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客,匆匆 (完&番外)_作者:飘阿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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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 (完&番外)_作者:飘阿兮-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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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让她小声,又指指旁边正学习的同学。自习室里其实没那么安静,总有小情侣在叽叽喳喳打情骂俏,也有人小声地认真讨论问题,但被他示意,沈安若仍觉得十分尴尬,于是不再理他,换了微积分课本开始做题。过了一会儿,她又要换书时,见江浩洋递过早已准备好的纸条,上面写着:“学不下去了?出去吧,我请你吃东西。”
  沈安若也不知道那天怎么就真的跟了他出去。他们去吃的油炸冰淇淋,江浩洋冷得直抖:“现在是冬天好不好,为什么会有人卖冰淇淋?这么冷热交加,你这么贪吃,将来胃准出毛病。”后来沈安若的胃真的很不好,不要说冬天,就连夏天,都几乎不怎么敢吃冰淇淋。
  遇见江浩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总是神出鬼没。直到放假前,也就见过他三四回。不过一起上过自习,又一起吃过冰淇淋后,他们似乎相熟了很多,见面就像朋友一样打招呼。后来还请人转交给她两本亦舒的二手港版书,说是大四生们要清理拍卖的,被他捡出来。
  转眼第二学期也过了两个月,大四学生纷纷返校,开始写论文,找工作,每人把自己弄成白领状,一到周末便行色匆匆。最自在的当属已经考上研究生的那群人,比如江浩洋,沈安若经过篮球场时,总见他在里面挥汗自如。
  某日沈安若难得地在图书馆自修室里学习,学到闷,又掏出小说,不想刚看一会儿,书又被人抽走。江浩洋说:“这么闲?帮我个忙吧。”原来他让她帮忙抄毕业论文。
  沈安若不理他:“你自己明明有手,干嘛找别人抄?”
  江浩洋伸出右手,食指上包了纱布:“打球时碰伤了。”
  于是安若很认命地帮他一字字誊写。江浩洋陪坐在一边,拿了沈安若的小说看,安若有看不清的字便问他。他的字很好看,带一股挺拨俊秀的味道,很像他的人。安若写到手累了,便停下来一边甩手一边愤愤地看他。江浩洋笑着小声说:“你别把眼睛瞪那么大,会提前长皱纹的。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女同学主动要求帮我抄,我都没用她们。”
  “我真荣幸啊,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
  “哪里哪里,她们的字都太秀气。只有你的字,一笔一画的正楷,跟小学生似的,导师只当我认真写字,比较不会多问。”
  江浩洋的毕业论文通过后,专程找了沈安若,要请她吃饭作答谢。沈安若拒了几回没有拒成,于是选了怡和园,离学校非常远的地方,不至于被同学们碰见。他们坐了四十分钟的公交车,又走了十分钟的路。那里都是特色小吃,点菜前要先用钱换了餐票,非常麻烦。沈安若只吃了铁板烧米饭就饱了,江浩洋十分的无奈:“我们来回要走两小时的路,你就吃这么点?”因为时间很早,索性又去看电影,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里奥那多的那部后现代版,看完后两人都有点郁闷。
  江浩洋说:“这两人死的……还真是不值。多可惜的大好年华,不能在一起又怎样,总要各自好好地活着。”
  “对啊,莎士比亚的悲剧里,这一部的结尾最让人郁闷了,死得多可惜,不得其所。”
  “他们才见了一眼,怎么就能决定一生。年轻人,真是轻率……”
  “所以才要早点死,在相爱的时候死去,不然等结婚了,指不定成了怨偶……”
  沈安若觉得这种对话真是很污辱电影。
  回学校已经挺晚,快要熄灯了。江浩洋陪安若一路走到宿舍楼前。
  “沈安若?”
  “呃?”
  “你为什么不找男朋友?”
  “为什么一定要有男朋友?”
  “可以帮你打水买饭占位子陪你逛街,你闷的时候还可以找他们出气。”
  “这些事你都做过?鬼才信呢。”
  “哦,我例外,都是别人为我做这些事。”
  沈安若笑出声来:“自大狂!”
  快走到女生宿舍楼门口了,安若说:“一个人多自由,打水买饭占位子逛街,我都可以自己做。”
  她已经准备进大门,听得江浩洋又喊她:“沈安若?”
  她回头看他。
  江浩洋站在路灯下,灯光在他身上、脸上罩了一层柔和的光:“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吧。”
  沈安若转身跑掉,甩给他一句:“我什么都没听见!”
  但是沈安若在后来的三年里,终究是没有过任何一个男朋友。她有很多的机会,有好几位男生,与她很合得来,但她只一句大学里不想谈恋爱便全数推掉。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样的执意,是否与江浩洋有关。江浩洋远在几千里之外读研,大约每周给她写一封邮件,偶尔也写纸信。那时候学生宿舍还不允许接入互联网,安若便每周去一次校外的网吧,并不是特别期待,但收到信后,仍是觉得心情愉快。他并不打电话,因为安若不想被舍友们问东问西,一般是安若打过去,说上一两分钟后,江浩洋便说:“我给你打回去吧。”
  沈安若毕业的时候,江浩洋研究生也毕业。他很早便定下了Y市的工作,与沈安若通电话时说:“安若,你不如也到这边来工作,这里山明水秀气候怡人,安静又闲适,也并没远离潮流,适合你的性子。”
  沈安若没有答应他,但是却有意无意地将大多数的简历投到了Y市的企事业单位。她与Y市的正洋集团签订协议时,她的家乡,还有读书所在的省城,都有非常好的单位对她表达强烈的接收意向,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Y市。她对自己说,我不是为江浩洋而去,而是因为正洋的待遇与机会是最好的。其实她自己也不是特别清楚,到底为了什么。
  就是这样的平淡,连承诺都没有。直到很久以后,沈安若终于承认,其实这已经算是恋爱,虽然与别人轰轰烈烈的恋情似乎不一样,淡而无味,小心翼翼,步步为营,但是之于她,却已经是所能付出的所有。
  总以为这样平淡的开始,从容的过程,便会一直这样云淡风轻,波澜不惊下去,直到修成正果。但时间是解药也是毒药,疏远,漠视,挑刺找碴,相见两厌,终于还是在如水流逝的时光里,一切都改变。

  偶遇

  FROM:沈安若的BLOG 访问权限:不公开
  大学时每夜熄灯后便是卧谈会,话题天南海北包罗万象。那日有人说:如果两人注定不能相守,那么希望在最相爱的时刻分离,这样便可以彼此守住美好记忆,在余下的岁月中回想怀念。
  当时我究竟有没有反对呢?其实当时我想的是,那样多么虐身虐心,既然已经无法在一起,便不如一切都放下吧,还是向前看吧。如果换作我,宁可让爱被现实磨平散尽,淡化褪色,最终相忘于江湖,最好连痕迹都不要留,这样就不会再伤心,顶多遗憾而已。
  ++++++++++++++++++++++++++++++++
  沈安若与江浩洋最后吵架的那一次,沈安若参与的一个临时项目组的方案终于转入实施,于是组长晚上请大家一起到酒吧庆祝。
  那一晚大家喝到差不多就进入敬酒的胡搅蛮缠阶段,安若见情势不妙,逃到洗手间。
  她打电话给正下乡锻炼的江浩洋,结果话不投机半句多,没多久又开始闹。其实连吵架都不算,因为早就懒得吵,江浩洋的口气极不耐烦,只不断地重复一句话:“沈安若,你够了没有?你自己都不觉得烦吗?我们明天再说好不好,今天我真的很累了。”
  最后沈安若终于说:“江浩洋,不用等明天了。我们这样死撑着做什么呢?让两个人都过得不痛快。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
  江浩洋沉默片刻,冷冷地说:“随你的便。”便挂掉电话。
  沈安若回去时,那堆男人们已经喝得不分东南西北,只有她清醒着。她盯着手机,整晚上都希望它再度响起,却始终沉寂。终于不甘心,还是拨了回去,就算要终结,也要有像样的一句告别,一遍,两遍……对方再也不肯接听。
  沈安若告诉自己:我只拨十遍,最多十遍,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如果他不接,那么就真的到此为止吧。手机已经热得发烫,一遍遍提醒“对方无应答”。
  安若意冷心灰,索性把手机关了机,一股绝望的凉意从脚底、手心开始渗出,渐渐地蔓延全身,连心脏都开始觉得发冷。她死死咬着嘴唇,觉得脑子里一团混乱,又似清明无比,仿佛迷失在一个拥挤不堪的十字路口,总要选择一条路继续走下去。
  后来大家结了帐要离开,安若说:“我等一个朋友,一会儿在这里会合。”喝高了的男人们叮嘱一通,并未觉得不妥。
  安若移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招呼调酒小弟来一杯鸡尾酒。小弟问:“女士来哪种酒?”
  她以前很少喝鸡尾酒,更不来酒吧,一时也想不起名字,于是说:“随便来一杯吧,要颜色漂亮的。”
  小弟来兴致了:“我刚研制出七彩霓虹系列,从红色直至紫色,共七款。您要哪一种?”
  “那就每样都来一杯好了。”安若其实也喝得有点多,觉得头晕,偏偏思维那样清晰。她想起自己以前,永远都是人见人夸的乖宝宝,大人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有那么多想做坏事的念头。她给李奶奶家的狗食里放了一点辣椒,因为它总欺负张阿姨家那只她特别喜欢的猫;她偷偷扎破五楼林阿姨的自行车的车胎,因为她骂一楼残疾的赵大叔。对了,她还曾经与贺秋雁合谋整自己的那个肥妞同桌,因为她甚至都当着安若的面说她坏话。那一回,贺秋雁写了肉麻的匿名情书寄给安若的同桌,信里约她到某处见面。小肥妞精神恍惚了一整天,后来忍不住遮遮掩掩地向安若请教,她们几乎要偷笑破肚皮。那个玩笑很恶质,后来安若很担心伤了她,不过还好,小肥妞同桌不但没受到打击,反而从此变得自信美丽,令安若很有什么不着反而怎样的郁闷。
  如今,她又有了那种强烈的想做坏事的冲动。小说里的单身女性在酒吧一向有艳遇,就此成就一段美缘。安若想,美缘是不指望了,不过如果有看似顺眼可靠的男人出现,不妨真的潇洒走一回,就此庆贺自己的正式的以及首度的失恋,这一次,她再也不要回头。
  七杯鸡尾酒一字排开,果然彩虹一般艳丽绚烂。安若问:“绿色的叫什么?”
  “碧波荡漾。”
  “紫色的呢?”
  “紫晶迷情。”
  安若笑:“真是够有创意……不会是你自己取的名字吧?那红色的是不是叫火热激情?”
  “不是,那杯叫热血沸腾。”
  沈安若终于忍不住,伏在桌子上大笑,直笑得发抖。
  正在这时,觉得有人拍她的肩,她警觉地回头望,见一年轻男人正含笑望她:“我可以坐这里吗?”
  “请便。这酒吧不是我开的。”沈安若看了那男的一眼,莫不是上帝听见她的呼唤,立即派一男人来到她的身边?长得还不赖,可惜气质上弱了三分,显得有点委琐。
  沈安若端了红色的酒,自顾自地看那酒的变幻色彩,不再理会他。但眼角余光却发现,那男人一直在看她。
  “女士贵姓?”
  “这位先生是查户口的?”
  “哦,女士容貌秀美气质绝佳,我远远看见便心生仰慕,很想结识一下。”
  沈安若在心里喝一句彩,如今竟然还有这样的搭讪方式。真可惜,真可怕,这男的不得不PASS掉。
  她扁扁嘴唇权当作微笑:“抱歉,我在等我男朋友。”
  “我知道,矜持的淑女都会以这个作借口的。我是真心的想要跟您认识……”
  这男人太急性子,竟上前拉住沈安若的手。安若使劲挣了一下,竟然没挣开。
  这家酒吧口碑极好,治安有序,不想第一回来便让她碰上这等事,多么走运。她环视一下,找到保安所在的方向。呆会儿若是情势不妙,是请求援助呢,还是直接用口袋里的色狼杀手喷雾剂?正在琢磨着,头顶方向突然传来悦耳的男声:“这位先生,麻烦你放开我女朋友的手。”
  沈安若正在向后扯,被对面那男子一松手,立即惯性向后倒去。她闭上眼睛,已做好就义准备,却跌进一个怀抱。
  那男人很快将她扶稳在座位上,沈安若扭头打算道谢,待看清那人的面孔,便笑了:“嗨,怎么又是你?”
  刚才背后的男子已在她身边坐下,也笑了,颊边梨涡若隐若现:“你是不是应该说,怎么老是你?”
  那是有典故的。他们初次见面在一次婚宴上,两人分别是新郎新娘的大学同学,恰好被安排在一桌,除了互相介绍,并没有讲话。很巧的,仅仅两个月后,两人又见面,这一回则分别是某对新人的伴郎伴娘之一。那天的行程颇长,从新娘家到新娘家需要三小时。加长凯迪拉克车上,新人百无聊赖,于是要求伴娘伴郎们轮流讲笑话。安若最不会讲笑话,脑筋转了几十转,终于勉强想出一个:“How are you?怎么是你? How old are you? 怎么老是你?”这笑话真是不太搞笑,似乎只有他很给面子的笑了,安若对有酒窝的男人总是印象深刻。不想他还记得。
  刚才抓安若手的那男子已经不见,安若下意识地拿餐巾纸擦着被那人抓过的手腕,微微扬起脸对救星说:“刚才谢谢你。”
  “举手之劳而已。你一个人?”
  “和朋友一起。你是陈——少——”刚才稍稍紧张了一下,沈安若的脑子开始有点浑沌。
  “程少臣。”
  “这名字真拗口,分明是欺负口齿不清的人。”
  “我很无辜,名字不是我自己取的。”程少臣的笑涡加深了,“沈安若。是这个名字吧?这名字也不好念,半斤八两。”
  “也不是我自己取的。”
  沈安若觉得今晚的运气其实不算坏。
  她和程少臣第三次见面仍是在一场婚礼上。正洋集团倪董事长的公子迎娶新娘,沈安若她们几个年轻女孩子也去帮忙。新人皆在海外工作,带着洋作派,此次只是回国补办婚宴,在郊区某处山庄的户外摆了自助餐。安若站在入口处倪总的身后帮忙引路,程少臣一下车时,她便认出他。
  那天的客人多是肚圆头秃的中年人,风度翩然的程少臣便显得更加的玉树临风、鹤立鸡群。他与倪总和倪夫人握手,声称代父母前来,替他们道贺及表达歉意。倪董对他十分亲热,连称得空要去W城拜访许久不见的老友。
  沈安若冷眼旁观,觉得这人太多面。第一次见面时他是沉默寡言的青年,清朗的眉宇间似乎带几分忧郁,几乎不出声,喝酒也少,但甚有风度,别人说话时注视对方的眼神,专心聆听,散席时还主动送了安若她们几个女子一程。第二次做伴郎那回,他是阳光青年一枚,眼神温和,笑容明亮,十分积极地为新郎支招解困,不动声色替他挡了无数的刁难。而这一次,他气质内敛,言语谦和,是文质彬彬毕恭毕敬的模范小辈。
  客套完毕,他给沈安若一个微笑。安若带他去会场的路上,也觉得十分的巧合有趣,不禁弯起嘴角。
  程少臣此刻的样子比较像他们上一回见面,很闲适,很阳光。他问:“你下次参加谁的婚礼?或许我也认识。”
  “近期没有了。” 沈安若也微笑,“又见到你,令我想起一部电影……”
  “嗯?哪一部?”
  安若想说《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突然想起那部电影的结局,说出来未免轻佻,于是找了另一个话题,含混地掩饰了过去。
  如今,他们又这样巧合地相遇。程少臣指一指沈安若面前的一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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