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他跟我过来得,」她顽皮地笑,「每个人都说他傻,我觉得很好玩。」
她跟我渐渐的熟了,我看得出来,话也比较多,至少她看重我,因为我显了一
点颜色给她看。那个可怜的约翰,几千里路跟了来,就这样在舞会里被扔在一角。
我说:「你跟约翰去跳舞吧。」
「为什么?」她凝视我
「他对你很好,你不该觉得他『好玩』,不要伤害他。」
「好的。」她说:「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是我不喜欢他,他在这里又不念书,
吊儿郎当,我常常劝他回去,他又不肯,不关我事。」
「你真的要他回去?」我说。
「嗯,我不喜欢他,」她停了一停,看着我,「我喜欢你。」
她说得这么爽快,这么自然,但是这么要命,我的心狂跳起来。这个女孩子,
她喜欢我,待我也不过如此,假使不喜欢,又该怎么样?我真的不知道了,我连忙
警告自己,叫自己的骨头不要太轻,尽管她说了喜欢我,那也不过是消除了敌意而
己,并不代表我已经得到了她,要得到她?差远了。
我微笑,「谢谢你看得起我。」
「你中国味是很重的。」她笑了。
「我是中国人,小姐,你想我有什么味道?」
「你说话,可不可以减少一点讽刺呢?」她问我。
「好的,「我说:「我一定改,怎么样?」
她很满意。
「你大概希望每个男孩子都做你的奴隶,听你的命令?」
「不不,」她惊异的说:「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只希望男孩子象男孩子,我不
喜欢约翰,因为他一天到晚跟来跟去的,讨厌死了。」
我点点头,物极必反,对女孩子不能过份迁就,不然的活,她们开头是得意,
后来就变得厌腻了。妈的,这年头,做男人也难。我又不喜欢一团糯米粉似的女孩
子,没味道,所以只好侍候玫瑰玛璃这一种女孩子了。
苦命。
不过我真没猜到今天晚上会这么高兴,我会与她谈得如此投机,所以机会来了,
就是来了,赶也赶不掉。
她问:「你没有去过夏威夷吧?」
约翰走过来了,君子不夺人之所好,我连忙说:「玫瑰,如果明天有空,请在
路口等我,放学的时间,现在你的男朋友来了。」我站起来,向约翰点点头。
玫瑰深深的看我一眼,没点头,也没摇头。
我是很识相的,如果再缠下去,那个约翰恐怕要揍人了,我可不打算捱揍,所
以约玫瑰在另一个时间见面。
君子不夺人之所好,那意思是不明夺,暗头里做什么,是我们中国人的拿手好
戏,不算数。
我觉得我自己有点卑鄙,然而也得玫瑰自己愿意才行,她讲得很明白,她不喜
欢这个男孩子,是这个男孩子自己跟了来的。
为一个女孩子放弃学业,一点也没有把握的跟了几千里路,对我来说,是不可
能的,这点最最起码的理智,一个男人应该有,为了玫瑰。我还不致于这样,谁知
道呢?或者稍迟一点,我会陷得比约翰更深。
玫瑰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子。
一条红的长裙,贴着身子,晃动着,整个人晃动着,象水晶杯子里的红酒,喝
得再多也不致于狂醉,但也够受的。我看着她的舞姿,她是美丽的。
她今年几岁?十九?二十?到了三十岁,这样的女孩子,会是怎么样子的?恐
怕更加醉人吧。我无意看着他们跳舞跳下去,反正时间也到了,早一点告辞,也无
所谓。我是偷偷溜走的。
第二天,她真的在路口等我,血红的一件大衣,翻领上镶雪的貂皮,最新的款
式,恐怕全是到了此地才买的大衣,我笑着迎上去。
并没有一个女孩子可以使我这么快乐,她做到了。
她偏着嘴笑了一笑,马上收敛了。
脸还是白玉一般,真不相信她晒过太阳。然而皮肤白的人是晒不黑的,他们说,
可见也有几分道理。
「昨天我先走了,对不起。」我说。
「哼!」
我笑,「我的名字又不叫「哼」!」
「我爱怎么叫你,就怎么叫你!」她挑战似的看着我。
「你是女皇?」
「你爱听不爱?不爱的话尽管走,谁在乎?」
我没有走。我看着她三分钟,她不响,我们僵着。哪儿有这种女孩子?一见面
就跟人吵架,谁能受这样的气?我于是决定转身,我才动肩膀,「喂!」她急了,
「我有事要告诉你!」
我转回身子,这是她主动叫住我,我很高兴。
「约翰回去了。」她说。
「啊?」这倒是一个意外,「几时?」这么快。
「今天晚上的飞机。」玫瑰玛璃说。
「埃」
「我把他请走的,我昨天晚上告诉他,我实在受不了他,而且他在这里,使人
给人取笑,所以我只好叫他走,我不是故意的。」
听她轻描淡写,娓娓道来,简直不相信她就是这样把一个男孩子的心伤得粉碎。
我的天!
如果我稍微有点脑袋,也应该马上拔脚而逃才是,谁还耽在她面前?谁能保绝
她几个月之后不叫我滚。但她越是这样,我越是好奇要知道她到底是个怎么样的女
孩子。看,男人下流就下流在这里。天生的贱,一点法子也没有。
我说:「你很残忍。」
她缩缩鼻子,她说:「才不呢,我是个好人,才叫他走,否则把他留在身边,
象一条狗一样留个十年八年,我有什么损失?这样说个明白,你认为不对?」
我又说不出话来了,她的道理这么一大堆,而且的确有的女人比她更深谋远虑,
我相信她是不坏的,她只是任性,而且初到这里,处处不惯,脾气也自然坏一点。
我忽然之间,找到了许多理由,替她解释起来。
(二)
奇怪,她倒没有解释,我反而替她假设了道理。
别爱上这个女孩子。
但是她圆圆的脸是这么可爱,可爱便是值得爱,牺牲一点又算得什么?
我指指我的家,「我就住在那边。」
「很美的屋子。」玫瑰说:「我喜欢那些长春藤。」
「很旧了,我的祖父固执,他不肯搬。」我说。
「他还活着吗?多老了?」她天真的问。
她真是有的事懂,有的不懂。
我改正她:「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我笑:「你应该问:『他老人家还健在?
贵庚了?』」
「还不一样?虚伪。」
我奇异的看着她。可以说她是野人,但也可以说她完全是纯真的,原始的。有
缺点也有优点,她使我着迷。
「你要不要见他?」我问。
她摇摇头,「我不喜欢这里的人,每个人都板着脸,不和蔼,同学也一样,向
他们借功课看看,象少了一块肉似的,真受不了。」
「别愁功课,我会教你。」
「真的?答应了不准赖,谁赖了谁是狗。」
「好,」我笑,「做狗好了。」
她横我一眼。
(水如眼波横,山似眉黛青)
我的国文很差很差,但忽然之间,这两句词跳进我的心里,拿来形容她,恐怕
是再好没有了。我喜欢她那道郁郁的浓眉:永远有神色的眼睛。
我叹一口气,老天,我是爱上她了。
爱是来得快的,我有得苦吃了。
好的,我认了。我叫伟,我在追求一个叫玫瑰的女被子,他们都说:伟有得苦
好吃了,但是苦中作乐,是咱们中国人的看家本领,我就懂得这个道理。我爱她。
我想我是爱上她了。
她骄傲,但是她对我不见得如此,有时候她也把那种骄傲收敛一下,给我一个
机会,看清楚她的真面目。女孩子骄傲也是可爱的,尤其是她。
当然,有人说: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就是喜欢她了,什么缺点都看不见,
我想我是这一种无可药救的人,只不过我看得见她的缺点,而且连她的缺点,也觉
得不错,我沉沦得比任何人都厉害。
但是同学们都认为我得到了玫瑰的青睐(为什么要叫青睐?)她不肯与其它的
人说话,口音奇怪,明明是中国面孔,中国血统,行动举止却一点也不像中国人,
但是她那种奇特,引起了无数女孩子的妒忌,男孩子的艳羡,不知道有多少人想与
她说上几句话,都得不到机会。
我很贱。因为如此,我才觉得她特别可贵,我爱她。
我正式得到一个接近她的机会,是她自己提出来的。
她问我,「喂!教我中文好不好?我要写信给爸爸。」
「我不叫『喂』。」我笑,「但是我会教你中文。」
她顿足,「你老是与我作对!」
「我与你作对?我的天!我几时与你作对?你倒说说看,有什么你叫我做,我
没有为你做的呢?」
她不出声,想了一想,「那倒是真的,然而我如果对别人这么好,别人也会为
我做这么多事。」
「你这叫做对我好?」我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这样叫对人好?这个女孩子,她对人坏的时候是怎样的?
我想不明白,我有点怕这个女孩子,她是可怕的。
像一堆火?看着熊熊的,青色的火焰,我想触摸一下。
与她在一起,光是感觉,已然不错,我很满足。
她问一些奇怪的问题:「夏天几时来呢?」
「这里根本没有冬天,什么夏天?」我告诉她。
她白我一眼。
我连忙说:「你不会喜欢这里的夏天,太潮,很闷,还是凉一点点的好。」
「我天天发抖,房间里开三只暖炉。」她说。
「你瘦了。」
「唔。」
她的中文很坏,但听过很多故事,使我难以下手。她只是不会写字,说、意思,
都很明白。
所以我除了成为一个补习老师之外,简直不知道做什么好。
她在利用我,我知道。
但是当她利用方德明的时候,我就不高兴了。
方德明是我们学校里的一流高手,体育健将,我不过是应景的。
这个人长得高、漂亮、帅,而且威风,我承认他英浚而且他有钱。上次的网球
比赛,因为他去了渡假,所以我才有机会出场,赢得了玫瑰的注意。
我不大看得起他,不过我看不起他不打紧,有这么多女孩子看得起他就令人奇
怪了。玫瑰也看得起地,有一天,我看见她与他打网球——为什么不与我打?我也
会。
阴天。下雨,草地是湿的、玫瑰穿着白毛衣白长裤,戴着一顶小红帽。我走过
网球场,我在想:这个女孩子是谁?学校里并没有这一号人物,看清楚是玫瑰了,
我有点安慰,至少我眼光是不错的,但是与她对打的是方德明,我心里就酸得冒泡
儿。
我脚不由自主的向他们走过去。
「玫瑰?」我说。
她看见我,扔下了球拍,向我奔过来,白裤子上都是泥泞,白跑鞋上有青草渍,
但是她看上去,比什么时候都美,她向我招招手。
「什么事?」她说话的时候,口中冒着白气。
「不觉得冷?」我很讽刺的问,其实是妒忌。
她眨眨眼,侧着头,看清了我的心,笑了。
「不冷。」她说:「迟早要习惯的,是不是?」她回头看方德明,「你认识他?
认识他?」
我点点头,学校里谁不认得我,谁不认得方德明,我们是出名的一文一武,现
在我为她补习功课,方德明陪她消遣,她该满意了。
我说:「你会着凉的。」
我说得太早了,方德明早把一件大红的斗篷盖在她的肩膀上了,她又回头一笑,
我看得几乎昏过去。
「你好,伟。」方德明向我点点头。
「好,」我说:「下星期有报告要交上去。」我提醒他。
「我知道。」他笑:「但是玫瑰要叫我练网球。」
玫瑰说:「下次我们到他家的球场去练。其实那时在家,我们也有网球场,」
她耸耸肩,「但是现在家太远了,不说还好过点。」
方德明接上去说:「如果你寂寞的话,来我们家祝」
玫瑰说:「不,我亲戚不允许的。」
他们两个人一对一答。我半句话也插不进去,他们简直存心开我玩笑。方德明
一向也对我没有好感,现在我想该打一场仗。
我忍着气说;「玫瑰玛璃,今天晚上见。」
晚上我要替她补习。
她说:「伟,晚上见。」
好的,我真的没种,晚上居然还上她家去。
然后我回头走了。
我没有回头去看他们两个,想必方德明也有点不安,他会在问:晚上,晚上什
么?假如这个小子以为玫瑰是他的,他简直是在做春秋大梦。
回到家里,我的气反而平了。玫瑰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我爱上了她,是的,
但这只是我单方面的想法,如果一厢情愿可以行得通,天下恐怕得大乱,她又没有
骗我哄我,很明显的一片狡黠,我应该自己警惕才是。就像她以前那个男朋友,千
里迢迢的跟了来,也是出于他的自愿,与玫瑰无关。
好吧,就算她是一朵花吧(也真够俗),蝴蝶蜜蜂不肯放过她,可不是她的错。
想到这里,又心安理得起来,我打开了我的红楼梦。
如果她要去爱上一头牛,就让她去爱上方德明好了。
我很怀疑:如果她真的爱上那条牛呢?
「不会的。」我随即对自己说。
谁知道会不会。
我准备了我的书,拿到图书馆去等玫瑰。
我总是在图书馆教她功课,那里静,大,而且放了学,人不多,可以低声说话。
我喜欢教她功课,她是这样专心,用神,眼睛动也不动的瞪着我看着,用神听
解释。我觉得她父亲逼她过来读中文简直是与她作对,她倒没有怨,而见一派要做
得好好的样子,这一点她与旁的女孩子不同,她有意志力。
每天她来的时候,从门口路进来,总象一幅图书一般的美丽:不同的衣服,不
一样的表情,有时候微笑,有时候鼓着嘴,总有她的花样。
她的每一种花样我都喜欢。
有一天她要求我帮她做一首词。
我有点纳闷:这与她平日用功的态度不同。
她看着我,大眼睛闪闪生光。
我想了一想,「如果我替你做了,你自己是永远不明白的,对你没有好处。」
我也看着她,怕她生气。
「有,你做了,我交出去,可以得到一个很好的平常分,卷子回来之后,我可
以慢慢看你怎么做,考试出同样的题目,不成问题。」她轻声解释。
她分析得这么清楚,我觉得很合理,于是我说:「好,我替你做,你喜欢哪一
首词?绝不能『床前明月光』吧?」
她笑了:「谢谢你,别做得太好。老师也教过几首,我不喜欢,以前父亲喜欢
韦庄的词,你知道这个人?」
我点点头:「我知道这个人。」我有一分惊异,她的父亲喜欢韦庄,她父亲起
码四十左右了吧?我不明白,这么的年纪还能浪漫起来?但是我随即笑了,谁没有
年经过?也许那是年轻时候的事了。
难怪有这么一个女儿,我细细的看玫瑰,我在想,她是像她父亲呢?还是母亲?
「喂!你尽看着我干什么?神经病!」她笑。
「只有这么一样功课?」我问她。
「哦,还不够呀,你倒是够黑心的。」她说。
我看着她,这么俏皮捣蛋,会作弄人,利用人,又亳不掩饰,愿者上钩,碰到
这么一个女孩子,我还能做什么?只好随她牵着我的鼻子走。
「我下星期给你。」我说。
她用手撑着下巴,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