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点擒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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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点擒郎-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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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我叫方笙。久仰大名,锺迅。”她伸出青葱玉手,让受宠若惊的他握住。
  “客套话吗?我并不有名。”至少在商业上他向来是个笑柄,所以他也问得直率。因为他认为眼前这个看来纯真美丽的小姐不该是场面话挂满嘴的虚伪人士之一。他对商业一窍不通,不代表他没有敏锐的天性;尤其他们这种学艺术的人,敏锐的洞析力是十足必要的特质。
  “我不是指商场上的有名。这么说吧!因为我认得锺适,所以知道他最心爱的小弟正巧就叫锺迅。对吧?”她笑得好柔美,直看着他的张口结舌。
  “我没听大哥提过……他似乎没有女友……我是说像你这种可以真正称得上女友的女子,他应该会对我提,因为看得出来你不是那种认识来上床的,呃,我是说……”
  讲到最后,锺迅的脸一路泛红,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又多舌了起来。明明大哥有交代的,像他这种天生坦诚的人,面对商场人士时,只有少说才会少错。
  瞧瞧他在说些什么浑话!
  方笙笑出声道:
  “OK!我明白你的意思,千万不要再解释了,你只会愈描愈黑,我可是会哭给你看哦!”
  她的回应与谅解令锺迅张口结舌了起来,他以为依他不得体的方式,想必令这个看来楚楚动人、气质娇弱的小姐气哭出来,因为她分明长着一张弱不禁风的脸,但说出口的话却又充满慧黠理智,叫他怎能不讶异?
  “你——”
  “事实上我是来找锺适的。他今晚会来吗?”依她猜,怕是不来了。
  丙然,锺迅摇头以对。
  “他不来,他被派去与金小姐参加慈善晚会。”他瞥了她一眼,终于直率的问:“你找我大哥的目的是什么?我大哥会乐于见你吗?”
  方笙眨了眨眼。
  “也许是太多千金小姐对锺适别有居心,欣赏他的外表与卓绝能力,因而前仆后继的想接近他,造成他不少困扰。因此你把我当成是那些女子之一,我不反对。但我可以告诉你,对锺适而言,我绝对是不同的。”
  他无语,谨慎的在心中计量。
  “容我猜猜,此刻你急欲前往的地方,是那个有锺适参加的慈善晚会吗?”
  她温婉的轻问却合着不容置疑的威力,令锺迅不由自主的点头。
  “是的,我正要找大哥,与他谈一谈;听说今夜他们会公开婚讯。我爸爸示意大哥向金小姐求婚。我不许大哥连自己的婚姻也卖掉,他应该为了爱结婚。”
  她闻言勾住他的手。
  “那咱们一同去吧。我们必须阻止他去制造自身的悲剧,并且你也可以看一看我在锺适心中有无地位。事实上我自己也想确定一下,”
  锺迅楞了一下,终于点头,挽住她住出口走去。方笙拦住路过的服务生,请他传口讯给何必主,便一同走了出去。
  上天并没有浪漫的安排,让她与锺适意外的重逢。但她运气还算不坏,遇见了锺迅,这也就很好了。
  山不来就穆罕默德;穆罕默德就去就山。
  她岂有不懂这种道理的。
  ***
  当锺迅与方笙抵达会场时,已是九点光景,晚会已进行至一半时候了。全是因为方笙必须换下脏掉的礼服所致;因为锺迅特意带她去精品店挑了一款合身小礼服换上后,才匆匆前来会场。
  全场的焦点自是锺适与金玉斐这对亮丽佳偶,又因为风声早已传出今夜会有求婚事件上演,因此记者们捕捉的不是各种慈善的表态——反正也不过都是千篇一律的做秀而已!同样是做秀,来点新鲜的东西才令人期待。
  英俊冷静的锺适,身上自是有一股深沉难测的气势,而他身边健美高挑的金小姐全然是阳光股炙热迫人的典型,活跃而眩人心魂,所到之处必是太阳一般的存在。太开,太放,太烫人!
  真是极端的组合!偏偏人家金小姐爱死了锺适的冷与深沉。全香港六百万人口都知道了,金小姐对锺适是势在必得。
  方笙还在想要以什么方式吸引锺适前来认人,不过锺适倒是在锺迅进来时就看到他了,撇下金小姐走了过来。只在心底笑着这个小弟终于开窍,会想带女伴出来,想必是沉迷于艺术之余,也情窦初开了。可是件好事哪!不过并没有注意其女伴的长相就是了。
  也所以,当他要开口对小弟打招呼时,会硬生生的顿住,并且呆若木鸡,失去了平常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镇定自持。谁叫他在叫人之前扫了她一眼,然后就此再也不能感受到其他人,甚至不由自主的一把拉过方笙——
  “你在香港?”他一定在作梦!
  “好久不见,锺适。”她任他捉住双手,却忍不住踮起脚尖在他唇上印了一个轻吻。
  “你是迅的女伴?”他突兀的放开她,在震惊过后,眼神复杂了起来。
  “大哥,她说她是你的朋友,才带她来的。我认识方小姐不到两个小时。”机敏的锺迅立即撇清关系。
  方笙噗嗤一笑,纤柔的身体偎向锺适这一边。
  “我会来香港,是因为这里有个你。”
  他不由自主的伸手搂住她纤腰,两人间有自然的契合与亲密。
  “方笙……”她是他唯一存在着的美梦呀!教他怎能不动容!可是……
  “我们可以谈谈吗?”她问。对他眼中的犹豫视而不见。
  “对不起,我有件——”
  她的话被锺迅打断。
  “大哥,你可要帮帮方小姐,她在香港举目无亲,未来十天要与十三个大男人住在山上无人烟的别墅呢!太危险了。”
  如果之前锺适尚能理智的想起自己今晚肩负的任务,也会在锺迅提供的消息中忘了个一干二净。
  他低吼:
  “十三个男人?荒山的别墅?”
  她明眸水气氤氲,微微咬着粉唇,渐渐低下螓首,不敢面对他——怕他看到自己在偷笑。
  “我没有地方可去。饭店早被人订光了,临时要订也没有房间可订。我想——他们应该不会对我做什么坏事,大家以后还要在台湾商场见面的。”她压小声量,听来懦弱可怜又天真。
  当然,也成功的惹毛了锺适!
  “你脑袋几时改装草包了!不会有事!你真的那么认为吗?”他手劲下得更重。
  她痛得拧眉,趁机推开他。
  “你好粗鲁,我要回去了!很抱歉打扰了你。原来你并不乐见我,不好意思用你些许时间,再见!我回别墅了。”话尾未落,她人已往外跑去。
  锺适来不及抓住她,神情气急败坏!看了看远处的金小姐,又更快速的看着跑向马路边的佳人,终于咬牙道:“阿迅,送金小姐回家!”
  “知道了!”锺迅在他背后愉悦的答应。可以想见,那方小姐对大哥而言是不同的。居然能让大哥方寸尽失,有多少年没看到过大哥“冷静”以外的表情了呢?
  不过,令他深思的是,那方小姐转身跑开是因为伤心气愤呢?还是因为要引开大哥?
  为什么他无法明确的区分?不过,无论如何,今夜不会有“公开求婚”的事件,他已大大满意,不再求其他了。方小姐性情如何,是大哥的问题。不是吗?

 


4

 
  四年前的短暂一夜情之后,锺适刻意的把有关于方笙的记忆封锁在心的底端。不轻易回想,不让那份美好延伸成更进一步的思念,进而泛滥成灾。他要不起,也拥有不起,明知道有那么多的无望,自是封锁住所有,不让自己屈服在渴求希冀中。
  春梦,美梦,都只能放在心中低迥浅。
  可是他能抑制自己几近完美的勒住自我脱的心,却不能阻止他人来撩动。尤其是这个令他心动的女子。四年前不早已知道了吗?她并不如外表所呈现的娇弱被动且无助,当然更不是童话中坐等王子来追求的公主。
  她是比任何人都独立自主、深知自己要什么的女性。
  四年未见,不代表他当真能对她做到不闻不问的地步。商业性刊物的报导,由台湾商界传来的小道消息,只要有关于她,他皆小心且慎重的收藏在心中,不断的为她的功绩喝采。
  不需披战袍与男人杀,不必以男性化的扮相让人感到精悍,甚至不必刻意将口语训练成简洁有力。她似乎完全悖离了人们对“女强人”刻板的认定,自成一格的扬威商场,一再一再的使轻视她的商界老手大吃败仗。
  这样的女子,一旦确定了她要的东西,他怀疑她会有要不到的。光是她美丽柔雅的外表便足以让男人为她摘星捞月了。
  如果她当真为他而来……
  悸动的心因这想法而难以平静自持。
  他们不会有结果的。尤其他想到了他必须与金小姐结婚,心头益加沉重且阴冷。
  唉带她回他的公寓,她便进入浴间卸妆,坚持在最清爽的时候与他谈话,也给了他思考的时间。
  闷闷的对着窗口吐出烟雾。在乍见她的欣喜压下之后,苦涩又不客气的狂涌了上来。三十年来,能在他心中烙印的女子几乎没有,除了他那早亡的母亲之外,就属方笙最令他无法忘怀了。如果他够自由,或有充裕的时间,那他们早在四年前就该有更进一步的交往。甚至可预期的,“爱情”这东西也会毫无疑问的到来。
  但他们没有时间,于是错过了彼此。
  不是没有遗憾的,只是世间总是有太多无可奈何的事来挫折人心。何能独厚于他而幸免?
  身后传来轻巧的脚步声,他侧过面孔,看着清新如朝露的她,正雅致的泛出笑意,盈盈的看着他。
  “借穿你的衬衫,不介意吧?”她指了指身上的白衬衫,下长及膝,像穿着大布袋,益加显得她羸弱而纤小;一卸了妆,没了那股世故气息,她纯真如天使。
  几乎要溺毙在她的温柔眼波中,他猛地拉回理智,甩开头,顺手将菸捻熄,坐入沙发中。直到冷静的因子回到体内,他才又看向她,眼神是难以解读的莫测高深。
  “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她坐在他对面,笑得有丝凄凉。
  “我们必须以客套话来当开场白吗?也许对你而言,我只是众多床伴之一,但我以为至少应该有些不同。看来我是猜错了,我们仍算是陌生人。”
  他轻叹,过了许久才问道:
  “你想要什么?方笙。”
  “我要完成四年前未能完成的事。”
  “我以为你要的只是一夜情。”
  她幽深的凝视他。
  “是的,起先是,但你知道如果我们有时间继续发展下去,能拥有的不会只是一夜情。”她笑了声,有些许自嘲:“向来都该是男追女不是吗?但我不认为我会等到你来追求我的一天。虽然我的赌运一向好,但不该盲目下注。你没有宽裕的条件与时间来追我,所以我只好自己来了。但首先,我必须弄清楚自己是不是单恋。我是一厢情愿吗?”她走到他身前,蹲坐在地毯上,双手轻搁他的膝,仰首等待他的回应。她对他有着势在必得的决心,却没有太多的信心肯定他是以特别的眼光看待她的。每每思索到这一点,心便隐隐感到痛;只能以四年来他从未有韵事发生来安慰自己,他也许对她有些许动心。
  娇弱的神情令人心怜,只想小心搂入胸怀安抚她的脆弱。但他不能恣情而为。双手握成拳,贴紧在扶手两旁,他挤出困难的嗓音:
  “你应该去找更好的对象。条件更好的、更自由的、更多有利于谈恋爱而不必有所顾忌的人。”
  原本因沐浴饼后而泛红晕的面庞,因他含蓄的拒绝而被苍白取代。她别开眼,轻问:
  “那是说,我被拒绝了?”
  “方笙,我不是好对象。”
  “不是吗?那为什么金小姐抢着要?”她双眼闪动,再度迎上他的眼。“锺适,我要你。如果你打算让自己变成货品任人抢购议价,那我就来掺一脚,我也是有条件当金主的—
  —”
  他怒吼打断她的尖酸刻薄。
  “不要嘲弄我!全天下的人可以笑弄我,就你不行!”尤其是一针见血的嘲弄,重创他刚强的防卫。
  她站直身躯,没有回报以相同的怒焰。
  “我可以用一辈子等你释放自己,但我不会坐视你去娶别人。你只是外表看来阴狠吓人,而我,则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什么意思?”他也站起来,冷冷的擒住她一只手腕问着。
  方笙趁势贴入他怀中,吻了他一下。
  “我不会伤害你,但人生中总有一些不得不做的事。”她拿开他的手,率性的走向大门。
  他快速的追过去,又抓住她。
  “你穿这样要去哪里?”
  她微笑——虽然眼中一点笑意也没有。
  “我想我还是回原来打算住的地方好了,因为情况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我可得识相一些才行,别当个任性骄纵的富家千金惹人嫌才好。我不会待在不欢迎我的地方,尤其阁下刚才宣布了我失恋的事实,我更该识实务一点。”尖锐的言语由她低沈且柔婉的音色来诠释,永远听来楚楚可怜,教人气不起来,又坐立不安。
  “你哪里也别想去!你以为我会任你穿着一件上衣晃出门?”他咬牙问。
  她骗死人不偿命的美脸上,虽然动人的惹人怜,但行为可叛逆了。她拉高衬衫下,让他看到她里面的丝质底裤。用天真的眼神回应他。
  “不只是一件上衣,我还穿了内裤。你不妨当成我穿了一件连身洋装,基本上不算失礼。”
  “方笙!”他吼得无力,又得控制自己失速的心跳与亢奋的细胞。脑中飞转的是四年前狂野的那一夜,她在他身下又怕又羞的娇喘嘤咛……柔软雪白的玉体……天杀的!她竟然想把她诱人的模样呈现在十来个大色狼面前,并且与他们共处一室!他要是任她走出大门除非他死!
  使力将她拖向客房的方向,怒道:
  “今晚你住下来!明天我载你回去拿行李,你给我立刻回台湾!”全身勃发的怒气令他将她抱起,丢入柔软的大床上。这是可怒又不会伤她的方式。
  被丢入柔软床被中的佳人意思意思的低呼了下,待她由被子中挣扎的坐起时,却又被一件薄被罩顶。
  “做什么?”她娇嗔,迎向他深沉的眼神,里头闪烁的可是欲望?她连忙拉低薄被,才看到穿在身上的白衬衫早已卷到大腿以上,而宽大的领口也松开了二颗扣子。她几近全裸的呈现在他眼前,才会被他丢来一件薄被遮住春光。
  四年来,有多少男人看过她这种娇媚的模样?
  这个猛然袭上心头的问号像长了无数荆棘,滚来心田,一路皆是刺痛,令他充满欲望的眼神添上更多怒意!但这不是他有资格问出口的,永永远远没有资格!
  方笙并不知道他的怒意勃发早已转成妒恨。脸红心跳的身子全因他的欲望而无措——并且想念!
  她没有拉好衣服,跪坐在床边,与他相近不到一手臂长,伸手轻轻扯开他的领带,诱惑得明目张胆,只有飞红的羞色告知了她有多无措!
  但方笙一向是极端的综合体,她的害羞并不能阻止她坚持要完成的事,即使是羞死到脑溢血的地步,她仍会完成自己下达的诱惑指令。
  锺适猛吸一口气,鼻息转为粗重;伸手扶住她肩,原是想推开她,拉回自己理智的,但触抚上她的雪肌玉肤之后,他培养了三十年的理智冷静又宣告故障的讯息,没让她的主动再张狂下去,他狂野的吻上了令他魂牵梦系四年的红唇——
  深吻化为纠缠。在床被间掀起惊涛骇浪的姿态,沉沦得近似罪恶,却无力自拔。缤纷的爱情颜色中,必有魔法来当原料,催动两心荡漾,两情狂放。即使是再冷静的人,也会在此中焚烧为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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