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天涯我的海角》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你的天涯我的海角-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宁言,你说话怎么老是那么直接,那么诚实?”他莞尔。

    “不好么?难道要我做娇羞状回答,‘人家知道,放心,人家不会乱想的’,很累的唉!”

    “难道你一直都是这样?”

    “不是,对比较熟的人我其实是很会开玩笑的,说话也是很直接的,但是不熟的人我就很少这么不正经,或是说话会以他们为中心——这个拿捏的分寸还是有的。”顿了顿,我又说:“人活在世界上已经很累了,如果没有能说直话的人岂不是太糟糕了,就如我和宁清,文老师,你很运气的能成为其中的一个!”

    文然面带微笑的对我说:“是小人荣幸,诚惶诚恐!——以后别叫我文老师了,叫文然就可以了。”

    忽然玉面一沉,假装生气的说:“当然更不许叫叔叔!”

    不顾吊针在手,我捧腹大笑,记仇的家伙。

    …

    文然把我送回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一路上他扶着我,身影在路灯下很温柔很帅,让我心里生出暖意。

    但是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却莫名的叹了一口气,转身向外婆家走去。

    发现桌上还有KFC的打包,饥肠辘辘的我抓上就吃。一旁的小表弟看我穷凶极恶的样子,立刻退避三舍。

    “你买的?”我问,心想就是你买的你也不会承认。

    “要不是文哥哥让我去,我才不会给你带呢!”明显的鸭子嘴——死硬。

    “谢谢!”心情极好的摸摸小表弟的杂毛。

    “女人,你手上的油,居然摸我头发!”“快走,吃完了快走!”“女人,你回家吃好不好呀,受不了你的油手!”

    ——夜晚,某小孩暴走中。。。。。。。。

    插入书签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可能会比较完美,因为实在是存在这样的人,但是绝对有见不得人的缺点

    女主纯属懒人一个,也许还有点小白,但是到后面她的过去就会被剥出来了,她其实是个冷清薄幸的人,绝对不会完美的

    不过谢谢提醒!鞠躬!

    ps:关于RH血型,大家肯定是看了漫漫的杉杉来吃吧!

    其实我也很好奇,为什么杉杉能知道自己的血型呢?封月知道是很正常的,因为产妇输血是要做交叉配血实验的,输血错误胎儿肯定不保,但是杉杉!?

    想来想去可能性只有几个,一个是她是少数民族人种,有家族史,去医院做过RH阴性检测,二是她不是少数民族,但是有家族史,三是,她以前输过血??完了就产生了凝集素,结果第二次再输血的时候就查出来原来是RH阴性的,不能再用RH阳性的血了。。。

    这个问题是个深奥的问题,大家看小说就不要深究了,哈哈
 


你的天涯我的海角 正文 第6章逃课
章节字数:3467 更新时间:08…07…28 01:11
    天气真好呀,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冬日的暖阳——和谐社会呀!

    我趴在书桌上百无聊赖,一会翻着法语书,一会弯腰找点什么吃的,上网去天涯西祠看了几个帖子——无趣,这才发现,我真是极度无聊了——精神空虚,不思进取,吃喝玩乐,现代女人的致命病。

    书桌靠着窗户,阳光无限的好,突发奇想,脱了鞋子,爬上桌子——光着脚丫,尝试这用脚把窗户打开——并且还不断的自我安慰,上帝,原谅我一次白痴行为吧,我实在是无聊的发慌了。

    第一次,用力过猛,加上玻璃的摩擦系数太小了,差点从桌子上摔下来。

    第二次,由于前车之鉴,不敢用大力,但是这次用力太小,脚心都出汗了——额头也出汗了,玻璃窗还是纹丝不动。

    气结!呼啦一下用手把窗子推开,然后茫然的望着手和脚,心想,为什么都是爪子进化出来的,差别咋那大呢?

    带着淡淡的花香,暖风吹进我的小巢,卷起了书页和试卷稿纸,听见薄纸们纷纷坠地的生硬,心情无限的好。

    身上每一个细胞好像都在呼吸,毛孔无限扩张,巴不得化成一阵风跟春风跑了算了,去不了巴黎阿姆斯特丹,西伯利亚也将就了,再次一点就学校好了——不用花钱返校了。

    阳光正好,下午两三点多钟,快痊愈的我被感染的兴奋异常,说不出的雀跃,非常有要去哪发泄一下的冲动——师院?就去那好了。

    照着镜子,摸摸娃娃脸,叹息一声:“原来我还算比较年轻,还是有冲动的呀!”

    即使收到文老师下午要来授课的通知,我还是决定逃一次课。

    坐上公交车,居然都没有一丝愧疚感,没有一丝负罪感,一点都没有觉得对不起自己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党和人民群众,一切顺其自然,理所当然,心安理得。

    我宽慰的想:大家都是过来人,都是教育制度下的牛羊鸡鸭鱼肉,大帅哥老师你肯定能够理解我逃课的心理——上某门课不逃一次课是多么不正常的行为!值得鄙视的!

    

    师院还没有开学,但是似乎春风已经萌到了音乐系。

    琴房基本都开了,时不时传出各式各样的进行曲,练习曲,仔细一听,似乎还有钢琴版的流行乐;小花园旁有一群孩子在练习小号和短笛,为首的是院长家的宝贝儿子,被我们戏称为“小号王子”——简称“号子(耗子)”;还有小提琴声、锯木头声、二胡,单簧,混在在女高音,男中音中,真是——喜洋洋!

    趁机溜去录音室,两个校园乐队在里面试音,准备出EP,电脑里留了很多伴奏曲,两位主唱时不时把乐调出来篡改台词恶搞,比如现在——

    ——某花乐队的《嘻唰唰》——主唱拿了几根火腿肠当麦,唱到重音的时候就狠狠的咬上一口,“咂吧咂吧”的嚼出很大声,其他贝斯,主音吉他,键盘手均作下蛋老母鸡行走状,身体随着“嘻唰唰”的节拍一摇一晃,手和脖子均作“弓”形同步收缩运动,面部表情还十分恐慌——鼓手拿着鼓槌狰狞的狂笑,紧跟其后,跟跳驱鬼舞一样——

    重点是全部男生都是相貌身材合格的优质男,现在如此丑态,估计此生也只得见几次。

    忽然手痒,决定去磨练一下灵犀两爪,顺便陶冶一下情操,逶迤的向琴房走去。

    还没走到那呢,手机就响了,不出所料果然是那个文然同志!

    “你跑去哪了?”怒气冲冲的很有风度的发火,是呀,放了帅哥的鸽子他没提刀砍上门已经算是幸运了,这点火气——应该的,可以理解的,全力支持。

    我叹了一口气,立刻坦白“我在逃课唉,那么明显都看不出来吗?”

    那厢半晌没搭话,估计是被我惊世骇俗的回答吓到了,沉默——

    “你现在在哪?”

    “师院音乐系。”

    电话断了,我又叹了一口气,八成这个家伙会在十五分钟之内赶来,然后用五分钟总结陈词,花十分钟我们双方自由辩论,不管辩论谁输谁赢,他都会让我就地正法,并且心甘情愿,死而无憾。

    坐下来,试试音,举目望着蓝天,忽然一首曲子跳到我的脑海,再叹一口气,决定“RightHereWaiting”好了,映人衬景,合情合理,并且表明我对这位老师的尊敬,“小人在此恭候多时——欢迎领导莅临指导!”

    “RightHereWaiting”,我们这一代人都能传唱的一首为数不多的英文歌曲。在情窦初开的少年时代,也只有这样的歌曲才能代表我们那一刻的心情。“无论你去那里,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在此为你守候……”浪漫的爱情宣言往往就是这样的朴实无华。

    世纪末的音乐潮流就像是一个万花筒,天天都在变,变得让人眼花缭乱不知所措。技术上的发展、追新求异的风尚,让许多昨天刚刚产生的新风格,到今天就成了过时货。但不管听音乐的人已经变得多么喜新厌旧,对于理查德?马克思和他的“此情可待”来说,却几乎是永远不会过时的,不会被遗忘的,因为乐坛早已经留好了永恒不灭的位置给他们──不管到什么时候,经典的情歌永远都不缺为之感动的听众。

    许久没有碰钢琴了,生疏了许多,一边哼歌一边摸索的把乐谱记起来,但是练习了两遍后已经很熟的弹出来了,有点沾沾自喜。

    正弹到“Howcanwesayforever”的时候,发现窗边站了几对情侣,手挽手的,也许是被这首歌的意境感染,有的人已经开始低低的吟唱,旁边的女友笑意满满。

    完了后,有人喊“encore!”,于是又弹了一遍,并且特意的在结尾时擅自改了原谱,一个升调,弹了两遍“whereveryougo,whateveryoudo,Iwillberightherewaitingforyou”,结束时候,每人都在唱,俨然一个小型演唱会。

    结曲,大家相视一笑,都是熟人,我拍拍手,极其潇洒的,心情好的快上天了。

    却发现文然也站在那群人中,笑眯眯的望着我,看上去似乎被这样的气氛感染了。

    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脖子不用挨刀了。

    人群离去,剩下我跟他,他偷笑,“你还真什么都会呀?逃课逃的满充实的!”

    “唉,老实告诉你吧,我其实就会两首歌,一个是这个,另一个是洋娃娃和小熊跳舞。”

    “逃课怎么跑到这儿来了?女孩子不是喜欢去逛街shopping的么?”

    “因为春天到了呀!——”

    “——你看现在已经吹的是春风,要善于发现美知道不?学生要劳逸结合,做老师要细心体贴,适时的组织春游踏青野餐等一系列集体活动。”不仅不理亏,找的理由还非常充分,看他还有什么话说。

    

    藏不住的笑意直到眼底,如三月的春风。

    “那我们去春游吧!”

    “啊?”——帅哥你的接受能力也太强了吧,理论刚出台立刻付诸于行动,什么效率呀。

    “去哪?”碎步小跑跟在大步流星后面。

    “一个充满回忆的地方!”

    “地下商场街机店?”头脑中的第一反应——

    ——某男无语:“你怎么尽想着这类东西啊!”

    插入书签

    

    作者有话要说:

    特别喜欢“rightherewaiting”,相信大家都听过

    本人被感动的是安七炫大帅哥的钢琴自弹自唱版,那个深情呀

    理查德·马克思堪称世界上最会写情歌的行家里手,从最早的《留住良宵》(HoldOnToTheNights)、《无尽的夏夜》(EndlessSummerNight)开始,每张专辑他都会有一两首动听的情歌,到现在已整整十年,岁月的流逝反而更见歌声里真情的永恒。他的另一首世界级的超级金曲,是精彩程度不亚于《在此等候》的《现在和永远》(NowAndForever),这首歌在1994年为理查德·马克思的事业带来新的高峰。

    1997年理查德·马克思新专辑《骨与肉》中的《直到我再次找到你》(UntilIFindYouAgain)竟然在一片另类和舞曲的包围中杀上了排行榜冠军,再一次证明了情歌永恒不老的魅力。

    
 


你的天涯我的海角 正文 第7章春游母校
章节字数:4259 更新时间:08…07…28 01:12
    H中——老校区。

    我的初中和高一就是在这儿度过的,文然的整个中学岁月也是。我高二时,整个高中部迁徙去开发区的新校区,但是与新校区相比我对老校区的感情更加深厚。

    已经3年没有来过老校区了,北院原来的风水宝楼已经被拆了,一栋20层的综合大楼取而代之,逸夫楼又重新翻新过了;南院靠体育场的一块原本寸草不生的空地被改建成温室花房,冬天还有我说不上名的花种在里面,看上去十分温馨;学校两旁道上的小商小店都关门了;不过初三小鬼已经开学了,整个校园里面安安静静的,原本初中部在南院,现在南院已经空无一人了,除了体育馆和食堂还在使用。

    “唉!”我托着腮望着空下的南院教学楼感慨,“文然,干脆我们用这些教室开个英语辅导班算了,你去上课,我来收钱,赚的钱你六我四好了。”

    他白了我一眼,“你能不能正经点呀!——这是我的回忆唉!”

    ——回母校是件挺严肃的事,这样的气氛实在不适合开玩笑。

    …

    爬到南院楼的最高层,在写有初三(3)班的门前,指着尘灰满布的第一排最左边的桌子对他说,“这就是我初三时候的位置,在那可以看到最高的电视塔,还可以看到——后面家属区老头下棋老太晒衣服,还可以闻到炖母鸡的香味!”

    “可惜现在一个人都没有了,南院楼估计会拆了吧!”他很惋惜。

    “也许我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坐在哪的,说实话我不觉得惋惜,甚至有点庆幸——想想有张桌子陪你走过了三年,虽然一样的地方但是看了三年不同的风景,熟悉却不让人厌烦,那样的回忆只属于你一个人。无论是初一时候的清闲无事到初三时候的忙碌充实,我始终明白我属于这儿,老校区对我的意义非凡就是在于她让我感到一种归属感,让我安心——而新校区虽美却时常让我感到心慌,就如我现在的大学,始终让我觉得我总有一天要离开——那样的感觉,对一个地方的依赖,其实很难说清楚为什么——就像我对B外的感觉,就是觉得我属于她,想到她就有种要回归的感觉。”

    “怎么没上B外的?”——晕,这么白痴的问题还问我。

    “原来以为分数不够,为了保险就填了Z大,结果分数一下来,就哭的闹要复读。”

    “怎么没有再坚持一下?”

    “没有信心吧,当时所有的老师都劝我保底,虽不甘心还是从了——这样的事实每年都要在数以百计的考生身上发生,老师们也不容易,想想也就算了,怨不了谁,只能说自己运气比较差!”

    从南院走到北院,指着综合大楼问文然,“你们毕业时候这个有没有开始建呢?”

    “没有,当时还是两层的小破楼里上课。”他十分笃定。

    “你们当年高三的楼叫风水楼,据说在里面上课的起码会出二十个B大的,你们一毕业就拆了,结果第二年的高三全军覆没,搞得人心惶惶,后来据说请了风水先生看过后学校当即决定把高中部迁去新校区。”

    他大笑,十分不可置信,“原来想让你看看我的高中教室,结果现在没有了,那去初中教室看看吧!”

    逸夫楼,原来居然是学校没有扩招前的初中部,现在专属初一。

    每间教室都很大,在一楼走廊最末的教室,文然指着最后一排的最右的桌子,“那就是我的位置,旁边是范晨,前面是韩天源——我们三个从小学就在一起了——你看外面是停车棚,放学后把窗户打开来直接跳出去取车,太方便了,但是有一次范晨跳下去的时候踩到老班了,在校医室被骂的半死,后来才知道老班是偷偷溜过来检查上课情况的,但是看错时间了,只好蹲在墙角——对了,就是那个被我们叫做“蝙蝠王”的——韦强。”

    此时关于学校的一切记忆鲜活起来了,快乐的痛苦的幸福的,一切的发生都是需要一个契机的,就如那样的青葱岁月再次在脑中、在眼前上映,全靠文然,是他的思路引领着我一步一步走向过去,一点一滴的追忆往事。

    我很开心的与他分享,他对自己的过去也毫无保留。

    校友的感情是一种特殊的情结,是共存在相同的载体上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