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狗低了,谁说小狗就那么肤浅呢?难道你以为狗与人一样低级,只是追求物欲的享受吗?
对于我来说现在这世上最重要的就是怀里的这块金牌,我只有用它去破获京城的连环杀人案,才能获得朱棣的信任。只有获得朱棣的信任,才能出任江湖总管。只有出任江湖总管,才能对付道貌岸然的金龙帮。只有对付了道貌岸然的金龙帮,才能救金姐姐脱离苦海。只有救了金姐姐脱离苦海,我才能够什么什么——。嘿嘿,至于什么什么是到底是什么,打死我也不会说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块金牌对我意味着太多的东西,所以我珍而重之地将它揣在了怀里,并且用手死死的捂住。虽然我知道我将金牌拿在手里,它不会碎掉,我把金牌含在嘴里,它也不会化掉,但是我还是生怕它会长出翅膀偷偷的飞掉。
回到尚书府的一刻,已经过了三更。一路走来街上静悄悄的,没有任何风吹草动。李冒竟然熬红了一双贼眼,一直在门口等我回去,让我颇为感动,然后我就被他带到了李至刚的书房。
不等李至刚发问,我就将今天赴宴的经过和在皇宫的奇遇都一一告诉了他。李至刚显然也没有想到朱棣会对我来个突然袭击,当我说到朱棣试探我一事的时候,李至刚额头的冷汗告诉我当时的一切远远要比我想得凶险。
最后李至刚拍了拍我的肩膀,勉励了我几句,叫我抓住这个机会好好表现,并且保证如果有任何用的到他这个‘世叔’的地方,他一定会竭尽所能、义不容辞。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梳洗一番,急匆匆地到锦衣卫所报到,因为七天之期已经开始了。
故地重游总有一番感慨,何况前后两次踏进锦衣卫所的大门,我的身份和目的是如此的大相径庭。纪纲显然已经收到了朱棣的旨意,对于我这个新同僚还是比较客气,同时还给我介绍了几位上司,分别是指挥庄敬、袁江,千户王谦、李春,看得出他们对我也是颇为好奇,毕竟锦衣卫副千户的职位不是谁都能够爬得上来的,何况我只是一个一文不名的毛头小子。
这次京城连环凶杀案的总指挥是我的老朋友李逍,我们锦衣卫还有五城兵马司只是从旁协助、听从调遣。趁着离李逍约定三方人马集合的时辰还有一会儿功夫,纪纲让千户王谦陪着我在锦衣卫所到处走走。
锦衣卫所的景致似乎没有什么改变,还是上次的玉砌雕栏,花香四溢,雕花的青石板铺就的过道仍然是那么宽敞,红木打制的家具仍然是那么古拙。但是落在我的眼里,青石板变成了万人碑,红条木变成了染血棍,锦绣满园只是疮痍满目。
“徐杉是吧,恭喜徐兄荣升副千户。升官泡妞乃是人生两大爽事,但是徐兄怎么看起来兴致不是很高啊?”王谦阴阳怪气地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王千户不用这么客气,小弟只是副千户,说起来您还是我的顶头上司,这声‘徐兄’是万万当不起的,应该是小弟称你为大哥才对。”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感受到人生莫大的痛苦无过于虚与委蛇。
“既然徐老弟这么说了,这声‘大哥’我就厚着脸皮应下来了。哈哈,以后大家就都是兄弟了,不过徐兄如此年轻就坐上了锦衣卫副千户的位子,真是不简单啊。”王谦啧啧有声地笑道。
“小弟只是运气好些罢了。”听王谦的口气,应该还不知道我的来历。
我和王谦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心却已经飞到了外面,盼着今早的集会早日开始。这时一个熟悉的身影进入了我的视角,前面这位被锦衣卫五花大绑押过来的岂不是什么‘清风拂柳’邓良月。
切!什么川中大侠嘛。身上没有丝毫打斗过的痕迹,竟然就这么被几个锦衣卫搞定了,我不禁有些怀疑唐栖对于邓良月武功的评价。
邓良月显然也看到了我,不过他的神情仍是颇为倨傲,没有阶下之囚应有的落魄,与我目光相触的时候,还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果然是条汉子。锦衣卫是什么地方,那是能把人变成人不人鬼不鬼的地方!邓良月到了阎王殿边还能保持应有的气节,我不由心中一赞,他能被人称为大侠,果然有其独到之处。看样子他这次被捕,十有八九属于阴沟里翻船,要么是被人拿住了什么把柄,或者是中了什么阴招。
不过邓良月到底是踩了哪堆狗屎,怎么会惹上锦衣卫呢?如果是什么莫须有的罪名,我倒是应该雪中送炭,搭救于他。一来我‘向来’就是这种拔刀仗义的个性,二来出于很小很小一部分原因,我想趁机笼络一下人心,毕竟无论是这次京城查案,还是以后对付金龙帮,在身边多一个少林方丈级数的高手,总不会是一件坏事。
“王大人好!”几个押着邓良月的锦衣卫停下步子,向王谦恭敬地打了一个招呼。我趁机有意无意地将身体横在了他们押解邓良月必经的狭小过道上。
“这位是刚刚上任的徐杉徐副千户。”王谦摆出官架,把我介绍给了众人。
“徐大人好。”众人对于我这个年轻的副千户也是同样的恭敬,看样子在官场里讲究的就是官大一级压死人,邓良月也好奇地打量了我一眼。
我同几个锦衣卫客套了几句,把话题转到了邓良月身上,“这个人有什么了不得的啊,需要这么大张旗鼓的绑起来。进了我们锦衣卫的地头,还有人能够飞出去吗?”
邓良月闻言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不知道我打的是什么算盘。其中一个锦衣卫回道:“大人有所不知,这个贼人是江湖上有数的高手,叫做邓良月,匪号‘清风拂柳’。我们用了最好的蒙汗药,再加上数十副强弩才逮到了他。现在药力已过,要不是我们用专门对付高手的特制‘金丝锁仙绳’绑着他,他早就溜了。”
上好的蒙汗药和数十副强弩,看样子为了邓良月,这些锦衣卫下了大本钱。
我装作想起什么的样子,拍了拍脑袋,“邓良月?这个名字好熟啊!咦,该不会是四川的那个邓良月吧?什么时候‘清风拂柳’成了匪号了,虽然说江湖上的人总是安分的少,但是这邓良月还是素来挺本份的,这回他犯了什么事啊?”
“大人,这家伙可能是前天黄昏刺杀曹国公李景隆的刺客。”
什么!邓良月竟然牵扯到刺杀李景隆一案。我心里凉了半截,这么大的罪名想要开脱是不太可能的。“巧了,前几天那伙贼人刺杀国公的时候我也在场,还亲自出手击毙了其中几个。据我所知,所有刺客都是当场伏诛,怎么又跑出一个同伙来。”
“禀报大人,根据当时在场证人的证词,其中一个刺客在行刺过程中曾经大喊过一句‘格老子龟儿子’,这不正是四川话吗?我们由此推断刺客来自四川,而这个邓良月正是四川人。再加上事后他又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客栈,而且身怀上乘武功。我们由此推断这邓良月即便没有参与当日的刺杀,但也绝对脱不了什么干系。”
我听完这番话的一刻,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这就是锦衣卫的智慧吗?这么牵强的推论也能成为逮捕一个人的证据?锦衣卫未免也太为所欲为,这天下未免也太暗无天日了吧。
王谦似乎对这类事情已经见怪不怪了,轻咳一声道:“徐老弟,我们过去吧,别挡着下面的人办事了。”
知道了邓良月被捕的原因,我下了非救他一命的决定,“王大哥,现在离早上在刑部的集会时辰尚早,再加上我又是当日刺杀国公一案的亲历者。小弟想亲自审问这个邓良月,不知道是否——”
“这个——”王谦似乎有些犹豫,但是见我神色坚定,还是点了点头,着人带我去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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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大侠,我只问你一句,你到底有没有参与刺杀国公一案?”摒去了众人,在十八般残酷刑具的环绕下,我面对面地向邓良月问出了这个问题。
“当然没有。“邓良月看样子也察觉了我没有恶意,配合地回答了我。
“那好。邓大侠,你走吧。”我起身给邓良月松绑。
邓良月对这突如其来的转变有些摸不着头脑,只是愣愣地看着我。
我一边替他松绑,一边解释道:“邓大侠,你用不着惊讶。虽然我没有与你深入接触过,但从你能够尽心尽职保护一个人这件事上,就能清楚看到你的为人。而且川中大侠的名号不会是空有其名,不可能天下所有的江湖人都是瞎子吧,再加上您亲口否认此事。据此三点我如果还不知道你是冤枉的,我这十几年也白活了。”
其实我说的三点理由,比之那些锦衣卫逮捕邓良月的理由甚至更为牵强。但是人总是这样一种动物,别人说你坏,即便这坏话再中肯,你也会觉得胡说八道。反过来别人说你好,即便这好话再假,你也会全盘接收。邓良月虽然是个大侠,可是也改不了这个毛病,他脸上由惊讶转为亲切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徐少侠,多谢你的信任。以前邓某身负重任,所以对陌生人态度上有些不友善,虽然你已经在京郊外的酒肆帮过我一次,但是在‘锦玉苑’见到你的时候,邓某还是对你十分戒备,怕你与那下毒之人行的是苦肉之计。难得徐少侠年纪轻轻,却胸怀广大,不计前嫌再次出手帮我,邓某实在是打心底的感激。不怕少侠笑话,邓某虽然一把年纪,但是在进入闻名天下的锦衣卫刑房时,还是有些发毛的。”
邓良月的坦白和直率一下子拉近了我和他的距离,甚至我还为自己救他时的一点私心,感到惭愧不已。幸好刑房的光线不是很好,足以掩饰我微微发红的脸,当下客套道:“邓大侠,你客气了。我们行走江湖之人,最重要的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声少侠我当得惭愧,如果看得起我,叫我一句徐小弟就行了。呵呵,在大侠面前谈什么路见不平,是不是有些班门弄斧了。”
邓良月闻言哈哈笑道:“那好,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你也别邓大侠邓大侠地叫我了,不嫌弃老夫年纪太大,叫我一声邓老哥就行了。”
“邓大哥!”我诚恳地道。
“好!徐小弟,以后有什么用的上我的地方,尽管开口,兄弟之间就不要见外了。”邓良月说出了我救他的初衷。
不过为了最后能够帮到金姐姐,这不是应该脸红的时候,我也不客气地趁机把京城缉凶一事告诉了邓良月,邓良月果然不负大侠之名,闻言立刻答应出手相助,我们约好了联络的地方手法,一起走出了这刑房大狱。
与邓良月分开之后,我才发现已经耽搁了不少时辰。到纪纲的房间一看,发现那里已经人去房空,不过纪纲留了一个锦衣卫下来,叫他陪我一同到刑部,但是我独来独往惯了,一下子多个跟班反而不自在,被我婉言谢绝,然后要了一匹马驰向了刑部。
人生的际遇就是那么神奇,当你对一样东西朝思暮想的时候,它像是躲猫猫一般偏偏不会出现,但是当你心系它物的时候,它偏偏就会淘气地跳入你的视线。
曼妙的身姿,飞扬的头发,在朝阳的光辉中跳动飞舞,发出耀眼的光辉。今天的她换上了另一套衣杉,长而窈窕的丝织裙子将她娇躯紧紧的裹覆住,裙子下摆略显宽松,象一个纤细颀长的铃铛花。上身是一套完美的勾勒出她秀美曲线的紧身对襟背子,浅蓝色柔滑的布料反射出朝阳的温柔。。。。。。
好美啊!呵呵,这真的不是幻觉吗?但是心头仅剩的一点理智告诉我,眼前的仙女就是金姐姐。
我要上前打招呼吗?我是应该说一句‘好巧啊’,还是拣一块地上的砖头跑上前去问一声‘秀郁小姐,这是你掉下的吗?”
“不如用药吧。”淡淡的声音从我脑后传来。
“呵呵,会不会卑鄙了那么一点。。。。。。”我下意识地应答着说出自己心声的声音,但是我及时地捂住了嘴巴,这熟悉的声音不是属于唐栖的吗?
卷四 绿玉珠串 第十一章 弄巧成拙
“大姐,你终于出现了!”我兴奋地以至吐飞出了唾沫星子。
“用地着这么兴奋吗?是不是惦记着我说的好东西,想一偿素愿,诺,拿去。”唐栖将一瓶黑色的玉瓶塞到了我的手里。
当玉瓶接触我手的那一刹那,我的脑海中闪过了很多画面,但是我立刻坚决地将玉瓶推还给了唐栖,“大姐,你以为我是你吗?不知到用着玩意骗了多少无知少男,我是不会亵渎我的仙女的。”
“哟,少壮不用药,老大徒伤悲,你可别后悔。”唐栖颇有些不以为然。
“难道没有其他什么办法,可以让她对我好感大增,你也是女人,教教我吧。”我的话颇有些病急乱投医的味道。
唐栖想都没想道:“当然是英雄救美了,没有一个无知少女会不喜欢英雄的。”
“谁是无知少女啊?”我不满地回了一句,“不过话说回来,这年头像我这样长得帅是越来越没有分量了,难道非得要会打打杀杀,才能受到美女的青睐?真是不知所以然的世道!”
“噗哧——”太阳当空照,唐栖笑弯腰,“就你还长得帅!不过话说回来,真要是遇上了什么麻烦,就你那三脚猫的功夫,的确不知道最后是谁要靠谁保护。”
唐栖的话极大的羞辱了我男性的尊严,我真有种当街把她什么的冲动,但是正所谓‘人善人欺天不欺’,跟我一样善良的老天又给了我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因为就在我和唐栖闲扯的当儿,几个锦衣卫找上了了金姐姐还有身边的金宇翔,而且看起来他们的目标就是金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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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位大哥,光天化日之下,大明京城之中,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欺负一位翩翩佳公子和一位如此婀娜的淑女,似乎不是太好吧?”我一边向怒目圆睁的大舅哥点头,一边按住了一个不知死活的锦衣卫伸向金姐姐的狗爪,当然我不会忘了给金姐姐一个自以为最为迷人潇洒的微笑。
大舅哥显然似乎对于昨晚甩手而去的一幕有些过意不去,所以眉宇之间有些尴尬和歉意,金姐姐则是一副‘少女不知愁滋味’的可爱模样,几个讨厌的锦衣卫的出现并没有干扰到她不错的心情,明媚的阳光洒在她脸上,只是让她的笑容更加灿烂,在那一刹那我有些痴了。
“咳——”唐栖和大舅哥不约而同的咳嗽声让我从短暂的幸福中苏醒过来,而迎接我醒过来的第一句话就是锦衣卫的温声软语,“这位小哥,你不内急吗?”
内急?我茫然地摇摇头,还颇为配合地问了一句,“为什么要问我这个问题?”
“哈哈!内急的话,你就可以去撒泡尿照照自己了,竟然敢管我们锦衣卫的事,你是不是脑袋长到裤裆里了。”其中一个颇为猥琐的锦衣卫放肆地笑了起来。
你可以侮辱我的相貌,你也可以侮辱我的人格,甚至你可以侮辱我的身体,但是没有人可以侮辱我的智慧。怒火充满了我的躯体,在金姐姐面前丢了这么大的一个脸,我愤怒了。但是怒火并没有吞噬我的理智,越是在这种时候,就越应该保持冷静,我心平气和地微笑了起来,“原来是大名鼎鼎的锦衣卫,小子真是失敬了,但是当街捕人总需要一个理由吧。”
“理由?”侮辱我的那个锦衣卫不屑地笑了起来,但是他的一个同伴却彬彬有礼地解答了我的疑惑,“大明律严禁平民携带弩弓箭枝,违者斩立决,不知道这个理由你们满不满意啊?”
原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