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浥尘满足地放下筷子,桌上已经不剩什么了。
她状作遗憾地道:“饱了?让你抢,看来是没有福气享用我的鲫鱼豆腐汤了。”
她端出汤锅,盖子一掀开,热腾腾的香气扑鼻而来,奶白色的汤汁上铺着一层绿色的叶子,看着就很诱人。
陆浥尘大无畏地伸出碗,“一定要来一碗!”
“等等等,不要急。”陶然拦住他,拿过一个空碟子,先把锅里的叶子仔仔细细地捞出来,丢在一边,这才开始舀汤。
“怎么了?”
“没什么,是香菜,很难吃。”陶然顺口答。
“不喜欢为什么要放?” 他诧异。
陶然被问住了。
不喜欢为什么要放?
因为林醉喜欢。
林醉最爱把香菜叶放在汤里一道煮熟,但陶然讨厌香菜,为了折中,每次煲汤,他们总是先把香菜放进去,烧好了再捞进林醉碗里,陶然吃余下的。
这么多年下来,放了再捞,早已成了习惯,就像她早已习惯了汤里面淡淡的香菜味道。
有人说,忘掉旧情人,需要你与他交往时间的一半。
这时间到底是一半还是一倍抑或更久,无从查证,但可以肯定的是,你必须用其中一半的时间去忘记这个人,用另一半时间忘记他留给你的习惯。
也许可以丢弃回忆,丢弃他曾经存在的所有痕迹,但总会有这样的时候,无端端地,就被一些突如其来的问题砸中,有些来自别人,有些来自自己,令你措手不及,无从防备。
——为什么总是睡在床的左边?
——为什么衣柜里有几个抽屉总是空的?
——为什么放了香菜又捞掉?
——为什么每次听到门响心都悬在半空?
……
她又开始走神了。
陆浥尘坐在她面前,迎着她的视线,却知道她根本没有看见他。不过他也知道,陶然发呆的时候就算贝克汉姆坐在他的位置也是同样的待遇。
不是不奇怪,一个这样的女人也会有完全束手无策的时候,只因一个男人,每每为他失却方寸,全无平日里的镇定自若。
那该是怎样一个男人,才能有撼动定海神针的魅力?他不由好奇。
陶然怔怔的,终于想起还没回浥尘的话,含混道:“其实也不是很难吃,我猜你可能会喜欢,就放了点。”
哦,浥尘笑。似乎想说什么,又没说。
陶然接着与他东拉西扯,但看得出兴致总有些索然。
临别,她下楼送他。
待要上车,他回过头来,问:“周日有什么安排?”
“明天?没有安排。”
“我明晚约了一些朋友去吃海鲜烧烤,有没有兴趣?”
“谢谢,不过下次吧。”陶然不假思索地婉拒。
他突然靠近她,微微俯下身,让自己的目光能与她平视,像是对待小女孩似的,异常认真地说:“陶陶,你要多出去走走,才能认识一些新的人。”语中带着些许关切,与他平常爱开玩笑的样子判若两人。
陶然被他奇怪的举止搞得一愣,旋即明白他在说什么。类似的建议,已不知从琉璃那听了多少次,每次都被她插科打诨蒙混过去。
也许是被他的眼睛蛊惑,她听见自己诚实地回答:
“我还没准备好。”
“何用准备?一个新的男人,一个新的开始。”听他说起来,真的很简单。
她想想,“暂时,还不需要。”
他耸耸肩,直起身来,又去拍她的头。
“喂!斯文些。”这次她可要抗议了。
浥尘一乐,闪进车子,还不忘探出头来,冲她不无暧昧地眨眨眼:“嘿,陶陶,需要的时候记得考虑我。”
知道他又没正经,她故意气他:“哪那么容易轮到你?排队领号,今天的号码发完了,明日请赶早。”
浥尘哈哈大笑,朝她挥挥手,呼地把车开远。
不得不承认琉璃是对的,能把调情的话应得这么流利,分明是当他兄弟姐妹。若换成豆豆,早不知道把舌头吞到哪里去了。
一试便知,在陶然这里,他没有机会。不过他也无所谓,陆浥尘这个人,虽然有些自恋,但绝不以征服天下女性为己任,那不是自虐么?
送他离开,陶然回到一个人的屋子,径直走到卧室,把枕头被子通通挪到床中央,又去到厨房,写张便签纸贴在冰箱上,告诉阿姨,以后再也不用买香菜了。
也许比找一个新男人更重要的,是戒掉所有旧习惯。
第十四章
这座城市的秋天很短,几场雨一过,落了花红,脱了柳绿。爱美的女孩们舍不得短打西装和羊毛短裙,走在十一月的寒风里,已不免有些瑟瑟,勇敢得可爱。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
转眼入冬。
连绵的冬雨打得空气又湿又冷,天空是洗不去的铅灰色,人的心情也郁郁,幸运的是,对陶然来说,最难过的已过去。
如果说再也不会想起林醉,那是假的。但至少,她现在已经可以比较平静地想他,在那些不得不想起他的时候。比如在路边的站牌广告里看到《浪迹》海报,或是在房间角落里拾到那枚曾让他寻了很久的袖扣,又比如此刻,她站在季风书园的书柜中间,手指轻轻地在一长排书脊上划动,直到在其中一本停住——《若我离去,后会无期》。
若我离去,后会无期。
她与林醉,是真的后会无期了。
自那晚之后,他音信皆无,只偶尔从共同的友人那里得到零星的消息,知道他似乎一直在美国。
多年前她曾因为他而选择留在这座城市,多年后他把她独自留在这里,一个人去到那么远,头也不回。原来他们终究还是很相配的人,一样的决绝。分手只是个利落的转身,没有纠缠没有争辩没有再见,甚至分手之后也没有机会重逢,无法像歌里唱的那样,在某个街角的咖啡店,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坐着聊聊天,问候一句好久不见。
可是,如果重逢,她是否真的可以做到一脸淡然,轻松问候好久不见?
不,她没有这样的把握。
所以,后会无期,也挺好。
指尖轻轻抚过那四个字,继续滑向下一本。
周末的时候去看望母亲,照例被问到林醉,陶然几乎穷于应对,所有的借口都已用完,看得出母亲也渐渐起了疑心,可她仍然不知道该怎么向母亲说出他们已经分手,这无疑会引来一场轩然大波,母亲会有怎样激烈的反应,她不敢想象。
这成了悬在她头顶的一柄剑,虽然明知早晚要落,仍忍不住一拖再拖。
这次又是,眼看母亲追问不休,她情急之下胡乱允诺,说等林醉忙完这阵子,两个人会一道回老家参加舅舅家的婚礼,母亲听了果然开心,一高兴就把话转到了婚礼上,嘱咐她带这带那,陶然嗯嗯地应着,心里却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咬掉。
简直就是说话不经大脑,这么容易被拆穿的谎言,到时可怎么圆?
揪着眉头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办法,索性心一横,决定一从老家回来就同母亲摊牌,只希望到时借着那点喜气,再趁母亲心情好,能够太太平平地过这一关。
但这趟老家之行是无论如何也躲不过了。
她订了婚礼当天最早一趟航班。
清晨,飞机降落在A市的小机场,随即搭了一辆的士前往市区。自从十八岁外出求学,她已很少回到这里,她对这片叫作家乡的土地没有太多感情,谈不上爱憎,更多是疏离。
到舅舅家的时候时间尚早,新郎的车队还没来,大家都在屋里忙。舅舅站在阳台上频频往外望,最先看到她,披了件外套下楼,老远就唤她:
“小然,小然……”
陶然笑着迎上去,“舅舅。”
“小然,就等你了,怎么不早点回来?冷不冷?穿这么少……”舅舅一边说一边抢着帮她拿行李。
“舅舅,不重,我自己来。”
“没事没事,你路上累了,歇着吧。”
争执不下,陶然只好放手。舅舅大步走在前头,不停地回头嘘寒问暖。
陶然望着他的背影,心里忽然有些难过。几年不见,舅舅老了许多,却还是把她当成小孩子。如果说这座城市还有什么真正令她牵挂,那么一定是舅舅。像母亲说的那样,没有他就没有陶然的今天,她敬重他,一如敬重一个真正的父亲。
进了门,舅舅乐呵呵地拉着她到里屋,大声喊:“玲玲,看谁回来了!”
宛如众星拱月般被围在正中的那个身着白纱的漂亮女孩扭过头,隔着众人望过来,见是陶然,礼貌地叫了声“小然姐”,那目光蜻蜓点水般,掠过她的脸又飞了回去。
旁边一位鬓角戴着红花的中年妇人出声道:“小然来啦,外面坐会儿吧。”语气客气,算是招呼,说完又去忙着给女孩整理头纱。
“舅妈,玲玲。”陶然朝着她俩的后脑勺打了个招呼,便再也没有别的好说。
气氛实在算不上热烈,舅舅在一旁搓着手,笑容有些尴尬。陶然不动声色地挽过他的胳膊,“舅舅,过来看,我带了上好的龙井给你,你知道我不懂茶,也不知道是不是你喜欢的那种……”
不多时就听到外面鞭炮震天地响,新郎到了。
人头攒动,一番扰攘,男傧相们急得满头大汗,却怎么都进不了新娘的门,里面递出来的难题一个接一个,百般刁难。陶然站在人群外面,安静地站着,既不跟着起哄也不上前乱出主意。
在用十种方言说完“我爱你”之后新郎开始有些不耐烦,精心造型的头发被他两下就抓乱了。远远看见,陶然抿住嘴唇轻轻一笑。
刁难是韦玲玲的强项,他要娶她,该是有些思想准备才是。
无论如何,最后总算是把新娘抱上了车。陶然一路跟在最后,坐着末尾一辆巴士去了酒店。本想继续同车上几个刚刚搞清辈分的远房亲戚凑在一席,舅舅却固执地坚持把她拉到主桌。
主桌都是男女双方的至亲好友,席开不久,新人敬酒首先从主桌开始,走到陶然这里,新郎发觉竟然有个很面生的人,不由愣住,新娘子斟满酒,只简单地给他介绍一句,这是小然姐,然后干杯,祝百年好合,说谢谢,便走到了下一位。新郎一头雾水,根本连亲疏远近都没搞清楚,一时也顾不上多问,过去也就过去了。
陶然端坐在舅舅旁边,脸上始终带着恰如其分的微笑,不时地要与男方亲友寒暄,因为怕惹舅妈不高兴,也不敢过分热络,一顿饭吃下来,不知有多累。
好不容易熬到酒宴将要结束,又从大厅远处传来一阵喧哗,舅舅起身望了一眼,有点担忧地说:“哎,那桌好像是大伟的同学,年轻人喝了点酒,可别闹得太疯啊。”
“别担心,舅舅你坐着,我去看看。”陶然闻言,推开椅子走了过去。
果然,坐在末席的是新郎的一班兄弟,平日里就玩得疯,今天这样的场合更是不会放过机会,早就齐刷刷地在桌子上摆了满满十杯红酒,一定要两位新人全部喝完,算是给在座每人敬上一杯,以示诚意。
红酒杯广口圆肚,要知道把这十只杯子全倒满,几乎要用掉三瓶红酒,就算是滴酒未沾过来喝也未必全部喝的下,更何况大伟和玲玲两个人十几桌敬下来,已是强弩之末,保驾护航的伴郎伴娘早就跑到卫生间吐去了。
大伟已经半醉,大着舌头说,饶兄弟这一回吧,真不行了。
为首的几个却借着酒劲不依不饶,再加上起哄的看热闹的,顿时乱作一团。
玲玲脸色绯红,感觉整个人就像在海上漂,可推来挡去吵了半天,也被吵得烦了,蛮劲逼上来,说,喝就喝!于是就要去拿酒杯。
横里伸出一只手。有人拦下她,说:“还是我来吧。”那声音不大,不疾不徐,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大家循声一瞧,原来也就是个高挑纤细的秀气女子,很普通的样子。
有人哄笑起来,其中一个脸色通红的年轻男子嚷道:“你是谁啊?凭什么你来啊?”
那女孩眉眼一弯,慢悠悠地说:“这是我妹妹和妹夫,我帮点小忙也是应该的。”她面带笑意扫了一眼在座诸人,又道,“敬酒没有问题,不过哪有红酒倒满杯的,礼不周全。”
红脸男子哈哈笑道:“嫌多?那要是你一个人替他们俩的话,就一杯喝一半吧,心意到了就成!”
女孩莞尔,道:“小兄弟,我话还没说完呢。今天是大伟和玲玲一辈子一次的大喜日子,各位都是座上宾,作为主人,这酒,不能不敬,敬了,就不能不满。红酒这东西,平常喝着玩的,不成敬意。”
说着,她气定神闲地拿起面前一只酒杯,将杯中红酒倒入空的冰桶里,又取过桌子中央的白酒瓶,把杯子重新斟满,举起来,对着那红脸男子嫣然一笑:“作为姐姐,先替他们俩谢谢各位赏光,水酒一杯,我先干为敬。”她顿了顿,又轻轻说,“你随意。”
围观众人从看到她咕嘟咕嘟往红酒杯里倒白酒的时候就渐渐静了下来,直到见她把满满一杯酒托起来,眼睛不眨一口气干完,再把空杯子放下,依然笑意盈盈,所有人都惊住了。
下面的毛头小伙子哪见过这阵势,谁都看得出那杯酒没有半斤也有四两,少说也要三四十度,就这么被她干脆地敬下去,这让受得这杯酒的七尺男儿怎么随意的起来?
那闹得最凶的红脸男还没醉到糊涂,见风使舵转的快,看此情形,知道与其硬上扛不住丢人,不如主动服软找个台阶下,索性仗着年纪小耍起赖皮,堆着笑说:“姐姐姐姐,我错了,自罚一杯,自罚一杯……”说着取了一满杯红酒过去,皱着眉头干掉。
其他几个一看,纷纷上前一人一杯把一整排红酒分完,嘴上都姐姐姐姐的叫得一个比一个亲热。
要说这叫得最亲的,非新郎莫属,虽然他还是没搞清楚眼前这个小然姐是何许人也,但已经打心眼里觉得,太阳最红,小然姐最亲!
陶然脸上带着笑,又客气地敷衍了几句,全凭意志力撑着,心里清楚,自己得马上回座位坐下,至少要缓一刻钟才能起的来。
开玩笑么?她又不是姓李字太白,那么多白酒一口灌下去,她就算是个酒精炉也得烧上半天才能烧完呐。
为什么敢喝?
一介女子行走江湖,南来北往的酒席拼下来,早就明白,这种场合若想全身而退,没有酒量?肯定不行,没有酒胆?那是万万不行。
第十五章
夜深了。
外面起了风,窗棂呜呜作响。
陶然躺在枕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白天的喧闹渐渐远去,酒意也散了大半,精神却越发的清醒。
数羊,未果。
习惯性地想去找几粒安眠药,又马上意识到这不是在自己家里。
虽然她曾在这座老房子里住了整整十年,熟悉这里的角角落落,却从没把它当作家。上海也不是,它们都只是房子,不是家。
什么才是家?她也说不大清。
只是有一次,毕业旅行去桂林,在夜晚的漓江上见到一座船屋,很简陋,就泊在江边。一个粗壮男人站在船头整理渔网,船尾竖着小小的铁皮炉,炉火旁坐着个女人,正在锅里翻炒着什么,有个小男孩蹲在她的脚边玩小鱼。过了一会,炉子上的烟渐渐淡了,他们弯腰进了船舱,一方小小的窗子亮起了光,淡淡的,昏黄的,在浓重的夜色中都不怎么起眼。
她却一直站在岸上,很羡慕很羡慕地看着,直到嫉妒。
如果说那就是家,那么她也曾有机会拥有。
其实林醉是向她求过婚的,不止一次。可她每次都说再等等,后来他说想要个孩子,她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