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都觉着很奇怪:我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惦记上这个女人的呢?
是在“多彩人生”的手机发布会上?
在我把她从警察里提出来的那个深夜里?
还是在她第一次扑进我怀里,发烧烧得都快不醒人事的时候……
小丫头其实是个大美人,这个她自己竟然还不知道。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菲菲的美是需要人用心去雕琢的,像是一块上好的美玉,稍一修饰就能散发出它原来的光彩。我重遇她的时候她才刚满二十岁,像大多数的北方女孩一样平时都不怎么喜欢拾掇自己,属于怎么舒服怎么过的那一类型,有点儿散漫,有点儿随性,骨子里又透着一股油然而生的清新自然。
那感觉我该怎么说呢,青橄榄吃过没有?这种女人不是那种所谓的“第一眼美女”,不是那种白皮肤大眼睛拼凑在一起的漂亮,是美,很有质感,咬在嘴里头清新怡人、口有余甘。
我的菲菲就是这样的人。
有个秘密我一直都没有告诉过其他人:
我在03年的手机发布会上见到她的时候,刚开始其实并没有认出她来。站在演讲台上致词的时候我临时需要一个model,正在寻找,一扭头刚好看见人群深处站着个模样很好很出色的女孩儿,一身银灰色的长裙,身材高挑装扮得体,气质好得令人心折,隔得太远我也没有看清楚她的脸,所以我毫不顾忌地跟她开玩笑,戏称她为“美女”,不否认,我那时候是有点儿挑逗她的意思。
她慢慢地向我走过来,我也因此得以看清了她的长相,坏了!我当时就在心里说,我怎么能在这么一个小丫头的面前耍流氓呢?这不符合我一贯稳重得体的美好形象啊!所以我在心里很淡定很没脸地跟我自己说:
“淡定啊顾修宸,既然错都错了,那就索性将错就错吧!”面子攸关的大事儿嘛!
我的菲菲打小就是个调皮鬼。我第一次看见她是在什么时候?她四岁,小小的年纪就得被迫跟着邻居家的穆爷爷学书法,人还没有书桌腿儿高,扎着两条稀稀疏疏的小辫子,自己一个小人儿踩着小板凳站在书桌前握着毛笔的样子实在是又稚气又搞笑。
她好像很郁闷啊;
她掉了一颗牙;
她还长着一张苹果脸,红扑扑的,看上去又娇气又可爱……
可是她怎么会那么的顽皮呢?
她能从很高很高的墙头上跳下来;
她还跑到大院后头的池塘里去捉青蛙;
她把我姥姥家那两颗枣树上的青枣儿给敲得一个不剩;
她还捧着佟晓如小朋友辛辛苦苦养的蚕宝宝偷偷地跑到池塘边想要倒掉……
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她原来很怕很怕蚕一类肉肉的爬行小动物,捧着养蚕的小盒子时那手是抖着的,担心得差点儿没哭出来。
我也不阻拦,反正不关我的事儿,我就坐在池塘边的大柳树下百无聊赖地看着她,是她自己做贼心虚,看见我“哇”一声就吓得哭起来。
我干什么了我?
所以说,女孩子真是一个比一个烦!
我第一次真正记住她是在什么时候?有一回她妈妈要到外地演出,她就像个小尾巴一样不依不饶地扯着妈妈的衣角不让走,哎呦喂小丫头当时哭得那叫一个伤心啊,嘴巴张得简直都能塞下颗鸡蛋!
有什么好哭的?
我都已经三个月没见着我妈妈了也没见嚎成那样!
着急要赶火车的钱阿姨被她磨得没办法了,看见我简直就如见救星,火烧眉毛似地冲着我喊:“宸宸宸宸,快来帮阿姨一把,帮我把妹妹给弄回家去!”
我可是好心要过去助人为乐的啊!
她怎么能那么不识抬举呢?
我把她从地上抱起来的时候她哭啊闹啊翻滚呀折腾得我浑身直冒汗。
我做错什么了我?
她居然还把我的小白脸都给抓破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我给她剪指甲她竟然还知道要哭哭哭哭哭?!
我都做错什么了啊我?
我漂亮的无辜的小白脸啊!
顾修宸番外 给你们(2)
小丫头已经长大了啊。
我在发布会上叫住她的时候她竟然都学会跟我客气了,穿着粉淑女粉窈窕的长裙子,恰到好处地站在对面对着我微笑。
她小时候的那股子泼辣劲儿呢?
当我还不知道她什么样儿啊?
没过几天我就接到了来自于菲菲的求救电话。她和她的朋友在KTV里和别人打群架,结果砸了人家的场子,被人给“请”到警察局里喝茶去了。
真是有意思啊!这个丫头前几天还一派端庄娴淑的样子,今天就和人打架打到局子里去了,这还真不是一般的女孩儿能做得出来的事情,我放下电话时稍稍地想了想,几乎都能想到于又一那既纠结又暴躁的表情了。
她的电话其实是打给顾修捷的。我自己拍拍衣服站起来,一边往脖子上系围巾一边漫不经心地跟他说:“刚好我还有点事儿需要出去一趟,要不我帮你过去看看吧!”
这个家伙刚刚才从南美洲流浪完回来,闻言当然没有异议。
我的律师和助理亲自开车到警局里把于菲菲给弄出来,而我则坐在巷子拐角的车里等她,其实这本来就是件很简单的事儿,可我自己把它给折腾得相当郑重其事,有点儿惺惺作态的意思——我总得让她留意并且感激我是不是?
小丫头还是像上次那样端着一副粉淑女的架子,说话的时候又斯文又和气,不过她钻进我车里的时候我还是看清楚了她那时的样子,身上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牛仔裤和羽绒服,围巾是乳白色的,上头沾了一点儿泥,头发看上去又蓬松又凌乱,像是有人曾经刻意地揉过它,粉红色的棉外套上头还有星星点点的泥巴印子。
我心里突然就有些生气,我们这些人就是有这种比较爱护短的毛病,我好好一个斯斯文文的女孩子,为什么要为了这么一个小白脸儿跑去和别人打群架?那个叫袁睿的臭小子,他以为他是谁?!
我笑着跟那一对姓袁的兄妹说:“菲菲现在还只是个小丫头。”
我把她当作我的一个小妹妹,小妹妹和陌生人不一样,那一晚我的私心里变得非常刻薄,我可以温和亲切地给那两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倒酒,却不准我的“小妹妹”沾上一点点酒气——这就是“妹妹”和陌生人差别!
那个叫袁睿的男孩子看上去其实并不惹人讨厌,菲菲给我介绍他的时候用了两个字——“才子”。其实他和她如果只是单纯的朋友的话我想我也不会针对他,不过这也只是如果而已,因为那个姓袁的男孩子从一开始就做错了一件事儿:
他不该觊觎他根本就要不起的东西,比如菲菲,比如一个富家女单纯的爱情。
菲菲怎么会看上他呢?他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甚至根本束手无策!不久后的一个清晨我就接到了来自他的求救电话,他的声音非常紧张,几乎都有些想哭,那一刻我的心里真是又担心又高兴:
“你看看,我就知道你不行。”
菲菲发烧了,很严重,我在她们学校接到她的时候她几乎都快不省人事了,可是就算这样她那时最先看到的竟然还是那个让人生气的小白脸儿,我的心里很来火,很愤怒,像个恨铁不成钢的家长一样,非常不能接受自己的小孩儿居然找了个这么个不成器的男朋友,这个看起来酸巴巴的男孩子终于成功地把我给惹毛了!
我毫不犹豫地把菲菲给接回了自己家。这个小丫头的病来得很快,去得也很快,打了两瓶点滴,到下午基本上就已经没什么大碍了。于又一夫妇从D市赶过来,非常紧张,小时候我一直都觉得菲菲她妈妈比她爸爸更疼她,其实也不尽然,于菲菲是于又一唯一的女儿,这个鼎鼎大名的铁血将军从对越战争的战场上下来时已经三十多了,结婚晚,孩子生得更晚,宝贝这个女儿甚至胜过自己的性命,这一点光看于菲菲就知道了,小丫头敢当着自个儿老头儿的面直呼“于又一”的大名,却绝不敢在她妈妈面前这样放肆。
她貌似对我给她准备的那件小熊睡衣很有意见啊,嫌它看上去太幼稚?没品?哦,对不起那可不是我买的,管家首先得把它从商店里头买回来,然后我只是负责坐在家里点头说好而已。
怪不到我头上来是不是?
小丫头特别能闹腾,自从她住进来以后我的日子过得可谓相当精彩。首先是打球有了对手了,人家好歹也是出身将门嘛,对于各项体育运动自然不甘人后,可她怎么会觉得自己能在跆拳道上赢我一手呢?
啧,又异想天开了不是?
菲菲非常喜欢玫瑰,她说她曾经看到过一部十分有趣的韩剧,那里面的女二号有个非常荒唐非常恶俗的理想:
结婚当天她想被满屋子的玫瑰花给“淹死”。
多么的俗气!多么的小言!
可是我竟然直到现在都还记得她当时说话的神情,又搞笑又花痴,鼓着嘴说话的样子像个没有心机的小孩子。
我有满屋子的玫瑰;
还有许许多多价值连城的珠宝和钻石;
漂亮的奢华昂贵的名牌服饰和包包……
你喜欢哪一样,我统统都给你,丝毫不吝啬……
她换下华衣去找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这让我多么地生气!
他凭什么呀?他要了她的爱情不算,他还想让她为自己改变所有的一切?
为什么偏偏是菲菲?
我心里其实根本就不屑对那个小子动些什么手脚,帮他的母亲治病也没有任何问题,可是他凭什么能对菲菲那么随便?菲菲做错了什么?她喜欢上他,对他的温柔怜惜甚至叫我嫉妒到几欲发狂,然而他似乎全然不当回事儿。
我怎么能够忍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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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8日,菲菲今天就要嫁给我了。本来我是想把日子给订在明天的,小丫头死活不肯。因为什么?因为明天是中国传统的七夕情人节嘛!
“两个日子竟然一起过,那岂不太便宜你了?”
听听这丫头算得多精明!
我原来还以为我老婆傻得直冒气儿,没想到人家可精着哩!
昨天咱俩在一起的时候她还曾经问过我:“你给佟晓如她们准备了多少钱的开门红包啊?”
那帮人都是些吃人不吐渣儿的主,我敢不做好万全准备吗我?我想了想给她报了个数。
她看看我:“顾修宸,我不想做你的新娘子了,我明天也去给你做个伴娘成不成?”
我瞪瞪她,哭笑不得。她看着我可怜兮兮地抹了抹眼睛:
“呜呜呜,我长这么大还没见到过那么多钱,求求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见识一下行不行?”
我抱抱她,那一刻幸福得眼泪都快流下来。
不过我们家可不缺伴娘,就缺一新娘子。
小东西自己去找佟晓如“交涉”,打小一起玩到大的姐妹,还要什么开门红包啊?能省则省呗!晚上回到家我就接到了来自于小姐的电话:
“搞定了。”她说,“随便意思一下就成,哪儿能真给那么多啊?!”
是谁说朋友都是用来出卖的?
谁能料到佟晓如会临场变节呢?
我跟着车队来到了于家的公寓,那烫着□浪的小丫头领着帮人在屋子里头可着劲儿地闹腾,她哥哥吆喝她也不理,还抱着胳膊老神在在地靠在门边儿上给我讲道理,一口一个“妹夫”地这么称呼我。
菲菲比她小两个月。
她哥哥可真着急了,站在我身后指着她吆喝:“佟晓如,你找抽呢是不是?”
我可一点儿都不在意。我就是想问她一句:
“美女,请问你见着我们家菲菲没有?”
结婚可真是件折腾人的事儿,一整天下来菲菲都表现得非常得体,除了敬酒的时候出的那点子差错。
事后我曾非常后悔在她的那瓶红酒里兑了半瓶子可乐。
前头说过的她就喜欢这口,折腾了一整天估计是真觉着渴了,轮到挨桌儿敬酒的时候她“感情深一口闷”,一仰脖子就是一杯“酒”,我拿手戳戳她她居然还知道拿眼瞪我!
顾修捷那小子瞧出了不对劲儿。
那红酒在酒瓶子里“开心”得直冒泡儿。
她的“酒”被识货的给“缴获”了。
小丫头立马转过身来找自己的老公给撑腰:“老公……”
我亲亲她的小嘴儿伸手指指顾修捷:“给她。”
第十七章
深夜十一点多,袁睿的母亲被送进了急救室,院方安排了最好的专家团队负责跟进她的病情。我、袁睿还有袁蕾三个人坐在医院清冷的长廊上等消息。袁睿坐在长椅的另一头沉默不语,袁蕾则仍然偎依在我的身边断断续续地抽泣着。这个未满十八岁的小姑娘这两天突逢变故,心里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我在医院急救室的门口见到她的时候她一把就扑过来把我给抱住了,头埋在我的胸口哭得伤心欲绝。
我的心里又是心疼又是怜悯,张开双手一把就把她给拢进了怀里,旁边顾修宸见状抬头看了一眼我,然后就留下管家径自转身走了。
大晚上的,袁蕾的身上还只套着一件半旧的看上去灰蒙蒙的运动服,整个人显得又单薄又瑟缩,我把自己身上的红色小外套给脱下来披在她身上,袁睿见了扭头看看我,没说话,又扭过头去继续沉默不语。
惹事儿的那位姓罗的医生带着刚才打架的那帮人过来给袁睿道歉,还带了急救箱来说要给他处理伤口,袁睿没说话,一抬手就把对方伸过来的手给拂开了,罗医生看看我,又看看他,脸上的神色十分尴尬。
我自己把护士手里的急救箱给接过来,打开后取了点儿棉花球蘸着消毒水给他处理脸上的伤口,他坐在那里目光紧紧地盯着我,脑子里不知道都在想些什么,看了好一会儿,突然就伸出手来把我的手给紧紧地握住了。
我的心里其实非常生气,但是嘴上却什么也没说。我小的时候我爸爸就曾经跟我说过:
我们人类表达自己的方式其实有很多种,而“原谅”如果用得得当,很多时候看来其实更像一种鞭笞和恩赐。
我拿自己空着的那只手把袁睿身上先前被人给弄乱的衣服小心地整理齐,收拾好了轻轻地拍了拍他的手背,然后看着他自己站起来跟对方一一握手,真真假假地客套一番说是“误会一场”、“大家不打不相识”,两边面儿上等于就此冰释前嫌。
袁睿的母亲很快被人从急救室里给推了出来。主治的张医师还是那句话:
慢性尿毒症中期,透析治疗只能暂时缓解病情而已,如果想要根治,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快找到合适的肾源然后进行移植。
我之前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很多尿毒症患者可能直到病死也没有等到合适他们的肾源。如果我们现在不抓紧时间,那么即使有再多的钱也有可能只是白费。
张医师看我紧张的样子笑着说:
“于小姐也不用太担心,顾先生都已经交代过了,我们会尽快跟我们的兄弟医院取得联系,一旦找到合适的肾源就会立即给病人动手术。”
我不知怎么,一听到顾修宸的名字立即就觉得松了口气,情不自禁地叹息了声说:
“那真是太谢谢您了啊张医生!”
袁睿在底下感激地紧了紧我的手。
我这一夜都没有回家,就坐在医院的病房里头陪着袁睿。这个时候的我心里头有一个非常傻气非常执拗的念头:
我不想离开袁睿,我想我得陪着他,我觉得这个辛劳的男孩子现在非常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