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傻了眼,这么简单的事怎么想不到?但我还是嘴硬:“不管你怎样泼我冷水,我是决不会放弃的。”
他无奈地点点头:“我拭目以待。”
刘之牧料事如神,第三天的工作我没能坚持下去。隔着办公桌,上司冷冷要求我写一份当时的事情经过,另外按照公司规定我还必须被课以货物十倍的罚款。我什么都没写,走进更衣室把制服脱掉换上自己的衣服,然后打电话给之牧:“你的老婆失业了,请她吃饭如何?”
他在电话那边失笑,勉为其难地说道:“如果吃得不多,我可以考虑。”
在餐厅里我不住抱怨:“上司在培训时明明对我最好,夸我聪明上进,还因为大家同乡的关系,不止一次暗示以后要给我肥缺。”
之牧奇道:“这你也信?孩子气!人心隔肚皮这话没见过也应该听过,看来以后你还得多多长见识才行。”
我撂下刀叉:“你说话能不能别这么冷嘲热讽?难道这样可以使你更加信心百倍吗?像你这种含着金汤匙出世的人,当然没必要受这种窝囊气。”
他瞟我一眼:“我十二岁开始就骑自行车在社区里送牛奶报纸,大学以后的学费也是自己赚的。你说我有没有受过气?我可不是那种一受气就会跑掉的人。”
我沮丧地看着他说:“是,你是无敌幸运星、詹姆士邦007,上天入海无所不能,但我只是个普通人。”
他也放下刀叉,优雅地拿过餐巾擦拭一下手,然后拍拍我的手安慰我:“其实作为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新人,你的表现已经难能可贵,你的反应很敏捷,欠缺的只是经验和试炼。”
我松了口气,不管是真是假总是个正面评价,我模仿他的口气依样画葫芦:“虽然你料事如神,足可以去外面摆摊赚钱,但是也让你的妻子安稳吃饭好么?她心情不好又吃不饱的话便会乱发脾气,到时候受苦受难的可是你。”
于是大家一笑了之,从此不再提起此事。任性这种东西是非常矜贵的,如果不是吃准有人为你收拾残局,哪个敢由着性子做事?如果不是仗着刘之牧撑腰,我又哪敢那么大胆拍屁股就走人?
经此一役,我放弃找工作的宏伟打算,开始仔细琢磨怎样成为一个商人妻子。寒窗十几载,原来我唯一的工作是做好刘太太,然后发现这里面其实也是大有学问,做情人或许是越漂亮越好,要坐稳原配宝座需要的却是头脑,美貌倒好像成了其次。
我抱怨:“现在的学习计划比读书那时还重。经济、政治、人物、时尚每样都需要涉猎。”
“但是我看你如鱼得水。”他温和地勉励我。
是的,我真的很能融入这种生活,好像天生我就该生活在这种地方。曾经看到西饼屋做糕点用专门的模子,压一压就是一块漂亮的饼干,而刘太太这个模子似乎是专为我量身订做,甚至无须做太大的修改,虽然偶尔厌烦,但依然快乐的身不由己。
“我接受能力一向很强。”
“你为什么不想想是我打造了一个适合你的环境?做刘之牧的太太,无须像其他人一样去适应社会,你要适应的只有我!”
我心内震撼,原来我的价值不过如此,于是忍不住出言讽刺:“那你可真是用心良苦啊。”
“对你我一向如此。”他理所当然地解开我的睡衣带子,用嘴唇一寸一寸熨烫我的肩,我的肩上有一只彩色蝴蝶文身,衣裳褪尽便见端倪,他问我:“静言,你的肌肤是我所见过最美丽的,这么完美的皮肤上怎么会有瑕疵?”
我冷冷地看着他,他所见过最美的?他到底见过多少个女人的裸肩?婚前又到底有多少个女人?我不知道也没有问过,甚至连婚后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清白。他的隐藏面太多太多,如果非要绞尽脑汁了解一切,只怕会要累死,而且我也并不太在乎,我们之间的主动权从来就没有一刻操纵在我手上过,我只要能够保有自己的心就不算输得太彻底。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太麻烦,我不希望被这种激烈的情绪所左右,保持冷静淡然就好。
再说我又有资格要求什么?我肩头的美丽蝴蝶不也是为另一个男子刻上去的么?在十八岁那年,与单远的爱情是我生命的全部,小小女生为了博君一笑,便是流血疼痛也算不得什么。爱情如此伟大,让我奋不顾身,婚后这样东西却变得什么都不是,它已经自我的生命中淡化,不留痕迹。虽然午夜梦回,初恋情人的名字仍然能够让我的心脏不自主的抽痛,那个与我相约私奔却被狠心抛弃的男孩将是我一生的痛!
匆匆的也是将近两年的时间了,这段时间里,我与之牧之间的气氛很微妙也很难形容,当然并不是没有亲昵的时候,尤其在外人眼里,简直是情深意笃、你浓我浓。其实私下里我们都明白,我们更多的时候是在相互算计着,悄悄地、密切地审视对方的一言一行,举手投足所间表达的意思。我们两个像是在演戏,这并不是我心目中理想的婚姻,我不是一个优伶,他亦不是一个戏子。也许经过多年商场的历练,他已经很能习惯把婚姻也当作是一项战斗,可我还没能和他一样修成正果,有时候我真的觉得很累---特别是在一直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不过经过昨晚,我想没准没那么糟,他也许是爱我的。
之牧缓缓睁开眼睛,我的手还停留在他唇边,他顺势咬了一口:“精神养好了,一大早就想勾引我,刘太太?”
我“啊”的一声缩回手,昨晚手掌被擦伤的地方还在刺痛,他马上撑起身子审视我额上的伤口,惋惜地说:“我原打算陪你一起去静园的……只是没想到你会那么心急。可能会留点小疤痕……不过,”他的笑脸一收,又带些揶揄讽刺继续说道:“这也算是为你出人意表的行为留下个纪念吧。”
我不语,男人就是这样,昨晚我们多么亲密,一到早上就变脸,还没下床呢,灰姑娘变身也没他快,男人只有在枕头上时对女人最好。
他掀开被子,拨了个电话让餐厅给我们送早餐上来,起身的时候突然低声说:“Shit!”
我抬头,看见他皱着眉又坐下来:“怎么了?”
他把右脚搬上床,我也惊呆了,他的整个脚踝一片青紫,而且高高肿起,简直像个馒头,我马上想起他昨晚崴到脚,只是没想到竟然这么严重。
“怎……怎么会这样?”我结结巴巴地问。
“昨晚我顺便让医生看了一下,没什么大碍,可能扭到筋。”他吩咐我:“口袋里有药,你帮我拿过来。”
我内疚地照做,又找来棉棒帮他轻轻涂药:“你昨天怎么不上药?”
他瞪着我,好像一切都是我的错:“忘了!”
我忽然忍不住笑起来,三十二岁老成稳重的刘之牧这时候像个闹别扭的孩子,我顿时心情大好地拍拍他的面颊。
他竖眉作势要打我,却也忍不住跟着我笑起来:“老天,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患难与共,真希望不要再有下一次。”
我们笑成一团,他没有问我为什么会在静园碰见静仪,也不问到底是不是她把我推倒,我倒是很想主动提及这些,可又实在不愿意破坏我们之间这种少之又少的温馨气氛,终于还是忍住了。
快到下午,张熹带了司机来接我们,我扶着之牧坐在后座。车在新修的柏油路上稳稳飞奔,我们要去哪里?我疑惑地望着之牧,他气定神闲,又摆出一幅世界都在他手中掌握的样子,我也懒得问了,反正他总是那么有主张心思又很难猜。
张熹坐在前坐频频回头,支支吾吾很想说些什么又欲言又止的样子。
“有什么事就说吧,张总。”我能看出来,自然瞒不过之牧的眼睛。
“是这样的,”张熹咳了一声,又看看我:“方静仪今天一直都没有来上班,也没有请假。”
“方静仪没有来上班?她在公司是什么职位?”之牧似乎不在意地问道。
“她是行政部的秘书。”
之牧开始板脸:“那么她的顶头上司是行政部长吧?张总,你觉得这事该归你管,而且还有必要让我知道么?我可不知道公司现在这么清闲。”
张熹低头不敢吱声,之牧又说:“公司有公司的制度,不管什么人违轨,哪怕是我的小姨子,都按制度处理。我希望看到的是一个有透明化管理模式的公司,你有资深经验,这些不需要我教吧?”
张熹挨了骂,我的心情也不轻松,他是刻意做给我看向我表示他与静仪之间的清白吗?如果是,他为什么不亲口告诉我?我用手抚弄着长发,把脸转向车窗外面,一幅事不关己的样子,心里却是沸沸扬扬。
“在想什么?”他转过来问。
我自然不会说实话,“想我们要去哪里。”我回答。
“静园。”他看着我,嘴角漾起一抹神秘的笑。
第六章
我给静聆写信:“静聆你相信么?我竟然又一次看到了静园,当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们的车开去市里最有名的一个别墅区,那个住宅区依山伴水能看到很好的风景。门前有守卫向我们的车敬礼,穿过花园上斜坡在靠里的那幢别墅上我看到了久违的静园的匾额。那块老旧的匾已经重新漆过了,显得很光鲜,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它。能不认识吗?看了二十几年了的隶书,方家唯一的一个官,高祖父的亲笔字。
电动的镂花铁门缓缓开启后,我们的车驶进去。之牧牵着我的手下车,他走路一瘸一拐,我用身体撑着他。我们是在花园里下车的,多奇怪,花园不用五色鹅卵石而是用青麻石铺成,花园对面是一条长廊,和记忆中的静园一模一样。午后下过一场小雨,空气清新,有水珠自旁边的树上滴落。树是那棵疤瘤交结的槐树,它被移到这个美丽的园子里开始它的新生。
我张口结舌地望着这一切,之牧很得意:“最喜欢看你这种傻样子,像个没心机的孩子。”
“这是我们的吗?”
“是啊,是你的新家,我说过要还你一个新的静园。”他点头。
“可是我怎么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还是很惊讶。
他简单地说:“我们的婚事订下来后就买了这房子,然后一直在找人布置,原来的东西我吩咐他们都留着,他们做好效果图以后再传给我确认。对了,你的古筝也还在,我已经换好新弦了。”说得轻描淡写,但是中间的复杂之处不用脑子也能想到。
我有些哽咽,不再说什么,用手臂紧紧环住他的腰,默默送出我的感激,他对我竟然这般的好,金钱固然派上很大用场,但更难得的是他肯用这片心。有无数人费尽心思想赢得他的欢心,可他竟然如此讨好我。
我激动地写道:“静聆,你毕业打算回国么?如果你回来,会发现你的新家比静园更美丽。我和之牧不可能在这里长住,以后你是静园的主人。”
我喋喋不休地告诉静聆新的静园如何如何,三层楼的别墅,花园里的藤制秋千,大到可怕的华丽客厅,黑色大理石地板,丝绒地毯和同系列的窗帘,天花板四周有小小丘比特持箭的浮雕,我用了差不多一千文字和众多华丽辞藻去形容之牧的大手笔以表达我的喜悦。把信发出去后,自己都觉得很虚荣,不知道静聆怎么想。
静聆感染到我的气氛,也是喜气洋洋,但回信还是有些嗫嚅:“大姐……我的房间不要布置成粉红色好么?”
我很惊讶:“你怎么知道我的想法?可惜粉红色浴缸国内不太好找,只能订做。”
“粉红色好像太孩子气,我今年就满二十二了。”
二十二?我幡然醒悟,静聆竟然已经二十二了,她上飞机那天好像刚好是二十岁的生日。过得最快的就是时间,或许这让老人惶惶,却让一个少女开始成长。
“大姐,你千万不要为了母亲的事对我心怀愧疚,我只希望能看到你幸福。说实话,你幸福吗?”
我有些迟疑,但还是回信:“我自然是幸福的,你姐夫虽然精刮,但对我不错。”不管愿意与否,他已经为所欲为地闯入我的世界,我的幸福已由他掌握。
她松了口气:“大姐,你一定要幸福,否则我万死难辞其疚。至于姐夫……你放心,他再本事也敌不过你,你纵然比不上他的精明厉害,但你最大的优势在于他爱你胜过你爱他。”
我骇笑:“静聆,你去法国还只有一年多,已经学会了那个民族的夸张。不再和你多聊了,今天我还要去探望父亲。”
匆匆关上电脑,我胆战心惊,是静聆真的长大了还是旁观者清?她竟然能说出这番话来?我简直想去电脑那头看看与我通信的究竟是不是那个小小的、纯良的静聆。静聆像母亲,她的纯净善良一向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也令我像保护珍宝一样保护着她,我犹豫着是不是该和之牧商量一下去法国探望她。
那天下午我还是依原订计划去看守所看望父亲。
父亲到底是老了,这是我看到他后第一个想法。兰色囚衣下裹着一幅瘦弱的身躯,头发掉得厉害,最可怕的是眼神,完全找不到一点生气。
他说话变得很迟缓:“静言,你来了?……过得好吗?”
我怅然点头,对着父亲这张沧桑的脸,即使不好我也只能说好。
“我听静仪说你们很照顾她和静聆,这我就放心了。”
照顾?我的确有照顾静聆,但是并没有静仪,我不知道她在背后是怎样向父亲编排我。
“你送静聆去法国,又给静仪在之牧的公司里找了个工作……真是难为你了。”父亲说话为什么会这么吃力?好像一字一句已经耗费了他的生命。
我谨慎地回答:“我是老大,这是应该的。”
他微微笑了笑:“是啊,静仪一直说你的好,静聆也经常写信告诉我你和之牧很关心她。以前你和静仪老是吵嘴,其实你们姐妹之间还是很友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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