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帝国周边的土地不划入版图就等于舍弃,清朝在十七世纪时便开始制止俄罗斯皮货商人和探险者越过西伯利亚进入满洲北方的黑龙江流域。由于水上运输已开发,清军可以大举北上,镇吓住西伯利亚补给线末端上为数甚少的俄罗斯人。结果,在北京的耶稣会教士翻译并拟稿之后,于一六八一年签下多种语文写成的重要的尼布楚条约。加上一七二七年的另一条约,确定了中俄边界,让一支俄罗斯的传教团在北京安静地做工作,还许可很少量的俄罗斯商队贸易活动进入北京。
在满洲以西的蒙古,各部的人都在清朝行政组织法的控制之下,宗教上则共尊黄教在西藏拉萨的达赖喇嘛为领袖。因此故,西藏成为控制蒙古的一个关键,所以清军便在拉萨驻守。清朝皇帝和十三世纪的元世祖忽必烈一样,利用宗教达成政治目的:让俄罗斯的东正教管理北京的俄罗斯人,天主教在朝廷里促成与欧洲的接触,黄派喇嘛教治理西藏和蒙古。
但是,在西边更远处还有东土耳其斯坦是大清边境一个不安定的地带。这儿的蒙古部族在十六世纪与十七世纪初期渐渐变成一支好征战的扩张势力,威胁到清朝君临蒙古的地位。因此,清军一连数次沿着汉唐前人留下的路往西远征,终于在一七五○年代制服了漠西蒙古各部。
与其它征服者没有两样的,清朝也觉得有必要再把毗邻的天山以南喀什噶尔绿洲一并归入版图。在这儿却遇上更难克服的另一个宗教社群——伊斯兰教。喀什噶尔的百姓一般都是按伊斯兰年历生活息作,其宗教的、教育的、文化的生活无一不受宗教领袖的左右。清朝于一七五○年代平定天山南路后,任派当地的部族首领为城长以治理回民。城长都是穆斯林,所以法律事件都按伊斯兰法规处理。北京的清帝在征收税赋——尤其是贸易税——之余,也设法维持秩序不乱。但是御用的儒家礼教莫奈其何,充其量是偶尔对这自成一格的伊斯兰秩序表示笼络之意。
清朝便在其全盛时期画下了远比明朝广阔的帝国版图。简言之,内亚细亚现在已归于北京的清帝统治之下,而清帝之所以成此功业,部分原因在于满族自己也发源于内亚细亚,其意识形态是可以变通的。清朝在内亚细亚的霸权自一七五五年起展开一个新纪元,务农的中国和大草原的部族开始无休止的交互影响。中国是游牧部族需要的谷物、丝绸等物的「日用商品铺」。汉人和内亚细亚各族构成了一个地缘政治的小区(geopolitcal)。到头来,二十世纪的中国在内亚细亚将有自己的版本的殖民帝国等待处理。
明末到一八○○年前后的这个时期里,满清不断表现出创造力,但是环境中的问题也正在扩大。我们看见清朝终于在一七五○年代征服漠西蒙古,整合了清朝在亚洲大陆上对蒙古、中亚、西藏的统治。同时也必须看到西方的大环境。英法两帝国在一七五○年代的「七年战争」之缠斗,给英国赢得加拿大和印度两地,以供其海上势力的经营。所以,清朝取得中亚干燥不毛地区中贫瘠的南旅之路的控制权之际,英国开始从整体看来更高的势力层次上,征服海洋世界了。
整合政治与文化的企图
为达致保住政权的首要目的,清朝皇帝必须先办成两件任务,一是维持御用儒学的社会秩序与政治秩序,二是保全外族君主的权威。这两件事有重迭之处,但并不是同一回事。后来便可明显看出,满族统治被历史陷入了反对中国有民族主义的困境,而民族主义显然正成为世界其它各国之中的一个主要动力。
第一件任务——儒术统治——是要在相互依赖中把统治与中国文化整合。其政治意义十分明确:以武力征战建立的王朝权势被人们的需要所认可,需要的即是在一个无异议的统治者之下的统一状态。这种统一状态又被对秩序的需要认可,而秩序来自礼教与端正的行为,旁边还要有惩戒力以备不时之用。
在现今传播媒体的环境中,一般百姓在讯号供应超出需要的情况下直接观看到事情发生,不大容易体会古时候仪式典礼的重要。治理帝制中国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是,社会各阶层要实行恰如其分的礼仪。儿子对父亲谦恭有礼,一如父亲也会对皇帝和大官谦恭有礼,因为群居社会秩序的本质就在阶级关系分明。依理想,恰当的举止乃是内心价值观的具体化;即便内心并无感受,外表举止合仪也可以做好与他人共同认可的形式上约束。如此一来,表面上的和谐便可确保实际上的和谐。如韩书瑞(Susan Naquin)与饶懿伦(Evelyn Rawski)所说(1987):「伦理规范和恰当的礼仪若不被遵循,可能引发在国家里、社会里、家庭里,以致个人身上的乱象。提倡秩序防止『乱』的发生,是中国社会上下一致的心愿。」
皇帝乃是重要的促进秩序的人。他的地位要用各种各样的行动在众人跟前得到肯定与加强,最起码的就是每天问候母亲的起居,做好敬拜祖先的仪式。儒术政府的另一个力量来源是,时时刻刻追求被统治的人民给予道德上的赞许。要做到这一点,就得扶持拥护宋明理学的典籍与教诲;也得维持标明季节呈现天人关系的各种仪礼;还得每天表现统治者堪为全民表率的行为,因为,按理想,这种行为表示他有德,故可以德服众。统治者的行动中有许多是以为民谋福为宗旨的,例如为整治洪水而筑提堰,用常平谷仓贮粮以备赈济饥馑或歉收时贷粮。统治者并且要鼓励道德行为,办法是封赏年老而有德的人,尤其要旌表守节的寡妇。
与崇尚道德并行的,即是以严刑惩治做恶败德者——尤其是欺君犯上者——产生的阻吓力。对于作奸犯科者,甚而只是有可能作奸犯科者,法律的用途包括任意调查其家人与私下生活,以及用拷打逼供。有一种踝部的刑具可藉收紧的方式加压,使用的技术巧妙时,可以让受刑者的骨头变成糊状。假如主审官一时不能确定触犯了那一条法律,仍可以援引惩治「做了不应当做的」的律条,姑不论不应当做的是什么。
赏罚为的是要使人们循规蹈矩。处罚犯法者的亲属乃是刑法惩治的一个常规。古时候的集体连坐法的实际意义即是:有关联就是有罪。
神权政治的中国尊皇帝为天子,不容许异端旁道侵犯。具策略意义的士大夫阶级是地方上的领导阶层,其中约有一百万人拥有科举初级的生员或监生资格,这个资格还不能做官,但是已有较高等的社会地位,而且有机会再考高一级的资格。在此之外,可能还有大约五百万受过一些经书教育的男子。在这些人的协助之下,新儒学士大夫视为己任的教化百姓的工作才得以进行。
我们可以举康熙皇帝于一六七○年为维护善良风教而颁布的十六条圣谕为例。这每条均为七个字的圣谕所传递的,依维克多·麦尔(Victor Mair,见David Johnson等,1985)说,是「适用于一般百姓的儒家正统思想的基本要点」。一六七○年以后,又相继有圣谕的评注、释义、改写出笼,汇成相当可观的一套文献。用口语白话写成经典古籍讲解的概念似乎始于元朝,在清朝以前就有明太祖的《教民六谕》。清朝的圣谕后来便用于乡约之中,这个最初由朱熹大力提倡的组织,在明清两代时继续挞伐离经叛道者,并且给正统之维护带上了宗教色彩。
在最穷困的少数民族偏远地区,地方官吏会端出圣谕来用土语吟诵。在宣讲圣谕的集会中,会有仪式、焚香、蜡烛、供鲜花,还有奏乐者,用鼓和板给吟诵者伴奏。有司仪会宣告会众何时下跪、鞠躬、叩首。地方官吏也可能做集会记录,把村民如何反应、其行为习性、冲突如何和解一一记入。十八世纪初叶时期,曾有每月宣讲圣谕雨次的政策。圣谕文句多因宣讲对象不同或用易懂的方言讲,或添加典故,或编上一些好记的短歌配合。
经过以上种种,雍正皇帝又在一七二四年颁发了圣谕的「增补训示」,全长将近一万字。皇帝的意思是要把圣谕解释得明白无误,但是这一套增补大多数人看不懂,于是大臣们又制订出白话的释义本。这个版本应宣读给民众听,不论他们听得懂北京话与否,再由一名会说方言的人讲解。在宣讲集会中,八、九十岁的老年人安排坐在士大夫读书人后面,有茶可喝。一般百姓则必须「肃立恭听」。从明朝的六谕、康熙圣谕、雍正补述可以明显看出,驳斥非正统的意味愈来愈强。麦尔举了十种圣谕讲解为例,认为这都是「承担高层次文化的人有意而且存心想要塑造大众文化」的实例。但是,现在要谈论其成绩如何,仍然嫌早了。
皇帝发挥领导作用的另一个领域是民间信仰方面,特别是古时候著名人士的神化敬拜方面。最著名的民间信仰神祇即是三国时代蜀国武将出身的关羽(公元一六二~二二○)。杜亚拉(1988)指出,关羽是民间无所不在的一位神,同时是忠义、财富、文教之神,守护寺庙,庇佑演员和秘密结社,而且是战争之神。许多社团因此以他为神秘象征。一六一四年间,明朝皇帝正式尊封他为关帝。一七二五年间,「关帝信仰受到朝廷有系统的控制」,在每县之内数以百计的关帝庙之中,选出受捐奉资金最丰厚的「列为官定的关帝庙」。到了一八五三年,清廷又将关帝的官方祭祀提高到和祭孔一样的水平。他被彻底儒家化,变成一个熟读孔孟之书的人;关帝于是成为英勇的庇护者、提供生计者、战士,他所效忠的又以合法的权威与既定的秩序为第一优先。杜亚拉的结论是,类似关帝崇拜的行为能发挥整合乡村于更大社会之中的功效。关帝在民间与朝廷中的许多象征性作用是可以相互补强的。
同样的,詹姆斯·华森(James L。Watson,见David Johnson等,1985)曾研究过:「政府认可的教派之倡导极有成效,到明清时代,地方性的神祇实际已被四、五个政府认可的神祇压倒了。一实例之一是天后妈祖,即渔民、航海者、海上贸商的守护神。她于公元第十世纪时,开始成为福建海岸地区的一个小神祇。起初她只是林氏家族一位关心出海者安全的女子,被乡人称为「林姑」。以后经过制定的官僚作业程序,渐渐纳入政府认可的诸神之中,其历程颇似天主教教会确认圣徒资格的情形。皇帝正式关注这位圣神对国家的贡献,自一一五六年起开始封赠尊衔。一二七八年间连元世祖忽必烈也加封。到一四○九年,她被尊为保佑黎民的天妃。清朝皇帝为了要控制华南海岸,再提高妈祖的地位,终于在一七三七年封为天后。台湾也有有官方的与非官方的妈祖庙,好几个在福建有事业的商会是以妈祖为守护神,而专抢劫这些商人的海盗也以她为守护神。
地方上的大族开始敬拜妈祖为庇佑之神以后,她在官方与地方两个层次上都成为有效益的象征。地方士绅敬拜妈祖,就是在按政府认可的方式表现合作。妈祖变成结合中国文化主流的象征。妈祖信仰纳入了各种截然不同社会背景的信徒,这些信徒可能各有其不同的信仰角度,但政府只要能认可民众已经接纳的事物,便可更强固地与文化整合。
另一形态的整合等于是整体附从(integral subordination),是戴维·琼森(1985)称之为「优势结构」(Structure of dominance)的条件促成的。他所指的是,一般百姓若是佃农身分,极少能够摆脱与乡间地主的关系而自主,若是学徒身分,极少能摆脱与城市里雇主的关系而自主。这种依附较高权威者的意识,反映在平民百姓的文化活动上。民间文化的文字记录包罗甚广,有皇历、宗教经文等等。地方戏曲或其它剧种也属于民间文化,其演出与剧团组成多是在有市集的城里,也有的属于乡村或宗族子弟。无论是那一种类,整个民间文化中不容许表示异议的声音存在,若有的话也要尽全力予以扑灭。
政治体制与文化的整合支撑住清朝第二大任务的合法性,亦即前面说过的,巩固外族王朝的统治势力。驻防戍卫的满洲旗兵在同化中渐渐腐败而拮据,有许多不能用自己的农地维生,卖了土地也同时丧失生计,更有的娶了汉人女子。其间,满族的领导阶级仍以抓牢汉人士大夫的忠忱为要务。科举制造出来的士大夫阶级人数远超过可派给他们的官职空缺,为了不让这些人闲着,清朝皇帝积极奖励学术,赞助工程浩大的典籍整理编纂。这不仅仅是精明的机会主义,本质也是在履行朝廷的职责。汉、隋、唐、宋、明各朝都有皇帝大收内府藏书。明成祖更于一四○九年编《永乐大典》,这部百科全书共有一万册,许多著作都被抄录编入。康熙皇帝时代编成了著名的《康熙字典》,以及一部共含五千零二十卷的百科大全。肯待·盖伊(1987)认为,这种编书计昼显示皇帝对于一切文宇著作有责任、有控制权,同时对于教育和所有读书人的思想也负有责任、有控制权。
清高宗乾隆皇帝在位期间,共促成大约六十种典籍问世。自一七七二年起的十年中,他进行汇集所有中国要籍,按经、史、子、集四类编辑成《四库全书》。经审阅一○、八六九种书之后,选中三、六九七册扩入其中。这样大部头的书根本不能印,总共只修成七部,共三六、五○○卷,是用人力抄录的。印制的目录就长达四、四九○页(不堪评阅书籍泛滥的普立兹奖委员会应该鼓起精神来了)。整个编纂计划是由提倡考证学的人士主导的。
盖伊指出,各种笺释疏证由非官方的学者——包括考证学界保守的「宋学」派与较大胆的「汉学」派——整理研究之后,负责编纂的官僚们才在家长般的独裁皇帝监督之下进行编辑。皇帝如此参与的过程,也是支撑其合法性的一个条件,因为这证明皇帝在尽自己的职分。中国皇帝「在学术与知识生活上的特权,大不同于我们在西方所熟悉的一套」。他们「不但是政治领袖,也是贤明的智者,是经书古籍的总管」。我们不妨说,这个道理自商代起就留存在中国政治体制之中了。
清朝廷逐渐利用其庞大的藏书为工具,进行文字查禁。虽然盖伊认为,编书最初的目的并不像西方学者假设的,是要查禁书刊。不过清廷确实曾积极扫荡对异族统治者不利的言论。在搜集各类书籍珍本的同时,编纂官员也找出一切有违官方正统的言论予以销毁。搜集过程中,常需以高价购得珍本,甚至挨家挨户搜购。查禁的书种包括有关军事或边关事务的论着,有贬谪夷狄胡人的字眼者,尤其是赞扬明朝者。遭查禁的书总共大约有二、三二○种。文字狱使涉入编书工作的数千读书人和文官都更加谨慎。有一个名叫王锡侯的人编了《字贯》批评《康熙字典》的内容,还把清朝皇帝的名讳刊印其中,犯了欺君之罪。王钖侯本人被处死之外,其二十一名家人变成了奴隶,赞助他出版字典的江西巡抚也惹上杀身之祸。
外族专制统治的代价实在就是无休止的警戒。孔斐力(Philip Kuhn,1990)的研究指出,一七六八年间,乾隆皇帝必须应付盛传的妖术引起的恐慌。据传说,此种妖法是以剪掉男子的发辫摄取其灵魂,民间百姓莫不恐惧被摄魂。不久,皇帝觉察,对于象征效忠清朝的薙发而言,剪辫行为含有煽动反叛的意味。于是皇帝严令搜查罪证,结果建起大量审讯记录档案,因为只要以严刑拷打,贫苦的和尚乞丐什么话都肯招供。后来经过军机处详细审查,才发现逼供得来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