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击文件泄漏以及控制情报信息的诸多措施都极有力度……自尼克松政府以来……本报告采访了各新闻机构的30名华盛顿资深记者,在他们的记忆中,从未有过类似先例。”
事态的发展已经超越了国家安全的范畴,有位总编这样表示,如此这般行事是在“阻挠对有关政府部门的问责报道”。
美国记者多年以来都对巴拉克·奥巴马倾心有加,现如今再谈到他,却总少不了这些用词:“对新闻自由构成极大威胁”、“自理查德·尼克松以来,在这方面采取的手段最强硬的领导人”,这与他当初宣誓就职时,信誓旦旦要打造“美国历史上最透明的政府”的那个政治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为了打压不断升温的丑闻事态,奥巴马下令司法总长艾瑞克·霍德尔(Eric Holder)与媒体代表会面,探讨司法部有关记者待遇的相关规定。奥巴马声称“泄密调查可能会让涉及政府责任的调查记者受到影响,一想到这种可能性,就令我备感担忧”,他说出这番话,仿佛是在他执政的过去5年间,在新闻采访的过程中出现的这类攻击行为与他毫不相干。
霍德尔在2013年6月6日的参议院听证会上郑重承诺,司法部绝不会对“任何从事本职工作的媒体记者进行指控”(这天正值《卫报》有关美国国安局监听爆料的首篇文章发表的第二天)。他还进一步补充道,司法部的目标只是要“确认并指控那些背信弃义危及国家安全的政府官员,而不是要针对媒体人士,或是不鼓励他们从事自己的重要工作”。
从某个层面而言,这是事态发展的积极信号:政府很明显已经感受到舆论的强力抵触,因此至少要在表面上的媒体自由做足功夫。但是在霍德尔的承诺中存在一个极大的漏洞:司法部认定,在福克斯新闻网的罗森案中,与线人一道“窃取”机密信息则不属于“媒体记者的分内职责”范围之内。因此霍德尔的承诺取决于司法部对媒体记者的看法如何,以及怎样才算是超越合法报道的范畴。
在这样的背景下,部分媒体人士要把我推出“媒体记者圈”,执意认为我的所作所为属于“激进行为”,而不是媒体报道,因此属于违法行为,这种做法是极具潜在危险性的。
首先明确发难、要求对我提出指控的是纽约共和党议员彼得·金(Peter King)。他曾担任众议院反恐小组委员会主席,并就来自美国穆斯林社区的国内恐怖威胁召集过麦卡锡主义式的听证会(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金本人长期以来都是IRA的支持者)。金向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安德森·库珀(Anderson Cooper)证实,有关美国国安局监听爆料的文章撰稿人应遭到指控:“如果他们明知这些属于机密情报……特别是涉及如此规模的信息,则更是如此。”他又补充道,“这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责任,还有法律责任,我认为媒体记者披露这类信息将对国家安全产生极大影响。”
金后来向福克斯新闻网澄清,他所谈的内容就是特别针对我的:
“我说的就是格林沃尔德……他不仅披露了这些信息,还声称掌握了中情局世界范围内的特工姓名和资产清单,并威胁会将至公之于众。上一次美国出现这种情况时,中情局在希腊的一名情报站长死于非命……我认为(对媒体记者的指控)应该是非常目标明确、极具有针对性的,当然也必须是非常特殊的例外情况下。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当有人披露了这类机密,并威胁还会将更多内容公之于众时,那么当然,要对之采取法律手段。”
所谓我威胁会披露中情局间谍和资产的说法是赤裸裸的谎言,完全是金在捏造事实。尽管如此,他的一番言论仿佛开闸泄洪一般,让各种评论员蜂拥而至。《华盛顿邮报》的马克·特雷森(Mark Thiessen)曾为布什总统撰写演讲稿,他有过一本著作,振振有词地为美国的酷刑计划加以辩护,他对金的支持透过报刊文章的大标题便可见一斑:“毫无疑问,公布国安局机密是犯罪行为。”他指控我“触犯了美国宪法18USC798款,其中规定,公布机密信息、透露政府密码或通信情报属于犯罪行为”,接着又说道,“格林沃尔德显然违反了该法(《华盛顿邮报》也同罪,因为该报将国安局棱镜计划的机密细节内容公之于世)”。
美国名律师艾伦·德肖微茨(Alan Dershowitz)则在美国有线新闻网宣称:“在我看来,格林沃尔德显然是犯有重罪。”德肖微茨原本是因其对公民自由和新闻自由的辩护而著名,现在却认为我的报道“不是涉嫌犯罪,而是明明白白地属于犯罪”。
接着纷纷加入声讨大军的还有迈克尔·海登上将,他曾在小布什政府旗下负责过国安局和中情局的工作,并实施了情报机关的非法窃听计划。他在美国有线新闻网这样写道:“爱德华·斯诺登可能会成为美利坚合众国历史上造成最大损失的泄密者,”接着又补充道,“格伦·格林沃尔德要比福克斯新闻网的詹姆斯·罗森更符合同谋的特征。”
起初,大家猜测认为媒体记者有罪的主要是右翼人士,可这些层出不穷的声讨大军甚至亮相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的《会见新闻界》栏目(Meet The Press),提出要对此事进行指控,现在这已变得臭名昭著。
白宫却对《会见新闻界》赞赏有加,认为这一栏目为华盛顿特区政界人物和其他精英人士不受干扰地畅所欲言提供了理想的平台。这档节目每周播出一次,得到了前副总统迪克·切尼(Dick Cheney)的传媒部长凯瑟琳·马丁(Catherine Martin)的高度赞誉,因为切尼可以由此“控制言论”,所以称其为“我们的最佳模式”。她表示,让副总统接受《会见新闻界》栏目的采访,“是我们常用的策略”。的确,该栏目的主持人大卫·格里高利(David Gregory)的节目视频进入了白宫记者晚餐会现场,在“布什的大脑”、严厉的高级顾问卡尔·罗夫身后不合时宜却又兴奋异常地手舞足蹈,这一画面迅速传播开来,因为它生动地代表了这个节目所要传达的主旨:这里就是让政治力量得到放大和奉承的所在,在这里最稳妥的传统智慧就是洗耳恭听,因为能发表个人见解的余地实在是少之又少。
我应邀参加这个节目是在最后的时刻做出的决定,而且仅仅是出于必要。几个小时前,新闻爆出斯诺登已经离开香港,登上前往莫斯科方向的飞机,这戏剧化的形势逆转势必在新闻界会掀起波澜。《会见新闻界》别无选择,只得安排相关内容,作为与斯诺登接触过的寥寥几人中的一员,节目请我作为首席嘉宾。
鉴于我多年来对格里高利一直持严厉批评的态度,可以想见这次采访定会是针锋相对的态势。但是我没想到格里高利会抛出这样的问题:“格林沃尔德先生,鉴于您一直以来对斯诺登的协助和唆使力度,乃至在目前他的所作所为中你发挥的作用,您何以摆脱法律的制裁呢?”这个问题本身漏洞百出,我花了足足一分钟时间才弄清楚他究竟想要问些什么。
其中最突出的漏洞,就是这个问题暗含了相当多毫无根据的揣测。所谓“以你一直以来对斯诺登的协助和唆使力度,甚至在目前他的所作所为中你发挥的作用”,这简直就是与“以格里高利先生在谋杀邻居事件中所发挥的作用”的说法异曲同工。这不过是“你是从什么时候起不再打老婆的”这种陷阱式的套话罢了。
但是除却这些修辞错误,这位电视记者相当掷地有声地对这一概念给出了如此诠释;其他记者可以并且应该因为从事媒体记者工作而遭到指控。格里高利问题的潜台词就是:所有美国的记者在调查的工作中,但凡涉及线人和获取保密信息,那么就是一种犯罪。正是这一理论和大环境使得调查报道工作如此险象环生。
可以想见,节目过程中格里高利不断地把我贴上“媒体记者”以外的标签。他先发夺人,称:“你相当能言善辩,有着自己的观点,还是位专栏作家。”接着他又说,“到底是不是记者,应该取决于你具体的所作所为才能有定论。”
但并非是格里高利一人在挑起这种争论事端,虽然并未在《会见新闻界》栏目中露面,还有更多人都参与到我和格里高利关于记者是否应该因与线人合作而被指控的讨论中来。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的记者查克·托德(Chuck Todd)站在格里高利的那一边,来者不善地提出“问题”,想要了解我在“整个密谋”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格伦·格林沃尔德……他在整个密谋中参与了多少?……他是否仅仅充当了这些信息的接收方的角色?……他是否会回答这些问题?要知道,这——这可涉及法律问题。”
在美国有线新闻网的节目《可靠消息来源》(Reliable Sources)中也就此问题进行讨论,而屏幕上打出的字样是“格伦·格林沃尔德是否应被指控?”
《华盛顿邮报》的沃尔特·宾克斯(Walter Pincus)曾在20世纪60年代为中情局暗中监视美国留学生的情况,他撰写的专栏文章,强烈暗示劳拉、我和斯诺登是受到维基解密的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的暗中唆使而行事,是其全盘阴谋的组成部分。整篇专栏文章充斥着诸多事实错误(我曾在一封对宾克斯的公开信中就此一一进行了说明),以至于《华盛顿邮报》不得已又补充了相当篇幅的3大段200字的勘误说明,以对其中诸多问题加以修正。
《纽约时报》财经专栏记者安德鲁·罗斯·索尔金(Andrew Ross Sorkin)在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他本人的节目中这样表示:
“我以为,首先,事态居然发展到这般田地,甚至让(斯诺登)逃往俄罗斯。其次,显然中国对我们竟然会让他离境都分外不满……我们本该将之逮捕,现在几乎应该将格伦·格林沃尔德绳之以法,似乎正是这位记者在帮助他逃往厄瓜多尔。”
《纽约时报》的记者曾为将五角大楼文件公之于世而一路打拼到美国最高法院,然而现在连他们都支持拘捕我,这无疑是许多体制内记者甘愿对美国政府俯首帖耳的有力证明。然而将调查记者当作罪犯,终究会对该报自身及其员工产生严重影响。索尔金后来对我做出道歉,但是他的言论表明了这种观点轻而易举被人接受的程度。
所幸的是,这一观点在美国媒体界并非众口一词。实际上,认为要将我诉诸法律的说法激起了诸多记者的强烈不满,他们纷纷支持我所做的工作。在很多其他的主流电视节目中,主持人对所披露的事实真相更感兴趣,而不是对相关人士进行妖魔化报道。在格里高利的采访中对我提出质疑后的那一周里,舆论对他的谴责声此起彼伏。《赫芬顿邮报》(Huffinton Post)刊文称:“我们至今仍不敢相信大卫·格里高利会对格伦·格林沃尔德如此发问。”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Sunday Times)华盛顿记者站主任托比· 汉登(Toby Harnden)在推特上表示:“我曾在穆加贝(Mugabe)领导下的津巴布韦因为‘从事记者工作’而锒铛入狱,大卫·格里高利的意思是,奥巴马领导下的美国政府也会如此行事吗?”《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等诸多媒体的记者、专栏作家都纷纷公开或私下对我表示支持。然而无论他们如何支持,将进行报道的记者推到法网之中的,不正是这些作茧自缚的媒体自己吗?
许多律师和顾问都认为,如果我回到美国,势必会存在被捕的风险。我希望能找到一位值得信赖的人,可以向我保证说,这种风险其实根本不存在,司法部不会拿我怎样。可是事与愿违:大家的普遍观点是,司法部为避免留下抓捕记者的口实,不会公开对我的报道采取行动。大家是担心政府会捏造事实,称我的犯罪行为是在记者工作范畴之外。与《华盛顿邮报》的记者巴顿·格尔曼不同,在发表这些内容之前,我曾亲赴香港与斯诺登见面;当他抵达俄罗斯后,我们经常性地保持通话;并以自由撰稿人的身份在世界各地媒体发表国安局的相关报道。司法部会认定我曾“协助并唆使”斯诺登的泄密行为,或是帮助一个“逃亡者”摆脱司法的制裁,或我为国外媒体效力构成某种间谍活动。
此外,我对国安局和美国政府的评论都刻意表现出了攻击性和傲慢无礼的态度。为这件所谓美国史上最严重的泄密事件,政府无疑很迫切需要找到一个人痛下杀手,若不能让国家机器平愤,至少也可以杀鸡儆猴。因为始作俑者现在已经在莫斯科得到政治庇护,劳拉和我就成了理想的第二选择。
数月以来,和司法部高层有接触的几位律师试图获得非正式的保证,即让我不会得到指控。在事发5个月后的10月,国会议员艾伦·格雷森就此事向大法官霍德尔致信,信中提到不少政坛上的显赫人物都要求将我逮捕。出于可能会遭到指控,我不得不拒绝就国安局的事宜在国会作证的邀请。他在信中这样写道:
“我认为此事非常令人遗憾:(1)行使记者职责并非犯罪;(2)与之相反,此举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明文保护;(3)实际上,格林沃尔德先生的报道涉及的问题使我、其他国会议员以及公众意识到,这是政府特工对法律和宪法权利的肆意践踏。”
这封信询问司法部是否会对我进行指控,是否我应该设法进入美国,而“司法部、国土安全部,或是其他联邦政府部门是否会扣押、审问、逮捕或指控”我。但是据格雷森家乡的报纸《奥兰多前哨报》(the Orlando Sentinel)在12月的报道称,他本人从未就此信收到回复。
从2013年底到2014年年初,随着政府官员不断在明显为我的工作进行定罪,我受到指控的威胁与日俱增。去年10月,国安局局长基斯·亚历山大针对我在世界各地自由撰稿进行报道做出这样的抱怨:“那些报社记者手里掌握着所有这些文件,无论是5万份还是多少,还在四处兜售。”另外他令人心寒地提出要求称,对于“我们这些人”,政府“应该拿出办法予以制止。”国会众议院情报委员会负责人迈克·罗杰斯在1月的一次听证会上,对联邦调查局局长詹姆斯·科米(James ey)数次评价道,部分新闻记者在“兜售窃取而来的财产”,使其成为“买卖赃物者”或是“盗贼”,接着他又特别说明,他所言的内容就是在针对我。当我通过加拿大广播公司(CBC)开始就加拿大的监控行为就行报道时,加拿大总理史蒂芬·哈珀(Stephen Harper)的右翼政府议会发言人抨击我是“色情间谍”,并指责加拿大广播公司从我手中购买窃取文件。在美国,国家情报局局长詹姆斯·克拉珀开始使用犯罪用语“共犯”来特指涉嫌国安局监听项目的记者。
我相信,如果仅仅出于对美国形象和世界范围的争议考虑,我回到美国之后被捕的概率应该少于50%。在我看来,作为美国史上对记者因从事本职工作而进行指控的首位总统,这会为奥巴马的传世功绩带来极大负面影响,因此政府会尽力避免。但是如果说最近所发生的事情意味着什么的话,那就是美国政府将会无所不用其极,打着国家安全的幌子,愿冒天下之大不韪。若真是如此,我也就会难免身陷囹圄,受到反间谍法的指控,接受联邦法官的审判,而事实证明法官将在此问题上毫无廉耻地顺从华盛顿的意志,以致我能有幸猜错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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