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意绵绵(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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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意绵绵(网络版)-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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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想,便搂了她肩头急急窃语。
  “这事儿我只告诉你一个人,你可千万别再传出去了。哎,章鹃,不是我这人喜欢讲八卦,实在是为你着想,最近宋教授不是特暴躁?告诉你,就是为了这事儿。千金小姐脾气大,闹了点小别扭就离家出走——唉,你这人又马虎,在这节骨眼上千万别顶撞宋教授,知道不?”
  这番“真挚”的劝告,章鹃也就“真挚”地接受了。
  “我还以为她放春假去旅游了呢。”
  “哎,就是前几天音乐会那天嘛!呃,也是凑巧啦,我和罗……教授在路上遇到,”汤园园一撇嘴,“你不知道,原来这罗宋宋神经兮兮的!一晚上打了几十个电话找爸爸,亏得罗教授有涵养,轻言细语地同她讲就快回来了,就快回来了,她还一直烦个不停!这么大个姑娘,没爸爸讲故事睡不着不成?我看她八成有恋父情结。”
  章鹃突然歪着嘴角一笑。
  “她有没有恋父情结我不知道,倒是生物系几个有名的帅哥她都痴缠过,像许达,孟觉,倒追上去,附贴大床,人家都不要——啧啧啧,如果换了我,早就没脸留在这里。”
  “啊哟,这我倒没有听说过!”
  章鹃没言语——这些破事儿,都写在地下室女厕所第三个蹲位的门上,指不定是哪位帅哥的拥趸气不忿,将罗宋宋骂了个狗血淋头,
  “许达的谢师宴,她不请自来,搞得许达和他女朋友尴尬的要命;还有,她仗着和孟觉从小玩到大,硬生生把孟觉和沈西西拆散了。这种人,不骂不行。你要是不相信,咱们现在去看。”
  章鹃也是一时兴起,拽了汤园园就想走,甫一转身,宋玲正似笑非笑地倚在实验室门口,一身土黄色的职业套装箍出一个圆滚滚的小肚子,胸部却干瘪着,看上去正是一个失意的中年妇女该有的滑稽可怜模样。
  被偷听并不可怕,可怕之处在于章鹃根本不知道宋玲在自己身后站了多久,回想刚才身边走过的师兄师弟,似乎早早就已使眼色给她,但她偏偏没有领会。
  汤园园只是听章鹃说过宋玲的变态,并没有真的见识过,所以在感觉到室友浑身打颤时,她还试图想挽回一点局势。
  “章鹃,你技术真全面,我下次再来请教你PCR技术。再见。”
  她经过宋玲身边时,毕恭毕敬鞠了一躬。
  “宋教授,我是综合实验室的汤园园,罗教授的学生……”
  “罗清平?好得很哪。”宋玲笑得云淡风轻,“上班时间四处乱逛讲是非,也只有他纵得出来。汤园园是吧?我记住你了。”
  汤园园一向顺风顺水,众星捧月,又是没出社会的小姑娘,哪里被这样不动声色威胁过?面颊抽动了两下,僵笑着走出门去,听见身后宋玲用同样平心静气的语调对章鹃开火了。
  “这么简单的一个实验,你做了快两个月也没有结果,别说什么你已经尽力了,就算你天天加班,一日做足十二个小时,做不出来,就是浪费,就是白搭。今天我们来好好分析一下,到底是你太蠢,还是我太蠢居然收了你这种学生。居然还有人来向你请教实验技术,简直笑死人。”
  汤园园走到楼梯口,看见甜蜜补给的外卖员正上楼——三点三刻,正是该吃下午茶的时候,罗清平曾在香港做访问学者,将这种港派作风学了十足十,美味蛋糕加丝滑奶茶会令人心情愉悦,她要立刻回到自己甜蜜的世界里去。
  宋玲果然是变态的。无需罗清平在汤园园面说妻女坏话,她自己看得见,宋玲和罗宋宋这一对废物,拖累得罗清平也够久了,如果不是罗宋宋的突然离家出走,罗清平会落选“长江学者成就奖”么?如果不是宋玲这种尖酸刻薄的性格,罗清平会一天到晚不愿意回家,宁愿和学生们一起吃食堂么?
  仗义的汤园园见不得好男人受苦。她一定要献出自己所有的力量,将罗清平从这段失败的婚姻中解救出来。
  在酶学实验室,挨骂是家常便饭。
  章鹃双脚并拢,双手紧贴身侧,宋玲有几滴口水溅在她额头上,似针尖一般扎人。
  “整个实验室,就属你的台面最脏乱,什么都敢往上堆。”
  章鹃哀怨地扭过头去,喉咙里有什么东西一突一突地往外冲,宋玲看清楚点就该知道那两只纸碗装的是章鹃一动未动的饭菜,从早到晚,她半粒米都未进,可是宋玲根本不会心软。
  “你自己不能平衡实验和生活的关系,还指望我来体谅你?别做梦了。”
  其他同事各做各事,根本不敢劝架,只怕战火烧到自己身上,又或者骂得更凶。
  “你有聊天的时间,就该把饭吃了,装可怜给谁看呢?典型高分低能……”
  章鹃目瞪瞪地望着宋玲的嘴一张一合,宋玲的后槽牙里有颗被虫蛀烂掉了,黑洞洞的,章鹃盯着那个黑洞,突然就一头扎了下去,磕着了凳沿,软绵绵地蜷缩成一团,大家都伸长了脖子朝这边来,宋玲懵了,朝后退一步,急忙朝门口一指。
  “快,那个谁,去把门关上!”
  这个时刻,她首先想到的不是救助晕倒的学生,而是关上门免得叫旁人看见!
  被点到的学生哦哦地应着,立刻弹起来冲去关门,就在门几乎要掩上的那一刹那,被一只手抵住了。
  “哎哎哎,不至于吧,见我来了就关门?”
  这男声伴着一股青草香味传来,满不在乎,充满笑意,又轻松得很,孟觉手上微微使劲,将门推开。他是风云人物,虽已毕业,久不在生物系出没,但谁会不认得这个生一对靓酒窝的大师兄?
  “孟,孟觉师兄。不是,是宋教授让我关门。”
  “大白天的关什么门?”他是来找罗宋宋,便未深究,直朝宋玲走来,“宋伯母……”
  他一脚踏住了章鹃的头发;竟有一位小师妹双目紧闭,晕倒在实验桌旁。
  “这是怎么回事?”孟觉急忙将章鹃扶起来,“快,谁来搭把手。”
  “小姑娘太勤奋,连饭也顾不上吃,晕倒了。”宋玲立刻叫两名学生出来,“你们送章鹃去医务室。”
  一圈围上来的人脸都是麻木的,章鹃鼻子里一股青草香味,哼了一声,睁开眼睛,恰恰看见孟觉的侧脸,正将她移到另一名男生的背上。
  “小心一点。”
  哦,是孟觉师兄。甫进校时,她和汤园园也曾经在篮球场边为这名大前锋摇旗呐喊,那是他们最近的距离。
  她也见过孟觉赛后旁若无人,兜口兜面地把汗湿的球衫脱下来朝罗宋宋丢去,又从她手中接过蒸馏水大口饮下。
  鼻子里一直都是那种淡淡的青草香味。章鹃的脸上粘着一枚草屑,她羞耻地,轻轻地哭了。
  “别哭,章鹃,宋老师就是那个德行嘛。咱们赶快把毕设做完,赶快走人。”
  同年级的男生轻声安慰着,楼梯转角处,撞见了从洗手间出来的罗清平。
  “这是怎么回事?”他出声关切道,“病了?”
  章鹃眼泪汪汪地抬起头来,头发凌乱,两条细而长的胳膊,关节处只有楚楚可怜的一圈,可爱至极。
  “在实验室晕倒了。”
  “快,快送医务室!你是宋玲实验室的?”罗清平低声咒骂,“不像话,不像话!待会我和宋玲老师会去看你,放心,没事。”
  回到办公室,罗清平疲惫地往老板椅里一靠,最近他的前列腺好像出了点毛病,常在洗手间里一泡就是半个小时,尤其是和宋玲谈完罗宋宋的事情之后,简直淅淅沥沥个没完,连下午茶都错过了,汤园园特地拿了蛋糕和奶茶进来,见他心不在焉,知趣地退下了。
  罗清平心知肚明,这不是宋玲第一次把学生骂到倒下。最近为了罗宋宋离家出走和长江学者成就奖落选的事情,他们火气都很大。
  他拨了个电话给孟金贵。罗宋宋是属于他的,如果她要走,得先把欠他的债还清了。
  想到女儿光滑紧致,凹凸有致的身体,罗清平禁不住地兴奋起来。啊,虽然罗宋宋不在,但是楼梯口撞到的那个小姑娘泪痕斑驳的脸庞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和女儿一样,她的手肘也只有幼细的一圈,说不出的可爱。
  他已经完全忘记了被自己在面试中刷下的章鹃,却牢牢记住了这个楚楚可怜的孩子。
  宋玲从来不怕承认,她对罗宋宋是又爱又恨。
  她坚持认为自己婚姻不幸,全是拜女儿所赐;她从来都是一名女性,其次才是一名母亲,所以她看着罗宋宋,眼神就充满了憎恶和愤怒。
  “小孩子要高高兴兴的,才会有大人喜欢。看看你,耸肩塌胸,弯腰驼背,自己不争气就不要怪我们讨厌你!”
  她逮住一切机会痛击女儿;将尖酸刻薄发挥到淋漓尽致。罗宋宋的一生,还正如她给白放的答案那样,是快速变老的过程。长期的精神折磨,培养出她异于常人的韧性和耐力。她依然任由父母搓圆捏扁,呼来喝去,眼神由幼兽般的恐惧变成了苍老的淡然和坚忍——她再也不是一见到罗清平就瑟瑟发抖的可怜虫了。
  现在只有宋玲在罗清平的阴影下孤军奋战。母亲的天性敌不过女性的嫉妒,为什么罗宋宋没有养成懦弱封闭,阴沉自卑的性格?为什么罗宋宋没有变成唯唯诺诺,毫无灵魂的傀儡?为什么她不接受许达这个来自底层的穷小子?罗清平不就是这样么,夫凭妻贵,平步青云,便在其他年轻女孩子身上寻找当年折掉的自尊。看着罗宋宋重蹈自己的覆辙,天下间可没有再比这个更快意的事情了。
  她以为自己能够有更好的下场么?即使真能近水楼台先得月,也是镜花水月一场空。
  今天生物系前面的草坪刚刚修剪过,孟觉的发间,衣领上粘住了不少草屑汁液,宋玲拿面巾纸给他。
  按辈分来说,孟觉和宋玲同辈,但他尊称她为伯母,对她敬重有加;宋玲知道孟家人的性格多是绵里藏针,所以轻易也不敢惹他。
  “刚才过来的时候,被只萨摩耶绊了一跤。”
  无需孟觉说出口,宋玲知道那萨摩耶的主人定然是运动型美女一枚,两三点钟的太阳,温暖得来又不炽烈,草坪,洒水器,美女,大狗,再加上孟觉,真是赏心悦目。
  “宋宋呢?上班时间怎么不见人影?”
  宋玲避而不答。
  “你不是也在上班,怎么出来游荡。”
  “我请了半天假。她知不知道自己停机了?”
  宋玲仔细观察孟觉的神情,确定他是真的不知道罗宋宋已经离家出走,来套她的话。
  “你找她有什么事?”
  “唉!本来想给她个大惊喜,这下子扑了个空。”孟觉遗憾地撇撇嘴,“那她现在在哪呢?出去办事了?”
  “嗯。”宋玲含糊其辞道,“有什么事她会自己和你联系的嘛。”
  孟觉看了看表,又摸出手机来拨号码。
  “她大概什么时候回来?我可以等。”
  看来他今天大有等不到罗宋宋誓不罢休的架势;宋玲面色都不变,立刻赶人。
  “等什么等嘛。我这里也很忙,你看,我准备去看看刚才那个学生呢。”
  孟觉疑窦顿生,宋玲几时关心起学生的死活?他向来耳清目明,任何小把戏也瞒不过他的眼睛。
  他噗哧笑出声;宋玲立刻警觉起来。
  “你笑啥?”
  “我想到小时候去找宋宋玩,您总是说她不在家。”孟觉酒窝深深,“今天怎么又把她藏起来。”
  “胡说什么!”宋玲叱道,“她那么大个人,我怎么藏得住?”
  孟觉眉毛一挑,意识到事情多半不简单,但宋玲已如斗鸡一般竖起羽毛,再问也没有用;幸好此时电话及时响起。
  “不好意思,我先接个电话。”孟觉接起电话来,“大哥,什么事。”
  宋玲埋头去整理刚才被章鹃弄乱的实验桌;她和罗清平刚刚商定好要借助孟金贵的力量来找女儿;现在这个电话,不知道是不是兄弟两个要通气。
  “不,她没有来找我……”孟觉猛然转头朝向宋玲,“我以为天下太平。……哈!”
  他抹了一把脸,努力地撑了撑眼皮,疲惫不堪。
  “她若是看了今天的报纸,就不会离开格陵。挂了。”
  短短二十秒的通话时间,一片云彩飘过,遮住了艳阳,整个世界黯淡下来。
  孟觉并没有沉默多久;风穿过窗户,将街上的灰尘带进来,也吹走了遮住艳阳的阴霾。
  “那,我走啦。”孟觉的声音很轻快,“不打搅您了。”
  “这事和我没关系。”宋玲嘟哝了一句,随即绝望地发现,她已经在气势上输掉了。
  “这有什么呢。”孟觉依然是笑眯眯,“我想她现在一定好得很,至少会比在家里过得好。没有人再一脚把她踢下楼,也没人会在她比赛失利后,挥舞着菜刀去砍她的钢琴,教她蹲在垃圾箱前,哭到失声,手还没有力气去擦眼泪。”
  宋玲脸上失去了颜色;左手蜷曲着在实验桌上乱抓。
  “你怎么知道这些事情?宋宋告诉你的?”
  “我有眼睛,看得见,我有耳朵,听得见,不需要别人说。可悲的是,罗圈圈她也从来不说。”
  “对,我不算个好妈妈。可她也没有个好朋友。孟觉,你是宋宋的好朋友么?那她为什么不去找你?”
  还是那个牵着萨摩耶的美女,盘腿坐在草坪上,手里挽住狗绳,萨摩耶乖乖地伏在她的膝头,伸着舌,见孟觉出来,冲他吠了两声。
  美女抓抓爱狗的脖子。
  “Hi,孟觉。”
  孟觉没心情和美女周旋,也就没注意她怎么会知道自己的名字。
  “Hi。bye。”
  美女可不想放弃和孟觉交谈的机会。
  “我不叫bye,我叫庞然。”她是格陵大的子弟,却是在英国读的大学,本地朋友不多,她极力扩大自己的生活圈子,出席各种场合,见了许多钻石王老五,筛选了几轮之后,独独对孟觉有意思,觉得他气度风华不凡,又是明丰药业的小开,总想找机会和他熟络,只是孟觉这人虽然热情外放,却不是陌生人轻易能亲近得了。如果今天她没有指挥大萨扑倒孟觉,恐怕他们一辈子也说不上话。
  “听说你在药管局上班?我……”她想说自己即将成为他的同事,拉近距离,但是孟觉没给她这个机会。
  “Hi,庞然。”孟觉轻笑,又挥挥手,“bye。”
  他轻松跑过草坪,恍惚间差点错过了停在路边的伏尔加。幸好及时回过神来。
  车上还坐着个人,穿件棕色休闲夹克,正看报纸,报纸上智晓亮正和格陵爱乐团长握手,背景是整个童声合唱团,女生穿洁白蓬蓬纱裙,男生穿及膝背带裤,个个像天使。
  他的报纸事先熨过,确保油墨不会弄脏手指。智晓亮追求完美,在细节上更不能大意。
  “扑了个空,她不在。”
  “不在?”智晓亮叠起报纸,抬腕看表,“那算了,我们两个去吃饭。”
  最近报纸总是大篇幅对他进行报道,这种宣传谋略需要一定的适应期。
  不适应的又岂止这一项;他向来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个自恋的家伙,太久没有回家乡,所以要看报纸来跟上步伐。助理把格陵大大小小十几份报纸都买了回来,大到基本国策的实施,小到家长里短的花边,有核电站的竣工,也有老饕客的介绍,他都看的津津有味。
  “那当然,无论如何,饭总是要吃的嘛。”孟觉笑,“我今天要大开杀戒。”
  智晓亮也笑,他和孟觉不一样,笑起来眼角下撇,有深深纹路,一张阔嘴里露出十六颗洁白的牙齿,笑得如同新阳初生一般无邪。
  “来日方长。”
  可是不知道还有没有见面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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