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到我出头啦 燕姊:
呼!终于轮到我出头啦,呵呵!趁难得出来,快来听听我暴露罂粟的秘辛!
罂粟是我认识过最快乐、最开朗的小女生,每天为了自己的目标打拚,哪怕路途艰辛又遥远。
突然有一天,罂粟跑来跟我说她要当罗曼史小说家,我着实小小吓了一跳,毕竟爬格子的路是漫长且孤独的,并非看似那么简单轻松。
起初,罂粟碰过或大或小的瓶颈,写稿写到一半卡住时,她便忍不住想找个人
聊聊,而在下我就成了她的牺牲品。从她的草稿看起,我简直是见证了她的成长史,文字由生涩至圆融,渐渐走出她轻松活泼又幽默的风格,宛如她本人,令读者看故事时能保持愉快的心情。
其实罂粟内心住着害羞的小孩,常常偷偷观察留言板等讯息,渴望得到读者的回应,不论是建议或赞美,罂粟都铭记在心,把每一字一句当成宝贝,能当罂粟的读者,真的很幸福,因为罂粟非常在乎也爱每个读者。
在二00九年台北书展签书会前,她既期待又害怕,期待见到读者,却害怕她根本没有书迷,前一晚根本紧张得要死,还拚命Call我舒缓压力,我极力安抚她之外,只能在心底偷笑,罂粟的反应真是太可爱了!
不过只要是罂粟的朋友,就要有心理准备,可能哪一天你我都会出现在书中。我也是受害者之一,大概是被她「物尽其用」得最彻底的一个,让我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做女主角,当然很爽,毕竟配了个又帅又高的好老公;但是只要看过书的人,百分之百都会跑来跟我说,燕姊,这根本就是在写你吧!唉,我百口莫辩啊。不过该说,罂粟的功力进步到能把人物写得栩栩如生,一本接一本,相信罂粟的故事会让我越看越顺,挑不出小毛病。
这本《宠物小老婆》保证能让读者看得轻松快活,只是我看到最后,真的很同情男主角,很少能看到男主角这么无奈凄惨的,至于有多惨,请大家拭目以待喽!
支持罂粟者,得永乐。呵呵!
楔子:
夜幕低垂,静静坐落在山上的一栋高级别墅,一如往常般宁静,大家都休息了,除了花园大道上闪着昏暗雅致的艺术路灯,及警卫室银白色的日光灯仍照样尽忠职守外。
一片静悄悄,三楼窗户轻轻地被打开,一颗脑袋朝外头探了探,确认四周无人看守,她拉拉柱子上的绳子确定牢固后,便将绳子丢到楼下。
“嘘!Crystal,乖乖不要发出声音喔!姊姊最爱你了!”亲亲白色贵宾犬,短发女子将LV大包包往侧边一挂,利落的攀上绳子,迅速的往下滑,安全着地。
“哇!”她甩了甩被绳子磨得红肿的双手,看来等一下她得涂上一层厚厚的瑰珀翠护手霜了。
“汪汪!”
一阵带着杀意的狗叫声让她忍不住转头,急忙弯腰摸摸狗屋旁的黄金猎犬,并从口袋抓出一把饼干凑到狗狗面前。
“Jade乖,是我。”
狗儿果然听话,听见主人的声音马上收声,摇摇尾巴紧捱在她脚边。
“喔,还撒娇呢!”女子忍不住又亲了他一下,拍拍他的头。“不要叫,姊姊早上再给你吃西莎喔!”
自家花园她比谁都要熟,弯腰小心翼翼地往旁边钻,顺利的来到围墙旁,女子坐在地上,深吸一口气,用那双Prada皮靴踢开围墙边的一块大石头,原来大石遮住了一个半径约四十公分左右的大洞。
“Ya!”她从包包里面取出报纸铺在地上,免得泥土弄脏了昨天才买的LostWorld的铁黑色皮裤。她优雅地从洞里面钻出去,拨开掩人耳目的草丛——很好,今天也非常顺利!
走了一小段路,揭开被杂草覆盖的防尘套,出现一台闪闪发亮的野狼125。
她利落地上车,发动引擎,原本宁静的山间瞬间爆出轰轰响的引擎声。她迅速下山,在警车到达前走人。
半夜车少人少,她很快就抵达目的地。
“地狱”门口依旧大排长龙,女孩们一见到总是以烟熏妆现身的Cat,立刻疯狂尖叫,Cat骚包地朝她们丢去一个飞吻后,大摇大摆从正门进入。
“Cat,你还是这么喜欢张扬。”工作人员忍不住摇头,一般表演者都是从后门进到后台做准备,就只有她,仿佛怕别人不知道她的到来似的,每次一出场总弄得人尽皆知。
“这是我的魅力。”她耍帅的弹手指,又朝着旁边排队的女孩们眨了眨眼睛。
虽然已经深夜,但女孩们疯狂尖叫的声量依旧不减,Cat在众人的尖叫声中满足的走进“地狱”。
“从门口的叫声就知道你来了。”团长Andy看着她悠闲地走进休息室,忍不住调侃她。
她不甚在意的勾了张椅子坐下,双腿大剌剌的靠在桌上。“你们准备好没?”
“贝斯音还没调好。”
“我看看。”她拿过贝斯调了调音,没两三下,又把乐器还给他。“好了。”
酷耶!贝斯手睁大眼睛看着自己搞了一整晚的乐器,经过Cat的巧手调整后,马上乖得像只猫咪似的。
“我看你换乐器算了,把你排在鼓手真是大材小用,看你是要玩贝斯、吉他还是键盘,挑一个吧!”Andy直言。
“不要!”她从包包里面拿出两支鼓棒,“打鼓最帅。”
其实她是因为两支鼓棒携带最方便,以她每次都得这样偷溜出来,要是背后再拖个累赘,是要怎么钻洞?
再一次说服不成,Andy也只能放弃。
趁着大家在台上热身,他抓着她便问:“我买新车了,就是你上次说很帅的那台。怎样?今天要不要坐坐看?”他是特地为她买的。
“不要,我骑不动。”她巧妙的拒绝他,“不过,恭喜你买新车喽!”
Andy皱眉,知道这招没效,山不转路转。“恭喜我,那今天喝一杯再回去?”
“喝?再喝啊你!小心酒后乱性。”他每次上台前都要喝点酒壮胆,可今天他喝的比平常多。
“要乱也是跟你乱。”
面对这么挑明的示爱,Cat唇边的笑意丝毫未减,向柜台点了杯“吸血伯爵”后,挑衅地回看他,“那你得有办法灌倒我才行。”
第一章:
镁光灯闪了又闪,耿谦一如往常,尽管记者再怎么激动,门外抗议声没停过,他依旧神情严肃,沉稳的宣布,即日起“泰洋”与“德硕”合并的消息。
“事情就是这样,”手上握着麦克风,他的声音稳稳地传到四周,“这次的合并,对公司未来的营运将会有更大的帮助。”
记者举手发言,“请问,原本泰洋旗下一万五千名员工,今天与德硕合并后,是否将会有五成以上的员工面临到裁员的问题?”
镁光灯又迅速地闪了几下,因不想放过他的任何表情。
“要维持一间公司长远的营运状态,淘汰性的舍弃是必要的,我希望德硕的员工都是菁英中的菁英,我们不需要多余的人。”
针对他的冷血无情,看来又能洋洋洒洒的写一篇专栏了。
德硕企业,十年前突然从中小企业转型,一步步成为上柜公司,一直到最近,并吞掉老厂牌泰洋电器,从下个月开始,正式成为股市上市公司。
对于德硕能在短短的二十年间,从原本没没无名的中小企业,如今跃升为上市公司,大多数的人都将功劳归功于前董事长—耿万里。
从建筑、餐饮、交通、石化……他为德硕奠定了基础,留给他的儿子耿谦,相当雄厚的经济实力。
而耿谦,在坐稳德硕宝座后,更是大刀阔斧,靠着父亲留下的大笔资产,快、狠、准的瞄准猎物,在最短时间内并吞,不断扩张自己的营业版图。
他的眼光鲜少出错,总是慧眼独具的知道下一波商机在哪,他更擅长炒作媒体,并将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引领潮流。短短几年间,打垮不少知名品牌,而耿氏一族,在成为媒体新宠儿的同时,也渐渐打入上流社会,成为时尚界新人。
最常在媒体上露面的,就是耿谦这个不到三十五岁的黄金单身汉。
身高一八五,品味卓越,长相不凡,器宇轩昂,谈吐间的冷淡与温儒,更是让时尚圈的名媛们为之疯狂,不少欧洲名牌西装都曾经请他这个总裁代言,不必拍广告,只要穿上他们的西装,到某个时尚趴露露脸,让记者拍几张照片就行了。
不同于大老板们个个脑满肠肥,耿谦的年轻帅气,纷纷让众家千金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而他也不太闹绯闻,和同样是中小企业出身,稳定成长,只是没德硕表现优异的千金交往中。
开完记者会,耿谦问身旁助理,“联络上印度分公司了吗?”
“分公司的庄经理说,印度刚投资大笔资金在营运上,目前没有足够的资金能周转。”
“瑞士银行那边怎么说?”
“银行经理委婉的拒绝我们公司的借贷。”
耿谦忍不住皱起俊眉,“理由是什么?”
公司的营运非常正常,虽是台湾新兴企业,但向来与其它银行关系良好,他们还有什么不满的?
“对方的理由是,我们信用不足。”
信用不足?!
耿谦一回到休息室,忿忿地将西装甩到沙发上。他这些年的努力竟比不上他们一句“信用不足”!对他们而言,五十年以上的家族企业才叫做“信用”,就算是穷困潦倒的贵族,只要搬出自家祖谱,证明死了二十年的老爸爷爷是企业龙头,就是贵族,就是信用!
像他们耿家这种新起之秀,叫做暴发户,信用当然不足,要等到信用足够,岂不是得等个三、四十年?五十年以上的老牌子就不会倒闭吗?那今天刚被德硕吞掉的泰洋又怎么说?
在台湾,阶级意识不明显,只要有钱,谁都能窜起,谁都能当大爷,一旦走出台湾,美国人倒是还好,同样都是移民社会,比较的都是谁家的瓜又大又甜;但如果交涉对象是日本人、欧洲人,随之而来的身分地位若是没追溯个五十年以上,他们大多带点轻蔑与不信任。
他们不是贵族,白手起家、赤手空拳打天下,在台湾人人称他们耿家叫台湾奇迹,到国外,却被看作一闪即逝的流星罢了。
平常与儿子不对盘的耿万里难得与他意见一致,也认为这对德硕日后要往外发展是一大问题,自己白手起家知道这个中辛苦,只是没想到儿子这么行,打算一步步向外发展。他从不担心耿谦的能力,儿子慧眼独到,加上自己为德硕留下雄厚资本,他想扩张就让他去吧。
“我不可能等五十年。”待从公司回到家里的书房,耿谦冷冷的对父亲说。
“我也是。”老狐狸的耿万里,面不改色的赞同,“总有最快的办法。”
“你是指……”看父亲似乎心中早有腹案,耿谦反而感到不安。
“和‘全东’联手。”虽然上了年纪,但他目光如炬,一双眼睛仍透露出对追求名利的极度渴望。“他们正好拥有我们所要的,只要取得他们的信任,将来长久的合作绝对不成问题。”
“要说服全东的老头恐怕没那么容易,他连自己的儿子都不信任了,何况是别人。”长久合作?真不知道父亲的自信从哪来。
“我知道他不信任外人,所以,得要和他们成为‘一家人’。”
“你是说……”企业联姻,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他早已见怪不怪,甚至想过或许有一天自己也会走到这一步,他早有心理准备。“你别忘了,全东只有一个继承人,却是个匪类。”
全东的少东放着偌大的家业不顾,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风流成性,让他父亲伤透脑筋,也难怪老头难将家业交到他手上。
“我知道,所以,只要把小珞嫁过去,凭我们父子俩的手腕,全东迟早有一点会进到德硕的口袋。”耿万里不愧是老狐狸,随时算计别人。
“你想牺牲小珞?”
和他相差十三岁的妹妹,天真单纯,毫无心机,走到哪里都是人见人爱的乖巧女孩,虽然与他是同父异母的兄妹,但也是他唯一的妹妹,从小他就相当疼爱她,若让心地善良单纯的小珞嫁进豪门,她不可能快乐的。没想到父亲居然眉头都没皱一下,就决定要把小珞卷入这种是非之中!
耿谦坚决表态,“她不适合。”
“这不是你可以决定的。”
“反正你只是想找人联姻,别利用小珞,别忘了你还有个儿子。”
他就等他这句话。
“那——和‘禾耀’联姻。”
耿谦皱眉,“你早就想好了。”
耿万里不否认。
禾耀是台湾赫赫有名的老牌子,历史追溯到清朝末年,在台湾以茶叶起家,一直持续到光复时期,才慢慢跨足餐饮、服饰,直到近三十年来,甚至扩大到建筑、电信、电子业,成长缓慢但稳定,是世人皆知的古老家族。
“禾耀董座就只有一个女儿,你不会是想……”
“你怕了?”耿厉里轻轻吐出三个字。
耿谦冷冷的对上父亲挑衅的眼神。他宁愿自己娶一个不爱的女人,也不愿意让妹妹蹚这种联姻的浑水。
“苗凯蒂是吧!”他记得苗家就这么一个掌上明珠。他曾经和禾耀董座苗世国合作过几次,彼此都留下不错的印象,苗世国颇欣赏他,还曾开玩笑说要将女儿介绍给他,说什么若有他这样的儿子,那该有多好!
很好,苗伯父,你的愿望要成真了。
“那婷姿那边呢?毕竟她也乖乖等了你两年不是吗?”
耿谦挑眉,他既然决定了,就不会有任何眷恋。“德硕的未来,不需要一个只会在家里等着有钱进来的少奶奶。”
而且,如果是苗家的话,或许承受得住这次的风险……
很好!耿万里非常满意儿子遗传到他的务实。相较之下,禾耀比全东更能让德硕蓬勃发展,这点他没有异议,况且只要是儿子下定决心要做的,就一定会做到,这他不必担心。
“就先这样吧,我要准备回去了。”收拾手边的资料,耿谦不再与父亲多谈,走出书房。
这里是耿家,但他却已经有二十年不曾在这里过夜,五年前,他在郊区买了一栋房子,尽管没有这里富丽堂皇,但就他一个人生活,足够了。
正要下楼,却见到妹妹蹲坐在楼梯间,穿着睡衣,神情担忧的看着他。
“怎么了?这么晚了还不睡?”他摸摸她的头,要她早点休息。
“爸说要我嫁人,是真的吗?”她还没念完书呢!不想这么早嫁人啊……
“别听他胡说,他吓你的。”真是,那老头居然告诉小珞这种事,让她红着一双眼睛提心吊胆。
“哥,帮我跟爸说,我不要这么早嫁……我、我不想嫁去全东!”
看着她落下伤心的眼泪,耿谦心疼地搂搂她,知道依照父亲的个性,若是这次他和禾耀的联姻失败,耿珞一定会成为牺牲品,嫁到全东。
全东也是三、四十年的老牌子,只是近几年似乎逐渐没落,一直想回到巅峰时期,却苦无人才与资金,若是能得到德硕这块大饼,他们一定能东山再起。问题是,他们少东配不上小珞!
“放心,我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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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雅致的餐厅,光线充足而温暖,苗凯蒂轻啜一口伯爵茶。她最喜欢这间饭店的下午茶了,浓郁的茶香,香甜而甘润,配上熏衣草小饼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