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6夫君爱穿「破鞋」 厉千魂, 紫萝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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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夫君爱穿「破鞋」 厉千魂, 紫萝衣-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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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厉千魂迟疑一下。“你不会再动剑了?”

  紫萝衣咧咧嘴。“暂时。”

  暂时?

  厉千魂眉头皱了皱,但还是解开了她的穴道,紫萝衣松了口气,先挺身活动一下筋骨,再环起双臂抱胸,跷起二郎腿晃呀晃的,继续用斜眼看他,那模样,活脱脱就是男人的姿态。

  “我还真是没想到,厉阎王竟是擎北马场场主呢!”

  “我们原是游走于关外的马帮,由于战祸频仍,我祖父才带著手下迁回关内来安家立业。明天你到处去看看就可以发现我们马场的人特别多,已自成为一个市镇,有自己的店铺、自己的营生,因为我们原就是马帮,帮众本就不少,三十余年下来,人数更增……”

  大概是因为她是他老婆,他才会解释得如此详尽吧。

  “是马场,也是马帮?”

  “可以这么说,事实上,我们到现在依然援用当初马帮的规矩行事,虽然严厉了点,但人数愈多,就更需要严厉的规矩,否则难以控制……”

  所以他才会如此严酷吗?

  因为他不只是马场场主,也是马帮帮主。

  “难怪他们叫你老大。”

  “那也是沿用马帮时代的称呼,习惯了也就没想到要改了。”

  “那就别改啦!”反正他也很有老大的派头。

  “不过我们马场的人数实在太多了,”厉千魂继续又说。“单靠马场的进帐养不活所有人,因此不得不另辟财源……”

  “什么财源?”

  “我们还有一座金矿、一座玉石旷、一座铜矿和两座煤矿,以及北地各城镇的铺子。”

  “哇,富豪!”紫萝衣惊叹。

  “但拥有矿产也容易招致眼红,所以我必须在江湖上立下足以吓阻人的万儿,再把那些矿产挂在厉阎王的保护之下,如此一来,就没有人胆敢觊觎了,这纯粹是为了自保。”

  “所以你才不像南枪那样喜欢在江湖上走动吗?”

  “在江湖上走动并不有趣,再说我的工作已经够忙了,哪有时间到处去晃。”

  “是喔,”紫萝衣嘲讽地低低道。“你就有时间去对我干那种事!”

  厉千魂窒了一下,垂眸无语,有生以来就做错了那么一件事,却已足够他懊悔一辈子了。

  他不说话,紫萝衣也不吭半声,默默端详他那豪迈俊朗的五官,魁梧奇伟的体格,以及坚毅强悍的男性魄力,他依然是那个十分对她味口的北方汉子,十足十的男人,只可惜……

  “你跟你妹妹的岁数好像相差不少?”

  “先母身体不好,生下我八年后才又生下我妹妹,之后就再也无法生育了。”

  “原来如此,不过……”紫萝衣慢条斯理地说。“你妹妹还真不是普通的恶劣耶!”

  厉千魂又没声音了,因为她说的是事实。

  “既然她是你的妹妹,你应该早就知道她的狡猾,为何还会相信她的话?”紫萝衣又问。

  厉千魂沉默片刻。“因为她哭了,从小到大,她从不哭的,就算哭也是见不到半滴眼泪的假哭。但这回,她是真哭了,哭得双眼红肿、满脸泪水,所以我一点也不怀疑的相信了她。”

  “白痴!”紫萝衣低骂。“那她现在呢?”

  “又订亲了。”

  紫萝衣挑高双眉。“一点惩罚都没有?”

  厉千魂摇摇头。“外婆不会允许我惩罚她的。”

  可恶,至少也该罚那个该死的秦娟娟去洗尿盆嘛!

  “难怪会被宠坏!”紫萝衣咕哝。“你以后真不管她了?”

  “她已经不是我妹妹了。”

  最好是,不然她有预感,那个奸诈的秦娟娟不会那么轻易放过厉千魂,一定还会再带来麻烦,如果不好好处理,恐怕是没完没了的。

  紫萝衣点点头。“好吧,我的好奇心满足了,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厉千魂狐疑地又皱起眉头。“下一步?”

  “对,下一步。”紫萝衣笑咪咪的说完,冷不防唬一下拉下脸,咻一下飞身去拿回宝剑,再唰一下劈向厉千魂,动作一气呵成,绝无冷场。“我他妈砍了你这驴蛋龟孙子,婊子养的野生杂种,竟敢对我干那种鸟事,他娘的你这狗操的下三滥,知道我被人家说成怎样吗?荡妇、淫娃、娼妓、人尽可夫、水性杨花,什么最难听的全戴到我头上来了,我他奶奶的今天非把你这王八羔于剁成肉酱不可!”

  事出突然,没想到她说砍人就砍人,厉千魂还真的差点被砍去半颗脑袋瓜子。

  “对不起,我会尽我所能补偿你,请给我机会……”

  生平头一回摆出如此谦卑的低姿态,他一边绕著桌子躲避不长眼的宝剑,一边低声下气的请求,可怜堂堂北六省的霸主、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如今却沦为被追杀的耗子,顶不了天也立不了地,窝窝囊囊的屈服在一个小女人的威迫之下,只因为他做错了一件事。

  愈是刚正方直的人做错事,他的罪恶感就愈强烈,自责也愈深切,于是,一面对无辜的“被害者”,江湖上谈虎色变的阎王索就变成卑微的小草绳了。

  “鸟毛的补偿,我干你这狗娘养的,操你的二舅子……”

  紫萝衣继续挥剑追杀,怒骂得更凶狠,连厉千魂这种经历不少江湖风风雨雨的老油条也听得头皮阵阵发麻。

  她真的是女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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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成亲后第二天开始,紫萝衣就再也见不到厉千魂了,因为她随身携带宝剑,一见到厉千魂就拔剑追杀上去,厉千魂只好躲著她,远远一见到她就拉腿落跑。

  因为做错事的人是他。

  于是马场里的人发现,他们伟大的场主常常话说一半突然不见人影,或者野马被驯一半突然失去驯马人,又或者矿产的负责人专程来回报收益,却遍寻不著他们的老大——不晓得躲到哪里去了。

  由于知道厉千魂曾干过一件亏心事的并不多,仅有寥寥几人而已,因此大家都不解他们雄壮威武的场主为何那么怕老婆,简直不可思议,也很丢脸,不过也没人敢当面对他说,因为他们怕场主,而场主怕老婆……

  好吧,场主夫人最伟大!

  “大嫂,我就知道你又跑到这里来了!”

  汗血马的专用马厩里,紫萝衣又在那里巡视“她的”汗血宝马了。

  打从第一眼见到它们,她的心就被那些神骏无比的四脚畜生掳去了,没事就往那边跑,一整天下来,她几乎有大半时间都混在那里,喂马吃牧草,检查马蹄铁,替马洗澡刷毛,耐心地一匹匹带去遛马。

  她爱死那些汗血马了!

  “找我干嘛?”

  “没什么,只是……”庄绍飞小心翼翼地瞅著她。“大嫂喜欢这些马?”

  “何止喜欢,我爱死它们了!”紫萝衣爱极了的把粉颊贴在马颈上磨蹭。“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轻快灵活,从没见过如此优美匀称的体态,还有,它们的步伐也特别优雅,每次骑乘它们,我就觉得好像在风中飞翔,那滋味,真是美极了、妙极了!”

  “那如果老大把这些马全送给大嫂,大嫂是否能原谅他了?”

  “爱说笑,它们已经是我的了,哪里用得著他送!”

  耶,已经是她的了?他怎么不知道?

  “咦?”

  “第一天来到这马厩时,我就大喊,要是他再不出现让我砍成肉酱,这些马就全归我了。”紫萝衣得意地说。“他没出现,所以这些马就全归我啦!”

  又不是活腻了,谁会自动自发让她砍,尤其是砍成肉酱,那连救都没得救了!

  “这……这……”庄绍飞啼笑皆非地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紫萝衣淡淡瞥他一眼,旋又转回去替马刷毛。“又想来替那家伙说好话?每天来,你不烦吗?”

  “但,老大真的很冤枉呀!”

  “他冤枉,那我呢?活该?”

  庄绍飞窒了一下。“可是老大已经尽力在补偿了,他不是娶了你吗?”

  紫萝衣不屑地哼了哼。“了不起啊,我原想嫁给读书人的,是他破坏了我的大好姻缘耶!”

  读书人?!

  哪个读书人敢娶她?

  庄绍飞险些冲口而出,幸好及时咬住自己的舌头,不然他一定会被紫萝衣列为第二号追杀目标。

  “为什么?”这个问题应该比较安全。

  但紫萝衣并没有回答他,自顾自刷马毛,庄绍飞正想再问一次,匆地瞥见孟羽不知何时跑来倚在马厩出口处,嘴里咬著一根麦草杆,直对他勾手指头,他迟疑一下,慢吞吞地走过去。

  “干嘛?”

  “别问了,那种事得老大自个儿解决,别人帮不了的。”

  “可是,老大自己有办法解决吗?”

  “当然有,只是……”孟羽的眼神十分诡异,似笑非笑地望定紫萝衣忙碌的身影,似乎已觉察出某种别人觉察不出的症结。“需要某种契机而已。”

  “什么契机?”

  “不知道,总要碰上了才知道。”

  庄绍飞犹豫了会儿。

  “好吧,听你的。”

  虽然孟羽有诈欺的嗜好,但老大已下过令,不准孟羽诈欺到自己人身上,而且孟羽的脑筋又比他灵活,所以孟羽的话应该是可靠又可信的。

  “咦?孟羽,你也来啦!”紫萝衣也发现孟羽了。

  “来请你用午膳啊,大嫂。还有……”孟羽从怀里掏出一本小册子。“这是咱们马场里的规矩,请大嫂尽快背起来,三个月内还可以容许大嫂犯错,但三个月后,倘若大嫂再犯了咱们马场的规矩,照样要被处罚喔!”

  紫萝衣回头看看,刚刚刷的那匹马已经刷得差不多了,于是把马刷放回原位,再走向马厩出口,“好吧,吃饭去!”经过孟羽时顺手拿来小册子,随便瞄一下便塞在腰带上。“有没有关于强奸妇女的刑罚啊?”

  “自然有,由女方决定,要杀、要剐、要阉、要赔,或者……”孟羽笑咪咪的回道。“要嫁,全都由女方决定。”

  女方吃定男方?

  这可威风了!

  “是吗?”紫萝衣听得眉飞色舞,也跟著笑吟吟起来了。“要把他剁成肉酱也可以吗?”

  “当然可以。”

  “也就是说……”紫萝衣笑得更心旷神恰了。“我可以命令他自动滚到我面前来,好让我亲自下手剁成肉酱做成肉包子啰?”

  庄绍飞一惊,要说话,却被孟羽阻止了。

  “大嫂已经嫁给老大了。”孟羽镇定如恒地继续笑嘻嘻的。

  “我改变主意了行不行?”

  “当然行,不过……”孟羽暧昧地挤挤眼。“大嫂不会,对吧?”

  不会?

  笑容倏失,紫萝衣不善地眯了一下眼,旋又不知何意地撇一撇嘴,耸耸肩,没说话,迳自离开马厩了。

  “咦咦咦?大嫂怎地没再坚持下去?”庄绍飞讶异地喃喃道。

  “因为……”孟羽凑到庄绍飞耳旁,低语。“大嫂喜欢咱们老大呀!”

  “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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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走出马厩,紫萝衣的脚步就愈来愈慢,然后,一如过去数天般,她不由自主地停住了。

  多么浩瀚绮丽的景致啊!

  背倚巍巍群山,屏峰黛立,森林葱郁,前方是辽阔的草原,苍翠碧绿,马群昂扬,右临一湖湛蓝水色,平滑如镜,清澈灵秀,左面则是一大片壮观的建筑群,横街曲巷,人来人往,俨然一座熙攘热闹的市镇。

  虽已入秋,蓝天白云下,绿茵依然青葱,衬著逐旋翻红的枫林,益发显得这片景色的如诗如画,有大汉草原的浩瀚,也有江南山水的绮丽。

  与擎北马场相比,她出身的紫月马场简直就像是小马圈,根本没得比。

  除此之外,擎北马场的人也充分流露出北方汉子的豪情与粗犷,与南方人的端庄斯文大不相同,凭良心说,她比较喜欢这里,也觉得这里比较适合她。

  即使她坚持要嫁读书人,终究还是北方汉子比较适合她,特别是她嫁的那个北方汉子,直至此时此刻,她依然觉得那家伙的豪迈俊朗与男性魄力实在令她心折,犹记得初见面的那两天里,她还念念不忘地想说还会不会再碰上他呢!

  正因为如此,她更无法原谅他。

  换了是其他任何人,一旦解释过后,她可能就不会这么生气了,人嘛,谁不自私,谁又不会犯错?

  更何况,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也可以算是受害者,反正她也没什么爱得要死要活,非嫁不可的心上人,而他也娶了她,这个结果也不算差,她向来跟男孩子一样豁达,大事化小,小事也就化无了。

  然而就因为是他,厉千魂,唯一令她心折的人,下意识里,她对他的要求也比较高,自动将他的水准提升到绝不会犯错的最高境界,以为他“应该”拥有最完美的标准,没想到他竟是如此卑鄙下流,实在太让她失望了。

  因此,无论如何她就是不能原谅他,就这点来看,她毕竟还是个女孩子家,在某些方面,她也是很小家子气的。

  想著想著,她不觉又恼起来了,忿忿转身,大步走回场主的大屋。

  边陲地带的百姓通常日子都不会太好过,但擎北马场的人却都过得十分富足,吃得好、穿得好,家具器皿也都是上等货,绝不输给一般城镇里的富有人家,连房子都特别舒适、特别宽敞。

  不过最宽大的还是那栋位于建筑群右方的屋宅,全由青石和大理石砌建而成,十分宏伟,足够十几二十人住,却只住了她和厉千魂两个人,老实说,有点浪费。

  “大嫂,你回来了!”

  一踏进餐室,头一眼见到的就是兰嫂那张惊慌的脸,紫萝衣立刻瞥向餐桌,上头早已布满丰盛的菜肴,还有半碗刀削面,外加一块咬半口的酱肉,筷子一支躺在桌上,一支跌在地上,椅子也翻倒了。

  “逃得可真慌张啊!”她硬憋住笑意,喃喃道。

  “大嫂,要用膳了?”

  “又是面?”

  南方人习惯米食,不吃饭就好像没吃到正餐似的;北方人则对面食情有独钟,几乎三餐都吃面食,刀削面、拉面、扯面、焖面,拨鱼儿、猫耳朵、揪片、圪头,不然就是烙饼、煎饼、窝窝头、圪油油或油饼、油糕,连小米饭里都要加面食。

  幸好紫萝衣不挑食,要不又面又饼又糕的非吃到倒胃口不可,不过偶尔她还是很想念南方的大米饭。

  “老大吩咐我三两天就煮顿大米饭,今儿有,大嫂要吃吗?”

  “真的?要要要!当然要!你忙你的,我自个儿去添饭就行了!”

  紫萝衣兴奋地跑去添饭,兰嫂乘机将厉千魂吃一半的碗筷收到厨房里去,她是庄绍飞的大嫂,负责整理大屋和洗衣煮饭,因此只有她知道紫萝衣睡主寝室,厉千魂却睡在书房里,所以她比谁都困惑。

  夫妻不睡在一起算什么夫妻?

  “啊,对了,兰嫂,你们老大最喜欢吃什么?”

  “酱肘子。”

  “好,卤好的酱肘子全给我端来,我要吃光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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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月过去,厉千魂还在跟紫萝衣玩捉迷藏,辛苦的不只是他自己,还有他那些喽啰们,有事找他,老是得天涯海角逛一圈。

  “老大呢?又躲哪儿去了?”庄绍飞不耐烦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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