒。虽然一直很使劲地喝酒(啤酒),但一直还是没有成绩。正好,我们系里有一个叫姜涛的(可能有些人颇知道他)也经常和一些人喝酒。于是我就加入进去。这帮人喝了酒,觉得应该作些事情,就开始作诗。也就是当时清华文学社的样子了。当时清华文学社一年不如一年,五年级(也就是当时的“七字班”)的多格、唐城、兰荪,写的颇不错。四年级(也就是“八字班”)也有刘乃辰、媛媛这样的健将。到了三年级(即我所属于的“九字班”)就是姜涛、扎西聊聊几人人了。如果非要说出一个我和“文学结缘”的时间点,大约可以算成我开始接触清华文学社的这些人、一起喝酒、念诗的那个大三时期吧。期间我也写了几骗散文,交给上述提到的多格、唐城去看。他们给了我很多鼓励。
那些散文,现在看看,有的局部还可以,多数很一般。但他俩颇鼓励了我,我想是对我极其有益的。后来到了四五年级(清华共五年),随着多格、唐朝一干人的毕业离开,我又基本上是自己独自“发展”了。这末一时期的文章,留到现在看来,自觉还颇好。只是它们没有情节,一般在市场上不大能卖出去。只好压在抽屉底。
后来我写《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系列的时候,偶然会从大学写的散文、文章里摘一小段进到“青铜恐龙”里去,网友读到时,每每大为赞叹。譬如就是这样的青春年少的句子:
太子建的媳妇被他老爹夺去了,于是他很难受,常在夕阳西下的郢都以南长江江畔喃喃自语:“我这么久以来的歌声,为何总是围绕着你给我的忧伤。纯净的愁情吞没我的智力。你像束缚阳光的一根带子,你的有无决定了我盘根错节的愁肠和杂乱难理的人生。但我知道,没有阳光人一样可以生存,高尚的心灵自己可以照亮自己。没有微笑我就以长风对我微笑,没有爱恋我就以寂寞陪伴,没有伴侣我就与忧伤同行。失神的一刹那,虽然又见你梦中如花摇曳,但我依然要昂起头说,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不须惆怅,在远方我还会爱上另一个姑娘,但她取代不了你。惟有你,是我守卫大学时光的最后一批火种(坏了,这是我的大学时的情书,不是太子建的话。)”
其实也不是情书,就是当时写的散文。
记者:在什么样的环境、情况下你写下了第一篇小说?
潇水:在大学里,我主要写散文,偶然也写很短的小说,因为校园的简单生活没有什么特别素材——现在写小说,没有妓女、毒品、外遇什么的,简直没法凑出小说来——而当时大学里尚没有,故不能写。
毕业三五年后(大约28岁左右)才开始写起来“青铜系列”。在此之前,一直没有写什么像样的小说。我的第一篇小说,是大三晚期写的,叫做《请在这一条青春的河里成为历史》,大约有五六万字,是以“我”的口气,写少年和大学生涯的。那时可能正是期末考试。期末考试的时候人忙着突击一学期的功课,脑子极其兴奋,于是先是冒出这样一个句子:“偏驮村没有小学,任王庄有。”
这似乎很合适作为小说的第一句话。于是,到了考试以后的寒假,我就沿着这句话一直写下去。当时我还没有谈女朋友,但这个小说里却写了一场爱情。大约是间接的一种向往吧。那个写《毕业后我们就分手》的家伙,其实也没有谈过恋爱。这种没有真实素材却能写出的小说,更多的还是用于文字训练,为未来写正经东西打基础的吧。所以我这个小说写的,实际有三分之二的力气是用在打磨文字上,以及叙事结构的设计上。对于任何想写作的人,这大约是个必须经历的基本功练习吧。
记者:网络对你的创作有什么影响?
潇水:网络给传统的表述方式带来了或多或少的突破。传统的表述方式都是正襟危坐型,网络则不正经一些。这正迎合了我的“反无趣”的口号。所以,网络上用词的那种别具一格和特立独行,那种风骨,一定程度地用到了我的小说里。表现为,我不爱重复惯常使用的词语和说法。
比如,“车右”这个词,是战车上的武士,我在文中使用几次“车右”之后,就似乎厌烦了这个词,非改说成“保镖”或者是“副官”什么的。另外“市”(是指城里的商品交易专区),我一贯叫作“农贸市场”;“市人”则说是“农贸市场里的人”;去他国当“人质”,则说成“留学”;大嗓门的“宾客”,被我称为“媒体”,“宫城”叫做“downtown”,此外还有“古代打火机”、“巴尔干”、“马加爵”、“宇航员”、“block”、“维和部队”什么的,让人发疯。这些隐语,自然让人发出疑问:到底潇大哥讲的这些历史,哪些部分是真实的,哪些是潇水乱比喻乱说的呢?你可不要贻误我们这些无辜的阅读者啊。
所以,我现在正在为我的“青铜恐龙”诸书作注,不然大家就不知道该如何阅读和相信这部系列大书了。目前,费时半年的作注工作已经临近完成。
记者:你是怎么到美国的?在美国你写了一本《钻天猴游学记》,这个城市给你留下什么印象?
潇水:清华毕业生去美国的很多,当时颇是值得骄傲的事。我出国不算晚,也是毕业两年后通过考托福、GRE出去的,正是1998年。但出国以后也就慢慢不觉得“骄傲”了。人啊,逃得到远方,却逃不出自己,逃不出依旧要过的日子,依旧的春宵苦短,夏昼弥长。在美国期间我算是非常勤奋,两年中间不但养活了自己——在美国朗讯公司上班,完成了学业,还写了很多东西。
当时作为一个异乡的流浪者,徘徊在植物和混凝土之间找不到自己的安息之处,在夜色里人薄弱地象个火苗。每每穿街过巷,听见异国的音乐和陌生的脚步,内心涌起一轮不可触摸的它乡亮月。据说,把耳朵贴在电线杆上,透过脚下的土地,就可以听见故国的人们,在地球那一端,低语的声音。这种晚间的闲暇和无处寄托,使得我每于月明气清、夜色淡荡时刻,就把美国那边的事情写点东西。积累久了,就得了好几篇,最后就是一本《钻天猴游学记》。这本书属于小品文集来的,从文学角度看,颇不俗。我一直颇敝帚自珍之。但由于该书名被出版社起的实在差,又缺乏宣传,故不怎么有人知道。
我在美国,多是小镇生活,对美国的印象就如该书里写到的:
“我和陶、马在学校的晚间,采到了一些金银花,往回家走的路上,看见警察开着直升飞机在天上巡逻。夜色清凉如水,活着多么美妙。
“当然,异国再好,也不是我们的。等我学业完成,拒绝了资本家低薪聘请,还是回来建设我们自己的生活吧。”这是该书中写的,后来也确实如此就回来了。
记者:你那篇《混血23》是真实记录吗?
潇水: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一起,确实能激发出许多趣味。我和混血23在网上的聊天,就是真实的记录,是有趣、雅致、充满小资和才子情调的小东西。它也收在了《钻天猴游学记》里边,原以为会不断在网上流传转贴的,但似乎竟没有。
附录 附录十二:潇水答南方周末记者问(二)
潇水答南方周末记者问(二)
记者:你在《青铜时代的恐龙战争》系列的扉页有一句话:谨以此书献给曾惨遭历史课荼毒的同辈。你的历史课是不是特别好?
潇水:“谨以此书献给曾惨遭历史课荼毒的同辈”是出版社的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