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帝想提拔剑仙去做将军,太白金星想收剑仙为关门弟子,王母想将剑仙调去做天宫御林军首领,还有人奏本说,建议外派剑仙去西方驻如来大使馆处,主要负责两岸文化交流,对外宣传。
这些都是多么好的职位啊,香悖悖大肥差。我们求也求不到,只能空叹外貌在求职道路上的重要性。
可奇怪的是,剑仙都不为所动,他说他待在这里就好,哪儿也不去。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小破太虚幻境有什么好的?天都是那么热闹繁华,每天都有无数的八卦飞来飞去.和肥美多产的天都相比,这里整个一盐碱地啊!后来还是阎王爷看出了剑仙的心思,阎王问他,你是不是不愿意做仙啊?你要是真不愿意呢,我可以给你开个后门,让你重新投胎做人,投什么胎你随便你挑。我看见剑仙的眼猜有有东西闪了一下,是道非常亮非常耀眼的光。
不过那道光转瞬即逝,剑仙摇了摇头说,我哪里也不去,就待在这里。天都和地府的人都失望地离去了,我恨铁不成钢地问剑仙:“你怎么就认死了这里啊?”
剑仙朝我笑,说:“时候不到,我还不能走。”
我又问:“你要等到什么时候?”
他喃喃自语着:“就快到了。”
剑仙看镜花台的时间渐渐多起来,比以前还要多得多,他的脸色也比以前难看了,似乎充满了担心和忧愁。
“帝灵君子:”有一天我正在潜水飘过,他忽然叫住我。
前面已经说过了,我非常在乎自己的名号,那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称呼我——“帝灵君子”,我高兴得简直要飞起来。
“什么事呀?”我掉转头,笑眯眯看着这个才来不久的新神仙。
“想请教君子一件事。”剑仙的脸怎么看怎么英俊,“将‘天地人器’四灵汇聚后,是不是无论什么人都可以打开时空之门?”
“嗯,理论上是这样。”我点头。
虽然天帝也说过,希望我们看牢大门严格把关,以免出现反人类反社会的不和谐音符。但我们一般都不把关,谁看那个啊,人间闹得怎样,关我们这群打酱油的小仙屁事。
“那我们有没有权利改变人类许的愿望呢?”剑仙的神色看起来有几分焦急。“这个?”我愣了一下,这个事我从来没有想过,估计门哥和铃档哥那两个懒仙也没想过。
“天帝倒是给了我们一点儿权力…… ”迟疑了一下,我斟酌开口,“每逢有人集齐四灵想穿越时空,都要四个神仙坐在一块儿投票表决……不过你知道,这也就一形式主义,有哪次表决不是百分百通过的?管钥匙的门哥有时甚至都不用问我们的意见……”“这样便好!”剑仙握住我的手,深海般的双眸炯炯,“希望下次投票的时候,帝灵君子能站在我这边!”
嗯?这不是传说中的拉帮结伙搞小团体吗?
我大吃一惊,本想抽回手,可一看剑仙眼中星辰闪烁,口气顿时就软了,“行,你代表我……”
唉,美色误人,美色误人啊!
我没想到,四灵重聚,时空之门再度开启的日子这么快就到了。
把我们从太虚幻境里叫醒的是一个非常美、美得像妖魔的男子,他说他叫陆思空,想去一百年前的时代,改变他的国家被覆灭的历史。
门哥听了他报上姓名,有点犯嘀咕,转头对我们说:“这个名字好像和剑仙交代的不太一样啊……性别也不一致……”
我一愣,心想好嘛,剑仙的公关已经做到门哥这里了。
“不是他。”
剑仙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门口,望着祭坛里的人,盈盈的五色水波映在他脸上,变幻莫测。
“我反对此人进入时空之门,因为集齐四灵的人不是他。”
“啊?”门哥吃了一惊,这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有神仙行使反对票权,破天荒啊:“那,你们的意见呢?”门哥吞吞吐吐望向我和铃挡哥,估计他也蒙了。“我没意见。”铃档挡哥瓮声瓮气地回答,他的意见永远是没有意见。“我?……”我犹豫了一下。
说心里话,我心里是巴不得这个任务早点完成的,谁进门都没关系,能早点关上就好,毕竟门敞开得太久,风越来越大,容易感冒着凉。
可是,当剑仙再度用他清撤而略带期盼的眼睛望向我时,我融化了。
“我和剑仙保持高度一致。”
我朝门哥摆摆手,骨头都酥了,有气无力。
于是,门外那个美丽的小哥哥就这么被我们踹了。
哎,对不住啊,其实他也挺好看的,不输给剑仙哥哥。
接着,剑仙做了一件让我们瞳目结舌的事情。
他当着我们的面,现出元灵,走出太虚幻境,走到了一个小姑娘身边,牵起了她的手。
那小姑娘似乎没想过能着见神仙,吓得哭了。
“我反对,因为我这一票,是留给她的。”
剑仙的声音朗朗如玉,这话是说给我们听的。”
门哥比较老到,见这架势赶紧问铃挡哥:“是不是老情人儿啊?”
“估计是。”铃挡哥严肃地点头,“我在镜花台里见过这女的,剑仙看她的眼神可温柔了,就跟牛郎见了织女似的。”
咦,原来铃档哥你也偷看?没想到你也这么热爱生活。
“哦,那俺明白了。”门哥作出恍然大悟的模样,然后赶紧咳嗽一声,朝门外喊话,“那个,我说,时空之门已开不能关闭,小姑娘既然你有内部推荐,就给个例外吧!你想去哪里啊?”
这个故事的尾声,是我看着剑仙牵着那个小姑娘,一步一步朝时空大门的尽头走去。
放着好好的神仙不做,有再好的胎也不肯投,剑仙到底在想些什么呢?望着暮色中两个渐行渐远的身影,我心里大概明白了织女大姐说过的一句话——“只羡鸳鸯不羡仙”。
随着他们的背影渐渐融入黄昏之色,剑仙的镜花台啪的一声裂开了。
属于剑仙的灵地,一瞬间全部幻化成了灰,被风吹走。
“以后再也没有四灵了啊。”门哥看着祭坛上那柄破碎的青木人形剑,摇头。那是剑仙的真身,已经变成两半,不能复原了。
我明白,剑仙是真放弃做仙了,他这一走,再也不会回头。
我突然想起有一次我站在剑仙身后偷看,想知道镜花台里到底有什么。剑仙说,哪有什么好看的,我只是等得无聊罢了。
我问他,你到底等谁啊?
他笑笑说,我啊,在等一个傻丫头。
罢了,罢了。
最后望了一眼黄昏中那对痴男怨女,我一边摇头一边往回走。
其实还是有点儿羡慕的。
无论这一千年来我鉴定过多少个皇帝,遇见过多少个美男子,又有什么用呢?到最后,他们都不是我的,不是我的。
踱进太虚幻境里,我轻轻哼起“孤独的人总是可耻的”。
第二十一章饭尾声
各位读者,大家最近好吗?
我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载曝胎的冬喜姑娘又来了。
没法,这个故事的主角,我家小姐都走了,总得来个人交代后事啊,您说是不?言归正传,距离我的前任主子,礼部尚书千金顾清乔神秘失踪,己经四年多了。嗯,您没看错,是前任主子,我的现任主子,乃风华绝代名冠天下惊才艳绝的段王爷段玉是也。冬喜我如今终于实现了毕生夙愿,当上了王府一等丫鬓了!
小姐失踪以后,段王爷买下了当年的尚书府老宅子,也将我们一干仆人都接了过去。段王爷做主,将我许配给了阿达——就是那个得到顾小姐亲笔题词“一代肉亨”的次厨阿达。我在嫁给阿达后的第二年,生了一对双胞胎。
我跟阿达商量好了,给两个宝贝蛋取了小名,分别叫“好吃”和“好喝”,我还记得王爷第一次听到这两个名字的时候,差点没把嘴巴里的茶喷出来。
“怎么取这个名字?”
我冒着心心眼告诉他,从前有一天小姐从皇宫回来,说太子身边有一对双胞胎叫如丝如织,人如其名的美丽动人,却偏偏小心眼。然后小姐说:冬喜呀,你将来要是也生了双胞胎呢,千万得叫大气的名字,什么织啊丝的要不得,织的东西心眼能大吗?你得起一个通俗的,人见人爱的名儿,我看就“好吃好喝”好啦!保管听过的人一辈子不会忘……
我边讲,王爷边笑,眼猜亮晶晶的。
笑完了,眼睛里的光也没了,慢慢暗淡。
四年了,我常常看见王爷这样的表情。
四年前他刚把我调到身边,常常会望着我发呆。那时他的眼神就这样,一会儿明,一会儿暗。
就在我琢磨着王爷是不是对我有那么点儿意思的时候,某天阿达忽然红着脸神秘兮兮跑来对我说:“冬喜,我觉得王爷暗恋我耶!他常常盯着我看!”
一口血喷出来,我差点内伤。
后来经过我和阿达对比细节认真分析,我们一致认定,他是在透过我们看着别人。王爷喜欢让阿达做红烧肉,但他吃得并不多,每次就搁那么一小碗放在桌上。白雾腾腾上好的五花肉,他有时会看一眼,再低头慢慢吃自己的菜。
王爷喜欢让阿达唱“浪奔浪流”歌给他听,好几次叫阿达在众人面前表演,大家都笑得前俯后仰,上气不接下气。
王爷也笑,只是咧嘴,然后渐渐面无表情。
王爷常常去京城头号饭馆忘尘阁,他喜欢包下那里的顶楼,坐在那边看护城河。“你知道什么时候放花灯吗?”他曾坐在栏杆边,低声问我。
“正、正月二十六?”我不太清楚他到底想问什么。
“是了,现在时候还不到。”王爷笑起来,像以前一样倾国倾城,“还有很长一段时间。”
我却觉得,那笑里多了几分说不出的东西。
究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王爷还是王爷,呼风唤雨,要什么就得给什么。
曾经我看见他找邢四要东西,说是一幅题字。邢四哭丧着脸,说时隔太久,不知道被家眷搁哪里了。
当时王爷没说话,只是眼睛里的火苗亮得惊人。
于是第二天邢四就带了一张破破烂烂的纸上了门,身上还背了三根藤条。据邢四说,由于那幅题字曾被鸡抓过被狗尿泡过,所以他才迟迟不敢上交,请王爷降罪。
王爷望着那幅字看了半天,叹了一口气,让邢四走了。
然后王爷找了京城最有名的装裱师傅将字裱起来,挂在书房里。
我去送点心的时候,仔细看了一下那幅字,依稀能辨认出几个字“爱她……蒜泥白肉。”
字迹有点眼熟,但是我不敢瞎猜。
后来不知道王爷从哪儿打听到消息,将西陵山悄悄庙住持满满大师珍藏的一些字画高价买了回来。
我慕名去看那些天价的题字,发现口气居然熟悉得很。
“贺!满满大师当选为新一任寺庙领导人!”
“大海航行靠舵手,满满就是那红太阳。”
“满满大师,恒——缘——祥,牛牛牛!”
我认识的人里,就一个会这么说话话。
那满满大师靠这几幅字,赚了个盆满钵满,乐得嘴三天三夜都合不上。
听说王爷本来还想买下悄悄庙“哈沸书院”的那块匾,不过满满死活不肯,大概是想着以后再讹上一笔吧。
对了,王爷最心爱的东西,是一口熬肉的铁锅,有事没事就拿出来把玩。铁锅经过这么长年累月的抚摸,跟紫砂壶一样,光滑得很。
有次我去倒茶,发现王爷就这么躺在椅背上睡着了,手里还拿着锅盖。
定睛一看,锅盖上刻了八个字:“肉的伟大,肉的光荣。”
唉,这么些年,我们都知道王爷一直不娶妃空着位置等谁呢。
只不过,也许他也倔不了多少年了。
一边叹气,一边给他盖上披风,免得若凉了:
老尚书宅院的后花园里,有一处小姐的衣冠家。
我常带着瓜果点心去那边看小姐,虽然知道她没死,可反正见不着了不是?小姐自己也说过,要是哪天她消失了,我又想她的话,就给她建个衣冠家,也算是有个地方能跟她说话,号称“沟通从心开始”
我还记得那时她说,不介意我往衣冠家里埋一些玉佩宝石金银财宝啥的,越多越好,没准儿有一天她还能挖出来卖……
唉,难不成你还变成鬼来?小姐的怪想法,就是多。
不过怪事还真的来了,衣冠家建了大约半年后,有人说那里晚上闹鬼。
虽然我胆子很小,但是对小姐倒是不怕的,于是壮着胆子埋伏在院子里,等着小姐的魂出现。
可来的不是鬼,而是个妖精。
那个妖精非常美,一头银丝,十指尖尖,睑庞上有兰花印记,我怔怔地看他,觉得他比王爷都还要好看。
他来到小姐的衣冠家前,蹲下来,静静望着墓碑。
偶尔他会用他纤长的手指去触碰墓碑上的字,嘴里喃喃低语,仿沸是在和小姐说话。
然后是坐在地上,靠着墓碑,抬头望天。
有那么一瞬间,我的眼前忽然出现了幻觉——石头墓碑变成了笑意盈盈的小姐,白发妖精变成了黑发的美青年,两个人就这么相互依靠着,看繁星满天、流云飘散。然而幻觉也只是幻觉,就像一个风一吹就散的美梦。
妖精走的时候.留下一束美丽的花,花粉在夜空中散发着美丽荧光,四处飘荡。黑黑的天幕低垂,亮亮的繁星枯萎,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
后来我再去衣冠家,总有那么几回,遇见他在墓碑前守着。
每每此时,我就悄悄地退下,留妖精先生和小姐单独相处。
我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妖精的事,我怕打扰他。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着,好吃和好喝转眼也三岁了。王爷安排了教书先生,给两个小捣蛋上课,他说这是小姐以前跟他提过的“学前教育”,只有这样好吃好喝两只笨鸟才会比别家小孩飞得快。
这天我路过书房,忽然听到有人说话。
“原来那梅花印还有一个意义,被烙印者若无皇族血统,那么便是边牧王妃,边牧王唯一认可的妻子……”低低而略带沙哑的声音,是邢四。
房间里沉默了,久久没有人回话。
然后,是一声苍凉的叹息。
“你相信吗?我宁愿她真是为了复国而来,若那时她真是想造反,便好了……”我移开了脚步,没有继续听下去。
我想起前些日子在小姐衣冠家下发现的紫金盒。
繁复雕花的盒子里,装着一件绣金凤和青狼的嫁衣,火红火红的颜色仿佛鲜血,领口缀满最美最大的宝石,华贵又隆重。
我将嫁衣的样子讲给阿达听,阿达偏着脑袋说,有点像边牧族人结婚穿的嘛,我见过。
走回自己的小院,阿达在厨房里做饭,好吃好喝在院子里跑跳着,唱着我教给他们的歌——
又是一季春来到,柳絮满天飘。
暖风轻扬桃花红了,榆钱串上了梢。
谁碰碎了翡翠桥,染绿了小村庄。
牧童换上了新衣裳,黄鹏也笑弯了腰。
这歌是很久以前小姐教给我的,那时我是那么羡慕她,觉得她既美丽又聪明,有好的身世,还有好的未来。
我曾无数次祈祷老天爷能让我重新投胎变成小姐那样的天之娇女,再不济也得是个小姐,不要是伺候人的丫鬓。
可现在,看着阿达和好吃好喝,我忽然觉得自己也很幸福。
轰轰烈烈惊心动魄总归不靠谱,平平淡淡安稳过日子才是真的。
抬头看天,屋外的阳光是这样的好,暖洋洋,金灿灿。
小姐到底去了哪里?现在和什么人在一起?过着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