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卷七:秦并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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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卷七:秦并天下-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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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写历史的时刻到了。
  陈胜进城后,号令乡官和贤达前来议事。乡官和贤达一致说,将军身先士卒,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兴灭国,继绝世,功高盖世,理应为王。11
  于是陈胜称王,史称“陈王”。
  吴广则被称为“假王”,意思是位同王爵,可以代理王权便宜行事。这时距离他们在大泽乡起义,恐怕连一个月都不到,岂非恰好证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12
  当然。
  问题是,陈胜有可能说这话吗?
  有可能,因为这是时代特征。事实上,如果说春秋是贵族的时代,那么战国以后就是平民的时代。一介平民由布衣而卿相,平步青云,一夜暴富,可谓屡见不鲜。苏秦、张仪、冯驩、毛遂,都是。当朝宰相李斯,也是。
  这些人发迹的故事,想必早就在民间流传。陈胜从军之后,在军中也很可能听说。只不过,大多数人都当作茶余饭后的渔樵闲话,陈胜却“下载存盘”。因此,当他的记忆被造反的念头激活时,那句话就脱口而出了。
  这并没有错。
  他的错误,是不该操之过急。
  实际上,陈胜的称王是有人反对的。反对的人,一个叫张耳,一个叫陈馀。他们都是魏都大梁(在今河南省开封市)人。魏国灭亡后,两人隐姓埋名避难在陈。这样两个人,对于陈胜的反秦,当然大力支持。
  但陈胜称王,他们却不以为然。
  张耳和陈馀认为,当务之急不是自己称王,而是复兴灭国。恢复已亡六国的好处,是“自为树党,为秦益敌”,也就是把秦的敌人弄得多多的,自己则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那个时候,就不是称王,而是称帝了。
  可惜陈胜听不进去。
  历史证明,张耳和陈馀是对的。因为成大业者,一定要沉得住气,并广结善缘。抢先称王,则不能为自己树党,反倒为自己树敌。所以,元末群雄并起,朱升为朱元璋的设计,便是“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结果怎么样呢?
  朱元璋成功了,等待陈胜的却是失败。
  张耳和陈馀,也只好另立山头。
  劝说陈胜无效后,陈馀便建议出兵占领赵国旧地。这个建议倒是被陈胜采纳,于是令陈人武臣为将军,张耳和陈馀为左右校尉,率兵北上。
  这时,又一个风云人物出场了。
  这个人叫蒯通。
  蒯通是范阳人,也是纵横家。纵横家的本事,是“三寸之舌可敌百万之师”。后来蒯通去游说韩信,就差一点把楚汉相争变成三国演义。不过,他之后虽然在韩信那里碰了钉子,这一回小试牛刀,却大获成功。
  当时的形势,是武臣的军队从陈县出发,由白马(在今河南省滑县)渡过黄河,依靠各处豪绅贤达的策应,攻城略地,一口气插到了范阳(在今河北省定兴县)。
  沿途抵抗义军的十几个县令,当然统统都被杀了。
  蒯通闻讯,便去面见范阳县令徐公。
  徐公问:先生有何见教?
  蒯通说:一来吊唁,二来贺喜。
  徐公说:为什么吊唁?
  蒯通说:因为大人快要死了。
  徐公说:那为什么又来贺喜?
  蒯通说:因为大人遇到了蒯通。
  徐公明白了蒯通的意思,便派他去向武臣请降;武臣则被蒯通说服,封徐公为侯。徐公能有此待遇,当然因为他是第一个投降的(先天下降),算是“首降”。首降和首义,都是第一,第一总是会占便宜的。
  但义军“缴枪不杀”的政策,也从此为天下知晓,于是三十多座县城不战而降。柳宗元说秦末天下大乱,有叛人而无叛吏,看来并不完全是。
  至少,降吏是有的。
  这时的武臣,已是人多地广,马壮兵强。他已经有了四五十座城池,就连当年的赵都邯郸也落入手中。在张耳和陈馀的怂恿下,武臣自立为赵王。
  对此,气得七窍生烟的陈胜一点办法都没有。他只能面对现实,派人向武臣道喜,同时命令他西进攻秦。已是赵王的武臣哪里还肯听陈胜的指挥?不但不攻秦,反倒北上攻燕,继续扩大自己的地盘。
  之后的历史同样具有戏剧性。
  被武臣派去攻燕的是韩广。韩广得到了燕地以后,也模仿武臣的做法,自立为燕王。韩广这样学习武臣,武臣也是无可奈何的。而且,战国以来,道德早已滑坡,人人唯利是图。韩广的所作所为,并不会受到谴责。13
  有所不同的是周巿。
  周巿是魏国人,因此被陈胜派去攻魏。但周巿攻下魏地后,也不交给陈胜,而是另立魏王。只不过他不是立自己,而是立原来魏国的宁陵君公子咎。当时公子咎在陈胜那里,周巿的使者往返五次,才得以迎回魏国。
  于是这时的天下,除了秦二世皇帝,还至少有了五个王:楚王陈胜,赵王武臣,燕王韩广,魏王魏咎,齐王田儋(读如丹)。田儋与陈胜无关。他是在陈胜起义以后,自己在齐称王的。14此外,还有两个没称王的也已经起义,他们就是项羽和刘邦。
  这两个,才是秦真正的掘墓人。
  那么,大秦帝国的朝廷,对此又作何感想呢?
  活该秦要亡
  就在陈胜和吴广攻城略地,各处英雄豪杰也纷纷响应之时,秦二世的咸阳宫里却是一片歌舞升平。
  秦二世叫胡亥。
  胡亥是秦始皇的小儿子,照理说是不该当皇帝的。秦始皇自己选中的接班人,也不是胡亥,而是公子扶苏。可惜这份已经加盖了印玺的诏书,被宦官赵高和丞相李斯掉包,胡亥成了二世皇帝,扶苏则被矫诏赐死。
  这结果,秦始皇想到了吗?
  想不到,也管不了。这个独裁者此刻正躺在鲍鱼堆里被运往咸阳。他是在酷热的七月份死去的,丞相李斯又秘不发丧。为了掩盖尸臭,只好在车上堆满鲍鱼。
  秦始皇,岂会料到与鲍鱼为伍?
  但如此下场,却是活该!
  是的,活该!如果他不是那么专横,那么跋扈,那么暴戾,那么刚愎,事情也不至于坏到这个份上。至少,他可以早一点昭告天下,明确宣布立扶苏为太子;或者在病重之时召开御前会议,预为安排。
  然而他不肯,别人也不敢提醒。结果,英雄一世,遗臭万年,还断送了自己的江山。
  断送是肯定的,因为胡亥是个混蛋。这混蛋的最大功劳是为中国文化贡献了一个成语,叫“指鹿为马”。一个皇帝被臣下如此玩弄,还毫无警觉,不是混蛋是什么?
  他后来被赵高逼杀,也是活该。
  事实上,秦就该二世而亡。因为陈胜吴广刚刚起义的时候,情报是送到了朝廷的。这说明秦始皇设计制造的国家机器运转正常,效率也不低。然而谁送这样的情报胡亥就杀谁,逼得情报部门只好自欺欺人地说:地方上出了些小盗贼,都已被郡守和县令一网打尽,不足为虑。
  胡亥这才喜笑颜开。
  甚至直到秦快亡国时,胡亥都不肯悔改。当时丞相李斯等人提出,国难当头,请停止阿房宫的修建,以筹集军费,平息民怨。胡亥的处置竟是将诸臣下狱。理由是:你们身为朝廷大臣,治不了贼,倒有本事治朕!
  结果,被责的大臣中有两位不堪受辱而自尽。15
  大秦帝国自救的机会,就这样一次次丧失。如此混蛋的皇帝若不垮台,真是天理不容。
  但,如果秦的皇帝不是胡亥,会亡吗?
  恐怕也会。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在陈胜和吴广之前,并没有发生过起义。相反,这样的起义说不定曾多次发生,只不过由于规模太小不成气候,没能载入史册而已。
  这样说,有依据吗?
  没有史料依据,但有逻辑依据。
  依据就在陈胜的那句话——
  天下苦秦久矣!16
  我们知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因此,既然“天下苦秦久矣”,就不会只有陈胜起义。
  问题是,陈胜的话, 可靠吗?
  可靠,因为并非只有他一个人这样说。武臣北伐时游说各县豪绅贤达,就说“天下同心而苦秦久矣”,而且这种痛苦已经几十年了。这当然不是胡亥一个人的事。17
  那么,苦在哪里?
  首先是负担重,其次是执法严。
  众所周知,秦始皇是有过许多“丰功伟绩”的:修驰道,去险阻,决川防,销兵器,征百越,筑长城。这些都是他的“统一大业”,却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人工和财物天不生,地不长,皇帝自己也没有,从哪里来?
  从民众的牙缝里挤出来。
  勒紧裤带交交苛捐杂税也就罢了,问题是还要搭上身家性命。那些远征的、戍边的、修长城的、建陵墓的,请问有几个能够生还?那些留在原地的老弱病残,又有几个能安居乐业?不是妻离子散,就是家破人亡。
  秦始皇的“统一大业”,就这样由黔首们的白骨堆就,由草民们的血泪写成。据统计,仅蒙恬北伐和屠睢(读如虽)南征,就至少摧残了二百万家。18
  请问这是什么大业,谁的大业?
  这样的大业,又有谁心甘情愿?
  没有。
  因此,唯一的手段就是高压。秦律之苛之严之酷,是骇人听闻的。比如律当族灭者,要先在犯人脸上刺字涂墨,叫黥(读如擎);然后割掉鼻子,叫劓(读如义);斩去脚趾,叫刖(月);活活打死,再砍下脑袋,最后在刑场上当众剁成肉泥,简直就是惨无人道。19
  这,难道不是暴政?
  至少,也是苛政。
  这样的苛政,不要说人民无法忍受,就连扶苏都看不下去。也许,扶苏上台会好一些。也许吧!可惜历史不能假设,人民也无法等待。是啊,横征暴敛,严刑峻法,滥杀无辜,难道还不够吗?
  够了!
  苛政统治之下生不如死的人民,实实在在是受够了!因此只要有人带头造反,便一呼百应。就连为陈胜和吴广出主意的那位卜者,也是“天下苦秦久矣”的证人。要不然,他何必多管闲事,又何必暗中使劲?
  怒火一旦点燃,就会熊熊燃烧;祭坛一旦筑成,就得有人献祭。皇帝的脑袋砍不了,便只能杀官员。大泽乡的祭坛上,摆放的就是领兵官的首级。20
  其他郡县,也如此。
  这并不奇怪。事实上,商鞅变法后,秦的各级官员便都用法家的思想武装了起来,自觉成为专制的工具。帝国需要虎狼,他们就是“驯兽师”;帝国需要绵羊,他们就是“牧羊犬”。因此,这些人越是对君主忠诚,就越是对人民残酷。秦的忠臣,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酷吏。因为不是酷吏,便执行不了那些严刑峻法。
  人民对他们咬牙切齿,也就理所当然。
  难怪蒯通会这样对徐公说:大人做范阳令十年了,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县里的慈父孝子们之所以没把刀捅进足下肚子里,无非畏惧秦法。现在天下大乱,秦法不施,你岂不是死定了?
  当然死定了。陈胜吴广起义后,各地民众便纷纷杀掉帝国政府派来的那些官员,以此作为响应。用武臣的话说,便是“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而且“家自为怒,人自为斗,各报其怨而攻其仇”。21
  这,就是秦始皇他们种下的恶果。
  秦的灭亡,不是偶然的。
  陈胜的成功,也不是偶然的。
  那么,他的失败呢?
  为什么是楚
  陈胜的造反,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这个“萧何”,就是楚。
  楚,是陈胜曾经借用的名义。起义之初,他的旗号叫“大楚”。称王之后,他的国号叫“张楚”。所以,陈胜也是楚王。只不过,为了区别项梁所立之楚怀王,以及西楚霸王项羽,史家多称陈胜为陈王。
  称为陈王并不错。陈胜姓陈,国都也在陈。
  其实陈王就是楚王,因为陈一度是楚的国都。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攻陷楚国郢都,顷襄王不能抵抗,只好迁都到陈。之后,楚都又继续东迁。前253年,迁都钜阳;前241年,迁都寿春。
  显然,陈之于楚,意义非凡。
  意义在哪里?
  看看地图就知道。郢,在今湖北省荆州市;陈,在今河南省淮阳县;钜阳,在今安徽省阜阳市;寿春,在今安徽省寿县。这说明什么呢?
  很清楚,从郢到陈,是往东北走;从陈到钜阳,再到寿春,则是一步步走向东南。
  这是一个曲线图。
  曲线图标志的,正好是楚的国运。
  事实上,楚国迁都钜阳后,势头就江河日下,一天不如一天。然而都陈之时,却一度挽回颓势。顷襄王收复了失地十五城,考烈王也灭了鲁。如此说来,陈岂非“复兴之都”,可以建成“反秦复楚”的基地?
  陈的豪绅贤达、父老乡亲,大约就是这么想的。
  所以,他们主张陈胜在陈称王,他们的“劝进表”则高度评价陈胜“复立楚国之社稷”。陈胜也从民所欲,号为“张楚”,即张大楚国的意思。
  可惜,这并非陈胜的真心。
  实际上,陈胜号称“大楚”或“张楚”,不过“借壳上市”再加“收买人心”。因此,他并没有恢复楚国社稷。相反,谁要是当真立个楚王,他就把谁杀了。22
  这当然让人失望。
  陈胜的失败,也被认为是活该。
  说这话的人叫范增。
  范增也是这段历史中的重要人物。他原本是一个隐士,同时也是策士,出山的时候已经七十岁。正是由于他的建议,项羽的叔叔项梁,才到田间地头找回了楚怀王一个名字叫心的孙子,立为楚王,也叫楚怀王。
  结果,项梁威望大增。
  相反,后来项羽杀了怀王,则人心尽失。
  这,又是为什么呢?
  范增的解释是:秦灭六国,楚最无罪。楚怀王是被骗到秦国,软禁客死在那里的。因此楚人耿耿于怀,扬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因此,谁兴楚,谁就能成功。陈胜不立楚王后代而自立为王,当然“其势不长”。23
  这话有问题。
  什么叫“秦灭六国,楚最无罪”?难道其他五国是有罪的?都没有。如果有,那也是狼在上游喝水时,羊儿不该喝了下游的水。是啊,春秋尚且无义战,战国的战争还讲什么道德?罪与非罪,不是原因。
  那么,为什么“亡秦必楚”的说法会广为流传,起兵反秦者也多在楚境?这里面难道没有原因?
  当然有。但,在秦不在楚。
  换句话说,真正的原因,是人们对秦恨之入骨。他们痛恨秦始皇,痛恨秦二世,痛恨秦的军官和地方官,更痛恨秦的制度和政治,恨不得秦制和秦政早早灭亡。
  秦政和秦制,为什么就这样可恨呢?
  因为秦制是专制,秦政是苛政。这种制度和政治能够在秦国实行,有它的历史原因和特殊原因。简单地说,就是富国强兵乃秦人共识;而在当时的条件下,强国就得集权,强兵就得专制,富国就顾不上富民。集权、专制再加聚敛,执法势必苛严,国民也只能克制自己作出牺牲。是的,熊掌与鱼,不可得兼。国为熊掌,民就是鱼。鱼,也可以对政治说三道四吗?
  何况牺牲是有补偿的。物质的补偿,是加官晋爵,分享侵略战争的战利品;心理的补偿,则是可以在他国面前以“大国民”自居。所以秦王国的苛暴,秦国民可以忍受。这一点,想想军国主义时代的日本,就不难理解。
  但是天下一统后,物质和心理的补偿都没有了。没有了兼并战争,就没有了战利品;没有了国际社会,就无所谓大国民。这时再过苦日子,谁干呀?
  原来六国的国民就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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