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喵喵over》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喵喵喵over- 第7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苗苗乖,不要哭,帮我个忙吧,”牛魔王的眼睛红红的,却没有一滴眼泪,他想了想后,终于很艰难地对我说,“去告诉罗刹,是我……我今生负了她,如今一别,不知何年何月才能重得自由,让她去找个好人家改嫁了吧,千万不要再找我这种混账男人了。”

“可是……”我还想说什么。

牛魔王却摇摇头,打断了我的话:“就这样告诉她吧。”

海阳匆匆进来向我招手,说时间不能耽误,让我快点闪人。我心中纵有万般不舍,此刻也只能离别,临出洞口前,又忍不住回头再看一眼。牛魔王已经低下头,掩着脸,再没有看我。

男儿有泪不轻弹。我赶紧大步离开牢狱,不再看他的脆弱。

骑着地狱妖犬,我努力调整了很久自己地表情,直到掩住心痛后,才上火焰山寻找罗刹,没想到罗刹并不在府中,我寻到积雷山,却见到她一身素衣,立在一个崭新的坟前,默默地烧着纸钱。

降下云头,将妖犬停在远处,我静静地走近她的身边。坟墓上,有名贵大理石雕成地墓碑和许多鲜花,写的是娇娇的名字。

“你来了。”罗刹再一把纸钱丢入火中,没有回头,可是知道我的到来。

我小声地应了声后问:“你不是很讨厌娇娇的吗?”

“死都死了,天大仇恨都烟消云散,还有什么讨厌不讨厌,”罗刹点起三柱香,插上娇娇的坟头,轻轻地说,“其实,她也不过是个无依无靠的可怜女人,和我姐妹一场。总要替她收葬。”

我也帮着上了三柱香,然后将牛魔王的交代仔细转告。

罗刹听完后,冷冷的脸上却没有任何反应,她只是简单地问:“妹妹,你当年等向青等了多少年?”

“五百年。”

“既然你能等,我也一样能等。让那个该死地家伙将这种不负责任的话统统收回去。”罗刹回答得斩钉截铁,“改个屁嫁,老娘为他儿子都生了,难道找后爹不成?”

“可是红孩儿在紫竹林,不知何时才可以回来。”

“没关系,两父子我都等,不过多少年我都等。”一滴清冷的眼泪,终于慢慢滑过罗刹带着英气地面庞,沾湿衣襟。“等到海枯石烂,水滴石穿,他们总会回来的。你去告诉那个混蛋家伙。好好面壁,有人在等他回家,永远等他回家。”

微风再次徐徐吹起,彼岸花在坟前轻摆腰肢,火红的颜色仿若鲜血,诉说着坚定的誓言,又一个水滴石穿的誓言。

我实在无法再继续逗留下去,急急转过头,骑上地狱妖犬飞快的离开了这个地方。冲回向青怀里,然后嚎啕大哭。

向青拍着我地背,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等,替我擦拭眼角的泪,等到眼泪流尽为止,才轻轻地说:“监禁刑罚终有尽时,他总会回来的,当年你我阴阳相隔都可重聚。牛魔王和罗刹亦可以重聚。”

我抬起红肿的眼睛问:“真的吗?”

“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向青的笑容很温柔,抚平我心中所有的难过,于是我相信了他说的话,并将罗刹地留言转告给牛魔王哥哥,他听见此言后,有些惊喜,“罗刹……她真地不怪我?她真的会等我?”

“真地,”我认真的点点头。

于是。他仿佛死水的眼中。终于焕发出新的光彩,许久未见快乐终于再次出现在他的脸上。他有了信心和希望。多少年的寒窗也可以等下去。

直到团聚的那天到来。

待到心情平复,我和向青继续踏上万里旅游行程,并将脚步放宽到小茶口中各种奇妙的国外,这一去就是许多年没有再回故乡。

我们越走越远,根据小茶的提议,去了一个叫埃及地地方。那里有不输于中原的美丽宫殿和建筑,尼罗河上开满大朵大朵的莲花。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我第一次和向青争吵。因为是个以猫为尊的地方,埃及法老王的英俊爱猫看上我的美丽,特意过来找我玩,而且人们献上了许多礼物给我,说我是神猫降临,每天膜拜。这一切让我得意得过了头,导致向青深深不满,没想到此时埃及公主竟也看上了他,千方百计地找机会**。于是嫉妒的种子互生,赌气各自去玩耍,银子和小茶怎么劝也劝不听。

没过两天,我就后悔了,偷偷摸摸地想去找他道歉,却见他拿着许多莲花,等在我的门前,羞愧地说:“苗苗,我错了。”

我赶紧摇摇头:“是我错了才对。”

两人有些尴尬,不由相视而笑,迅速离开了这个美丽地国家,飞往下一个好玩的国度,行程渐行渐远。

银子说我越来越像一个人类,渐渐脱去了所有猫的本性,可我始终不是人类。

这一路游玩小住,竟然花费了整整五十年光阴,我们终于开始思念起故乡。此时向青已经七十来岁了,他的鬓边生起白发,额上有了皱纹。可是我的相貌却没有任何变化。

陌生人最开始称呼我是向青美丽的妻子,然后到向青美丽的女儿,最后到向青美丽的孙女……

小茶在四十岁的时候,回归天界,重新获得仙身,而向青是永远也回不去了。我害怕他难过,努力地安慰他,向青却只是抱着我说老夫少妻,是自己地福气。

我经常轻轻抚着他额上地皱纹,笑着说:“它们长得都很漂亮,让你更帅了。”

向青也哈哈大笑起来,他说:“这是当然的。”然后将头埋入我地发间,贪婪地抱着不肯放手,非要我哄他才高兴。

银子说人老了。反而越来越有小孩子毛病。

我鄙视地看了一眼银子,我家向青是不会老的,他永远都是那么好看,那么迷人。

回到故乡后,婆婆已经不在了,大伯大嫂也不在了。他们的孩子认不出我们,只问是那里来的异乡客?

向青拉着我笑了许久,没有解释什么,只是去山里一个百花齐放的谷里,自己建了房子,从此安安稳稳地定居林间,甚少与世人打交道。

时间如流水,从不停歇。向青一百岁的时候,头发全白了。他地身体不复以往的强健,记忆也开始有些坏,有些话需要说几次才能记住。

小茶对此非常伤感。她问:“美人自古如名相,不许人间见白头,是不是所有爱情小说的结局都是如此?”

银子很肯定地告诉她:“是。”

我却说不是:“终究要两人一起慢慢地变老才好……”

不管我们怎么说,日子依旧是这样过下去,银子和小茶越来越老夫老妻,他们再没有老是拌嘴,而是经常在花府弹弹琴,擦擦宝石,又时不时四处游荡一下。虽然沉闷,却心甘情愿。

向青在一百一十岁的时候,记性终于彻底不行了。他忘记了一切,忘记了小猫,甚至忘记了一些生活上的常识,唯独牢牢地记住了我,没事的时候,他就经常呼唤我地名字,然后紧紧拉着我的手。几个时辰几个时辰不肯放开。

那天阳光明媚的早上,向青躺在床上微微眯了一下眼,他仿佛整个人精神起来,记忆也好了许多,竟想起了小猫,想起了所有过往。还和我谈了许多许多的家常话,最后他无力地闭上眼睛说:“苗苗,你去帮我开一下窗,我想看夕阳。”

我急忙站起身。去将窗户打开。可是当夕阳照射进来时,他的手滑落。再没有抬起,嘴角犹挂着笑容,仿佛满足地睡着了,永远地睡着了。

回头看一眼漫天红色的夕阳,我静静地坐在向青旁边,坐了许久许久,心里明白他不会再醒来,可是我没有哭,也没有一丝悲伤。

小猫带着远大目标在天界努力学习,银子和小茶双宿双飞,娃娃在二十多年前嫁于啸天,小林依旧默默工作,不愿离开玄青宫。锦纹和莫林已经生下第三个孩子,剑南和洛洛的日子也非常快乐,敖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来见我了,他还是在东海浪荡。罗刹闭门不出,专心等待牛魔王回家。

好像一切事情都已经和我没有关系了。想了许久,我不知道接下来应该做什么,未来的日子应该做什么。

几千年的精力仿佛在这几十年间耗尽,猫地灵魂承载不住人类的思维。唯一的支撑点消失后,我突然觉得很累很累。

向青说过,他今生别无所求,可是我还有,还有一个无法实现地愿望。

终于,在天明的时候,我站了起来,拿出从天界取得的三味真火将一切烧毁。

房子、家具、院子、向青的身躯,还有我的身躯,都在熊熊烈火中融为一体。这一切都是为了我最后的愿望,贪心的愿望:

“但愿生同时,日日与君老。”

夕阳再度升起,满天彩霞,我的灵魂渐渐飘上天间,堕入轮回,追随那个人消失的身影而去。

意识消失地最后瞬间,高高空中,传来一声悲凉无比的龙吟,贯彻云天。

明天更个恶搞的番外(放免费章节),后天再开始第三卷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 重生(第三卷)

如果我再没有美丽容颜。

如果我再没有曼妙身材。

如果我再没有金银财宝。

如果我再没有仙术法力。

你还爱我吗?痴心可改?

熊熊火焰,将一切包裹。天地在浓烟中扭曲变色,我匍匐在床边,嘴角挂着笑容,痴痴看着一个男人。梳妆台缓缓倒下,铜镜中映出我最后的容颜,那张倾国倾城的美丽面孔,转瞬间灰飞烟灭。

闹钟响起,我伸手按下,直到许久后才从这场并不觉得可怕的噩梦中醒来,张开眼却发现已经七点过十五分,上学又要迟到。于是手忙脚乱地跳下床更衣穿鞋,又冲去洗手间漱洗梳头。

那是经常做的梦,梦里情景不一,有时候伤心,更多的是欢乐。我抬头看着面前缺了个角的镜子有些恍惚,镜中的女孩个头不高,削肩平胸,原本拉直过的头发因许久没有去发型屋打理,现在显得有些凌乱,脸型尚好,可是肤色却有些暗哑,黑色大眼睛里有些熬夜看小说导致的血丝,眼下还有一对大大的黑眼圈,下巴又新冒出两颗痘痘,虽然不是丑陋,却也平凡得引不起人任何注意,更没有梦中女子的倾国美貌。

果然是最近言情小说看多了,欲求不满。连做梦都梦到自己变成绝色美女。而且里面似乎还有个帅哥对自己温柔体贴,百般恩爱,却模模糊糊记不清相貌,只知道自己很依赖他。那个梦里女子还有名字,好像叫什么花苗苗?而我叫林小苗,都是苗苗,为什么长得差那么远?老天真不公平。

胡思乱想又发了一会呆,我回过神来赶紧刷牙洗脸,将头发简单梳匀一下,让它不要乱翘后。匆匆忙忙地从衣柜里随便挑出件印着KITTY猫的宽大白色恤套上,又穿上半旧的蓝色牛仔裤,拿起装课本的布制小包准备出门跑步去学校。

“名字儿叫阿花摇着尾巴;它只喝牛奶那日跟我在喝茶……”还等我没走出门口时,手机铃声响起,来电显示出死党兼大学同学萧雨的号码。

“苗苗。你今天有空吗?”电话那头。萧雨软软嗲嗲地叫着我地昵称。似乎有些兴奋。

我一边穿鞋一边回答:“我正准备出门去学校。如果赶不上。你就帮我先点名。我悄悄从课室后门进去。”

“什么上学?后天才开学。”萧雨有些惊诧。

我停住手。回头看一眼日历。然发现自己又因睡糊涂而弄错时间。不由赶紧将这件丢脸事打岔开去:“你找我去逛街吗?”

“真羡慕你在外面租房住……快活不知时日过。”萧雨碎碎念了一阵。然后哀求道。“今天是我男朋友生日。可是我忘记自己曾报名去火车站接新生。念在老友一场。你可以不可以代我去?”

“不行。我想睡觉。”为了享受暑假地最后几天懒觉。我不客气地拒绝了要求。

“送你一斤鱿鱼干!优之良品的!”萧雨使出杀手锏。

“你以为我是一斤鱿鱼干就可以收买的人吗?”我义正词严。

“两斤!”

我立刻妥协了。

“你这没脑子的傻喵……”萧雨笑着挂断电话。

我对她做出地评论感到愤慨。

我们大学处于繁华的0城,算是二流学校,去招聘场所的时候也没有什么优势。对我父母而言,我能考上这所学校已是祖先保佑,上辈子烧了高香,我高中同学对此大跌眼镜。认为除了体育学校外,应该不会有那个大学傻到录取我这种头脑差到过目即忘的家伙。

大家都认为我能考上这个学校的原因在于高二的时候全省举行地那场青少年运动会,从小学习跆拳道的我为市争光,在四百米跑上获得冠军,作为特长生在高考加了不少分。许多体育院校都愿意破格录取我去练短跑或跆拳道,母亲对此非常赞同,可是我父亲一句话打消了她的念头:“奥运会冠军是那么好拿的吗?那个冠军不是一身的伤?你舍得?如果拿不到冠军,哪个傻小子会娶个可以随时将他拎起来抽的女人做老婆?将来嫁人选择会少很多,要掉价的!”再加上我自己对从事专业体育也兴趣缺缺。于是高三时期,父母给我高价请了个家教,督促着没日没夜用功,争取勤能补拙,靠填鸭式死记硬背和好运气竟然没吊车尾。

上了大学后,班主任喜欢我刻苦低调,每次体育比赛都可以为班争光,打分松动,又四处说说情。让我考试低空飞过混文凭。如今已经是二年级学生。

唯一一点让老师不满的是我们宿舍条件出了名的差,许多人都不愿意在里面住。想方设法逃过住宿,我是她眼里地乖乖女,却同样在父母的强硬要求下,搬去了离学校大约二十分钟的出租房。那是已出国亲戚地自建房子,共有五层楼,比较老旧。已经拆开很多间套房或一室一厅分租给附近的打工者和学生,亲戚见我过来,看在父母面子上,房租收得极低,但是每个月要帮忙收房租和电费,房客搬出搬入也要帮忙检查收拾,然后将所有钱汇款给他们,有些麻烦。

坐了大概半个多小时的公共汽车,到达火车站,由于是首次翻身做师姐,有些新鲜。我将平日懒洋洋的仪态放端庄了许多,陪着学生会干部和各个年级自愿报名来的学生一块儿蹲在火车站,高举XX大学欢迎你的牌子,等待着可爱的师弟师妹到来。

今天已经是新生入学的最后一天,前来报导的人有些少,我们等得无聊,就一块儿闲聊起来。邪恶地谈论那个师妹非常可爱,又或者是抱怨没见到帅哥师弟。

谈话中,我地眼睛却不停往人群中看去,这是我从小养成的习惯,总是爱看人,似乎在寻找谁一样,可是那个人怎么也找不到,综合到底,或许只是一种怪癖。

看着看着,一道绝妙风景突然出现在我们视线范围内,那是个外国混血帅哥,他身高大约185公分,穿着简单的休闲服和牛仔裤,双腿修长,身材比例极佳,犹如模特。满头黑色短发发尾剪得细细碎碎,贴服地垂下来,脸上五官组合得非常精致,一对狡狯灵活的碧绿色眼睛正四处张望,嘴角挂着笑容,让他在逼人的帅气中又带了些可爱的稚气,让许多男女都不住地回头打量他,甚至久久不想离开。

“好帅!是明星或模特吧!”身边的学生会宣传干部程凡凡不掩兴奋,她紧紧地拉住我的手臂,还悄悄地拿出手机想进行拍照。

我定定地看着帅哥的脸,总觉得有些熟悉地感觉,很温暖和怀念,仿佛在哪儿见过似的。

没有等我思索太久,帅哥就迈开两条长腿,露出灿烂笑容和八颗漂亮的牙齿,直直向我们走过来,我几乎可以听见隔壁程凡凡紧张兴奋的心跳声。

终于,他在我面前停下脚步,用翡翠似的眸子深深凝视我,呼吸也变得急促,几次张口想说什么,却因过于激动没有说出。

我正要开口问他是不是我们学校的新师弟,旁边的女孩子迅速扑上来,将我挤去旁边,刚刚还在讨论猥琐话题她们全部挂上文雅而娇羞的笑容问:“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