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风心里动了一下,看着李品微微痛苦的神情。
“丁煜到美国时,我已经大三,我们那个洲并不是华人集中的地方,所以他来时跟我刚到美国时一样,吃了很多苦,”李品的手仍是放在额头上道,“一直被人打,美国那地方一米八,一米九营养过剩的白人笔笔皆是,他脾气又倔,所以每天都鼻青脸肿,不过他还真能忍,也能适应,没多久他就把学校里最高大的白人打倒在地,从此就没有人敢惹他。”
“在美国人心中,篮球是属于他们这个民族的,外人是玩不好的,小个子的华人玩篮球,在他们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所以丁煜当时想加入校篮球队被直接拒绝了,连篮球场也不让他进,他就到校外的篮球场和那些黑人比,输了就给钱或是被打,赢了,球场让给他玩一天,一次次,他从输光生活费被打得遍体鳞伤,到后来的几乎没了对手,名气也跟着响起来,到这时候学校的校队才找上他,而他已经向NBA进发,”李品放下手,眼里又有泪光,“我认识丁煜这么多年,他为了篮球不吸烟,不喝酒,不交女朋友,所有的时间就在篮球上,篮球就是他的骄傲,生命,可以说是他的一切,现在,什么都没有了,秦小姐,你也不想他这么废掉吧?”
店里放着舒缓的音乐,随着她的叹气声而逐渐哀伤起来,暖风无言的拿了纸巾给她,心在无意识间纠结成一团,丁煜是什么脾气她知道,他有多喜欢篮球她也知道,只是没有想到他竟然执着到这种地步。
不该心软的,她提醒自己,他变成什么样子,与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然而终究是狠不下心,也许是因为丁煜现在的处境,但她更相信是因为抵不过李品的恳求,她其实依然觉得为难,但当李品再问她行不行时。
“那我试一下。”她还是答应了。
还是A大的附属医院,还是八楼。
暖风拎了保温桶,里面是她在家里做的饭菜,即使隔了十年,她仍记得丁煜喜欢吃什么,虽然他现在并不一定领情,但答应过李品说试一试,就真的试一试。
敲了门,没有应,她开了门进去。
屋里有点乱,病床上并没有人。
不在吗?她往屋里看了一圈,然后听到里面的卫生间里“嘣”的一声,她放下手中的保温桶,跑过去。
丁煜跌在地上,手想抓住浴缸边站起来,却勾不着
应该是上厕所,不小心跌倒了,居然连看护也不叫,他真的什么人也不见了吗?
暖风没有多想,上去扶他。
丁煜这才意识到外面有人,也没看是谁,手猛的一挥,推开暖风。
暖风被她一推撞在门上,轻轻的叫了一声。
丁煜抬头,看到是暖风,整个人怔住,又迅速的低下头,显得有些无措,撑着地面想站起来,却怎么也站不起来,他有些难堪的一拳打在地上,然后吼了一声:“出去!”
暖风回过神,没有说什么,退出去,关上门。
这个时候扶他反而让他更难堪,暖风走回外面的病房等他自己出来。
半晌,丁煜才扶着墙出来,一只脚站着,另一只脚应该很疼,他脸上都是汗。
暖风还是没有扶他,只是眼看着他坐回床上,然后用力的吁了口气。
他就这么背对着她,没有回头,暖风也没动,两人僵着。
刚才只是看了他一眼,眼眶深陷,脸色苍白,还哪有以前的骄傲与气势,那还是丁煜吗?
暖风不知道该说什么,她说不出安慰的话,更不可能冷嘲热讽,他只是看着他的背,看到他在微微的发抖,嘴张了张,道:“我做了你爱吃的。”然后转身打开保温桶,一盒盒的拿出来,渐渐的屋里飘着淡淡的饭菜香。
“你来看我的笑话吗?”丁煜始终没有回头,猛然之间就说了一句。
暖风盛饭的手一顿。
“不是。”说完继续盛饭。
“出去!”
暖风没有理会,将饭放在小几上。
“我让你出去!”丁煜的声音提高。
暖风叹了口气,道:“来吃饭吧。”应该说是已经习惯了吧,别人可能受不了丁煜的脾气,害怕他大吼大叫,但从小丁煜就是这么对她的,所以她并不会觉得丁煜现在的样子太过突兀。
人在床边坐下来,与丁煜背对着背,隔着一张床的距离。
气氛很沉默,暖风想,她要么说点什么,要么转身就走了。
“我本来不想来的,你再怎么样都跟我没关系,”她看着自己的手指轻轻的说,“昨天李品和我讲你的事情,我忽然想到你以前抢了我上舞蹈课的钱,剪了我的头发,让我不能跳舞,还有,还有高考的前一天,让我不能高考。”说到这件事她有些吃惊,十年里从未再提过,就像从未发生过一样,此时却莫名的在这个人面前提了。
身后的丁煜身体震了震,没有说话。
“没有谁比谁更可怜,丁煜,也没有谁一定要求着谁,像其他人求着你一样,”她淡淡的说着,没有意识到这是她第一次和丁煜心平气和的说话,就算十年前也不曾,十年前她其实是忽略他的,再多的不满和委屈也不会透露半分,他伤害,她忍耐,绝不会露出半点心事,而现在,也许是看到丁煜原来也有脆弱的时候,更或许被李品请到这里她本身就退无可退,她必须得说点什么,她吸了口气,“不能打球你还可以做其他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说完这句话她觉得自己有些残忍,两只手无意识的紧紧抓着。
丁煜始终没有说话,也没有再叫她出去,而他此时才意识到暖风并不像表象那样温和如水,其实有时也会尖锐如冰。
这是她第一次和他说一些话,他意识到了,却是因为现在这种狼狈的境遇。
不打球,他还能干什么,他抬头看着窗外,窗帘没拉,阳光照进来微微的刺眼,然后他忽然想到什么,有一些急切,又有一些犹豫,却没有动。
身后的暖风看他半天没有什么反应,有些自嘲的笑笑,和他说这些干什么呢?本来他就是恨着她的,她来这里本身就是个错误,让李品再想办法吧。
“把饭吃了吧,我走了。”她站起身,准备走。
“暖风!”到门口时,丁煜却忽然叫住她。
她停住,下意识的回头。
“嫁给我吧。”他看着她的眼,毫无预兆的说了一句。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豆有些老年痴呆,非常严重的瞬间遗忘症,就是别人交待我做的事我一转身就忘记,导致一天内老板要我做的事到下班他问起时发现一样都没做,然后被大骂了一顿,豆非常难过的回家了,在路上买东西时,老毛病又犯,没拿找零就走了,走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就去拿,但到了那里又忘了是要拿什么,结果店老板问我是不是拿找零,才想起来,天啊,地啊,谁来救救我?
为了预防哪天豆连自己叫什么都忘了,请大家用留言和收藏来将我砸醒吧(豆很享受的躺好),随便砸。
我不完美
“丁煜,你简直就是个疯子。”有人狠狠地说了一句,走进来,将暖风拉到一边。
是吴奇,他在门口只站了一会儿,就听到丁煜这句在他听来狂妄非常的话,他不由想起那天粤菜馆的事,想到自己也是这么向暖风求婚,一股怒意就涌上来,他凭什么?
丁煜在看到吴奇后,眼神猛的一黯,低下头,他知道,此时暖风已不会再说任何话了,他所期盼的奇迹从微乎其微降到了不可能。
他不作声,慢慢的坐到床里侧,拿了暖风放在几上的饭,夹了菜吃了一口,然后又停下来,说了一句:“暖风,我是认真的。”
暖风做梦也没想到丁煜会说出这么一句来,还未回过神,又听丁煜说是认真的,眉下意识的皱起,不知该说什么,只是觉得荒唐,看吴奇一脸怒意,人有点乱,手揉着额头对丁煜道:“你真的是疯了。”
不该来,不该一时心软答应李品,这算什么,作弄她吗?她抿着唇,看着丁煜因为她这句话而停下吃饭的动作,也不管吴奇,人直接往外去。
人奔到走廊里,脑中猛然想起那天李品求她去劝丁煜时说的话:丁煜喜欢你。
她停了停,脑中一阵恍惚,又迅速往前走。
“暖风,”后面的吴奇追下来,一把拉住她,声音微微的急迫,看到她苍白的脸,本来微怒的脸缓下来,道,“我们谈谈。”
暖风看着他的表情,无言的点点头。
他们来到楼下的草坪,吴奇看着暖风手里握紧的提包,没有马上开口,暖风以为他要问刚才的事,而他只是叹了口气,道:“我那天向你求婚的事你想好了吗?”
暖风愣了愣,没有说话。
她不回答,吴奇已猜到,却仍然失望:“我不问他为什么向你求婚,我只问你,为什么不答应嫁给我?我跟你相恋快五年了,不是吗?”
“五年?”暖风抬眸,重复着这两个字,半晌,才道,“我们今天不要谈这件事好吗?”
“你总是逃避,暖风。”吴奇不依不饶,为什么不答应他的求婚,他第一次就想问,但他不想把暖风逼得太紧,结婚本是水到渠成的事,她迟疑便是没到时候,到第二次求婚,仍是没有成功,他已有些不那么确定了,因为他完全不知道暖风在迟疑些什么,今天偶然听到丁煜竟然向暖风求婚,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慌张,他觉得如果现在不向暖风问个明白,他一定会一直耿耿于怀下去。
“告诉我,你为什么不答应我的求婚,让我心里有个底,不要乱猜好吗?”他盯住暖风,逼迫的。
暖风不想回答,真的不想回答,此刻她心里很乱,吴奇也并不冷静,她不觉得现在是回答这个问题的好时候,然而吴奇的眼神又让她无法再逃避,她知道如果她今天不说清楚,吴奇肯定不会罢休。
“我只是……,”她犹豫了下,想着怎么说,却仍是混乱,只好抬头看着吴奇,直接道:“我只是想对自己诚实些。”
“什么意思?”吴奇皱着眉,“你是说,你答应我的求婚就是对自己不诚实吗?”
“吴奇,你为什么喜欢我?”避开他的质问,暖风反问道。
吴奇一愣,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问,但既然暖风是想说出自己的想法,便如实道:“因为你是我见过最完美的女人,我对你一见钟情。”他这并不是在恭维,一直以来他觉得暖风是完美的,美丽,温顺,善解人意,几乎所以形容女子美好的词都可以用在她身上,而这样的理由足够让一个男人喜欢上她吧?
“完美?”听到这个词,暖风在心里苦笑了下,没错了,这是从小到大周围的人包括老师,母亲希望她做到的,也是她不知疲倦努力去做的,然而还需要在她的后半生再多一个人希望她保持这种完美吗?而这个人是比母亲还要亲密的丈夫,是不是她这一辈子都要完美下去?
“如果我并不完美的呢?”暖风吸了口气,转头看着远处的几个散步的病人:“上学的时候,看到别人早退,逃课,我总想其实逃一节课又怎样?拼了命的打工挣生活费,我总是想哪一天什么都不干,用打工的钱去旅游一次又如何?后来工作看别人喝醉,我也很想烂醉如泥,我们在一起五年,我却在想哪天要不做你假想的完美女友。”
“暖风?”
“我并不完美,吴奇,我只是努力完美,然而我现在觉得累了。”
“那就不要去努力,”吴奇道,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暖风说这些话,他似乎是完全理解的,却又觉得暖风有些胡思乱想,他不觉得他所了解的暖风的一切是努力假装的,这该是她的本性,她现在的这番话更像是温顺了太长时间,忽然冒出的小叛逆,“做你自己就好,你怎样我都喜欢。”
他这样的安抚让暖风觉得自己在无理取闹,无理取闹?是的,她也不知道自己在折腾什么?然而有又些莫名的灰心,原来刚才说的只是白说。
她用力的闭上眼:“吴奇,如果我说,丁煜,我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弟,在我高中时曾经□过我,你还是会说喜欢吗?”她在心里发过誓,绝不向吴奇提这件事,就当从未发生,然而此时她觉得有必要说出来。
她看到吴奇因她的这句话,眼里在一阵巨大的震惊过后闪过一抹极淡的失望,失望,是的,像被看好的艺术品忽然被证明是赝品一样的失望,虽然一闪而过,但暖风看到了。
五年,是的,五年,所以她还是因为那抹失望而心痛不已,这才是问题所在不是吗?因为觉得完美,所以容不得一丝瑕疵,比起她这个人,他其实更爱完美本身。
她其实可以继续无言以对,等到她哪天把心底里忽然冒起的这股叛逆按压下去,就可以继续像以前那样,相安无事的完美下去。
她觉得今天事情的发展太过出乎控制之外,只是一场探病,却成了她对吴奇的摊牌,事情突然得让她自己也觉得心惊,超乎她的能力范围,让她无比的疲累,然而又无端的觉得轻松,如同她此时如愿以偿的逃了一节课,旅游花光了零用钱一般。
吴奇还在震惊着,以前看到小说里经常用:就像在脑中投了一颗原子弹那般震惊,他一直觉得太过夸张,然而他现在脑中就是这种感觉,一片空白。
他想,他或许该抱住暖风安慰说:这并没有什么,都过去了。或者直接冲到丁煜的病房狠揍那个畜生一顿,然而他什么也没做,只是愣在那里,忽然之间,觉得眼前的暖风模糊而陌生起来。
“做你自己就好,你怎样我都喜欢。”他刚刚说过的话,此时竟然觉得讽刺。
他像一个伪君子一样,不想在意,却该死的在意着暖风说的这件事实,然而心却用力的痛起来,是因为什么?他不知道。
吴征正在整理着一些文件,然后电话就响了。
是吴奇。
“快来,吴征,我们一起喝酒。”电话里吴奇口齿不清,显然是喝醉了酒。
“怎么了?”他在床上坐下,看到床边的时钟上显示是晚上九点十二分。
吴奇不常喝酒,做了医生后就更少喝,会喝到口齿不清的程度显然是发生了什么事。
那头却迟迟没有回答,吴征都怀疑他是不是捧着话筒醉过去了,正想再叫一声,却听到吴奇很慢的说出几个字:“我们分手了。”
吴征的眉下意识的皱起:“分手?谁跟谁分手?”
那边却再没有声音,只有很长很长的叹息声。
“吴奇。”吴征叫了几声,都没有回答,他看着电话发怔,然后又猛然回过神,挂断了电话,几乎不用想,手指直接拨了一个号码。
播号音响了几声却没人接,直到变成“嘟嘟”的忙音,他有些急,找到手机,再用手机拨过去,半晌,终于有人接。
“喂。”暖风的声音有些沉,周围是呼呼的风声。
“你在哪里?”吴征觉得周围的声音听起来不太对劲,问道。
“江边。”
“江边?”江边已经是郊区了,从暖风住的地方过去也要一个多小时的车,而且那边并没有开发,白天时就少有人去,更别提晚上九点多。
“你快往回走,到江边码头那里等我,我过来。”吴征心急火燎的,没等暖风回答,就挂了电话,走出去。
然后电话马上响起,他接起,暖风在电话那头说:“你不用过来,我现在就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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