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让他们把刚才的那种点心装两份给和和送去。
她必须承认,好命有很多种,不光只有“衔玉而生”。筱和和也是令她连嫉妒都无力的其中一种。
郑谐一个人开车在路上慢慢地行驶着,雨仍然很大,搅得人心烦。和和在郊区便下了车,说要到苏荏苒家去看刚出生的小猫,苏妈妈答应要送她一只。
那一瞬间他很想拦住她,话涌到嘴边却只变成一句怪声怪气的挖苦:“你连自己都养不好,还养猫呢。”
和和朝他吐舌头:“大男人怕猫,丢脸啊丢脸。”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途中接了哥们儿的电话:“阿谐,新开的那家望乡阁品味甚好,服务员个个水灵得不得了。出来混一混吧。”
“没兴致,改天。”他草草地断了线,又拨电话给韦之弦:“帮我在第七街公社订个房间,只我一个人,不许有人打扰。下午把我的所有来电都转接到你的手机上。”
郑谐在那家清净的会所里睡了整整一下午,醒来时已是万家灯火,雨也停了,满天星光。他试着拨了筱和和的电话,听到那边乱哄哄,和和说:“我跟荏苒在夜市吃烧烤。”
他放弃了与和和一起吃晚餐的打算,自己打电话叫了餐。
屋内花瓶里插着香气馥郁的白色玫瑰。郑谐不喜欢鲜花的味道。他将那束花全拨出来打算丢进垃圾筒,想想觉得不妥,放弃了那个念头,而是让服务生拿走了。
郑谐很佩服和和母女俩,本来她们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林阿姨这些年来过得安静从容,从不提及当年事,仿佛那些事情根本不是发生在她身上的。
同样从容的还有筱和和,除了因为父亲忌日的缘故,和和从小就没有大张旗鼓地过生日,但除此之外,她的生活阳光而健康,从不曾觉得自己比别人缺少了什么,仿佛人一生下来就该没有父亲。
但是他却忘不掉,25年了,当日情景依旧历历在目,日久弥新。这件事仿佛他自己的潘多拉盒子,他的所有不为人知的弱点,譬如懦弱,胆怯,愤怒,怨恨,懊悔,自怜,都集于此,小心翼翼地藏着掩着,生怕被别人发现。而他的妈妈,也在那一次的事件之后便一直体弱多病,直到离开人世。
那日郑谐跟着妈妈一起在百货公司的儿童玩具专柜挑礼物,因为他在幼儿园刚得一朵小红花,受到妈妈奖励。
郑谐正抓着一把玩具冲锋枪爱不释手,旁边一男子声音洪亮:把那个娃娃拿给我看看。男娃娃,不不,两个都要,我还不知道我孩子是男还是女。
郑谐抬头看,那男子身材高壮,浓眉毛,大眼睛,像电视中的大侠,偏偏两只腋下各夹了一个大号的毛绒娃娃,很不协调,他看着这男子嘻嘻地笑了。
那男子也看着他裂开嘴笑,朝他打个响指:“小鬼,别挑食,多吃点青菜,再过几天你就比这枪高了。”临走前还摸了他的头一把,郑谐躲闪不及,差点咬他一口。
后来事情是怎样开始的,他也不清楚,只听到一片惊叫声,间杂着有粗嘎的嗓门喊:“都趴下,不许动!”慌乱之中有巨响,不是他的玩具枪的声音,而像电视里的枪声,空气里有刺鼻的气味。
留在这一层的,包括服务员在内,都是妇女与儿童,有人尖声哭起来,很快更多的人开始哭。另一个声音喊:“再哭老子崩了你!”
郑谐不知被谁搂住按在地上,按住他的人自己抖得像筛子一样。而他只意识到一件事,妈妈刚才去付款,而现在按住他的人不是他的妈妈。
纵使他年纪幼小,也隐隐地明白,他不可以大叫,免得自己和妈妈都成为坏人的目标,而且,刚才那坏人的声音他听得非常清楚,这说明坏人离他非常的近。
他怕得厉害,紧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出声,却赫然听到一声尖叫,正是他的妈妈。
他抬头看时,见一个坏人正揪住他妈妈的头发把她扯出来,因为她试着爬过人群找自己的孩子。
郑谐那聪明小脑袋里的所有念头都在本能的趋使下化为泡沫,他奋力挣脱了搂住他的人冲出来:“放开我妈妈!”
很久以后郑谐才真正地理解事情的起因,两个身上人命累累的流窜犯,在被警察围追堵截的过程中,逃到了这座商厦的儿童专柜,试图挟持手无寸铁的妇孺作人质实现突围。在逃亡过程中他们甚至杀了一名警察,夺到一把手枪。
而当时,在几名武警们冲上楼来时,郑谐便成为歹徒手里的第一人质,被他们掐住脖子,用冰冷的枪指着头,与武装警察们远远地对峙。
小小的郑谐怕到了极点时,心中倒生出无所谓的念头,清楚地记得已逝的爷爷曾经说过,男孩子什么时候都不能哭,又想像着自己如果死了,就会上明天的报纸,不知道疼他的大人们会多么难过。
他耳边嗡嗡嗡,只听到他们一直在讲话,他被掐得快喘不过气来,又瞥见妈妈已经倒在了地上,但并没有血,可能是吓晕了。这样也好,这样妈妈就不会亲眼见到他被坏人打死的样子了。
郑谐在心里乱七八糟地想着时,在有人的惊呼中他的头被重重地撞了一下,眼前一黑,随后是火辣辣地疼。
他以为自己要死了,却听到耳边有穷凶极恶的喊声:“你们再敢向前一步,我一枪打死这孩子!”
身后一阵风袭来,郑谐的脖子突然得到自由,被惯性狠狠地摔到地上。他爬起来,见有人跟刚才拿枪指着他的坏人已经打斗到一起。那人一边朝他喊:“快跑!”一边将坏人手里的枪一脚踢飞,郑谐看清了救他的人正是刚才买两个大号绒布娃娃的高个子叔叔,但他还没跑几步,另一个人又抓住了郑谐。
郑谐记得那位叔叔冲上来一拳打倒抓住他的另一名坏人,一把举起他扬手便扔了出去,喊了一声“接住这孩子!”
这是郑谐的救命恩人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当郑谐安全跌入几个人为他托起的手中后,想看清那位叔叔的模样,却被人紧紧地捂住了眼睛。
坏人失了人质又失了枪,很快就被一涌而上的两名武警制伏。郑谐模模糊糊中听到哭声,喊叫声,救护车的声音。他被人抱着上车,妈妈也被抬上车。郑谐伤势很轻,只是被歹徒用枪托打破了额头,而他的妈妈却因惊吓诱发了隐藏性心脏病。
那位救他的人,也是一名警察,这日下午本来请了假,穿了便装,才得以折回时趁乱混进人群。他在夺过郑谐将他扔出去之后,便被一把没有预料到的尖刀从后背刺穿了心脏。
傍晚时分,郑谐的爸爸匆匆赶到医院,看了一眼已经脱离险情的妻子后,便抱着头上绑了一圈绷带的郑谐穿过无数的楼梯与走廊。那是个和白天的商场一样可怕的地方,有身上带血的白大褂来来回回地走,有女人尖叫与小孩子大哭的声音。
郑谐闭着眼睛,伸手堵住耳朵,直到爸爸把他的手拉下来:“小谐,你睁眼看一看这个小妹妹,她下午才出生,她的爸爸就是今天救了你的那位英雄。”
那是郑谐与筱和和的第一次见面。郑谐看见一个皱巴巴的小动物,比他的小布狗更小。
他睁大眼睛看着她,想看清她的眼睛到底长在哪儿,她突然将眼睛睁开一半,扁着薄薄的嘴。
郑谐以为她也要像他在走廊上听到的那些小娃娃一样哇哇大哭,却没有想到,那小动物将嘴唇弯成上翘的形状,似乎在朝他笑。
6…不在乎是种好惩罚
箴言说:记住该记住的,忘却该忘却的。
但我们常常这样:记住该忘却的,忘却该记住的。
岑世再打来电话,筱和和并没觉得意外,但还是一口拒了两回。她并非故做姿态,而是她突然加了工作量,晚上也在赶任务。
后来岑世打来第四个电话时,她知道总也躲不过一次,不如早早了断,于是周五的晚上与岑世约在“长亭古道”。
地方是和和选的,岑世当然能明白她的用意。这么没有喜庆意象的名字,装饰风格也是一派的荒凉,偏偏生意还出奇地好,足见现代人都爱极了自虐。
多年未见,岑世的相貌没变多少,只是凭添几分成熟,倒显得他更加有味道。
筱和和边在心中衡量比较着他这些年的变化,边觉得自己实在是伟大得不得了,不但没有怨意,反而冷静平和地去发现他的闪光点,这是何等宽广的胸怀。
“和和,你比以前更漂亮了。”岑世先开口,眼中似乎含着欣赏,像多年未见的大哥哥一般温和可亲。
筱和和一时间倒不知道该说什么,想了半天,也补了一句:“岑世,你比以前更帅了。”说罢干笑两声。
这么糟的开场,注定了整晚的气氛都很不精彩。筱和和从来都不是个懂交际、会应付场面的人,越是觉得别扭越就越是神游太虚,她数清楚了这一层一共有几盏灯,研究透了服务员们的衣服式样,连菜谱都背下来大半,但就是没听清岑世都在讲些什么,几度发觉岑世的话尾音带着个问号时,愣愣地加一句:“啊?”
岑世依旧维持着十足的耐性与风度,他缓缓地开口:“和和,你还在怨恨我。我……”
“没有。”筱和和反弹般地迅速补了一句,“岑世,省省你的‘对不起’,因为没必要,而且你以前就说过了。怨恨是由强烈的感情衍生的。我对你,可从来没那样深情过。”
岑世心中挫败。他看向坐在对面的筱和和,她刚才似乎还很专注地看着他,一转眼又不知道思绪飘到了哪里去,一派的漫不经心。他清楚记得她已经25岁,明明早已过了青春少女的花季,但是面孔五官和身材都小小巧巧,依然娇娇嫩嫩,迷迷糊糊,眼神清透单纯,但偏偏偶尔现过一抹灵动的光,时时蹦出惊人之语,就像很久以前一样。
他那时便觉得她像一只幼小的猫,安安静静地蜷曲着,半眯着眼,懒洋洋,柔柔顺顺,对逗弄她的人爱理不理,对小小欺负她的人也满不在乎。但是谁若触了她的底限,那么她便会立即露出锋利的爪子和牙齿,给他点颜色瞧瞧。
这样回想往事时,他心中甚至涌上一点温暖,即使对面的筱和和几乎没拿正眼看过他。她这样反而好,至少她没忘记他。若她云淡风轻地只把他当学长,对过往毫不介怀,只怕他此刻会更加地挫败,而那样的女子,也不再是他认识的那个筱和和了。
筱和和在盥洗室里看着镜中的自己。刚才吃完饭,岑世正要结帐,她把自己的餐费丢在桌子上就转身走了,然后就跑到这里来洗脸,洗了好几遍。因为满脸是水的时候,连她自己都分不清到底有没有流眼泪了。
她又做了一回十分没气质的事情。在岑世面前,她从来就没气质过。就如别人曾经笑话她的那样,明明就是灰姑娘,即使装成公主,本质也总归改变不了。
和和的童年与少年其实都过得平和而幸福。虽然她的父亲将生命献给了职责,母亲也几乎将全部生命献给了事业,而且因为父母皆是孤儿,她在这世上再无别的亲人,但她得到的关怀,却比别的孩子只多不少。
郑谐拥有一个大家族,除了郑谐的妈妈倩柔阿姨视她如己出,郑谐那不苟言笑的爸爸对她格外和言悦色外,连郑谐那些很强悍的姑姑阿姨们都对她十分友善。对她友善的,还包括她在上大学以前遇到的所有老师和同学。因为和和性子平和,笑容可爱,长得虽然不错但也绝不惊艳,成绩不好不坏,既不会碍谁的眼,也不会对谁构成威胁。
和和心中明白,这样的关怀与友善,八成以上都不是因为她自己。
郑谐家对她好,是因为郑谐是全家的宝贝,也因为身体不好的倩柔阿姨太喜欢她,作为附属品的她,也就顺便被他们喜欢。老师同学对她好,是因为有一个地位显赫的家庭罩着她,也因为她有一个伟大的烈士父亲,和另一个伟大的科学家母亲。
其实虽然这样,她却并没有什么真正知己到可以谈心的朋友。她的位置是有着小小的尴尬的。平常人家的女孩子,把她当作公主,并不愿意跟她深交,而那些家境优良的女孩子,也把她看作一个异类。与她最亲近的,反而是郑谐的那些哥们儿们,都大她四五六岁,难得有个小妹妹,不哭不闹不娇气不别扭,他们都很疼爱她。
这样说起来,筱和和的童年和少年,便一直这样快乐幸福而又微微寂寞着,作为郑谐的影子和附属品而存在着。
和和不会因为这些就刻意地拧巴,把自己弄得像刺猬,她并不去存心地推拒别人的善意;她也并不会就此便恃宠而娇,忘了自己究竟是谁。
15岁那年,郑谐当年的女朋友扇她一个耳光说:“筱和和,你以为你还真的是天鹅了?你只不过运气好,踩着你父亲的尸体,你母亲的名誉,和郑谐的痛苦,来成就你自己的幸福。至于你本身,就是个废物。”
这样恶毒的话,她竟然都没有难过,只是很多天以后,她才隐隐地明白“母亲的名誉”是什么意思,很气愤,反而母亲淡然地说:“嘴长在别人身上,我们管不了。我们能管住的,只有让自己不在意罢了。”
倒是郑谐,不知当时还有谁在场;向他转述了这段话,几天后他就跟那女子分手了,任她哭哭啼啼了许久,以后在路上偶尔见到筱和和,都投以淬毒的目光。
和和自己是没有敌人的,她很喜欢“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句话,忍和退都不是为了气度,只是为了不会招惹更大更多的麻烦。所以,她的敌人,也多半是因为郑谐而树来的。
筱和和不在乎自己只是小影子和附属品,并不等于她真的不想做自己。高考时,她意外地考了个很不错的分数,终于任性了一回,执着地自己选了一个离家极远的大学。在这里,她终于做回了自己,别人喜欢她,或者讨厌她,都因为她是筱和和,而不是因为她是谁的谁谁谁。
然后她便认识了岑世。她以为自己也终于在小言一般的爱情世界中当了一回真正的女主角,却不想原来根本就是一场闹剧,她的形象和地位,比过去18年里,来得更加地难堪与尴尬。
和和在盥洗室里停留了很久,岑世并没再骚扰她,想来已经走掉。她看到自己的眼眶微红,从包里找出眼药水滴上几滴。她平时不常跑外,公司管制也松,都不用化妆的。但总有要出去见客户的时候,便在包里放了化妆品,于是她重重地涂了粉底和唇膏,连眼线都浓浓地描了一大圈。这样出去时,就不会有人看她了。
和和才绕过迷宫一样的回廊进了正厅准备离开,便见到了熟悉的背影。那背影平日里太司空见惯以至于她有时候会装没看见绕道走,但此刻在她情绪很脆弱的时候见到他,突然就有了那种异国他乡乍见亲人般的亲切与激动。
筱和和脑海中闪现着这种恶心巴叽的煸情字眼和画面时,自己先机伶伶地打了个寒颤。
郑谐与一个美女分坐在一张双人桌的两端。从和和的角度望去,那美女生得端正秀丽,衣饰高贵,妆容精致,切牛排时微翘着兰花指,动作优雅迷人,说话时轻启朱唇,笑靥如花,虽然她听不到,想来也是吐气如兰。这女子招招式式都如无可挑剔的标准样版,完全可以去直接参选亚洲小姐,每个单项去掉两个最高分,再去两个最低分,剩下的仍然还是满分。
靠,郑谐为什么总能找来这等极品的美女,而她的同事老是抱怨,在街头苦候八小时,就愣是找不到半个比中等美女再高等一点点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