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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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星- 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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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的样子。 
  “怎么不说话?”谈新权并没有独自一人喋喋不休,他显然在关注着蓝煜星的状况和反应。 
  “我在听您说呢。”蓝煜星谦恭地一笑。 
  “是啊,今天的确应该是我多说一些,很多事情你还不明白。不过,我会很认真地听听你的想法的。”谈新权今天的目的看来就是要在讨论中说服蓝煜星了,他并没有隐瞒:“我问你一件事,你知道我今年多大吗?”这又是一个让蓝煜星一头雾水的问题。 
  “您五十七了!”对谈新权的档案,蓝煜星非常熟悉。 
  “其实不止,我今年已经六十三了。比你知道的大了六岁。”谈新权的话似乎回应了蓝煜星的想法。刚才,他脑子里还在转着谈新权一个二十出头的大学生怎么就能得到一个村的老百姓拥戴的问题,很快他就给了自己一个比档案年龄要大得多的年龄。这样算来,谈新权做大队书记的时候,其实已经是三十出头了,三十而立,倒也正常。 
  “刚才,你是在想我在河西村时候的事吧。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能够把全村上万人团结到了一起来,风风火火地干了那么多的事情,不大可能是吧。其实,那会我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年轻,后来很多的传言都夸大了,我给你说说我以前的事吧。”谈新权好像看透了蓝煜星的心思一般,每一句话都十分契合他的所思所想,虽然从进了这间屋,蓝煜星前前后后只说了三句话,不到二十个字,可两个人的交流并不是局限于语言,这样,这次谈话就显得很顺畅了。 
  “现在是凌晨了,我还真有点饿了,咱们吃点宵夜吧,咱们边吃边聊。老杨啊,你把我带来的东西拿过来,再看看厨房有没有什么现成的可以吃的东西,也给我们弄两样。”谈新权既然提到他带了东西了,看来他也是有所准备。蓝煜星是不管那么多,既来之,则安之,随他去吧。 
  不一会儿,老杨带了两名勤务兵过来,一个抱着两个坛子,另一位却是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了几味点心和干果。老杨也没闲着,他左手一个很别致的木炭炉,右手是个木篮,篮子里装了几件平时不见的木制器具,很精致也很复杂,不知道谈新权这壶里卖得是什么药。 
  一切摆放完毕,谈新权对老杨说:“天也不早了,你身体不好,熬不得夜,休息去吧,留个人在这儿照应着就行了。”老杨答应一声去了。 
  “这喝酒也罢,吃东西也罢,要自己动手才有趣味,你们年轻人现在不是流行DIY嘛,Do it yourself! 我们这个年龄的人不这么说,我们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呵呵。”酒水和食物都拿来了,谈新权开始忙活了,蓝煜星识趣地站起来帮忙,心里却是纳闷,眼前的这老头越来越像是一个谜,总是给他太多太多的惊奇,比如他刚才说的那句Do it yourself,很纯正的英国本土口语,和时下流行的美式英语的味道是大不相同的。 
  “你把那个锅子放在炉子上,对,好!”谈新权一边拆着酒坛上的沙袋和封皮,一边指挥蓝煜星给他打下手。安置好了以后,谈新权从篮子里拿出一个上面有着长长的柄底下面却是一个小圆桶的东西,放在酒坛子里搅了一下,蓝煜星很快就闻到了一股子扑鼻的酒香,很醇的感觉,和常喝的白酒不同,这种醇香没有丝毫的刺激性,只有那种纯正而又稪郁的香味。 
  “知道这叫什么吗?”谈新权把手中的工具已经从酒坛里提了出来,下面的圆根里满满地盛着的就是酒。 
  “记不大清楚了,好像叫油端子吧!”蓝煜星笑了笑,对自己的答案并没有把握。小时,村里常常有挑着担子的卖油郎,一头是油桶,一头是油粕,有人买香油,他们就把一个漏斗放在油瓶上,然后就是用这种油端子,把油慢慢地提出来,再倒进瓶里去。端子有大有小,最大的半斤,小的一两二两的都有,和人民币的币值类似,顾客想买几两都成。 
  “呵呵,还不错,不过,盛油的叫油端子,用来盛酒,就叫酒端子了。这些很传统的家伙,现在离我们是越来越遥远了,你们这一辈人还能记得,再过一辈子,这些东西就成了地地道道的文物了。”谈新权一边往砂锅里添着酒,一边发着感慨。 
  谈新权的情绪也带动了蓝煜星,世事变迁,沧海桑田,世界在变化着,人也在变化着,现在,两人还能在一起其乐融融,谁知道下一刻怎么样,谁又知道明天会怎么样。也许,就是明天,自己的性命便会在这个看起来慈祥而又和蔼的老人手里终结。想到这一点,蓝煜星清醒了许多,眼前的和谐,只是表象,前途凶险啊。自己的命运,也许就决定于今天的这一次会晤了。 
  不过,一切都没影响到蓝煜星的坦然,对生死,他早已置之度外,按道理,早在一个月之前,他就应该再一次和这个世界告别了。不是他不想继续活下去,他还想做很多很多事情呢,只是,造化弄人,已经由不得他了。人嘛,到什么山砍什么柴,既然命运把他推到了这一步,让他在生命和原则之间做出一次选择,他就必须做这种选择,蓝煜星并不遗憾。至于眼前,今朝有酒今朝醉好了。 
  酒在炉子里越来越热,酒香也越来越浓郁。蓝煜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酒香把自己的五脏六腹过滤遍,心里暗叹了一声:多么美好的生活啊。 
  这时候,谈新权已经在对另一个坛子下手了,他边拆边说:“这酒不错吧,知道是什么酒吗?” 
  蓝煜星看着砂锅里渐渐开始冒出热气的酒,酒色棕红,色泽纯净,一点杂质都没有,在砂锅里极象一块大大的琥珀。不是葡萄酒,更不可能是啤酒,便答了一句:“这是米酒吧。” 
  “是米做的,却不是普通的米酒,准确地说,应该叫黄酒,不过,它还有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叫女儿红。”谈新权边忙活边拆开了坛子。 
  “女儿红?”这个名字蓝煜星很熟,但他还从来没有看过,但在很多的小说里都听过这个名字。 
  “其实,我的老家在南方,吴越吴越,我家是越地的中心,那可是一个名人辈出的地方啊。可惜,我从十几岁上了大学以后,学习,工作,经历了这么多的波折,几十年了,总是想找个机会回家看看,居然一次也没成行;其实,也不是没有机会,想抽时间还是有的,可一来我父母死的早,又没什么兄弟姐妹,家里没什么人了,想回去却不知道回去看谁,二来,我这一生庸庸碌碌,想到家乡那些闪光的名字,居然有无颜以对父老乡亲的感觉。中国有句成语叫近乡情怯,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我连乡音都改了,也就越来越缺乏回乡的勇气了。”谈新权的话让蓝煜星心里一动,他第一次看到这个坚强的老人柔弱的一面,他真的没想到,以谈新权的特立特行、杀伐决断,也可以算得上是一代枭雄了,没想到到老居然连回老家看一看的勇气都没有。 
  谈新权的家乡蓝煜星自然清楚,那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地方,近百年了,一颗又一颗闪亮的明星从那里升起,政治家,教育家,科学家,大文豪,难道,真的是这些响亮的名字给了谈新权压力了吗?蓝煜星不理解,也不懂。如果因为家乡有名人就连回乡的勇气都没有,那来自湖南湘潭、四川广安的游子,岂不全部无颜再见江东父老? 
  “算了,不说这个,徒增伤感,还是说酒吧。”谈新权说话的特点就是这样,永远围着一个主题,稍稍偏离一点就会拉回来,而且不着痕迹。 
  “女儿红,故名思议,和女儿有关。咱们那儿有这种风俗,家里添丁了,便埋下一坛新酒,如果是男孩子,到了十八岁成人的时候取出来宴请亲友,这就叫状元红了;女孩子,就等出嫁的时候拿出来,就是女儿红了。”谈新权在解释酒名的来历,这蓝煜星倒是早就听说了。 
  “这坛酒,是生晶晶的时候我埋下的,也是我亲自酿的酒。来之前,我特意安排人到我在P县的老宅那里把酒起了出来,今天,咱爷儿俩把他给喝了吧。”谈新权见酒温得差不多了,便从篮子里拿出一只木勺和两只木碗,然后,盛了满满的一碗,放到自己面前。 
 
 
 
  
 ~第二十八章 质问~
 
  把自己面前的酒倒满,谈新权又取过蓝煜星面前的酒碗,准备给他也满上,蓝煜星哪敢让他倒酒,连忙起身,要从谈新权手中拿过添酒的木勺。 
  “坐下,坐下!”谈新权并没有给他,而是边盛酒边说:“年轻人,尊敬老人是对的,不过,心里尊敬就行了,不必讲这么多的客套,哪来的那么多繁文缛节啊。” 
  蓝煜星无奈,只好双手接过,放在自己面前。 
  这时谈新权又拿过筷子,伸进了另外的一个坛子里,捞出的居然是一只足有四两重的青壳大螃蟹。“来,接着!”谈新权把螃蟹递给了蓝煜星,蓝煜星双手持碗接了过来。 
  “这螃蟹还是过年的时候晶晶从你们家带回来的呢。好东西啊,我到现在都没舍得吃,今天,咱们也把它分了吧。这一坛是四只,两雌两雄。咱们一人两只,呵呵。”谈新权在谈笑之间,也给自己取了一只。 
  蓝煜星这才想起来,过年的时候,自己家里来了两位乡里的干部,给自己送了一盒这种醉蟹,后来一直忙于案子,早就忘了这回事了。今天,谈新权带来了为女儿出嫁准备的女儿红,又带来了从自己家里带来的大闸蟹,他究竟是什么意思,蓝煜星还不得而知,但有一点蓝煜星隐约猜得到,那就是,谈新权是准备在今天,把所有的恩恩怨怨全都了结了。 
  “来,喝酒!”在蓝煜星胡思乱想的时候,谈新权已经端起了酒碗,轻轻是抿了一口。学着谈新权的样子,蓝煜星也把木碗端到了嘴边,还没喝呢,就感觉有一股甜绵而又醇和的酒香扑鼻而来,徘徊不散;一口入肚,便觉得腹中有股热气徐徐上升,暖洋洋地流淌在胸、喉间,很是受用。 
  “有酒不可无蟹啊!其实,这黄酒和螃蟹才是最好的搭配。你看这醉蟹,虽然是你老家地产的,但腌制时用的却不是你们那地产的大曲酒,而是黄酒。”谈新权边说,边掰下一只蟹脚,咬去关节,轻轻一吸,一条肥白细嫩的蟹脚肉便被他吸了出来,水边长大的蓝煜星一看便知,谈新权也是食蟹的高手啊。 
  “你知道这醉蟹是谁发明的吗?”和中秋的时候初次在谈宅吃饭一样,谈新权也是一边吃,一边问蓝煜星一些问题。 
  “这我就不知道了。”蓝煜星对吃并不是很有研究,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他也不以为意。 
  “那李贽你知道吧。”谈新权提示了一下。 
  “李贽是明末的一个大学者,集哲学家、思想家、文学评论家于一身,不过,我没看过他的著作。”对李贽,蓝煜星还是知道一些的,总算没有得零分。 
  “是啊。李贽还有一个绰号,叫蟹仙,这你可能就不知道了。此人嗜蟹如命,曾对螃蟹发出这样的感慨:予嗜此一生,每岁于蟹未出时,即储钱以待,因家人笑予以蟹为命,即自呼其钱为买命钱。他还说:蟹之鲜而肥,甘而腻,白似玉而黄似金,已造色香味三者至极,更无一物可以上之。所以,每当蟹一上市,李贽就倾其所有买命钱,每日食蟹;过了蟹期,就食瓮中珍藏之醉蟹;再往后,没有了,就只好每日思之、念之、忆之,时日之漫长,不知何日又到来年蟹至之时。要说对蟹的痴迷,李贽算是古往今来第一人了。”谈新权娓娓道来,并没有半分卖弄的意思,却让蓝煜星大为叹服,这老头无论谈什么话题都是引经据典,信手拈来,可谓出口成章。这种水平,可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而是长年累月的积累,说他满腹经纶,实在是不过分啊。 
  “这个李贽,对中华民族的意义可是非同寻常啊。你知道吗?欧洲的发展,主要得益于文艺复兴,而打响欧洲的文艺复兴第一枪的,是卜枷丘,他那本离经判道的《十日谈》,直接向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的代表,天主教会发起了最猛烈的攻击。两百年以后,卜枷丘种下的这粒火种,如同星火燎原一般,在欧洲大陆上熊熊燃烧,让整个欧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欧洲文明,一举超越了领先了几千年的中华文明,成为世界的主流文明,至今犹然。也就是在这个几百年里,我们国家的民族落后了,落后就得挨打,所以,从清末开始,到一九四九年,中国被欺侮了整整一百五十多年。”说到这里,谈新权痛心不已。 
  谈到中华民族的屈辱史,蓝煜星同样痛心,一老一少两个,至少在这一点上是有共同语言的。但是,蓝煜星还是在思考谈新权的话,一个问题便接踵而至:“这和李贽有关系吗?” 
  “有关系,大有关系。”谈新权碗里的酒已经喝完了,蓝煜星连忙给他又添了一碗,助他的谈兴。 
  “你知道吗?在卜枷丘的同一时期,中国也有个离经叛道的家伙,他头顶道冠,身披袈裟,足蹬儒靴,向与西方基督教一样吃人的礼教宋明理学,也就是所谓的新儒学发起攻击,但却被朝廷判了死罪。这个人,就是李贽。李贽死了,中国的文艺复兴也跟着夭折了。可惜的是,他留下的这粒的火种,并没有燃烧起来,中国的封建势力太强大了,比西方的教庭势力要强大得多。小蓝你知道吗,邓小平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当然有道理,可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落后,表现在科学技术上,根子却在思想文化上。” 
  谈新权的观点,让蓝煜星很是认同,他重重地点了几下头,口中连称:“您说的是。” 
  “可是,咱们的思想文化,始终没有出现本质上的变革。可以这么说,五四运动算是一场比较彻底的反封建运动,但波及面很小,受五四运动影响的,主要是青年知识分子,还有一部分产业工人,但中国社会最大的一个群体,农民,始终没有接受到新思想、新文化的教育。这一切,只有到了一个最特殊的时期,才发生根本的改变。”谈新权停下来,又喝了一口酒。 
  “您说的是一九四九年吗?”蓝煜星试探性地问。 
  “不是。”谈新权给了他一个否定的回答,旋而又解释道:“当然,那是一个伟大的时刻,一个在西方列强面前跪了一百零九年的文明古国,终于在那一刻站了起来。可是,思想的彻底解放,那个时候并没有真正开始,前段时间放过一部叫《开国大典》电影,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这么一个细节。建国前,主席的老家人专程跑到北京,让主席封他们做亲王,做宰相,说既然是毛家人做了天下,总不能让大官都给外姓人做了去。你说,那时候农民的思想意识,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所以说,即便到了建国的时候,大多数中国人的思想,仍然停留在封建社会,信奉的基本上还是三纲五常的那一套。” 
  这个电影蓝煜星是看过的,确实是有这么个细节,当时看的时候也就是一笑而过,却没有想到谈新权居然能把这个小插曲提升到如此的高度。不过,他分析得的确是有点道理,蓝煜星也就点了点头,紧接着问道:“那您指的是什么时候?” 
  “文革!”谈新权掷地有声地说出了两个字。 
  “文革?”蓝煜星感觉实在是难以置信,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谈新权就是在文革期间受到打击,遭受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一次灾难,没想到,他对文革居然是这么一种评价。 
  “不错,是文革。十年浩劫,谁都不可否认,在这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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