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吉 - 少爷别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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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吉 - 少爷别闹-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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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生活情趣!”他双手全抱她的纤腰,将她拉向他,在她唇上印下一吻,难得如此研发的少爷惹得荷露心儿乱颤,下一秒却被他推倒在床上,双手被手铐铐在床顶的雕花栏上。

  “这是抢劫,把你的内裤交出来!”白安麒抓住她的脚踝,让她小腿跨在他肩上,窄裙于是往上推挤,露出湿透的黑色蕾丝内裤,范荷露羞红了脸。

  这算哪门子生活情趣?可恶!

  第七章

  荷露一向比少爷早起。

  这是当然的了,因为他是少爷嘛。但另一个原因是少爷早上血压偏低,老是苍白着一张脸,偏偏少爷又挑食,哄少爷吃完那些她和营养师讨论过的食谱与料理也是荷露的工作之一。

  而荷露倒是身体强健,从小就不怎么感冒生病,连生理期的不适也几乎没有。

  比起来,她的少爷真的很娇贵。

  天蒙蒙亮的时候,荷露就醒了,然后失败地发现自己又在少爷床上睡着。

  她不喜欢这样,这代表她越来越忘记分寸,一不小心可能会跨越那道绝不能跨越的地雷线。

  虽然那道地雷线到底在哪,也许时至今日,她也模模糊糊地说不出所以然了吧?

  荷露想起身下床,横在她腰际的手臂却快一步将她往后擒抱,接着她的背撞到一堵肉墙,身后的男人以八爪章鱼的姿态将她牢牢困住。

  白安麒没全醒,大清早要他清醒简直是天方夜谭,有时荷露怀疑少爷以前因为学校的关系不得不早起,但一直到中午前他的神智应该还有一半在睡梦中,所以有时会做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举动来。

  比如……

  啊!荷露突然想到,每次想起这段她都得憋着笑,而且这么多年来总是假装她从来没看见那一幕。

  那是荷露刚到白家的第一个月,每天早上她要负责打扫少爷的阳台。而自从第一次害少爷踢到水桶之后,荷露总是把水桶摆在台阶下——水桶可能会移动,便要爬楼梯该有困难吧?

  那次她面向落地窗扫地时,少爷走出来了,一张苍白无血色的脸,眼角有点红,像极了小说和电影里俊美的吸血鬼。

  “少爷早。”她很小声,很小声,很小声地道早,跟蚊子叫没两样。但那是当时的她最大的进步了。

  白安麒没理她,仿佛当她是空气,这让荷露有些挫败,当然转念一想,白安麒不理她,其实她落得轻松啊!于是她继续扫地。

  然后,对着落地窗的她,看到玻璃上反射的那一幕——水桶长脚之谜终于破解了!

  白安麒悄悄走下台阶,把摆在角落的水桶抬到路中间。

  荷露在他踢倒水桶的瞬间转身,而白安麒还来不及发难。

  惨了!当时她暗怪自己,应该装做没看到才对啊!

  但白安麒一点迟疑和羞赧也没有,面无表情地指着水桶,“你害的。”、

  “……”荷露脸上滑下三条线,“是。”心想少爷不会还在梦游吧?

  然后那天,少爷声称一大早淋到冷水害他身体虚弱,她必须随时在他身边待命。

  明明就只是裤管湿了一角而已耶!

  但是大少爷永远是对的,这在折家佣人间是铁则。

  这几年,荷露的结论是,也许是梦游,但更也许是起床气,闹别扭,总之不管是什么,老话一句,少爷永远是对的!

  于是她没再有任何动作地任身后的白安麒将她当成人形大抱枕。

  这一迟疑,她又迷迷糊糊地睡了一会儿,醒来时天已大亮,她窝在白安麒怀里,而他一双手正轻轻顺着她的发,手指在她右额上的疤痕与刺青上流连,荷露直觉反应就是伸手去遮掩。

  白安麒抓住她的手,“很漂亮,干嘛不让我看?”

  荷露一窘,继而想,反正她自己也不讨厌这个刺青,也罢。这个刺青的由来改变了她的人生,而且那是她身上最后一道伤疤了。

  嗯,对了,她手臂上现在还有一个,虽然少爷交代医院务必以美容针为她缝合,而且她手臂上早就有刺青了,再多也不知道要刺在哪里。

  浴火重生的蝴蝶。在她右额上,也可以时时提醒自己,她身上唯一可取处,就是知恩图报。

  她毕竟流着那禽兽的血,也许她其实是个混帐,只要在少爷身边,她相信自己不会变成混帐。

  “刺这个会痛吗?”向来爱惜皮肉的大少爷突然问道。

  荷露总是觉得自己最好想清楚再回答,“还满痛的。”爱美又惜皮肉的大少爷还是不要打蠢主意比较好。

  “我也想刺一个。”荷花!但他还没想到要刺在哪,左胸口似乎不错,但那样会不会太明显?他会有点害羞。

  “那很痛,而且对皮肤不太好。”他白白净净的不是很好吗?

  白白净净的他比较可口。

  当然,或许是一种缺憾的心态,少爷的完美无缺对她来说是富裕圆满与幸福的象征,她自己不可能那样,所以她有点贪心地希望少爷不要改变,永远都是那么无忧无虑,娇贵而完美的样子。

  “你身上那么多个,而且,我才不怕痛!”

  小鬼头都很喜欢这么强调,荷露无言地想,“其实现在也有不痛的啦。”所以他最好别以为那能彰显什么男子气概,“那实在不算什么,而且刺坏了怎么办?我以前是年轻不懂事,”她只好这么好他说,希望他打退堂鼓,“你以前看到老爸那些手下刺龙刺凤的,不是觉得不美吗?”

  “我要刺的跟他们不一样。”荷花耶,可是既美丽又清俊,只要图样画得好,绝对超凡脱俗又有个性!

  “你要刺什么?”

  身后的白安麒一阵沉默,荷露久久等不到回应,转过身,见他明明应该苍白的脸又浮现可疑红晕。

  “不会是……裸女图吧?”她一脸无言以对,眼神像在看着变态一样。

  他在她心目中是这么好色吗?

  好吧,是有一点点色啦。

  “我又不是变态!”

  真的不是吗?荷露可不敢真的这么问,“为什么想要刺青?”

  “我想要……”跟你同一国……不对,这讲法好娘!“我想要把最重要的东西刺在心坎上。”他的嗓音,轻柔似爱语,却又无比坚定。

  荷露忍不住想笑,“重要的东西,放在心里就好,何必刺青?”

  少爷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荷露想像不出来,该不会是他的制图笔或麦金塔吧?还是他的法拉利?嗳,不管是什么,荷露总觉把那些东西刺在少爷美丽的胴体上,真是一种天大的浪费与破坏,简直像世界级美景中盖了一片铁皮屋一样煞风景。

  “我喜欢少爷……”说白白净净的话她会被掐死吧?“干净清爽的模样,少爷不要想不开好吗?”

  干!她为什么断句断在让他心脏无力的地方?白安麒现在就很想掐死她!他醒来想跟她唱反调,但她说“喜欢他干净清爽的模样”……那也是一种喜欢啊!

  是喜欢没错吧?没错!他决定让自己自我感觉良好一回合,自动“我喜欢少爷”这五个字放大一百倍。

  “好吧,既然你那么喜欢我……”羞,他赶紧翻身趴卧,顺便把脸埋进枕头里,“那就听你的好了。”

  他说得太快,荷露没听清楚,只担心少爷闷死,而且他耳朵真的红红的,不是因为缺氧吧?

  但至少现在她的身体得到自由了,荷露趁机溜下床。

  阻止少爷在身上刺青是对的,荷露看着白安麒趴卧着,掀开来的棉被露出他裸背上完美的线条,倒三角的身材,身上没有一丝赘肉或过瘦之处,光是裸背就迷互人,难怪当初教少爷驾驶游艇的训练师会一时情难自禁,扑上去告白啊!

  而少爷从小爱惜自己的皮相,身上没什么重大伤痕,既然这样,保持这份完美不是更好吗?

  “要泡澡吗?我帮你放热水,你洗好就可以吃早餐了。”赶紧喂饱娇贵的大少爷,是现在的她最重要也最关心的事。

  “你跟我一起泡。”

  “我想帮你做早餐。”多年来应付大少爷的经验告诉她,这句绝对比“我必须”或“我得”还来得有效。

  爱妻早餐哦?白安麒犹豫了,鸳鸯浴和爱妻早餐只能选择一个吗?

  “不能泡完再一起做早餐?”

  他只会碍手碍脚啊!荷露可不敢这么说,“这样你洗好,我们两个都可以坐下来吃早餐。”她含蓄地解释道。跟他下去泡,他们就只能吃中餐了吧!她可不相信他会乖乖泡澡不动手动脚!

  

  白安麒平时都在家工作,千宝的股东身分只是家庭事业,虽然他的服饰品牌也是因为有千宝为踏板,所以能顺利跻身时尚界,但就跟所有创意产业一样,时尚界也是很残酷的,他要是没有真材实料,最多只能沦为花家里的钱做做样子的二世祖。

  幸好,从小到大,只要他想做,就没有不成功的,一方面是他确实有才华也有毅力,另一方面其实和虎爷的教育方式有关,要嘛你就不要开口,敢开口就要做到。白安麒向家里借钱的代价是三年内要还两倍,不然就滚出家门直到实现承诺再回来,他做到了,他的时装品牌包含女装和男装,皮制配件与香水,目前在亚洲崭露头角,东京,台北,香港,首尔,都已经成立分公司与据点,下个目标是上海与新加坡。

  偶尔需要当空中飞人时,荷露会陪着他,无论到哪,他都只要荷露照顾他所有需求——讲难听点就是,没有荷露,他就闹脾气,不让身边的人好过,到公司坐镇时,荷露也是他的秘书,毕竟一般家务有咪咪在。白安麒就是算准接下来一个月他可以在家专心画设计稿,这么一来他就可以二十四小时黏着荷露了,嘿嘿。

  构思设计稿的初期,通常很随兴,坐在制图桌前他反而画不出来。他最喜欢挑恭喜工作的地方,拿着速写本,有时一枝铅笔或风向标色铅笔,坐在铺了地毯的地板上或沙龙的窗台上,就可以开始工作,初稿的工具越简单越好,太多太复杂只是自找麻烦。

  他不用橡皮擦,至少初稿时不用。在花时间擦去错误的同时灵感很容易一闪而逝,他宁可直接换到另一面继续画,何况,很多时候新的灵感往往来自过去那些失误的手稿。

  恭喜则会安静地完成她该做的分内工作。

  有时她会羡慕白安麒的才华,她不懂那种感觉——肠枯思竭困扰不已,灵光乍现的狂喜——她不懂。长期抗战只为完成使命的坚持倒是懂得的,少爷加班时她一事实上随侍在身边,照顾好少爷就是她唯一认定的使命,她想她勉强能了解那种为了坚持而感受不到疲累的感觉吧?而反覆要求自己做到最好,这就像她也总是要求自己要让少爷毫无后顾之忧一样吧?

  而她也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不得了的潜能没被开发,老实说如果不当管家,她还真不知道自己能干嘛?

  她年轻时很喜欢打架,但那是因为赢了很有快感,要是输了就不好玩了。她歌喉不怎么样,写字普普通通,语言能力是被练老训练出来的,因为要帮助少爷,英文流利,日日夜夜的日常对话无碍,都是基本的,法文则是以前和少爷到巴黎念时和少爷一起学的,她最近还在学义大利文,因为未来少爷很可能要常往欧洲跑。

  至于美感,其实她完全没有,全是跟在少爷身边被他训练出来的,少爷最讨厌没有美感的人事物了,所以他很讨厌看她穿一身黑灰白的老处女套装。

  她想她是没什么才华的,但工作对人生来说,除了温饱外,第二重要的恐怕就是成就感了。关于成就感,她可以肯定她是有的。

  少爷开心,她就开心,维持少爷的生活品质永远有最高质感,就是她最大的成就感。

  更甚者,能把少爷宠得这么骄傲矜贵,除了她没人能哄得了这位大少爷,其实也让她有种变态的成就感哩。

  她在厨房工作,大少爷也偏要在隔开餐厅与厨房的吧台上画图。所以荷露一向把家里所有桌面擦得一尘不染,绝不能有杂物占据桌面,以免阻碍少爷画图。

  白安麒常常闲着没事似地支着脸颊,双眼始终跟着荷露转——多年前他就证明他能够光看着荷露就看一整天,何况,荷露不只有美丽的小腿肚,还有翘翘的屁股,性感的大腿,迷人的小蛮腰,从牛奶小馒头进货的山东大馒头,还有如果他是吸血鬼,一事实上天天口水泛滥的脖子……噢,荷露的眉毛真是浓淡适中,眼睛像有魔力那般深邃,偶尔戴起眼镜也很有个性,侧翼穿了颗小圆珠的鼻子好可爱,微厚的柔软双唇让他好想立刻凑过去亲一口,脸颊像初夏的荷花花瓣般粉嫩,连耳朵都让他舍不得移开视线……

  耳朵?白安麒一手摸着下巴,突然想帮荷露设计几款耳饰,珠宝饰品类他们公司品项较少,但有人提议在上海和新加坡的新据点成立同时推出纪念款新品,珠宝饰品或许是不错的选择。

  白安麒立刻动手画草稿,荷露静静切了一块他最爱吃的东坡肉喂给他,他也反射动作地吃掉了。

  荷露不需要开口询问,她静静地观察着少爷的反应——拧起眉,就是味道太重或肉太老了,一脸木然嚼得意兴阑珊,就是太淡或太软烂,吞下去后咂了咂嘴,就是味道很刚好,他喜欢。

  白安麒手没停,脑子也没停,出于本能地咂嘴时,荷露微笑地回到锅炉边。

  少爷喜欢吃东坡肉,她也喜欢。她还记得第一次知道少爷原来喜欢东坡肉时有多讶异,因为少爷以前明明都把东坡肉丢给她,要她解决。

  不只东坡肉,少爷也爱吃地瓜叶,菜脯蛋,功法鲭鱼,奶油蛤蛎,酥炸明虾……后来她一想,才顿悟,那当口心头又暖又刺痛,又心疼又好笑。

  白家大宅的厨房根本不会准备少爷不爱吃的菜,大少爷知道她喜欢吃哪些菜,想夹给她,但脸皮薄,只好假装他不爱吃,老是一脸骄傲又恶劣地要她帮他解决,还威胁她不许说出去。天知道看着自己爱吃的食物全在自己眼前被别人大快朵颐,有多悲惨?至于威胁她不许说出去,当然是不想自己这么拙的示好方式被看穿啦!

  后来呢,只好换她以不拆少爷台阶的方式,绞尽脑汁地在只有他们两人的餐桌上,哄少爷跟她一起享用那些他爱吃,而她也爱吃的菜。

  “……不难吃啦!”

  最后少爷总是这么说,但是明明爱吃得很啊!她憋笑憋得很痛苦,但也很高兴少爷终于不用忍痛把爱吃的菜全推给她了。虽然有时想想连吃饭也要这么谍对谍花心思,就为了顾全大少爷颜面,真有够难伺候,但对少爷了解的越多,她也越来越像白家那些佣人一样,不介意偷偷地假装不知道少爷的用尽良苦和别扭,更甚者她还比所有人更花心思去哄少爷开心呢。

  因为她的少爷,并不是个怎么的人,哄他开心比什么都值得啊!

  不过说起来,恭喜另一件伟大的成就感,就是她做到了在白家大宅时候所有人都束手无策的事。

  她让少爷专心吃饭,并且尽可能不挑食。

  把菜上桌,摆好碗筷,然后帮他盛好白饭,荷露便唤白安麒洗手用餐。

  因为希望少爷吃得开心,所以荷露也很用心研究厨艺,其实只要是她夹的菜,哪怕是少爷最讨厌的苦瓜,他也会硬着头皮吃下去,不过荷露还是希望少爷是有食欲才去享受食物。

  如果是第一次尝试的菜色,荷露会先夹一口直接喂进大少爷嘴里——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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