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
门外的龚以羚每多听一句,她就多瑟缩一分,心中的懊恼与愧疚也就更无限制地蔓延。
他原本可以不管她的,但他仍然通宵熬夜不睡来照顾她──一个陌生女孩子,为她做那种一般男人绝不愿意碰的事;在她甩了他耳光又臭骂一顿之后,他更没有理由再理会她,但他依然不顾一切地救她,也因而受伤。
如果当时她不是那么冲动就好了,她又不是没碰过那种事,该如何有技巧的避开她也很清楚,但偏偏她是以最差劲的反应来使得状况演变成最糟糕的结果。
怎么会这样呢?
面对那种事,她一向都是很冷静的不是吗?怎么会凸槌了呢?
对了,肯定是因为那时候她的身体还虚弱得很,所以缺少一点耐心和精神去和他打迷糊仗,没错,就是这样!
不过就算他是她最讨厌的那种男人,她也不是不懂感恩的人,他帮了她又救了她,这是事实,她更不是不讲理的人,这回明摆着理亏的人是她,她赖不掉,更何况他又因为受伤而耽误了预定好的工作行程。
现在,她到底该如何补救才好?
「你这石膏究竟得上多久?」
「三个星期。」
「你要住这里还是回家?」
「回家吧!留在这里要做什么都不方便。」
「谁来照顾你?」
「不需要,我是脚受伤,又不是手……」
照顾他?
对,之前他照顾她,现在该轮到她来照顾他了。
「我!我来照顾你!」
眼见龚以羚像条出闸斗牛似的一头撞进来,靠在床头的迪卡斯和坐在床边的另一位陌生墨西哥男人不约而同吓了一大跳,但后者马上警觉,并跳起来善尽他的职责──赶人。
「谁让妳进来的?出去,妳……」
「里维拉!」
「呃?」正打算乘机好好发一下男人威风的墨西哥男人愕然回首,英俊的脸上一片疑惑──他也是和迪卡斯从小一起长大的难兄难弟之二。
迪卡斯摇摇头,然后对龚以羚露出一贯的魅惑笑容。
「妳没事了?」
「呃,没事了。」龚以羚有点尴尬。「前天医生为你看过脚之后也来看过我,我想是你叫他来的,他帮我打了两支针,再睡两天,我已经完全没事了。」
「没事就好。那么……」迪卡斯双臂环胸。「还有什么事吗?」
「呃,我是想……」龚以羚勉强扯出一弯笑。「那夜你帮了我,后来又因为我而受伤,所以现在应该换我来照顾你了。」
咦?原来那夜他是在为这个女孩子「忙」?
请问到底在「忙」什么?
里维拉横过去既惊讶又暧昧的眼神,迪卡斯装作没看见。
「妳愿意来照顾我?住到我家来照顾我?」他强调最后一句。在她甩他耳光又臭骂一顿之后,她真愿意到他家去照顾她?
「对,你放心,」龚以羚忙道。「我发誓绝不会再甩你耳光了!」最多再把他扔下楼一次。
甩他耳光?!
竟然有女人甩迪卡斯的耳光?!
里维拉惊愕得下巴掉到地上拉不回来。
迪卡斯深思地凝视龚以羚片刻。「好,那妳就跟我回家来照顾我吧!」唇上的笑不再充满蛊惑的魅力,却流露出神秘兮兮的眼神。「至于这里的工作,我会跟维克多说一声,等我的脚痊愈之后再让妳回来继续工作。」
到他家?!
迪卡斯竟然要让女人住到他家去?!
里维拉张大嘴巴瞪住迪卡斯。他不是说真的吧?
「里维拉,麻烦你先送她回去整理行李,待会儿再回来接我。」
上帝,是真的!
迪卡斯的脑袋也摔裂了吗?
☆ ☆ ☆
华瑞斯是一座气候干燥的城市,除了格兰德河沿岸的绿洲之外,周围大都是荒漠地带,水没半滴,连雨也少的可怜,极目望去除了沙尘碎石就是仙人掌。而沿岸绿洲,据龚以羚所知,有四成属于政府,六成属于某位大地主,而且大多是农田和畜牧地,房舍屈指可数。
「这……就是你家?」
「对。」撑着拐杖,迪卡斯慢吞吞地走入正屋。
而迪卡斯的家就是绿洲中屈指可数的房舍其中之一,位在华瑞斯城外不远的一片绿荫间,左边是格兰德河,右边是翠绿的树林,一溜高高的石墙环绕着殖民地时期的U型建筑,中间是宽广的中庭,就像老西部电影中那种墨西哥贵族宅邸,占地几乎有一座小城堡那么大,看得龚以羚目瞪口呆。
「租的?」
「我父母留给我的。」
「好阔气!」龚以羚喃喃道,「那他们是……」好奇的视线扫向那些频频与迪卡斯热烈打招呼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还有一大堆小鬼头,起码几十个人。「你的亲戚?」
「不是,他们是住在左排屋和右排屋的朋友,我住的正屋都是他们在替我打扫整理的。」
替他打扫屋子的「朋友」?
停在正厅,龚以羚听他们以西班牙语快速地交谈,迪卡斯时而瞥她一眼,与他对谈的胖墨西哥女人也跟着惊讶地瞄她一下,然后两人一起面对她。
「来,我帮妳们介绍一下,这位是爱美达,她负责管理我居住的正屋,有什么问题找她就行了。」迪卡斯对龚以羚说完,再转向四十多近五十岁的胖妇人。「爱美达,这位是龚小姐,她负责照顾我,请妳尽量帮她的忙。」
「龚小姐,有什么事请尽管吩咐。」爱美达的英文实在不容易听得懂,龚以羚使尽全身功力才勉强听懂八成,但她的语气和笑容都非常慈蔼友善。「来,我先带妳到妳的房间。」
尽管吩咐?
爱说笑,同样是出卖劳力的人,该做的事自然要自己做,怎可推给其它人?
然而不到两天,她就了解到一项事实:她根本没事可做,因为迪卡斯根本不需要她来照顾他。
因为有太多人等着伺候他,那些替他打扫屋子的「朋友」各个都渴望能为他做任何事,打扫屋子、准备餐饮、洗澡、上床,随便什么都好,就算要他们替他擦屁股,相信他们也会兴高采烈的为他擦。
所以她唯一的功用就是陪伴他,在他无聊时陪他闲聊五四三,也就是:专供他打发时间之用。
而那些「朋友」,她猜想是以替他免费工作来换取住宿之处,反正他一个人也住不了那么多房间,光是正屋楼上楼下就够他逛到脚酸了。
「你根本不需要我来照顾。」换言之,她大可以扔下他回餐厅工作了。
「胡说,我当然需要。」
「需要什么?」龚以羚朝起居室另一头质问过去。
在整栋宅子里,迪卡斯最喜欢流连在这间半开放的起居室里,一面是整排的百叶窗,另两面则是落地窗,窗外有露台,踏出去又是另一番景致。
此刻迪卡斯就抱着吉他靠在窗边的长榻上,任由金灿灿的阳光落在他身上,沿着光的痕迹移过去,起居室中央是一台黑亮的钢琴,四周吊挂着高高低低的翠绿盆栽,在柔美的绿意中,飘扬着令人怦然心动的吉他絮语。
活泼的「爱莉歌莉雅」带给人无限希望与动力,「轻拥慢舞」在清泉般的节奏间感到一丝丝哀愁,彷佛预知这将是场悲恋;在「恋恋茱莉叶」以及「永恒」之中,深情款款的旋律隐藏着沧桑与伤感,倾诉着男人注定流浪的爱情宿命。
「我需要……」光滑的下巴朝酒柜那边努过去。「那个。」
「别想!」龚以羚断然回绝。「你现在不适宜喝酒!」
迪卡斯叹着气停下弹吉他的手。「小姐,我们墨西哥人喝酒就像妳们中国人喝茶,也像法国人的红酒文化,随时随地都要来一杯,不过绝不至于喝到烂醉或嗜酒如命,那种事只有美国人才会做。」
「我知道,我知道,」龚以羚不耐烦地挥着手。「你们墨西哥人真的超爱喝酒,一大早起床先来一杯,朋友见面第一件事也必定是先奉上一杯酒,就算地球要爆炸了,请先喝一杯再炸。而且碰到有人问:要不要来一杯?在答应之前如果不先问清楚『那一杯』究竟是什么,保证一杯就坑死你!」
她很不以为然地翻翻白眼。「真是被你们打败了,你们墨西哥人无论喝什么烈酒醇酒都好像喝啤酒一样大口大口的喝,还说像我们中国人喝茶,差多了告诉你,才不……咦?你怎么知道我是中国人?」
继续轻拨吉他弦,迪卡斯淡淡微笑。「妳的姓根本不是日本人的姓。」
「哦!」被人当面抓到小辫子,龚以羚有点尴尬。「呃,总之,我知道你们墨西哥人爱喝酒,但有时候不行喝就是不行喝,OK?」
迪卡斯又叹气。「好吧!那点根烟给我总行吧?」
「烟?」龚以羚考虑一下,再起身到酒柜的抽屉里取出一包烟和打火机拿过去给他,他却只顾叮叮咚咚撩出一串串音符,仰着无辜的脸对她绽开迷人的笑容,她不禁白眼一翻,拿出烟来替他点燃,再粗鲁地塞进他嘴里,然后回到原先的座位。
两人大眼瞪小眼。
吉他持续演绎出宛如水晶般剔透欲碎的细腻情怀,缕缕烟雾后,深沉的瞳眸宛如两潭紫汪汪的幽湖,专注地凝睇在龚以羚脸上,直至最后一颗音符消失,他慢条斯理地拿下香烟置在烟灰缸上。
「妳讨厌我,为什么?」
下巴轻蔑地扬高,「因为你把女人当玩物!」龚以羚毫不讳言对他的厌恶。
迪卡斯点点头,也不知道他是在表示他了解了,或是承认她的指控。徐徐低眸,他继续弹奏另一首曲子,一颗颗晶亮的音符犹若少女的珠泪般滚落。
「除了我,妳认识另一个这种男人?」
「没错。」
「他骗了妳的感情?」
两眼一瞪,「不关你的事!」龚以羚愤然道。
即使她打死不肯承认,自她的反应上来推测,他已经可以百分之九十九确定她必然是被某个混蛋男人欺骗过感情。
迪卡斯莞尔,音符倏忽一变,吉他开始发出狂野的声音,强烈的节奏热情如火,十六小节后,醇厚性感的歌声亦轻快地加入,活力十足,魅力四射,令人不由自主地愈来愈振奋,忘却了愤怒,也忘却了烦恼。
一曲终了,龚以羚忍不住脱口而出衷心的赞美,「你唱得真的很棒!」
迪卡斯也觉得自己很棒,因为在她一无所觉的情况下,他成功的转变了她的心情。
他勾起一抹邪魅的笑,「谢谢。」然后瞄了一下手表,又戴上了墨镜。
「为什么?」龚以羚好奇地问。「你为什么老是戴着墨镜?」
迪卡斯耸耸肩。「因为在墨西哥人眼里,紫色是不祥之色。」
「可是你的眼睛很漂亮啊!」龚以羚不觉又冲口而出。
迪卡斯笑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再次谢谢。」
在他暧昧的笑容下,龚以羚不禁赧然地别开眼。
「可……可是你这样不是很不方便吗?难不成你随时都要戴着墨镜?」
「大部分时候吧!」他轻轻拨动吉他弦,漫不经心地回道。「但有些时候不方便戴墨镜,我就只好戴黑色隐形眼镜。」
「还是不方便。」
迪卡斯漾起浅浅的笑。「习惯就好了。」
他的时间计算得很准,才刚戴上墨镜几分钟,爱美达就推着餐车进起居室里来了,而龚以羚一见餐车上的内容,便懊恼地大叫不已。
「爱美达,拜托妳,不是告诉过妳好几次,迪卡斯暂时不能吃辣的吗?」
除了爱喝酒之外,墨西哥人嗜吃辣椒的程度更是惊人,几乎每一样菜都要淋上辣椒制成的莎莎酱或莫莱酱,甚至有的菜肴本身就是红通通的,或者干脆把肉或吉士塞到辣椒里焗烤来吃,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随便抓一把辣椒当芹菜啃,更可怕的是吃芒果甜橙也要蘸上一层红红的辣椒粉,连麦当劳的汉堡里也要夹泡辣椒,总之,墨西哥人没有辣椒就活不下去了。
爱美达看看餐车,再一脸无辜地问:「请问小姐说什么?」
迪卡斯失声大笑,龚以羚直翻白眼。
居然给她装作听不懂!
没关系,她也有对应之策,默默的,她把完全不加辣椒的菜肴端到迪卡斯面前桌上,其它的……
「拿走!」
「等等,莎莎酱!」迪卡斯忙道。
「不准!」
「莫莱酱?」
「不准!」
「可是这些菜不淋酱不好吃啊!」迪卡斯抗议。
龚以羚把一碗切碎的吉士片推到他面前。「淋这个。」
「欸?!」
爱美达以同情的表情露出歉然的笑,在迪卡斯沮丧的目光下推着剩余的菜肴离去,龚以羚见他还垮着一张脸发呆,忍不住偷笑了会儿,再板起脸来催促他用餐。
「好,快吃吧!」
迪卡斯横她一眼,不情不愿地抓起一片油炸玉米饼恨恨地塞进嘴里。
「我想妳说的对,我不需要妳来照顾我。」
「不不不,」龚以羚笑咪咪地摇摇食指。「现在我能肯定你确实需要我来照顾你了。」
她死也要留下来盯住他,一滴酒也不给他尝到,一口辣椒也不给他吃到!
☆ ☆ ☆
三个星期后,迪卡斯拆掉石膏,但他仍需拄着拐杖一段时间,不过他已经无法再乖乖待在家里养伤,龚以羚猜测他很快就会提出要离开这座豪华监牢的提议。
果然……
「我们去看人牛足球赛!」迪卡斯兴致勃勃地说。
人跟牛比赛足球?
真是了不起,墨西哥人居然能教会牛踢足球,这个怎能不看!
「好啊!」龚以羚毫不考虑的答应。「什么时候?」
「明天。」
三个星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虽然日日相处,迪卡斯大部分的时间俱都表现出无懈可击的迷人姿态,但愈是如此,她对迪卡斯的厌恶观感愈是难以改变,对于他那些「朋友」对他毫无保留的喜爱更是感到大惑不解……不,他们不只是喜爱他,他们是敬爱他,如同殖民地时期的人民敬爱他们的贵族领主似的。
每天每天都有人来探望他,男人,女人,大人,小孩和老人,恭恭敬敬,虔虔诚诚地祝福他早日康复。
这实在是太可笑了!
没错,他是个俊美的男人,即使一身邪气,老是吊儿郎当地想诱惑她,又抛媚眼,又唱情歌,不时搞得她差点打破誓言甩去第二巴掌,但无论如何,他确实幽默风趣、脾气温和,还弹得一手好吉他,事实上,他连钢琴也弹得很好,歌喉更迷人,人们会喜爱他并不奇怪。
但敬爱?还包括男人在内?
只因为他愿意让他们以工作来交换住宿之处?
「爱美达,明天我们要去看人牛足球赛,请不必费心为我们准备午餐了。」
「好,我知道了。」
龚以羚正待离去,念头一转,又回来了。
「爱美达。」
「还有什么吩咐吗,小姐?」
「我想知道你们为什么那么喜欢迪卡斯?」龚以羚开门见山地问。「只因为他愿意让你们以工作来交换住处吗?」
「以工作来交换住处?」蓦然停下手中切西红柿的工作,爱美达讶异地重复。「先生这么说的吗?」
龚以羚迟疑一下。「不,是我猜的。」
放下刀子,双手在围裙上擦了一下,爱美达绽开慈祥的笑容指指工作长桌台。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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