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可藏》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无处可藏- 第2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显然这个可靠的人物非戴维莫属,但我一直都未来得及将文件发送出去,只有当我来到香港才有空付诸实际。

“你告诉我此事不过48小时,我的笔记本电脑就从家中失窃了。”我不愿相信电脑被盗会与我们的Skype交谈相关。我告诉戴维,我决意不让我们过于神经质,把一切生活中无法解释的事件都安在中情局身上。也许笔记本电脑是被某个私闯民宅的家伙拿走了,或者这不过是一起毫不相干的抢劫案。

戴维却逐一反驳了我的理论:他从未将笔记本电脑带出家门;他在家里上上下下翻了个遍,都找不到电脑的踪影;除了电脑之外,房间里什么都没动,也没有少什么东西。他觉得我有些毫无理性,居然会拒绝接受看似如此显而易见的唯一解释。

到此为止,许多记者都已发现,国安局对斯诺登掌握了何许情报或是给了我哪些情报基本上一无所知,只知道文件的数量是多少,而不是具体有哪些文件。美国政府(乃至其他国家政府)迫切希望了解我手里究竟有哪些情报,而这也合情合理。如果戴维的电脑里存有所有这些信息,那么他们何不索性据为己有?

到这一刻我也意识到在国安局的监控面前,与戴维通过Skype进行通话或任何其他形式的交流方式都绝不安全。政府有能力窃听到我计划给戴维发送哪些文件,因而会有强烈的动机将其笔记本电脑据为己有。

我从《卫报》的媒体律师大卫·舒尔茨(David Schultz)那里获悉,戴维关于失窃的解释的确合理。通过与美国情报界的接触使他了解到,中情局在里约热内卢的活动较世界各地更为活跃,而且里约热内卢的情报站长“手段之狠远近闻名”。基于此,舒尔茨告诉我,“你应该可以相当肯定地假设,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和所在之处都在受到密切地监视。”

我承认自己的通信能力目前已受到极大限制。我尽量不使用电话,最多不过是说些含糊其辞或是无足轻重的内容。我收发邮件都是通过复杂烦琐的加密系统完成。我和劳拉、斯诺登等知情人之间的讨论都是在加密的在线聊天程序中进行。我配合《卫报》编辑及其他记者的工作也都是要他们亲自来到里约热内卢,与我面对面进行沟通。在我们的家中或是车里,我说话都要小心翼翼。笔记本电脑的失窃让我们意识到,这些最为私密的空间可能都会受到监控。

如果我需要更多证据证明我所工作的环境正受到更多威胁,那么从如下情况便可见一斑:美国《大西洋月刊》的特约编辑史蒂夫·克莱蒙斯(Steve Clemons)与我往来甚密,他也是一位令人尊敬的华盛顿特区政策分析员,他偶然间听到了一席谈话,并特别告知我。

6月8日,克莱蒙斯在华盛顿的杜勒斯国际机场美联航的休息厅,据他讲,当时他听到了四名美国情报官员大声谈论道,国安局监控事件的相关泄密人和记者应该“消失”。他称自己还在手机上录下了部分谈话内容。克莱蒙斯认为这番谈话看似“虚张声势”,但无论如何还是决定将谈话内容予以公布。

虽然克莱蒙斯相当可靠,但我并未将此事太过当真。可是这类机构人士在公开的闲谈中提及让斯诺登以及与他打交道的记者一并“消失”,的确值得警惕。

在随后的几个月里,关于国安局监控的报道涉嫌刑事犯罪的说法从抽象概念成为了现实,而这一激变是由英国政府促成的。

我从美国版《卫报》的英籍主编简宁·吉布森那里通过加密聊天首先了解到,《卫报》的伦敦办事处在7月中旬发生了件异乎寻常的事情。按照她的话说,过去几周英国情报机构政府通信总部与《卫报》 之间的谈话腔调出现了“彻底改变”。这家英国的情报机构原本是就此事的报道进行“非常礼貌的沟通”,现在却变成了火药味十足的发号施令,进而是赤裸裸的威胁。

接下来,或多或少有些突然的是,吉布森告诉我英国政府通信总部宣布不再允许《卫报》继续刊登涉及绝密文件的报道。他们要求《卫报》伦敦办事处上交从斯诺登那里得到的所有文件。如果《卫报》拒绝,就会收到法庭指令,禁止其再从事任何报道。

这一威胁绝非空穴来风。在英国新闻自由并无宪法保证。英国法院会对政府“事先限制”的要求完全顺从,提前禁止媒体对某些所谓危及国家安全的内容进行报道。

的确,在20世纪70年代,首先发现并报道了英国政府通信总部的存在的记者邓肯·坎贝尔(Duncan Campbell)遭到逮捕并被起诉。在英国,法院任何时候都可以查封《卫报》,没收其所有材料和设备。简宁表示:“如果上面要求他们如此行事,法官们不会说半个不字,对此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卫报》掌握的文件是斯诺登带往香港的全部文件的一部分,他强烈认为报告中涉及英国政府通信总部的内容应该由英国媒体予以发表,在他在香港逗留的最后几天里,他将这些相关文件的拷贝交给了埃文·麦卡斯基尔。

在我们的通话中,简宁告诉我,她和主编艾伦·拉斯布里杰以及其他员工都已经在上一个周末暂避到伦敦以外的一处僻静所在。他们突然间听到风声,英国政府通信总部的官员正前往卫报在伦敦的新闻编辑部,希望搜出存有机密文件的硬盘。据拉斯布里杰后来回忆称,官员们表示:“你们应该已经看够了吧,是时候让我们把东西带回去了。”听到英国政府通信总部的消息时,大家在乡间不过才待了两个半小时,简宁说道,“我们不得已,只能一路开车回伦敦去捍卫办公大楼,气氛十分紧张。”

英国政府通信总部勒令《卫报》上交所有文件拷贝。如果报社照办,政府就会得知斯诺登转交了哪些内容,而且他的法律地位会愈发危险。相反,《卫报》同意销毁所有相关硬盘,并且销毁全过程在英国政府通信总部的监督下完成,以确保满足其要求。所发生的一切按照简宁的话来讲就是“搁置、外交斡旋、偷梁换柱的精心上演,最后通力合作地‘予以示范性销毁’。”

“予以示范性销毁”是英国政府通信总部新近发明的词语,用于描述所发生的一切。这些政府官员在《卫报》员工的陪同下,上至总编下至新闻编辑部的基层员工一同观看了他们销毁硬盘的全过程,甚至要求将硬盘碎片进一步粉碎,以确保“在这些杂乱的金属碎块中不会再含有任何有价值的信息可以再落入中国情报机构之手”。按照主编拉斯布里杰这样回顾当时的场景,他还想起有位《卫报》员工在“打扫苹果MacBook Pro笔记本电脑的残余碎片时”,一位安全专家开的一句玩笑:“我们可以再叫来一架黑色直升机收拾现场。”

政府派特工前往报社强行销毁电脑,这一场景着实令人震惊,西方人一直以为这类事情只有在伊朗和俄罗斯这样的地方才会发生。但是不可思议的是,一家备受尊敬的报社竟会如此顺从、自愿服从于这样的指令。

如果政府以查封报社相威胁,那么为何还要虚张声势,而不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直接查封?当斯诺登听到这样的威胁后,他表示说:“这种情况下唯一正确的答案就是:请继续,查封我们好了!”造成这种“自愿服从”的假象,不过是政府为在全世界众目睽睽之下不至于出丑而使的伎俩,目的仍然是让记者不得报道最关乎于公众利益的重要事实。

更有甚者,将知情人士冒着丧失自由甚至生命带出的材料予以销毁,这完全与新闻的目的背道而驰。

除了将这种专横的做法大白于天下之外,政府闯入新闻编辑部,逼迫报社将所掌握的情报资料予以销毁,这本身就极具新闻价值,可是《卫报》显然是准备保持沉默,这更强有力地说明,英国新闻自由的现状是多么的岌岌可危。

吉布森向我保证无论如何《卫报》在纽约分部还存有整套文件拷贝。接着她又告诉了我一件更令人震惊的消息:《纽约时报》手中也有全套的拷贝,这是《卫报》主编艾伦·拉斯布里杰交给《纽约时报》的执行编辑吉尔·爱博松的,以便确保万一英国法院迫使《卫报》销毁拷贝,报社还有办法看到相关文件。

这也实属不妙。《卫报》不仅未经同意就私下里销毁了自己手中的文件拷贝,而且事前没有找斯诺登或我进行商议,甚至都没有告知我们,就将这些拷贝交给了《纽约时报》,而斯诺登之所以一开始就将其排除在外,是因为他不信任这家报社与美国政府如胶似漆的亲密关系。

从《卫报》的角度而言,面对英国政府的威胁,他们不敢怠慢,一来没有宪法明文保护作为后盾,二来数以百计的员工和有着百年历史的报社需要保护。将存有情报的电脑予以销毁,至少比将文件交给英国政府通信总部强些。尽管如此,我还是为他们对政府的旨意俯首帖耳感到不安,更有甚者,他们都不让我们事先知晓此事。

然而,在销毁硬盘的前后,《卫报》对发表斯诺登披露的信息一直表现出干劲十足、勇猛无畏。我相信在这方面,与其他规模相当、地位相仿的报社相比,《卫报》的表现更胜一筹。尽管权威机构不断施压的恐吓战术,编辑还是在不断发表国安局和英国政府通信总部的相关报道,这还是相当值得称道的。

可是劳拉和斯诺登却对《卫报》向政府施压表现出的屈从表示非常愤怒,特别是当英国政府通信总部的相关机密文件落入《纽约时报》之手更是如此。斯诺登尤为气愤,认为此举违背了《卫报》和他之间的协议,他一直希望是仅由英国记者来处理英国相关情报,特别是不得让《纽约时报》染指这些文件。这样一来,劳拉对此做出的反应最终导致了严重后果。

从我们爆料伊始,劳拉和《卫报》的关系就不甚稳定,现在这种紧张关系终于爆发。当我们一起在里约热内卢工作一周后,发现斯诺登前往香港藏身那天交给我的部分国安局文件已经损坏了(这部分文件我还没来得及交给劳拉)。在里约热内卢劳拉无法修复这些文件,不过她认为回到柏林也许会有办法。

在她回到柏林一周后,劳拉告知我文件已经修复,可以还交与我。我们安排了一名《卫报》员工飞往柏林领取文件,再将其带往里约热内卢并亲自交到我手中。可是显然这次英国政府通信总部上演的这出闹剧令大家心有余悸,《卫报》的员工接下来告知劳拉,他不会亲自把文件转交给我,而是要她使用联邦快递把文件寄送给我。

这使得劳拉怒不可遏,我以前从未见她如此大动肝火。她冲我喊道:“你看看他们都在干些什么?他们这样等于是在说,‘转交文件和我们没有干系,是格伦和劳拉两个人在直接进行文件往来’。”她又补充道,使用联邦快递将这样的绝密文件在世界各地寄送,让她从柏林寄往里约热内卢的我,无异于将此事昭告天下,向相关方泄露了我们的操作秘密,她想不出比这更严重的泄密措施了。

“我再也不会信任他们了。”她郑重地表示。

可我仍需要这些文件,其中包含了我正在撰写的文稿所需资料,以及很多亟待发表的内容。

简宁坚称这是误会,说这位员工曲解了他的主管的意思,在伦敦方面,有些管理者对帮助劳拉和我转交文件有些神经紧张。但她表示这根本不是问题。《卫报》方面会派人当天前往柏林去取文件。

可是已经为时已晚,劳拉表示:“我再也不会把任何文件交给《卫报》。我现在已经不信任他们了。”

这些文件数量之大、敏感性之高,使得劳拉不愿通过电子文档的形式进行传输,必须要有个我们信任的人亲自前往。此人就是戴维,当他了解到这一问题时,立刻主动请缨前往柏林。我们都觉得如此安排毫无问题。戴维了解此事的前前后后,劳拉认识他,也对他充分信任,他也一直准备前去拜访劳拉,讨论一些潜在的新项目机会。简宁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一安排,并同意《卫报》将担负戴维的差旅费用。

《卫报》的差旅办公室安排了戴维乘坐英国航空的航班,并将行程信息用电子邮件发给了戴维。我们谁都没有想到他在出行期间会有什么问题。采写斯诺登文件相关报道的《卫报》记者以及转交往来文件的员工曾多次往返于伦敦希思罗机场(Heathrow Airport),并未遇到过任何意外。劳拉本人也在几周前才飞往伦敦。有谁会料到戴维这个颇为外围的人物会有什么风险呢?

8月11日周日的那天戴维起身前往柏林,预计将从劳拉那里取上文件一周后返回。可是在他应该到达的那天一早,我被电话铃惊醒,电话那端传来一个浓重英国口音的男子声音,他自称是“希思罗机场”的安保人员,问我是否认识戴维·米兰达。接着他说:“打电话来是为了通知你,我们依照英国《2000年反恐法》附录7(the Terrorism Act of 2000; Schedule 7)已将米兰达先生扣押。”

我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反恐”几个字意义何在,完全搞不清所以然。我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他会被关押多久,而当我得到消息时,他已经被扣押了3个小时,这时我才知道这绝非是普通的出入境检查。对方解释英国有“合法权利”对其扣押长达9个小时,而法院还可以延长这一时间,或是对其进行逮捕。这位安保人员解释道“我们尚不明确下一步会怎样处理”。

英国和美国都深知,当涉及以“反恐”之名采取行动时,需要考量的问题从道德伦理到法律或政治便全都毫无底线了。现在戴维因为《反恐法》遭到扣押,可他甚至都没有准备入境英国,只不过是在英国的机场转机罢了。英国官方在技术意义上不属于英国的领域将他实施扣押,还扯上了最令人胆寒的莫须有的理由。

《卫报》律师和巴西外交官迅速采取行动,希望英国将戴维释放。我对戴维本人将如何处理这次扣押并不担心。他从小就是孤儿,在里约热内卢条件最艰苦的贫民区长大,所经历的艰苦常人难以想象,因此他也格外坚强、意志坚定且精明能干。我想他一定会准确判断到底出了怎样的事端,背后的缘由是什么。毫无疑问,我相信他不会让质询者好过,至少和他们给他自己的境遇不相上下。尽管如此,《卫报》律师还是认为被扣押时间达到如此之久实属罕见。

仔细研读《反恐法》后我发现,每1000人中才会有3个人被要求停下来接受质询,而且超过97%的质询不会超过1个小时,只有0。06%会扣押超过6小时,而且当戴维达到扣押9小时的上限后,他被捕的概率相当大。

《反恐法》所宣称的目标正如其名,是要对那些涉嫌恐怖主义的人士进行质询。按照英国政府的说法扣押权是用于“确定该人是否将要或者已涉嫌从事、准备或教唆恐怖行动”。依照这条法律,英国完全没有理由对戴维进行扣押,除非我的报道也被等同于是恐怖行为,而貌似这次的确如此。

随着时间的推移,局势愈发严峻。我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就是,巴西外交官和《卫报》律师都已来到机场,希望能找到戴维,与他取得联系,但是全部无功而返。但是距离9小时还差两分钟的时候,我受到简宁发来的电邮,言简意赅地用一个词告知了我想听到的所有信息:“获释”。

戴维令人震惊的被扣即刻在全世界引发了轩然大波,人们纷纷认为这是一次意图险恶的恐吓行为。路透社的一篇报道显示英国政府的意图的确如此:“一位美国安全官员告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