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也成了我们家的家规。否则,就我这水平,弄个特级大师什么的,应该不会成什么大问题吧。”谈起家事,老杨神色落没,空有一身才华却囿于家规不得施展,最终开了一辈子的车,老杨也有些怀才不遇的味道。
“那倒也是。”蓝煜星陪老杨感慨一句。陈规陋习害死人啊,如果没有这个家规,老杨可以凭他的棋艺去成就一番事业,同时,中国多了个好棋手,却少了一个高智商的罪犯。
“不过,凭你的能力,就算是不能去当棋手,也可以读书求学,不至于一辈子困在家里啊?”蓝煜星知道,老杨是在谈新权做他们大队书记的时候学会的驾驶,并没有上过大学,甚至连当兵的机会都没有。即便是这样,眼前的老杨依然谈吐不凡,可见,他本身的智商应该是非常高的。
“呵呵,一个人一个命。我们家情况与别家不同,我和我哥也算是家学渊源,小时候,父亲除了教我们下棋外,还教我们背《道德经》、《南华经》这样的一类道家的经典,在知识上启蒙算是比较早,所以我们兄弟打小成绩都不错。五十年代中期,我哥顺利考上了大学,等到我快考大学的时候,却赶上了三年自然灾害,那时候的人,连命都保不住了,哪里还有心思去想什么大学。不过,我总算是个中学生了,在那个时候也算是有知识的人,尤其是懂点物理,这才有机会开上生产队的拖拉机,否则,连个驾驶员都当不上呢。”老杨倒是挺认命。
怪不得自己的老师除了精通专业以外,对传统的国学也有那么深的造诣,感情这是家学渊源。腹有诗书气自华,眼前的老杨也是一样,一旦和他驾驶员的身份分离开,看起来还不照样是一个饱学之士?于是,蓝煜星并无半分虚伪地赞了一声:“杨师傅,从您身上,我的确是感觉到我们国家果然是藏龙卧虎啊,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古人诚不我欺啊。杨师傅,我今天是受教了。”
“小蓝,你客气了。”今天谈话到现在,气氛罕见地变得融洽起来。老杨居然半吟半唱地来了一句:“欲将心思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今天,我是来做说客来了,不过,也是难得地一吐为快啊。”
“杨师傅这才是真的客气了。如果我没猜错,您真正的知音只怕是另有其人吧。而且,这个人几十年来几乎是一直在您身边,不知道我有没有有猜错。”蓝煜星半是试探,并是逼问。
~第十七章 再会~
听了蓝煜星的话,老杨显然有点吃惊,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小伙子不错,不愧是中纪委十三室的主任、我大哥的得意门生,我老头子一不小心,居然被你套进去了。不过,我提醒你,好奇心不但可以杀死一只猫,也是可以杀死一个人的。你真的想知道?”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知道不知道,对我来说,有区别吗?”蓝煜星似乎已经认了命了。
“你说得不错。现如今你知道的已经够多的了,虱多不痒,债多不愁,再知道多一点也没什么。不过,有一点我奇怪,你和我聊这么久了,为什么不问一下小林的情况?难道你现在真的什么都不在乎了?”老杨不知道是故意不想回答他转移话题,还是对他不关心林清雅不满,主动问了蓝煜星这句话。
“该我知道的,我不问你们也会告诉我;不该我知道的,我问了,你们也不会告诉我。我问了又有什么意思?”蓝煜星真的像老杨说的那样,死猪不怕开水烫。
“唉!老实说,你的生死,现在就是取决于你的一念之间。我并没有太多的话想对你说,一切你自己打算吧。现在我领你去见她吧,说不好,这就是你们的最后一面了。当然,我并不是单纯为了满足你的愿望,主要是为了她。这两天,她对你的关心,可比你对她的关心要多得多。等你见过她以后,咱们再聊吧。”老杨说完,便从桌子上起身了。能够见到林清雅,当然是蓝煜星求之不得的事情。蓝煜星便跟着老杨,顺着来时的楼梯,再次走进山洞,往与他住的相反的方向,大约走了有四十米,途中拐了两个弯,便来到另外一间石室门前。
到了门前,老杨招呼了一声,从隔壁房间走出来一名高大健壮的女兵,三十来岁的样子,也穿着一身迷彩。她把门打开,老杨说了一声:“进去吧,你们可以好好聊聊,这个房间,既没有窃听器,也没有摄像头。我以我的人格担保,绝对尊重你们的私人隐私。”
“谢了!”蓝煜星答应了一声,便进了石室。门外,女兵迅速把门关好,厚重的石门撞在墙壁上,声音十分沉闷。
“蓝煜星!”
“小雅!”
门一合上,两个人就互相用压抑而颤抖的声音呼唤着对方,然后,像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推动一般,两具身体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再一次死里逃生,再一次别后重逢,两个人的感情与当被新婚的时候相比,与在山洞时的相认相比,显然又近了一层。蓝煜星再也不去管会不会有人窃听或是偷拍,他只想把自己心爱的人儿紧紧地拥在怀里,一刻也不要放松。
良久,蓝煜星感觉到自己的肩上有一种热乎乎的感觉,原来,小雅的泪水已经渗透了他的棉风衣和羊毛衫,沾湿了他的皮肤。
用双手捧起林清雅的脸,蓝煜星专注地端详着,口中喃喃地说:“小雅,你瘦了。”
他说的是真的。从他们遇车祸到现在,已经是第十二天了,他不知道她这十二天是怎么过来的。眼前的小雅,形销骨立。因为瘦弱,眼睛显得异常得大,颧骨都有些外突,脸色也是惨白惨白的,一副有点营养不良、失血过多的样子。只有两腮,可能是因为见到他的激动,悄悄地爬上了两朵红晕,两只耳垂也特别得鲜艳,和她的肤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省得减肥了!”见到了蓝煜星,林清雅心情显然是大好,在这种情况下还不忘幽上一默:“倒是你,跟老了七八岁的样子,不过,看起来挺成熟的,比以前更有男人味了。”林清雅一边描述,一边打趣。
这十几天,蓝煜星从来没有照过镜子,他已经想象不出自己是什么样子了。下意识地用手摸了摸下巴,这才感觉到,下巴上已经长出了有一厘米长的胡子,再一摸头发,也是又涩又腻,不知道糟蹋成什么模样了。记得上学的时候同宿舍的几个人瞎侃,说男人味就是臭味,主要是男人的汗臭味,林清雅现在说自己更有男人味儿了,难道自己现在已经臭不可闻?很有这种可能!
经过了重逢的惊喜,两个人渐渐平静下来。蓝煜星打量了一下林清雅的房间,和自己的房间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有一张床,一个小桌,一把椅子,其它就什么都没有了。
在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方,两人当然不可能过分亲热,便坐在林清雅的床沿上,开始说他们分别以后的事情。
那天晚上,林清雅从山洞里出来之前已经想清楚了一切。
形势已经十分明朗,在这个山洞里呆着,外面强敌环侍,他们又不可能有任何外援,特种兵的搜索能力是惊人的,既然他们找到了这块地方,发现他们两个只是迟早的事情。看他们这次的架式,显然是要置两个人于死地了。与其两个人一起死,不如牺牲自己一个人,和外面的三个人同归于尽,这样的话,兴许还能保住他。男人的性格要坚强些,没有了自己,可能他还可以活下去;没有他的日子,自己却是再也不想经历了。那种滋味,生不如死。无论怎么算,这样的死法都是最值的。
作好了打算的林清雅知道,自己出去,首先蓝煜星就不可能答应,必须要过他这关才行。于是,她先施展她的女性魅力,把蓝煜星折腾得精疲力尽。两天来,蓝煜星本来就没有安安心心地睡过一觉,男人在做这种事的时候,体力和精力的消耗都是极大的。如她所愿,蓝煜星一睡不醒,即使是在她给他穿衣服的时候,他也是睡得那么香。
一切收拾妥当,林清雅在手指上扣上了手雷,走出了山洞。她自幼在部队大院里长大,虽说生性文静,但军事方面的常识还是懂的。特种兵使用的手雷体形小而威力大,恰巧可以被她的手掌遮住,在月光下那三名士兵是不会看见的。而且,林清雅也相信,这三个人,应该是不会举枪射杀一个高举双手、毫无危险的女人的。
进展很顺利,她刚一出山洞,就被警觉性极高的游动哨给发现了,哨兵一边用九五式步枪瞄准了林清雅的头,一边招呼他的同伴:“洞幺洞三,赶快起来,林清雅出现了。”
即便是在睡眠之中,两名特种兵的反应也是特别的灵敏,一个翻身,两个人便脱离了睡袋站了起来,手上的九五式突击步枪在同一时间对准了林清雅的头。
“走过来,对,就是这样,手举得高点,不要放下,很好,就这样,保持现在的姿式,千万不要放手,否则我们会开枪的。”看见林清雅,洞幺如获至宝,两天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现在,要找的人居然自己送上门来了,肯定是走投无路了。不过,只有一个人,这也没什么,找着一个,另一个还会远吗?搞不好是那个姓蓝的小子重伤不治,现在这个姓林的女人出来找他们求援了呢。
二十米,十五米,十米,一点一点的近了,林清雅表面沉静,心脏却在不争气地跳动。越近越好,越近,就越有把握,再走五步,不,三步,就把手雷给甩出去,炸他们个粉身碎骨。当自己手上有动作的时候,这三个应该会开枪吧,也许自己的头部和前胸会被打成马蜂窝,死的时候的样子难看了一点。难看就难看吧,到了奈何桥,他是不会不认识自己的。林清雅心里一边对自己说着话,一边一步一步地向三个人靠近。差不多了,可以动了!林清雅现在已经有十足的把握把这三个人炸死。正要挥手,却感觉手上一麻,份量轻了许多,然后才听到静夜里两声异常清晰的枪响:“呯,呯。”紧接着,就听到两枚手雷就落在了地上,咕噜噜地滚了出去。
“什么人?”听到枪响,三名特种兵默不作声,但特种兵的素质在这个时候也显现无遗,三个人的配合十分默契,一边迅速移动到一块大石后面,找到了掩体,一边由两个人把枪对准了枪声响起的方向,而其中一个人的枪口,始终瞄着林清雅,一刻也没有放弃过。
“站起来吧,现在没有危险了。是我!三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要不是我,你们的小命已经玩完了。”这个声音听起来懒洋洋的,却让三个顿时立正,显然,他们对这个声音非常熟悉,而且还是他们的上司。
听到声音,林清雅顾不上失望,便把头转了过来,看到的是一张成熟而英俊的脸,一副玩世不恭的笑容,这张脸,林清雅太熟悉了,它的主人,正在二月十四日那天大闹法庭带走四条人命的安永江。
安永江没顾得上和林清雅多说话,便冲身后一挥手,三名身着迷色服的特种兵便向林清雅出来的山洞扑去。林清雅看得真切,其中有两名持的是九五式步枪,另外一名拿着的枪却是那种管口很粗的,里面装得应该是摧泪弹或麻醉弹了。显然,他们准备强攻这个山洞了。
局势的发展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就在三名特种兵准备闯洞的时候,洞里却突然传来蓝煜星野兽一般的咆哮:“不”然后,蓝煜星就像一头暴走的狮子,抱着一支枪,莽莽撞撞地从洞里冲了出来,看架式是准备找人拼命了。
可惜,在这帮特种兵面前,蓝煜星的拼命行为和鸡蛋往石头上硬碰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他的头刚一露出洞口,站在洞口的特种兵随手就是一枪托,呯地一声,结结实实地砸在他的后颈侧部。“啊!”在林清雅的惊声中,蓝煜星如死猪一般,结结实实地躺在了地上,把地上的水花溅起老高。
“不要担心,死不了!只不过是昏过去而已。我们下手很有分寸的,可不像你,动不动就要取三四个人的性命。明明出身高贵,偏要去做人体炸弹。”安永江没好气地讽刺了林清雅一句。
林清雅这才感觉到自己的手背火辣辣地疼。翻过来一看,鲜血已经流了一手背,但手指还能活动,应该没有被打残。心下也十分骇然,显然,安永江是在月光下,而且是在二十米开外,用手枪打断了手雷上的拉线,使两枚手雷落到了地下,自己却只是受了一点皮外伤,这种枪法,比传说中的百步穿杨可要高明多了,林清雅心里的骇然无法形容。
“安头儿,这两个人,要不要……”洞幺的把手掌往下一切,做了一个大家都能看得懂的姿式。
“带回去吧,留着他们有用呢。”安永江的声音依然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可他们,杀了我们的弟兄。”洞幺情绪激动,显然有点接受不了这个事实。
“上了战场哪有不死人的?不要带情绪了。再说,你们知道她的父亲是谁吗?”
“是谁?”
安永江一字一顿地说出了林清雅父亲的名字,三个被怒火烧昏了头的战士顿时把脑袋耷拉了下来。洞幺还有点不死心,但口气已经不像发怒的时候那么坚决:“要不咱们把这臭小子做了吧,老四的死,十有八九是他下得手。”
“这个臭小子现在也杀不得。原因以后会告诉你们的。好了,不要罗嗦了,服从命令,大家打扫战场吧,把林小姐的手包扎一下,洞里也要搜一搜,十五分钟以后上路。你们几个这次的行动总的来说是完成任务了,虽然差一点就死在这位林小姐的手里了,不过,我回去就不提这一茬了,该为你们请功还是要为你们请功的。”安永江一边安排,一连轻言慢语地打发着三个复仇心切的家伙。
“谢谢安头儿照顾。”三个人道了声谢,就各自做各人的事情去了。
林清雅傻站着,任由一名士兵在她的双手上清洗包裹着,手无寸铁,反抗是不可能了,除了束手就擒,她的确也没有什么更好的选择,求死都没有机会。
不一会儿,几批人都赶回来了复命了。这些人的确是训练有素,不需要安永江对他们进行具体的分工,他们都可以很默契地做好各自的事情。当清理山洞的三名战士出来的时候,安永江的表情明显地激动了,因为,其中一个人的肩上,正扛着那名被蓝煜星打死的洞四的尸体。
“还有救吗?”人还没到跟前,安永江就迎上去问了一句,可语气之中,显然是没抱什么希望。
“一发子弹正好打在前额,没救了。”扛着尸体的士兵一边说话,一边小心地把尸体放在地上放平。所有的人都聚了过来,站在尸体的一侧,连安永江在内,正好是十二个人。十二条汉子,很自觉地站成了一排,没有人喊向右看齐,但这十二个人站得却如一条直线一般;也没有口令,十二个人却如同有人指挥一般,整齐划一地脱下了帽子,端在手中。
起风了,呜呜地响声,听起肃杀而又凄凉,听在林清雅的耳朵里,有点像大山在呜咽。看着十二个立得笔直的身躯,再看一下地上的那张脸,苍白之中,还透着一股稚气。这个士兵,看起来只有二十多岁,应该还没有结婚。林清雅的心中忽然闪过一股愧疚感,人的生命是可贵的,在自己的生存面临威胁的时候,并没有觉得打死这名士兵是件很一件残忍的事情,可现在,林清雅心里在想,早知道是同样的结果,不如当初就束手就擒算了,又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啊。
林清雅想得很多,从一开始的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