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想不通,像她这么一个穿戴整洁举止优雅的女生怎么会喜欢上这么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野兽呢,他的胳膊上满是黏黏的汗液,她怎么一点也不觉得恶心呢,还把脸使劲往上面蹭!我不由得感慨道:“还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
走到操场门口时,刚好遇上系主任,他正跟李宁站在一起,我原本以为他在批他呢,没想到,走近一看,他俩聊得可欢了,路过他们身旁时,我没有打招呼,因为我觉得这老家伙应该又把我忘了吧,果然,他依旧若无其事地跟李宁谈笑风生。
一场运动会下来,作为观众我竟觉得比运动员还要累,浑身酸痛,想来这并不奇怪,毕竟人家运动员辛辛苦苦换来的有掌声有鲜花还有小女生的膜拜,而我们这些观众呢从头到尾都是在为别人喝彩,腰板挺酸了,手掌拍肿了,嗓子喊破了,这样的幸福感可不是一般境界的人能够体会得到的!LZ不禁感慨道:“记得去年运动会,我只是观众,而今年运动会我有幸走过场,从看客到过客,这算不算是一种进步呢?”
我们相视一笑,心照不宣。
我们回到宿舍,一推门,就听到小三在那儿卖能,他说:“要是我去参加那个五千米长跑的话,那小子就有竞争对手了!”
小四轻蔑地说:“得了吧你。你要是去,我看你不一定能拿到最佳表现奖,不过要拿最佳表演奖还是有希望的啊。”
小三长长地“切”了一声,满脸的不屑。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件狭小的屋子里很快将会变得不再平静……
“这次队列走得挺好的嘛,院体育部买了一些水果犒赏大家,这是小一和铭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李宁过来了,这家伙每次来我们宿舍都不敲门,这一点特别讨人厌,最囧的一次是,有一晚我们关了灯围在一起看恐怖片,就在高潮时,突然有个黑影破门而入,把平时不敢看恐怖片的LZ吓得花容失色,他情急之下竟然钻进小四宽阔的怀抱里,那场景别提多搞笑了。
我跟LZ还没来得及伸手去接,那几个苹果就被小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只是抢了去,而且他洗都没洗便拿起一个咬下去,。我们都笑他嘴馋,他却故作聪明地朝小四一阵坏笑,原来李宁只送来了三个苹果,事已至此,LZ只好说:“把我的苹果分给小四吧。”
小四哪好意思接啊,跟LZ在一边纠结着这让站在一旁的我倒感到有点羞愧了,心想这算什么事儿啊,我无缘无故地就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我招谁惹谁了啊,就在我左右为难之时,李宁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啊,我数错了,应该是一人两个的,你们等一下啊,我这就回宿舍再给你们拿一个来。”
我们仨十分默契地用一种恶毒的眼神仇视着他,他哆嗦着腿箭步夺门而出。小三却安静地坐在电脑前一边看柯南一边啃那只喷香的大苹果。
不一会儿,李宁就过来了,他好像经历了一番长途跋涉的样子,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的,LZ戏谑他:“你们宿舍跟我们宿舍相距不过十米,你怎么累成这样啊?我看你啊,还是别当什么体委了,我们家小三都比你强。”
李宁拿起我桌子上的水杯便咕咚咕咚地喝起来,看着他满头大汗的样子,我很是心疼,我的杯子就这样被他玷污了,呜呜……我说:“这杯水是昨天晚上的。”
他惊异地看着我:“你……你怎么不早说啊?”
我笑笑说:“您刚才就像一匹在沙漠里突然遇见泉水的狼,喝得那么急,我怎么拦得住啊……”
他只好无奈地说:“算你狠!”
看他一副可怜样,我递给他一片口香糖,说:“这个可能能够挽回点什么的。”
他伸手接过去便含在嘴里使劲地嚼,当时我明显看到他接口香糖的手掌心里满是粘稠的汗液,这让我有点反胃,便借故去了卫生间。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洁癖,我觉得人的肉体是这个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当然只限于男人,这个有点邪恶了,呵呵,每次看到那些足球运动员和篮球运动员之类的在赛场上狂奔我都会觉得特反胃……
当我回到宿舍的时候,李宁已经走了,我桌子上摆着一只苹果,另外三个被他们瓜分了,他们正津津有味地啃着呢,刚才的情景反复在我脑海里浮现,我咬咬牙,说:“这个苹果你们拿去吧,我向来讨厌吃苹果的。”
我话音刚落,小三就神奇般地出现在我的背后,伸手拿走了那个苹果,小四跟LZ只好无奈地相视一笑……
小三拿着那苹果正要咬下去,却被一个人伸手抢了去,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凌风,这家伙向来神出鬼没的,我们没有察觉他走进来也情有可原啊。一直以来,我都挺佩服他的,他一生下来就是家财万贯的太子爷,而且天资聪颖,自小就是一个在家有父母疼,在外有老师爱的孩子,长大后又整天遇到成群结队的美女笑脸相迎投怀送抱,这样的日子简直比神仙都快活,我真后悔跟他结交啊,这让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整天西装革履出入高级餐厅的乞丐!然而,有时候,我又会为结交他这样的朋友而感到三生有幸,如果不是他,我一个一文不名的穷酸书生凭什么在这座繁华的大都市里肆无忌惮地夜夜笙歌纸醉金迷?我承认,我们都在追求那种纯粹的感情,无关功名,只关风月,可惜的是,我们曾经引以为荣的那份真性情早就在这段所谓最美的年华里被一种叫做成长的利刃雕镂得面目全非了,我们拿什么去拯救,怕是只有自欺和伪装了……
再怎么说,凌风也算是客人,小三只好把那苹果让给他。
在我的印象中,凌风是一个略有洁癖的人,没想到,他居然跟小三一样,连洗都不洗便一口咬下去,我本来想拦住他跟他讲一下刚才的情形的的,可是想到这么做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便忍住不说,任他……
LZ问他:“你今天不是跟陈夕约好一块儿逛街的么,怎么有空来这儿凑热闹啊?”
凌风长叹一声,说:“唉,别提了,女人就是麻烦,买个衣服跟嫁人似的,挑三拣四的,我跟在她屁股后面转得头都大了,一怒之下便把她试穿过的衣服都买了下来,然后就拉着她回来了……”
他喋喋不休地说了好一会儿呢,我真不明白,我认识的陈夕并不是一个嫌贫爱富贪慕虚荣的女孩子,她怎么会为一个这样的男人死心塌地呢?我不了解的是她,还是我的好兄弟呢?
我看到LZ眼神略带几分忧郁,难道他真心喜欢过陈夕么……
☆、他们都疯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东西都渐渐地由此物变成了他物,大学也没有停止前进的脚步,它的功能也日趋多样化,它不再只是一个教书育人生产制造学术新星的工厂,而是一个集文化娱乐休闲健身谈情说爱于一体的人间天堂了。五一在即,为了庆祝这一盛大节日,校方发出通告将不惜动用巨额资金筹备一场空前绝后的视听盛宴,来热情赞颂常年在各个岗位上不辞辛苦兢兢业业的劳动者。
一收到这个消息,各路英雄好汉便纷纷报名,准备为这一盛会添砖加瓦,那些文艺委员也开始忙得不亦乐乎,就像运动会时候的李宁一样,挨个串宿舍,撺掇大家报名。我跟LZ在这方面根本就没什么天赋,所以就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小四因为有别的事情要忙,也不打算掺和,凌风就更不用提了,他虽精通很多乐器而且拿过不少很有分量的奖,他也只是在我们小聚的时候助助雅兴,小三倒是挺热心肠的,自从他在我们学校官网上看到这个消息,便兴冲冲打给找文艺委员洛雪儿打听详情,他当时不知道哪根筋折了,居然鬼鬼祟祟地躲到晾衣房讲电话,他回来的时候可开心了,用欣喜若狂这个词来描述都不过分,再加上他的笑声向来让我们觉得欠揍,我们真想把他拖到卫生间里痛扁一顿,其实我们也不想把他这个小胖子拖那么远的,不过考虑到在宿舍动手一来会让隔壁宿舍误会那尖叫声,二来完事后我们还要清理地板上的血迹,根据理性人假设,我们也就只能那么干了……这个邪恶的想法我们已经谋划了很久了,可是一直没有付诸实践,主要是想给他一个主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而后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过,这家不知道真傻还是装傻,不仅不以此为耻,还常常借此卖萌,把我们愤怒的眼神当做是逢场作戏。他厚颜如此,我们还能怎样呢,改变不了环境,就改变自己吧。
晚会那天晚上,作为亲友团,我们很早就到了会场。按照惯例,我们院应该是做得比较靠后的,不过考虑到这次是看晚会又不是参加会议,应该不会像以前那样安排好座位的,我们就坐在了第一排,然而,就在晚会开始前几分钟,大队人马朝我们杀过来,一个一手拿笔记本一手拿笔很有领导气派的哥们儿走到我们面前,慢条斯理的说:“同学,不好意思,这些座位是分给我们院的。”
我们尴尬地笑笑,连忙道歉,起身朝后排走,一直走到倒数几排,我坐在那里,只能看到舞台上人们的轮廓。小四抱怨道:“我们来那么早却要坐后排,他们来这么晚居然坐在前排,这叫什么事儿啊!”
凌风冷冷地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别忘了当初人家可是拿着比你好的成绩来到这里的。”
我跟LZ笑而不语。
这时候,陈夕跟潘辰也来了,他们看到我们,便走了过来,我跟小四自觉地站起来给她们俩让位子,这时候晚会开始了,为了不挡着后面的人,我们立刻挪到旁边的空位上坐下来。小四一直东张西望的,好像在找什么人,我这才意识到兰心没有来,小四问身旁的陈夕:“兰心怎么没跟你们一块儿来呀?”
“她有节目的,你不会不知道吧,你也太不关心人家了吧?”潘辰抢先答道。
“嗯……我知道啊,我只是一时忘了。”
小四明显在撒谎,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没有人去揭穿他。
我们本来只是期待小三的节目,这下子又多了一份期待。
晚会第一个节目理所当然的是领导讲话,整个会场瞬间冷却,嬉笑声戛然而止,怒骂声四起,那家伙还真能说,把我们的劳动人民说的比国家主席还要伟大,我当时油然而生一种冲动,明天我就卷铺盖回家,到田野上,到工厂里,到马路边,当一辈子既普通又伟大的劳动人民,再也不用每年背着一麻袋的钱千里迢迢来到这里惶惶度日了,那些什么律师啦公务员啦专家学者啦都去死吧……终于迎来了第一个节目,只见一身穿超短裙的的蕾丝女蹦蹦跳跳地从后台蹿出来,伴着火爆的摇滚乐疯狂地扭动魔鬼般的身材,简直就是一个充满魅惑的尤物,台下男生立刻群情激奋,打口哨叫好声不绝于耳,我无意间看到身旁一哥们儿目光呆滞口水直流,不由得捧腹大笑,尽管我笑得很突兀,也没有被人发现,因为他们早就被台上那位辣妹迷得神魂颠倒了。几分钟后,音乐戛然而止,她右手指向天花板,左手指向舞台前方,□是一个正劈叉,整个看上去宛若一朵黑紫色的的罂粟花……
第二个节目是我们班的洛雪儿演唱的王菲的《红豆》,并且有配角在一旁表演,可能是要营造意境吧,不过令我大跌眼镜的是,男演员居然是凌风,女演员是她的一个好姐妹。
我这才意识到,陈夕旁边的位子早就空了。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我以前根本不相信音乐真的具有穿透心灵的力量,可是那一刻,我确实被那天籁之音摄走了魂魄,周遭的一切瞬间化作虚无,我的思绪飘飞回从前,彼时的点点滴滴像幻灯片一样一一闪过,我看到了那间熟悉的教室,凌乱的书桌,古灵精怪的同学,热闹的读书声,一个身穿白色衬衫蓝色牛仔裤的眉清目秀的男孩,满脸忧郁,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教室另一边临窗的一个女孩,她穿了一件紫色的连衣裙,胖胖的脸蛋上落满了金色的阳光,她看上去很美,那是一种婉约的古典美。蓦地,镜头变幻,季节依然是盛夏,天空蔚蓝,阳光灿烂,树木葱郁,微风拂面,他们面对面站在一棵大榕树下,笑容满面,转身,离开,渐行渐远……
“哗啦啦……”
演员退场,谢幕。
凌风没有回来,我们都知道他去了哪里以及跟谁在一起。其实,这也怪不得他,一个是沉鱼落雁的才女,一个是其貌不扬的类男人婆,傻瓜都会选前者,更何况是他这个挑三拣四的花花公子呢?我看到陈夕的眼睛红红的,像是偷偷抹过眼泪了,便挪到她身边原来凌风坐着的位子,只觉得屁股下面冰冷冰冷的,我还没开口说话,她就抢先说:“铭,谢谢你。”
我困惑地问她:“你谢我什么啊,我什么都没做。”
她把头一歪,靠在我肩膀上,失声痛哭起来,由于音响声音很大,除了我,没人听到她的哭声。我拿出纸巾,轻轻帮她擦流到脸颊上的泪水。没想到,刚好被潘辰看到,她好像觉察到我发现了她,便迅速把目光投到别处,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举动有多么冲动,便轻轻地推开陈夕,她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连声说“铭,对不起,对不起……”
我笑笑说:“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不是你……”
直到晚会接近尾声的时候,小三才露面,令我们感到惊异的是兰心也在他们的队伍里,他们演的是话剧《美人鱼》,兰心演美人鱼,小三演的居然是王子,难怪这些天他见谁都笑呢。这样的组合一出场就引起一阵爆笑,我不得不佩服洛雪儿的文艺天分。不过,有一个人不仅没笑,反而显得万分惶恐,他就是一直安静地坐在我旁边的小四。
小三这家伙虽说没什么真才实学,但人家扮小丑还是首屈一指的,原著里面英俊潇洒的王子结果被他演成了一个跳梁小丑,这样的反差让台下那些满心期待的女生差点当场暴毙。
他们的演出很成功,被评为最佳创意奖。洛雪儿跟凌风的表演当然是最棒的,再加上他们出众的外表跟贵族派的气质,被评为最佳表演奖,晚会散场后,凌风带着洛雪儿跟我们回合,说是大家一块儿出去庆祝一番。这时候,小三过来了,兰心跟在他后面,像一个女仆,我越看越觉得他们俩般配。
“你们去玩吧,我有点累了,想回去休息。”
没等我们劝说,小四拔腿就走。
凌风追上去拉住他,说:“小四,今晚谁都不能不去。”
小四扭头看了我们一眼,居然改变了主意,点头答应了。
凌风说:“你们还记得情人节那晚我们去过的那家KTV么,那块可是附近最好的了,这么开心的日子,我们还去那里吧。”
“可是那里消费很高的……”潘辰欲言又止,可可能她突然间意识到了这点花销对凌风来讲不过是九牛一毛。
见没人反对了,凌风清清嗓子,说:“e on;baby!”
由于时间尚早,我们打算用走的,一来省去等车的麻烦,二来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像今天这样一起并肩走在深夜的大街上了。这样的场景让我觉得似曾相识,好像是在一个凉风习习的深夜,我们一行近十人,大摇大摆地走在这条繁华的路上,一路上,尽管冷得哆嗦,我们也是有说有笑,开心得不得了,不同的是,那时,我们初次相识,而如今,我们已经在一起经历过悲欢离合。我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