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扈骄颜》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跋扈骄颜- 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的宠爱,你的照顾甚至毫无愧疚之心,却无法献上我的爱情。那样的代价实在太过沉重,因为我的爱情,很珍贵,一旦毁灭,便会让爱成伤,以后的我会变成什么样子,连我自己也不敢预料。所以,没有百分百确定的真心和永恒,请不要冲动下结论。

    “絮儿,当你的爱能够从灰烬里重生,再来和我说这样的话吧。不要轻易许下没有明天的承诺,你的未来,不是我能掌控的。”轻叹,我低声开口,打破他的幻想。舍弃家族,舍弃国家,只为我而活。这就是我要的爱情,你给不起的爱情。

    无话,却清楚地感觉到手腕出被抓出了痕迹,疼痛,也无法改变的事实。

    “童童,我会让你看到我的决心。不管前方有什么障碍,我都会一一除去,我会给你你要的一切。”信誓旦旦的话语,却让我泪流满面。

    “絮儿,我相信你的真心。”却无法放任我的真心。

    “真的!”绝美的笑颜浮上脸颊,风絮扬喜悦的表情,刺痛了我的眼。

    对不起……

    

正文 第三十五章

    粉色的桃林中,一身白衣,飘然若仙的男子,看着草地上相拥的两人,双拳握紧。片片桃花打落在他身上,却显出一股异样的凄凉。

    凤轩无法形容此刻心中所想,万般皆是错,凋零的爱情,想要重生,是多么的不容易。他甚至无法理解,为什么对一个年仅十二岁的男孩子,竟会有一股陌生的冲动。或许是那一曲灵魂的触动,或许是那孩子眼中不同于常人的睿智和孤独。凤氏一族不会轻易动情,而一旦动情,将是万劫不复的追随。可是,即使是已为人妻,即使是不共戴天的仇人,那也好啊。为什么是一个孩子,他比他大十八岁,足以当他的父亲;更是一个男子,不会有结果的男子。

    黯然转身,那挺立孤直的背影,竟是那样的哀戚和绝望。

    回到相府,却迎面遇上正要出门的风随易。任由絮儿将我抱下车,风随易好奇道:“你们去哪里了?”

    “玉山,赏花去了。”淡淡开口,我有些疲惫地倚在絮儿身上,絮儿也体贴地搂在我的腰,支撑我的体重。风随易状似无意地看了我们亲密相拥的样子,阴阳怪气道:“赏个花就累成这个样子啊,看来你们赏得还挺费力的!”

    白了他一眼,爬山对于我来说本来就是一项累人的运动,现在这个身子弱得可以,动不动就乏力。

    “有什么事吗?”转移话题,我懒得和他争辩。

    “事情已经成了,你难得的烂好心,我可是帮你办好了,总要有些报酬吧?”恢复了痞痞的笑容,风随易双手抱肩看着我。

    “要什么,说吧!”真是小气。

    “现在嘛,我还没有想到,以后再说。”暧昧地对我抛了一个媚眼,风随易笑得就像一只狡猾的小狐。

    突然发现,这整个风家的人,都很像这类动物。或狡猾,或奸诈,装了不知几个心眼,简直就是一个狐狸窝!

    “我累了,先回去睡一觉。你慢慢去想吧。”有些恹恹,絮儿一把抱起我,对着风随易道:“四哥,我们先走了,今日童童的确很累了。”

    收了戏谑的神情,那小子居然面露担忧地看着我:“没事吧?”

    “死不了,拜拜!”絮儿一个飞身,人已经在三尺之外。风随易呆呆停留在原地,拜拜,什么意思?

    皇家书院。

    儒学课的老夫子在台上讲得唾沫横飞,我翻开自己订制的本子,用木炭做的粗陋铅笔写写画画。仔细想了一下,人生不能就每天睡觉来荒废掉,还是要做些事打发时间。权衡了许久,决定写小说。以前就很期待这样的日子,当一个典型的宅女,动动手指,人生就完美了。反正这个异世人们的消遣很少,我的腹稿却很多。四大名著,明间小说,金庸武侠,网络文学……我不担心没有题材。

    风随易妖媚的容颜在我眼中放大,饶有兴致地抢过我手中的铅笔,私下把玩。“这是什么?”

    不敢太大声引起那老头的注意,我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开口:“炭笔啦,还我!”

    “笔?”疑惑地拿起在纸上一画,见果然可以写字,风随易乐了,“给我吧!”

    “去死,想要的话自己去做。我现在要用,快给我!”伸出手去抢,这个家伙,总是这么讨厌!

    不情不愿地将炭笔递还给我,风随易性感的唇嘟的老高:“我要童童给我做。”

    鸡皮疙瘩掉了一地,絮儿撒娇怎么那么可爱让我心软;而看到风随易这样的动作,我却有一股想要狂扁他的冲动!

    强忍住躁动的心,我没有开口。絮儿听见我们的对话,眼角眉梢隐隐都是笑意。若是让别人看见这个样子的风絮扬,眼睛一定会脱窗吧!薛怀仞淡淡扫过我们,面色平静。冷大冰块连看都没看我们一眼,低头沉思,摆酷。

    这几人,怎么都是这般无趣啊!一个太听话任我捏圆捏扁,一个话太多烦,一个官威太大不敢惹的放肆,一个惜字如金看到都没有撒气的欲望。想起同样甚是无趣的小朵子,还是有些想念。不过,那家伙不用伺候我一定开心透了吧,毕竟这么难缠的我,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我很有自知之明。

    埋头继续,我的出书大计啊,不能随便放弃了。对了,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文字是繁体字,我认识不多,至少不是文盲。而本大爷自己写用的却是简体字,不用担心隐私被侵犯。除了絮儿,这世上应该不会有人看得懂。之所以说“应该”,是因为天才还是有的,人生总有太多意外,防不胜防。

    目前写的是明间爱情传说——《梁祝》,男女老少皆宜的经典,作为我打响知名度的第一炮。具体怎么宣传还没有想好,先完稿了再说,资金来源也不用担心,那几人,随便捡一个都是有钱人,不利用简直浪费。要不要再编个剧本,让人演出来呢?古代没有摄像机,剧场表演应该可以,配搭上故事的曲子,还可以开个歌剧院……

    嗯,不错的计划,先这样吧,以后再具体完善。

    风随易那好奇的脑袋又飘了过来,“童童,你在干什么呢?”

    “闭嘴!童童可不是你叫的!”絮儿也真是,有人侵犯他的专利权,也没有些保护意识。

    “那苏苏,为什么你的字我一个都不认识?”换了口气,风随易虚心求教。

    “苏你妈个头,那是你孤陋寡闻,学识低下的问题,我怎么知道!”不客气地打击他,小子就是欠揍!

    

正文 第三十六章

    这个世界纸张发明还不到五十年,所有的典籍都是手抄本,因此书籍对于世人来说极为珍贵。可是,我却有一个王牌,把这个世界推向一个新的极致。

    将辛苦几天,经过絮儿翻译的计划书放在桌上,一式三份,满意的看见他们惊讶震惊的脸色。三份计划书,一模一样,却不是用手抄的,这就是我的王牌——雕版印刷术。这个世界目前最需要的技术,却掌握在我手里。薛怀仞是太子,他很明白,这所代表的涵义和背后巨大的利益。掌控整个凉云,甚至这个世界的书籍印刷,他甚至可以凭此获得巨大的财力和人力支持,太子的地位稳固,不再话下。

    薛怀仞认真看着我,目光灼灼,“这是什么?”

    “雕版印刷术,目前凉云最需要的东西。你也很需要不是吗?要不要支持我的出书大业?”我斜睨他一眼,极尽诱惑。

    “好。”没有犹豫,薛怀仞答得很干脆。

    有个太子当后台,什么事都好办。我的悉尼大剧院很快就在凉云建立起来了,梁祝已经在发行中,过往人群人手一份,免费的,初期宣传总要做好。待正式上演舞台剧,才是收钱的时候。恩,在大肆的宣传下,舞云阁花魁锦儿将扮演祝英台,而梁山伯则是由京都四公子之一的风随易扮演。所谓京都四公子,分别是——风随易,冷寒玉,凤轩,风啸然。虽然本人对这个排行榜嗤之以鼻,可是无法否认这几个人长的还都是人模人样的,除了风啸然那个混球,其他几个都还可以接受。

    在我的威逼利诱下,风随易总算答应当梁山伯,毕竟这个时代对戏子还是很看轻的。不过,这个局面迟早会被我改变的。

    除了梁祝带来的震撼,紧随而至的便是雕版印刷在三国掀起的风云。不过,雕版印刷的技术完全保密,别国若想引进则需向凉云花大价钱买版权。为此我大赚了一笔,薛怀仞却凭着这个技术多了一样政治砝码。

    关于梁祝带来的效应应该是不错的。那些文人仕子,尤其是闺阁女子,没日没夜地讨论梁祝这样感天动地的爱情,并对于自己以后的幸福有了许多幻想。举例来说,门第婚姻似乎有所打破,因为有几个千金小姐在看了梁祝后,闹死闹活的和自己喜欢的家丁侍卫或是一见钟情的穷书生私奔了。咳咳,本小姐绝不承认这个是梁祝的错,只是她们太天真,还有父母管教不严的后果。

    今天是梁祝在悉尼大剧院正式上演的大日子,门票一千张全部售出,由此可见我的剧院修得有多大了吧。开场的时候准备了mtv,是我根据剧情编排的,唱歌的主角自然是花魁锦儿,我与他们四个一起聚在三楼的单间,举杯关注。

    精挑细选的司仪上台了,他的语气激扬,充满了鼓动人心的力量:“各位尊贵的少爷小姐,公子夫人,大家晚上好!欢迎来到悉尼大剧院,现在请欣赏我们由锦儿姑娘为梁祝精心准备的曲子!”

    大殿蓦地漆黑,随着大舞台上的帷幕拉开,光芒渐现。一盏焦尾,一袭白衣,美丽楚楚的女子静静伫立在那里。音乐渐起,古老神秘的曲调在大厅回荡,扣人心弦。

    “沉默了七世纪,没放弃,逆转这宿命;蝴蝶恋的传奇,是注定,写满了叹息。

    跨越百年距离,多努力,篡改这结局,却不能在一起,连名字,名字都不行。

    想要探究我们被禁锢的原因,这过去失了道理无从说起;

    我不甘心还要回到坟前哭泣,我不相信!

    西晋迁都成东晋,你却还在我心里;我该怎么还你,应该双飞的约定。

    羡慕戏里的自己,有勇气和你一起;戏外只能分离,成为他人的妻。”

    高昂的,不甘的,痴怨的声音,激越而痛楚。为命运不甘的呐喊,却无奈,无法相守痴缠。

    不愧是我教了十天出来的弟子,唱的很好,很动情。花魁就是花魁,悟性不错。以后的开场曲可以考虑再给她几首试试,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就算是花魁天天唱也会腻味,看来得多找几个好苗子了。

    接下来就是梁祝的第一幕——相遇,命运的起始。活泼美丽的士族少女,为父母宠爱,女扮男装代替自家大哥上尼山书院求学。苏锦儿很美,却是一种雌雄莫辩的中性美,这也是我为什么选她的原因。祝英台的扮相被她扮得很成功。然后就轮到风随易出场了,四大公子就是不一样,他一从帘布露面,下面看台的少爷公子,尤其是女子全都翘首以盼,面色羞怯向往。说实话,疯子太美了,不太适合梁山伯这个单纯木讷的角色,可是没有办法,找不到候选人啊,其他两人我可不敢动,絮儿又太小,在京都也没有多大名气,不能造势。

    看台下的两人已经开始结拜了,想不到风随易认真起来还真是有模有样的。我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的表演,忍不住想要发笑。絮儿看我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拉我进他的怀里。笑道:“童童可是觉得二哥演得不好?”

    摇摇头:“那倒不是,只是第一次看到那小子正经的样子,觉得好玩而已。”

    薛怀仞看我一眼,却不说话。莫名其妙,回瞪他一眼,那小子居然对我笑了。我觉得他是不是吃错药了,转过头,继续看表演。

    亲们,现在的章节都是接着以前的继续了,还有就是,以后每天的更新时间改在晚上7。8点,亲们那个时候来看吧。

    

正文 第三十七章

    梁祝在众人的掌声和涕泪中落幕,可以说是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在后台,听着掌柜的大堂经理唾沫横飞,满目贪婪的讲述今日的收益;记账我专门用的复式记账法,并且写的是简体字,不怕有人在背后给我捅娄子。钱多钱少我并不在乎,主要是打发无聊的日子,也为以后不可预料的事情留下个保证。薛怀仞虽是太子,难保他以后登上大殿不会翻脸不认人。那些皇帝登基后铲除开国功臣的电视剧我看得够多了,况且我们现在的敌人就是一个风啸然,如果不是风啸然的后台是三皇子,我们也没有必要非得投靠太子。

    薛怀仞,希望你并不是那样的人,我的最后防护,其实一点也不想用到。

    帘幕被拉开,走进还没卸妆的风随易,身后是薛怀仞,冷寒玉和絮儿。疯子一进门,就冲着我讨赏,大声嚷嚷。

    “苏苏,我演得怎么样,听到观众的掌声和赞声了吗?那可全是给我的啊!”

    优雅地抿了一口茶,注视着疯子期待的眼神,缓缓开口:“恩,不错。”

    “真的?我就知道我肯定演得好嘛,赚了这么多钱,苏苏,我总要有点报酬吧!”风随意得意对着我笑,在他欢喜的目光下,我接着说道;“就是有点做作。”

    “你!”满意地看到疯子的脸色瞬间铁青,以及其他几人戏谑的笑意。絮儿靠近我,笑语道:“好了童童,不要再打击四哥了。四哥,你表现得很好,真的。”

    一旁的风随意低语,“可我要的夸赞,不是出自你口啊……”

    “四哥,你说什么?”

    “没,”风随意状似轻松开口,美人脸上的笑容异常妖娆多情,“童童,再怎么也要请客啊!我可是为你出力又卖身的。”

    “好,去相府吧,今天我亲自下厨。”

    “什么?”不只风随意,絮儿,冰块和薛怀仞皆是不可置信地看着我。絮儿的眼神极其复杂,还饱含委屈,因为我从来没有给他做过饭,他连我会下厨都不知道。如今看来,却是为了风随意而显露住这个本领,不免心中嫉妒吃醋。其他几人,或许想的是我一个男子,还是被娇惯坏了,嚣张跋扈得比他们这些少爷还要阴晴不定的人,居然会下厨。因为男子除了在酒楼饭馆工作的,几乎都不会进过灶膛。所谓君子远煲厨,这些事情,乃是女子之事。

    “真的?苏苏居然还会下厨,还是为了我下厨!”看着乐不可支的风随意,还有脸色不好的絮儿,我顿感头大。

    冤枉啊我,其实,今天只是因为太高兴了,想要犒赏一下自己,完全不是为了疯子这个家伙。还有就是,因为身体的缘故,老是吃些清淡口味的东西,我觉得自己嘴里都淡出鸟来了。自温泉修炼后几番调养,再加上絮儿相助,我的身体几乎和常人无异了。古代的伙食终究比不上现代的种类丰富和可口味道,我喜辣重味,最爱火锅。早就萌生了在古代吃的念头了,前几日叫下人做了一个炉子,造型勉勉强强及格。

    一行人驱车,往相国府赶去。闭目倚在絮儿肩上,想着今晚,火锅我是肯定不会弄给他们吃的,主要是现在还没有办法,因为这个时代好像还没有煤炭的使用,不可能用木材就可能成功。那要准备些什么是他们没有吃过的呢?老实说,我爱吃,也会做,只是懒而已。这里的食物虽然丰富,却在制作方法上十分局限,除了炖,就是炒了。恩,待会做些家常菜就好了,大鱼大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