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的话,她真的做到了。也许是他逼她做到了,这就是他想要的结果吗?从她第一次吻上他的唇,流年偷换,人事全非,一切都不复当初了。
第十二章(下)
辛辰在第一次吻过路非的那个夏夜以后,再没问过他,她算不算他的女朋友。也许在她看来,这根本不算一个问题。
路非从来没直接承认过辛辰是他的女朋友。4岁的年龄差距说来不算什么,可是对一个19岁、读大二的男孩子来说,有一个仍在读高中、才15岁的女朋友,仍然是件存在着心理障碍的事情。
尤其路非一向严谨理智,带着那个甜蜜却又浅尝即止的吻回家,他失眠了,眼睛睁开合上,全是那张漂亮而笑盈盈的面孔。
他甚至上网查资料,翻心理学书籍,旁听心理学教授讲课,看纳博科夫那本著名的小说《洛丽塔》,检讨自己算不算恋童。这样的心事不要说对父母,就算是对隔了8岁、关系亲密的姐姐路是,或者差不多同龄、一直的好友辛笛,他也是无法吐露的。
路非休息或者放假,只要没什么事,都会给辛辰打电话。如果辛开宇不在家,他会过来陪她。他们在一起,多半都是他辅导她做功课,最多陪她看场电影。辛辰说来已经发育,可到底还是个孩子,并无□念头,只满足于偶尔一个稳定有安全感的拥抱;而路非是克制的,他对自己说,她已经快满16岁了,他可以等她长大,这样陪她成长的过程,也很美好。
他确实按有女友的标准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对任何女生的示好都选择了忽略不作回应。
一直对路非倾慕的同系女生丁晓晴终于按捺不住心事,直接向他表白,他委婉地说:“对不起,我目前并不想考虑这个问题。”
“可是这和你的学习丝毫没有冲突啊,只是给我们一个机会,加深了解,看有没发展的可能而已。”
他只能说:“我已经有喜欢的女孩子了。”
丁晓晴不信这个推托,沉下脸来:“路非,你可以直接拒绝我,不必拿个不存在的人来搪塞。我们同学一年多了,根本没见你和任何女孩子约会过。”
“我不会在这件事上做虚构,她不在这个学校念书,但她是确实存在的。”他的神情与声音都保持着惯常的镇定冷静,丁晓晴只得作罢。
她当然存在,而且存在感那么强烈,想到她,就如同有不知方向的风任性拂过,让自己的心象一池春水般被吹皱,起那样微妙而柔软的波动,路非想。
路非从没对辛辰说起过别的女孩子对他的示意,辛辰也根本没意识到还可能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她倒是时不时会说:“郑易涛又给我递纸条了,险些被老师抓住,真烦。”这郑易涛就是那个百米冠军,一直对她锲而不舍。
“前天有个男生在学校门口拦着我,要我去看电影,太可笑了,我都不认识他。”
她并没丝毫炫耀的意思,纯粹是向路非报告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小事。
又或者拉着脸说:“吴老师批评我不该和男同学讲话太多,害他们不专心,难道怪我吗?明明是他们来跟我搭讪。”
路非并不认为那些小男生是威胁,也同意老师对她不够公平,可是只能说:“你专心学习,老师看到你的努力,自然不会认为你将心思用到了别处。”
辛辰大笑:“不,我并不爱学习,更不想用这个方法证实我的清白。”
辛辰的确始终没将全部心思放在学习上,功课能交差、成绩没摆尾就满足了,这一点让颇有些求完美倾向的路非头痛,可是他并不忍心苛责她,同时也知道她的歪理还真不少,其中大半来自她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很是放任她的父亲。
看她歪着头看漫画书或者电影画报,裹着牛仔裤的纤长小腿挂在藤椅扶手上,拖鞋扔在一边,穿着印了卡通图案厚羊毛袜子的脚荡来荡去,绝对没有正形、却又天真慵懒得可爱的样子,他想,好吧,她是有一定道理的,并不是所有的快乐都来自于他早已经接受的规范。
早春悄悄来到这个城市,路非就读的大学号称拥有国内最美的校园之一,每到春天,樱花盛开是一道著名的风景,辛辰提出要来看樱花,路非一口答应下来,转头却有点迟疑了。牵着一个刚满16岁漂亮女孩子的手,在自己学校人最多的时候转悠,是否明智呢?不知道同学要怎么看了。
结果他打电话给辛笛,约她也过来,在周末的早上碰面。
辛笛把这个邀请当成了春游加校际联谊,叫了七八个男女同学浩浩荡荡一块过来,美院服装设计系的学生打扮得千奇百怪,结队而行,十分引人注目,让路非看得哭笑不得。
晚一点从公汽上跳下来的辛辰并不意外,她其实还是个孩子,并没独霸谁或者一定要单独相处的念头,看到人多热闹倒觉得开心,对他们的怪异服饰也颇能接受。而他们对这个漂亮活泼的小妹妹自然都是照顾有加,马上有男同学凑上去问长问短了。
路非反而落在了后面,他有一点为自己的心思汗颜,又有一点遗憾。
带着暖意的轻风吹过,如粉红色烟雾般笼罩树端的樱花花瓣纷纷扬扬飘落,让路非想起刚认识辛辰的那个夏天,她抱着合花树干摇晃制造花雨的情景。他不能不想到,如果此时只有他和她,他能坦然伸手,拂去那个乌黑头发上的花瓣该有多好。
替辛辰拂去花瓣的是辛笛。
当然不可能只有他和她,樱花花期让这所学校早就成了本地一个公众游览地,校方甚至在这几天开始在几个大门口设卡卖门票,美其名曰限制游客数量,保护校内资源和教学秩序,惹来不少议论,本地报纸还做了专门的讨论版块,采访市民对此举的看法。可是这都挡不住大家赏花的热情,校内这条樱花道上游人如织,到处是摆造型拍照留念的游客,辛笛和她学艺术的同学都有点意兴索然,路非正要带他们去大学其他地方转转,迎面碰上了同样来赏花的丁晓晴和另外几个同学。
辛辰被辛笛的同学说服去一边拍照,丁晓晴只当正稔熟地和路非说笑的辛笛就是他的那个神秘女友,有点失望。因为他们的亲密显而易见,她从没见过路非对别人这样微笑;同时又鼓起了希望,眼前的辛笛个子小小,一张娃娃脸,充其量只算可爱,在她看来,并不衬外形和内在同样出色的路非。
丁晓晴落落大方跟他们打招呼,同时若有深意地看着辛笛:“路非早就跟我们提起过你,我们都很想见见你。”
辛笛还没说话,她的同学却开始起哄了:“辛笛,了不得呀,你已经名扬校外了,还说你刚得的奖不重要。”
辛辰先好奇地问:“笛子你得什么奖了,快说快说。”
旁边她的同学告诉辛辰,是一个企业冠名做的本地设计大赛,虽然只是广告赞助性质的非常规性赛事,可是才读大二就能得奖也很厉害了。
路非含笑看向辛笛,眼神中满是褒奖,而辛笛对自己的期许远不止于此,毫无扭捏之态,只笑着说:“得了,别夸张,哪有你们这么大吹法螺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已经去国际时装周做发布会了。”
辛笛语气自信而神采飞扬,自有一种慑人之态,丁晓晴一时无话可说了。
路非知道丁晓晴是误会了,但他想,这样也好,他并不打算解释。接着他带着一帮人在占地好几千亩、规模宏大的校园好好游览,然后再带他们去校园餐厅吃饭,送他们离开,终于只剩他和辛辰了。
他送辛辰回家,两人上了出租车,他问辛辰:“开心吗?”
辛辰重重点头,他凝视这个流露出孩子气高兴的面孔,有点愧疚:“下次一定好好陪你玩。”
她却诧异:“你已经陪我大半天了,还要怎么好好陪?”然后若有所思,“你的学校真大,也很美,图书馆和综合楼看着都很气派。”
他趁势诱导她:“那你好好用功,争取也考来这个学校,我们就能更多地在一起了。”
她咭咭笑:“我就算考过来,你也毕业了。”
“我可以选择本校读研啊。”他姐姐路是大学毕业后就出国念书,他知道父母也准备送自己留学,以他的成绩没有一点问题。但他想,读研以后再出国也没关系,甚至可以带上辛辰一块出去,想到这个前景,他就嘴角含笑。
辛辰喜欢这个向来骄傲冷静的男孩子带着笑意的温柔表情,喜欢他黑而深邃的眼睛如此专注看着自己,让她有安心沉溺的感觉。相比之下,对于学习的漫不经心,似乎也是可以克服的,她点点头:“好,我试试。”
回家车程不算近,她靠在他身上很快睡着了。他努力坐正,让她靠得更舒服一点,风从半开的车窗吹起来,她的发丝扬起,一下下拂动着他的面庞,也一下下轻轻拂过他的心头。
此刻,坐在这个空间低矮、灯光昏黄、飘荡着低回爵士乐的酒吧里,路非头一次有了强烈的时光流逝感。
从那时到现在,九年就这么过去了。与自己对酌的儿时玩伴,现在成了小有名气的时装设计师;而他一路读书工作,一路过着自以为目标明确的朝九晚五精英生活;那个曾经任性扬言要流浪到远方的的少女,也有了一份踏实正当的职业。
也许每个人都终于走上了正确有序的轨道,只是带来生命中最初感动的女孩子却成了陌生人。
路非晃动酒杯,灯光下只见金黄琥珀色的加冰威士忌在杯壁挂住再缓缓滑下,他仰头喝下一口,那略微粘稠的酒滑入喉咙后,竟然有点苦涩之意。
作者有话要说:读者真的很心急,呵呵好象我的每个文都会有人嫌进展慢,好吧,我就是传说中的慢热型今天多说点废话,算我自己抒情兼纪念一下去年的2月21日,我闲坐家中无聊,突然受几句对话触动,注册了青衫落拓这个马甲,开始写文。在此之前,我是纯读者一名,根本没注册,看文还经常霸王。
写文的初衷只是打发时间,永远记得看到第一个留言时的激动与开心心情,同时开始检讨自己以前理直气壮的霸王行为。
没想到一写竟然有点一发而不可收了,看看自己的后台数据,一年的时间写了60多万字,简直吃惊。
对一个爱睡懒觉、有一份朝九晚五工作缠身的人来讲,写出这么多字来,实在是个意外,更不用说多少有了读者的肯定。
对于读者的留言,不管是批评还是肯定,我都是重视的,甚至有经常留言的读者突然消失,会让我检讨自己,是否已经写得差劲没有吸引力了,是否还有必要继续。
所以我时常和读者较真,随口意气用事地发牢骚,过后也觉得自己实在表现得没风度,呵,没办法,一旦认真了就是这个样子。
不多说了,谢谢每位读者的支持,能写下去我会接着写,写不下去了,就做回纯读读者好了。
以上纯粹是点感叹,并不打算以此轰出潜水的,不爱留言的继续吧:)
第十三章(上)
出了Forever酒吧后,辛辰和Bruce买了一纸箱罐装啤酒,漫步走到江边,在犹带着白天太阳烘烤热气的石阶上坐下,喝着啤酒继续漫无边际地聊着天。江面开阔地横亘眼前,风迎面吹来,没有别处那么闷热。
“我还是喜欢以前的江滩,现在好是好,人工规划痕迹太重,看不出一点自然风味。” Bruce挑剔地看着眼前的江滩公园,“我觉得这个城市快变得我认不出来了。”
“有变化吗?也许是你离开得太久了的缘故。”辛辰除了在家工作,就是去郊外纵山徒步,再不就是旅行,反而对城市的变化没有什么感觉,不过住的地方面临拆迁,最大的变化马上就要发生就在眼前。
“也没那么久啊,上次回来就是三年前,只在这里停留了一天,再去深圳参加我小叔叔的婚礼,然后就出发去秦岭了。”
提起那次经历,辛辰摇头好笑:“你家里人居然还让你出去徒步,算是很开明了。”
“我说服了我爸爸,没让他告诉我妈。不过我也答应了他,以后一定注意安全。”
Bruce当时和她住一个医院,知道她坚决没透露家人的电话号码,一直住到出院也没人探视她,偶尔听她打电话,都是笑着说:“对,还在西安玩,过两天就回,一切都好。”出院后,她自行买票乘火车回家,想必家事并不顺心,于是不愿意再谈这个话题:“合欢,我还要在这待半个月,你们还有本地纵山的安排吗?我也想参加。”
“周六安排了去远郊一个海拔700米的山上走走,你去跟帖报名吧。”
“在这种气温下纵山我没试过,看能不能经受住考验。
“那边是避暑山区,气候比较凉爽,但也得看天气。哎,好象要下雨了。”辛辰熟悉这个城市的天气,仰头只见暗沉江面上的天空无星无月,隐约可见压得极压的云层翻滚。
“下雨多好。”Bruce兴奋地说,“我记得好象是十年前吧,那年暑假那场雨,下得天昏地暗,我后来走到哪都再没见过暴雨那种下法,街道上全积了水,深的地方据说可以游泳,我和妹妹偷偷跑出去跟人打水仗,汽车开过去水溅得老高,太过瘾了。”
提起十年前那场号称本市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辛辰一怔,她当然有印象。
“那年我快13岁,你应该是15岁吧。”Bruce兴致勃勃转向她,“如果你也在街上玩水,说不定我们那时就遇到过。”
“那天啊——”辛辰捏着啤酒罐看向远方江面,依她那时的性格,也应该是冲到街上玩水玩得不亦乐乎的,然而她摇摇头:“那天我老实待在家里,我感冒了。”
Bruce笑了:“那不要跟我说,后来你没来江边看涨起来的洪水,我们这会坐的地方,当时全淹没了,走在滨江路上,都能看到江面上的轮船,好象高过堤岸,悬浮在面前一样。你看,我们还是有可能早就相遇过。”
那一年的水位上涨来势凶猛,这个滨江大城市也成了全国新闻关注的中心,本地市民更不可能不关心。辛辰当然也来看了,而牵着她手看的那个人是路非。
辛辰将手里的啤酒一饮而尽,随手将空罐子扔进纸箱里:“今天喝得真不少,算了,回家吧,我可不想再淋一场雨弄感冒了。”
路上就已经响起沉闷的雷声,辛辰下了出租车,Bruce探头出来,笑着大声说:“害怕打雷的话,上网跟我聊天。”
辛辰笑:“跟我不做小妹很久了一样,我也不害怕打雷很久了,晚安。”
出租车开走,一道闪电掠过,辛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仰头看向天空,直到又一声巨响,雷声如在头顶轰鸣掠过,她这才疾步走进漆黑的楼道。
不远处停着的黑色奥迪Q7车门打开,路非走了出来,他送辛笛回家后,就将车开到了这里,一直坐在车里默默听着CD。他仰头看着五楼那个窗口,终于灯光一亮,他知道辛辰到家了。
又是一阵雷声掠过,他想,虽然刚才她朗声回答那男孩子,她“不害怕打雷很久了”,可是在闪电过后,她身体一僵,立在原处,其实跟她以前告诉他的反应并没什么区别:“我会拿被子堵上耳朵,可是又忍不住着了魔一样哆嗦着等下一阵雷声响起。”
然而,在白天她那样明确地说了不再是他的责任以后,他已经找不到任何理由,象十年前那个雨夜一样去关心她了。
十年前本市那场特大暴雨,也是这样深夜开始电闪雷鸣,路非的母亲和回国度假的姐姐去了上海,他父亲出差在北京,他独自在家。手机铃音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