峁汉屠椿汉腿ィ饬礁鲂≡┘揖尤花D―谈上恋爱了!
从心底来说,宋先生也好,从女士也好,从心底,对这件事,都并不乐见其成。
宋先生从一个家长兼一个生意人的双重角度来看,不赞成这件事。
潇潇这个小丫头做他的女儿固然文雅谦逊,且才貌双全,称得上无可挑剔,但是,要做他宋致山的儿媳妇,可能还并不合适。宋氏公司将来百分之百千分之千地,肯定是要交给宋聿的,那么,在他心目中,宋氏公司未来的女主人应该是能辅佐宋聿在生意场上纵横驰骋的,能时不时从旁提点他的,深谙交际和变通之道的,性格开朗大方的贤内助,因为他一早就发现,儿子的精细,果敢和魄力尽得他的真传,且颇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但是,也许来自于他的亡妻的遗传,宋聿的性格里还有两个特点:极其固执,且太重感情。这两项特点对单纯做人这个角度来讲,或许是好事,但是,对在生意场上摸爬打滚的生意人来说,绝对是缺点,要知道,在谈生意的时候,必要时,要铁面无私六亲不认,而且,更重要的是,不但要学会、还要精通圆滑变通。
而潇潇,仿佛远远算不得圆滑,而且,骨子里,书生气太重,兼过于清高。他明白,潇潇虽然对他颇为尊重,但骨子里一直不卑不亢,且保持距离。他犹记得上次潇潇和宋聿两人过生日,他送出两张信用卡,当时这个小丫头不动声色地收下了,过后他无意中从从女士口中得知,她悄悄地,把这张卡又还给了从女士。他嘴上没说什么,但是,以他在商场上多年来呼风唤雨和在公司从来无人敢违抗的一贯做派,毕竟有一种失了面子的感觉,心里颇有些不悦,他明白,是这个丫头骨子里的傲气和自尊在作祟。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清高一点固然好,但是,过于清高,未免有拒人于千里之外之嫌,是生意场上的大忌。
并且,更为重要的是,潇潇是沈寒培先生一眼相中的,而沈先生,尽管年纪轻轻,但在D市的深厚社会背景和高超的社交手腕很是出名,是个不容小觑的人物,难得他对潇潇一片痴情,心意诚恳,于公于私,宋先生都没有道理不全力玉成。想到这儿,他不禁蹙了蹙眉,他一直觉得潇潇这个丫头对于这件事的态度有点含含糊糊的,站在他的立场,又不太方便问得太仔细,前一阵子碰到沈寒培先生的时候,还问起此事,犹记得当时沈先生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还在努力”,现在想起来,内里恐怕大有文章。
但是,以他的这么多年的阅历来看,少男少女的感情,年少不经事的,来得快去得也快,一阵风似的,说不定,说过去也就过去了,况且,宋聿和潇潇大抵就属于日久生情那一类型,同在一个屋檐下待得时间太长了,又是一对金童玉女,条件相当,难免会产生感情,如果不再给他们机会多接触,而让他们各自向外发展发展,多结识一些异性,见的人多了,可选择余地大了,时间长了,说不定很快也就淡了,而且,再怎么说,从年龄上看,潇潇都要比宋聿大上两岁呢。因此,他倒并不是太担心。
此刻,他最担心最在意的,倒是从女士内心的真实想法,毕竟,不管怎样,从女士才是将要和他共度一生的,唯一的那个人,如果从女士想法跟他相左,倒是要让他大费一番踌躇。而过年以来一直就忙个不停,直到现在,他都还没来得及跟她好好沟通一下,因此,想到这儿,他不禁看了看低着头,一言不发的从女士。
此刻从女士心中所想的,倒也和宋先生异曲同工,尽管理由不尽相同,但以她的立场,同样不认为潇潇和宋聿会是合适的一对。
以宋聿的精细和少年老成,做儿子她倒也没什么意见,要做她陆家的女婿,恐怕还缺了点什么。以他一贯娇纵的说一不二的大少爷脾气,就算现在对潇潇百依百顺,看上去也的确是为人处事都比以往随和了很多,毕竟是小男生心态,现在是兴头上,说不定过一阵子也就故态复萌了,况且,要知道,他比潇潇还要小上两岁呢,再怎么说,都不够成熟,也不太会照顾人,真正到以后一起过日子的时候,吃苦的还是潇潇。
她在内心里还是一直看好沈寒培的,沈先生从家庭背景,相貌,到人品,学历都无可挑剔,再加上为人稳重儒雅,成熟体贴,对潇潇也一直钟情不移,更重要的是,他一看上去就是可以包容潇潇的那种男人。要知道,潇潇尽管从小到大被她和孝庄培养得也算知书达理,善解人意,但毕竟是独养女儿,从小顺风顺水惯了,从没经受过什么挫折,又一直在校园中生活,单纯不经世事,还多少有些娇气,以后走上社会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棘手问题,以沈寒培的经验和阅历,自然能提点和帮助她良多。
只是,她也曾私下盘问过潇潇几次,这个小丫头都不露痕迹地推挡了过去,说是正在慢慢了解,平日里,好像也不见沈先生怎么来找她,偶尔打个电话过来,两人也是三言两语谈家常似的就挂了,当时她还颇有几分疑惑,现在她总算明白了,原来自己的宝贝女儿,在眼皮子底下,跟她玩了一招偷梁换柱。
和宋先生一样,她倒也不是很担心,自己的女儿自己了解,一个青春美少女,长这么大了,从没谈过恋爱,对爱情自然充满了玫瑰色的稍显不切实际的憧憬和幻想,再说,以宋聿的出众外表和鲜明个性,想必也是对潇潇穷追不舍了很久,再加上他身上天生具备的那种女孩子很难抵挡的霸气和深情,女儿迷上他自然也可以理解。说不定等过一阵子,潇潇结识的人多了,考虑得更周全了,觉得不合适,也就散了。
并且,她嫁给宋致山,所承受的冷言冷语已经够多的了,如果女儿再跟宋聿好上,在世俗眼光中,陆家母女跟“拜金”二字铁定要划上等号,以女儿年少不经事的傲气,是承受不起的。
因此,经过这一阵子以来的反覆思考,爱女心切的她终于下定了决心,要想办法不露声色地疏远潇潇和宋聿二人,而尽力撮合她和沈寒培先生。
她抬起头来,看向宋致山,后者的眼神尽管很复杂,但是,以她目前的了解程度,和这些天来彼此之间的心照不宣,她知道,此刻的他和自己是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于是,她沉吟片刻,轻声开口:“过一段时间,你跟沈先生说一声,约个合适的日子,我带上潇潇,跟他一起吃顿饭。”
宋致山先生看着从女士,愕了片刻,然后缓缓地,点了点头。
没过多久,这一年的二月十四号就到了,恰逢假期,兼又是潇潇和宋聿谈恋爱以来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因此,两人满心雀跃地,筹划着要好好过一过。
他们在闹市里逛了一圈后,心有灵犀不点通地,一致想到了要故地重游,于是,又到了去年那家KFC。
和去年一样,KFC里依旧是人头攒动,气球飘扬,灯光温暖,热闹非凡。
并且,两人又坐到了宋姚二人去年坐的那个老位置上。
潇潇想起去年这个时候,某人一阵强风似的从她身边刮进刮出,还当作压根就没看见她,不免有几分好笑。
宋聿自然知道她在笑什么,脸一红,有些恼羞成怒:“陆潇潇――”
潇潇吐吐舌,然后,不顾对面某人的脸色,情不自禁地,继续微笑。
两人坐了一会儿,又聊了一会儿,吃了点东西,然后决定打道回府,毕竟,是各自找了理由溜出来的,还要分头回去,得早一点。
出门的时候,无巧不巧地,和两个人迎头撞上,而且,其中一个,还是宋聿极其极其不愿看到的人。
他的噩梦,刘霏霏同学。
只不过,刘霏霏同学的手,已经很是亲密地挎在了一个同样浑身上下叮叮当当挂满了重金属摇滚乐歌手般饰物的一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年轻男子的臂弯里。
是一条很般配的菜花蛇。依照他一直以来的习惯和敏锐眼光,宋聿暗下评语。
刘霏霏同学看到他们,显然有些意外,而且,脸色很是红一阵白一阵了一会儿。要知道,虽然她对宋聿钟情甚深,但是,男未婚女未嫁,并不代表她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再加上宋聿同学从小到大一贯对她爱理不理的,十次约他出来倒有九次半不肯,唯一的一次半次还是在宋致山先生软硬兼施之下才十分不情不愿地出现在她面前,脸上的敷衍之色溢于言表,闪得也极其迅捷。再怎么说,她毕竟也是个二十出头豆蔻年华且一向娇生惯养的女孩子,在这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信息社会,让她面子往哪儿搁?因此,留几个候补的,有备无患。但是,在如此尴尬的场合硬生生一头撞见,倒是她始料未及的。
但无论怎样,刘霏霏同学毕竟骨子里还是遗传了她那位超级高杆老爸的些许基因,因此,很快便平静了下来,神色自若地打了个招呼:“宋聿,潇潇姐――好。”
那个“姐”字,一如既往地,仍然拖得很长。
宋聿无意攀谈,只是简单点了点头,潇潇倒是微笑着颔首且回应:“你们好”。
她对刘霏霏同学印象颇深,一直以来,都很是记忆犹新,而且,说到底,她和宋聿其实还应该感谢面前的这位表情略显怪异的刘霏霏同学。
然后,就只见宋聿礼貌而平淡地开口:“对不起,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再然后,推开门,轻揽住潇潇的腰,护着她,和她一同走了出去。
看着宋聿对潇潇一脸呵护的神情和两人的亲密态度,饶是再怎么笨,刘霏霏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她有几分恨恨地,带着些许妒意地,看着那两个靠得很近,还不时微笑对视的身影,和宋聿揽着潇潇腰的那只手。怪不得宋聿一直以来,特别是最近,对她尤其阴阳怪气的,原来,一向眼高于顶的他不声不响地,看上了他那个长得虽然还挺过得去的,但明显看上去自高自大,不怎么爱搭理人的从天上掉下来的姐姐,有什么了不起啊,不就是一个研究生吗,这个年头,没看报纸上天天登的吗,临到找工作的时候,就数女研究生最不吃香了!!
回去后,一定要告诉爸爸!
她恨恨地,又盯着那渐渐远去的两条背影看了看,气冲冲地,昂首走进了那家KFC。
她想破脑袋都想不到,当初正是她,误打误撞地,无心插柳柳成荫地,做了潇潇和宋聿的大媒人。
兵临城下
情人节那晚回去的时候,应宋聿的强烈要求,潇潇把那只手镯戴上了,虽然从头到尾,宋聿都没跟她多说什么,但当他有几分小心翼翼地帮潇潇将镯子戴上手腕的那一霎那,她明显感到他眼里闪动着极其喜悦的光亮,而且,立刻俯下头,热烈地吻住她。
同样沉浸在无限的喜悦和甜蜜中的潇潇,也没多想什么。
没过几天,假期就要结束了。
假期的最后一天晚上,宋致山先生在餐桌上,似是不经意地提起:“小聿,你马上就念大三下了,功课眼见着也没那么紧了,公司的事情也应该上上手了,以后,每个周末回来,跟我到公司去多熟悉一下环境,顺便也好多见识见识公司里的人和事。”而且,他叹息了一声,“最近老觉得自己越来越累了,身体也不太扛得住了,上次去看医生,他说我的心脏不太好,胃也有些毛病,以后,要多注意休息,不宜太劳累。看来,人不服老,还真是不行啊……”
宋聿看着老爸的确看上去很疲惫的脸色,心里微微一动。虽然他跟宋致山先生一向并不亲近,但骨子里十分孝顺的他,嘴上不说,对老爸的话和事情从来都很记挂在心,再加上他一向对宋氏公司除了一份应有的责任感之外,还真的很有些兴趣。因此,倒没什么异议,只是点点头,他有准备,早晚老爸会跟他提这件事。
只不过,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他原本以为,会等到他毕业之后再说。
他没注意到,坐在对面的孝庄,神色颇有些复杂地,瞥了他和潇潇一眼。
开学了,潇潇和宋聿又投入到了紧张的学习中去,潇潇这学期基本已经没课了,而是进入了论文开题和准备撰写阶段,经常要忙着跑图书馆,查中文资料和外文文献,宋聿自然继续充当一个让众人刮目相看,让王荛恨之入骨的好学生,时不时地,他也会趁没课的时候,陪潇潇跑跑图书馆,去查一些经济和管理方面的资料,反正,多学点这方面的知识,以后一定会用得上的。
并且,以宋同学一贯的聪慧和如今的心无旁骛,这年秋天,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MICHAEL SPENCE应邀来D大访问时,陪同潇潇一起穿越礼堂里的人山人海,慕名去听讲座的他,不仅听得极其入神,而且运气很好地抓到了一个提问机会,在潇潇的提心吊胆下,所提的问题,居然还赢得了温文儒雅十分谦逊,且对中国学子尤其友善的斯宾赛教授的稍稍赞赏,倒让一贯内敛的潇潇,也不禁心生几分骄傲。
每天晚上,两人照例在一起自修,然后,在校园里逛上一圈半圈的,说上一会儿闲话,到接近熄灯时分,宋聿再把潇潇送回去。
两人的心里,一直以来,都充满了微带青涩的甜蜜和欣喜。
但是,潇潇和宋聿很快就发现,在家里,他们突然一下子,很少有机会可以聚在一起了。
每次周末回到家,一吃过饭,原本已经越来越以家庭为重的宋致山先生,突然之间,又重新转向以事业为重,而且,带上他一心要培养的儿子宋聿同学,忙忙碌碌地,去公司加班,去开会,周六,周日也不例外,有无数的工作和应酬在等着宋家父子俩。
等到好容易宋聿可以歇一歇,待在家里,满以为可以跟潇潇再偷偷溜出去逛逛,看看电影,或是去听听两人都很喜欢的音乐会的时候,极其之讨厌上街的从女士又会突然很有兴致地,要拖着女儿陪她去美容院,去买东西,或去逛街,宋聿只有眼睁睁看着潇潇有些无可奈何地,被从女士一路拉了出去。
一次两次可能是偶然,次数多了,潇潇和宋聿是两个何等聪明的孩子,立刻就发现不对劲了。
尽管宋致山先生和从女士神色恒常,依然对他们嘘寒问暖地颇为关心照拂,一点都看不出什么,但是,要知道,世界上的事情,绝对没有那么凑巧。于是,潇潇和宋聿很敏感地觉得:宋先生和从女士一定是已经知晓了些什么。
而且,态度很明确,那就是――都不赞成。要不也不会这么处心积虑地,想方设法地,要把他们分开。
纯净的感情天空蓦地投下一片阴影,他们心中都有些忧虑。
但是,在宋致山先生多年来宽松放任家风的熏陶下,头脑成熟得超乎年龄,且极有自己主意的宋聿倒不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自认为对自己这个外表作风洋派实质骨子里极为保守的老爸宋致山先生,还是很了解的。他无非是觉得潇潇在年龄上比自己还要大上一些,并且,聪明如他,自然也看得出潇潇对老爸虽尊重,但一直以来刻意和整个宋家都保持一定距离,以他对老爸多年来在公司一呼百应惯了的秉性的了解,潇潇此举他口中不说,但心中必定有些想法,再加上,这么多年来,宋致山先生总不免染上了生意场上的世俗习气,一直以来都喜欢搞那种身家攀比,门当户对,还喜欢搞那种老掉牙的,在相互之间看得对眼的朋友之间,进行儿女相亲的幼稚把戏,以前的刘霏霏就不说了,就在最近,每当宋聿应宋致山先生要求陪他出去应酬,见见世面的时候,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