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男叫田新,与他出去我一直不敢直呼其名,都是小田,小田的叫,偶尔叫过一次,引来周围无数人侧目。
而且到第三次后,此男已经觉得我已经完全接受他,俨然我已经是他私有财产的样子,晚上我稍有晚归,便打电话来问我为什么这么晚,以后不许这么晚;说圣诞夜公司准备了舞会,他说他不喜欢我和男的跳舞;更过分的是,他知道我和方非同住,直接跟我说,让方非马上就搬出去,要么搬去和他一起住。
我□奶奶的!
你算那根葱,老娘是不是上厕所厕纸用几张也要你规定?只见了三次就管头管脚了,那真嫁了他是不是要带镣铐过日子?
我把这样的话在我妈又一次电话询问我进展时原封不动的说了一遍,我直接说这种男人我不能要。
我以为我妈会支持我,但她居然来了一句:“这说明他关心你,他不喜欢你跟男人同住也很正常,如果真让你搬过去,你要么同意他算了。”
我只觉得头“嗡嗡”作响,这算当妈会说的话吗?我三十岁怎么了,三十岁就是垃圾了,就这么不值钱,我握紧了话筒,直接吼回去:“要住,你去住去。”说着就用力挂了电话。
方非从厨房里跑过来,看我蹲在地上不动弹。
“怎么了,娟娟?阿姨都说什么了?”他放下手中的铲子,想将我扶起来。
我一把拍开他,本来想说:你别管我。但不知怎地,一张嘴眼泪就止不住的往下掉。
方非吓傻了,呆了一会儿,蹲下来看着我:“娟娟?”他只敢喊我的名字。
我捂住脸哭,一股情绪在我心里窜动着,并不一定完全因为我妈的话,还有我自己,杨娟娟,你怎么就这么不争气,为什么你就是嫁不出去呢?为什么人家都可以卿卿我我,你却要一次次的看不上人家,要受这种罪?
我感觉方非伸出手来抱住我,我任他抱着,好半天,才终于有些平静下来,然后哑着声音说:“非非,我可能真的嫁不出去了,以后你要是结婚生子,就多生一个过继给我养。”
方非轻声笑了笑,并没有回答我,只是将我松开,看着我的脸上还是满脸的泪水,便拉去手上的套袖,用袖子替我一点点的擦干净。
就这样一下下的擦,我忽然有些不好意思,说不清是为什么,可能是忽然想到自己的眼睛一定肿得非常难看,或是他现在看着我的眼神实在让我不太习惯,我举手想要推开他。
“娟娟。”他却有些突兀的叫了我一声。
“什么。”我下意识的抬头。
“你难道真的没有想过?”
“想过什么?”
“想过,也考虑我一下。”
“……”
“我已经长到可以被你玷污的年纪了。”他笑的迷人,忽然毫无预兆的对着我的额头轻轻吻了下去。
我一口气冲到方非家,对他正在厨房里的妈妈喊道,阿姨借下电话,他们家比我家有钱的多,早早的装了电话。
没等答话,我便熟门熟路的推门进去,然后看到一个□的身影呆立在那里,接着是一声尖叫,正在洗澡的方非马上抓了毛巾遮住自己的重点部位。
不过,我还是看见了。
我当时只有十五岁,脸皮还很薄,即使方非只有十岁,这种画面对我还是有震撼力的。
“你故意的。”他活像被□的小媳妇。
“我只是想打电话,”我的脸也红了,“谁让你们家把电话装卫生间里。”
“你就是故意的。”方非已经哭了。
大人跑过来看究竟,我觉得我百口莫辩,急急的说了一句:“我才不希罕看你,你还没到让我玷污的年纪。”方非妈妈的锅铲即刻拿不住掉在地上,而事实上那个时候我还没完全搞懂“玷污”什么意思,只是从电视上看来,觉得说出来很帅而已。
“娟娟,你发什么呆,杨娟娟!”小金的手在我眼前用力晃了晃,无果后,终于发出狮子吼。
我这才回过神,正好看到她气鼓鼓的脸,我迅速的把自己碗中最大的那块肉夹给她,那妞立马低头吃去了。
看她三口两口的吃完,我又夹了块给她,然后撑着头,犹豫了下才道:“小金,如果你是个二十五岁的男人,会喜欢比你大五岁的女人吗?”
“当然不会,”那妞头也不抬的答道,又马上觉得不对,猛然抬起头来看着我,“娟娟,你是在说你吗?你相机里的那个帅哥才二十五岁啊?阿弥陀佛,你这是辣手催花啊。”她看过我存在相机里方非的照片,当时她追问了半天,我才说是跟我合租的人,那妞因此花痴了好长一段时间,一直扬言要杀到我家去。
我白她一眼,呃,其实我没想说自己啦,但不知怎地就直接问了,这样再蠢的人也知道我在说自己,便只好承认,有些垂头丧气的说道:“你也觉得不可能是吧?”
“你跟他到什么程度啊?”小金看着我的表情,很有兴趣的问我。
“什么什么程度,没程度。”我再次抛了个卫生球给她,虽然是我起的头,但谈这种话题让我觉得实在有些尴尬,小五岁的男人,讨论他是不是真会喜欢我,我很想解释那并不是我觊觎人家,是人家可能对我有意思,但想想还是不解释了,“只是合租而已,还有就是我从小就认识他。”
“那不是青梅竹马外加近水楼台,娟娟,虽然我只见过照片,但绝对极品,你既然占了这么大先机,管他是不是大五岁,推倒再说。”小金挥着手中的筷子,豪气干云。
我继续翻白眼,完全不在正题上:“不是我想追人家,是人家可能喜欢我。”
小金一怔,马上又道:“那不是天大的好事。”
唉,我崩溃。
下意识的伸手抚过自己的额头,忽然想到方非昨晚吻过那里,顿时觉得那里滚烫起来,虽然我快三十岁了,可生平第一次有男人吻我,虽然只是吻额头,这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就像我也同样不知方非是当真还是玩笑。
如果是玩笑,是不是开得大了点?
手机的短信提示在这时响起来,我看了一眼,是May介绍的那个男人,虽然扬言说不要了,但跟我妈吵了一架后,这事就又搁着了。
“晚上下班见次面,有事跟你说。”那是男人发来的短信,我有些痛苦的捧住头。
田新就是有莫名其妙的优越感,穿着发型都是时下流行的,让人感觉很骚包,就像现在,分明空调开得很大,很热,他却为了造型还是死命不拿掉脖子里那条粉红色的围巾,天知道额头都冒汗了。
而我跟他在一起时他的优越感似乎更足,总是说我穿得土,不敢带去跟他的朋友见面,或者挑剔我脸上毛孔粗,不像一般女孩般水嫩。
这些我都虚心接受,从不争辩,原因无他,因为我对这个人压根就不在意,所以他对我的挑剔也就不会放在心上,而这些在他看来的逆来顺受,让他很满意。
他自作主张的给我点了熏衣草味道的奶茶,原因是觉得女孩适合喝这个,而天知道我有多讨厌有花香的饮品,他一端上来我就很配合的打喷嚏。
“今天我找你是跟你说一件事。”他今天竟然耐心的等我把喷嚏打完,而没有皱眉。
“什么事?”我揉着鼻子。
“我们分手吧,”他说话时盯着我,看我不说话,又道,“我知道我忽然这么说对你打击很大,但是我考虑了一段时间觉得我们不合适,你其实是个很好的女孩。”只有过于自信者在拒绝对方时才会以胜利者的姿态假装很诚恳的说:你其实是个好人,是我没福气。我以前就用这样的话拒绝别人。
果然。
“是我没福气,你一定会找到比我好的。”他说。
而我纠结的并不是他这句被我猜中的话,而是那句:打击很大。
我打击很大?
“为什么你觉得这对我打击很大?”于是我直接就问出来。
应该是第一次听到我反驳,他高姿态的发言猛的停住,吃惊的看着我,好一会儿,脸上是一副明了的表情,点了点头道:“我也是这样,碰到这样的事也会像你这样言不由衷。”
我扬眉,忽然有种猜测,这位田先生是不是还预谋着我会抱住他的腿求他别走?
我想我已经达到气极反笑的境界了,很平静的从包里拿了纸巾出来,递给他道:“田新,你先擦擦汗,这里实在太热,还有你条粉红色的围巾实在不适合,显得你皮肤黑,而且有点娘。”
他脸上顿时有些不自然,因为他的自信从来就告诉他,他的品味是一流的,而我居然在挑剔他的穿着,不过这样的话很快又被他想成那是我得不到就诋毁的心理,所以他又笑道:“杨娟娟,你是不是觉得我抛弃你让你很受伤?”
我彻底无语,好,算你狠,老娘我完全不是你的对手,我现在多说一句都是自取其辱,所以我眼观鼻,鼻观心的干脆不说话。
我不说话,在他眼中就是承认了,他又继续说:“我跟前面一个女朋友分手时她就一直在哭,也说了我很多不好的话,不过最后还是求我回到她身边,我希望你不要这样。”
有人的脸皮真的堪比钢板啊,钢板看到他估计还会哭。
我觉得我如果再听下去很可能就会跳起来抓住他的那条粉红色小可爱围巾将他勒死,所以在惨案发生之前,我直接将那该死的熏衣草奶茶的钱拍在桌上,话也不说一句,直接拎了包出去了。
出门的一刹那我在想,也许那位田新先生以为我伤心欲绝已经难以自控,所以才奔出去的吧。
一个人拎着包在街上走,不垂头丧气是假的,这样的极品都拒绝了我,我不绝望是假的,我抬头看着被霓虹衬得黯淡无光的天,也许,在别人眼我真的不怎么样吧,我在嘲笑着那个人的过于自信,自己又何尝不是待价而沽?所以才有我看上的看不上我,看上我的我看不上,这或许就是因为我的过于自信,却眼高手低吧。
就这样胡思乱想的回家,我郁闷的心情仍是没有好转,耳朵里插着耳机,反复的听着那几首歌,无非是你爱我,我不爱你的苦情歌,以前只是觉得旋律好听,没心没肺的听着,现在再听里面的歌词,又忽然的苦笑起来,杨娟娟,人家至少得到过才失去,你至今却还未得到过吧?
忽然的凄凉,然后看到自己住的那幢楼门口停了辆出租车,路灯下,方非从车里出来,然后车里有人拉住了他的衣角,他笑着,轻轻拉开那人的手,然而车里的人却出车来,是个长发的女孩,穿着短裙长靴,忽然的倒在方非身上,方非扶住她时,她趁机搂住方非对着他的唇用力的吻了一下,方非似乎怔了怔,迅速的推开她,说道:“小芹,你醉了。”
车里还有人在嬉笑,伸出头来道:“方非,要不把小芹带回家去吧,我们就走了。”
方非却只是笑,并不回答他们的起哄,手却同时将那个叫小芹的女孩子扶上了车,然后关上了门。
那个小芹的女孩子还要从车窗里伸出头来和方非道别,一瞬间我看清女孩清秀美丽的脸,带着青春张扬气息。
方非看着出租车调头开走,终于也看到站在不远处的我。
“娟娟。”他叫我,路灯下只是淡笑便是倾倒众生。
我也看着出租车开远,才走上去,同时从包里掏钥匙,边开楼下的铁门边道:“刚才那个女朋友啊?”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装出若无其事,我事实就是没什么事啊。
“不是,都是医大的同学。”方非答的干脆,跟着我上楼去。
我“哦”了一声,便没再说什么。
这几天楼道的感应灯坏了,我摸黑爬了一段,感觉方非带着酒味的气息就在身后,然后听到方非说:“真的不是女朋友。”声音并不响,咬字却有些重。
“知道了,”我在前面说,又走了几步道,“其实挺好的,既然是同学,那也是医生,找个同样是医生的女朋友,你妈会高兴的。”这句是实话,我并没有其他的意思,而且那女孩也长得漂亮,配得上方非。
方非的脚步却忽然停了,我爬了几步才发现,回过头去,外面的路灯光自楼道的玻璃窗照进来,极暗的一片,我看到方非低着头就这么停在那里。
“昨晚,我是当真的。”静静的楼道里他的声音清晰可闻。
我僵住,不知道怎么答,而他似乎也不需要我回答,继续道:“再不要去相亲,也不要想尽办法的搪塞你妈,我一直在你身边,你难道看不到吗?”
我一直在你身边,你难道看不到吗?
我被这几个字震得愣在那里,方非可以说是我看着长大的,我们相差五年的年纪,他习惯让着我,而我习惯欺负他,却从未想过有一天,在这样幽暗的楼道里,他会对我说这样的话。
青梅竹马,那只是个成语,那只是言情小说里才会反复写的情感,在我看来,两人若是自小一起长大,对方的各种丑态都已看尽,就这么相看两厌的长大成人,怎么可能会对对方有除了亲人,朋友之外的感情呢?何况是比我整整小了五年,优秀如方非他绝不该对我说这样的话。
扯淡,我以前会不屑的回他,此时却不知怎么,说不出那样的话来。
好半天,我忽然的蹲坐下来,面对着他,道:“非非,我刚才被那个相亲男踢了,可笑吧,本来是我要死要活的不要他,却被他抢先一步了,我现在心情极差,所以,”我伸手扯住他的衣领,“所以,做夜宵给我吃,酒酿小园子,越甜越好。”
他站在我下面的几级楼梯上,微微的躬着身体,就这么任我扯皱了他的衣领,半天,当楼道里静得让我心慌时,我听到他低低地应了一声,道:“好。”
那也未必
生活就是因为那一句话起了变化,起初,我觉得方非就是方非,一起长大,是朋友,是被我欺负的人,而从未过多的想过,他其实是个男人。我似乎是一夜之间才忽然意识到这个事实。
方非,是个男人。
所以,有他在的时候我上卫生间开始上保险,晒出去的内衣裤也不许他帮我叠,也再不会到他房间与他谈事情时顺势往他床上一躺,也停止用那些黄段子逗他。
这样的改变连我也觉得痛苦,却是自然而然。
方非再不提那天的事,似乎那只是多喝了酒后的胡言乱语,他还是做所有的家务,还是笑脸迎人,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圣诞,虽然是外国人的节日,但在中国已经很深入人心了,而因为公司是外资企业,有很多老外的关系,每年圣诞都会搞活动,但到最后,公司的老外们早就回国过节了,参加活动的也不过是我们这些中国人而已。
活动内容还是老样子,在公司最大的会议室,音乐香槟,各种糕点,每个人可以带一个伴,吃吃喝喝跳跳舞做做游戏就这么过了。
这本来没什么,但问题就出在可以带一个人,公司里结婚的带老婆,老公,有对象的带对象,前年还有小金陪我,但自从去年他有了男朋友后,我就形单影只,我当然可以随便带一个过来,但可悲的是,我周围所有的朋友都已经结婚了,谁会在圣诞节出借另一半来给我充场面?
我不是没想过带方非,但想起那天在楼道的事,想想还是算了。
我知道一个人去的下场会如何,会被好事的行政部经理May将所有落单的员工集合起来玩一个变态的游戏,去年是背媳妇搬东西,大体内容是男的背女的,从那头搬了东西到那头,来回几次,看谁搬得多。
这是儿童才玩的游戏,结果我被迫玩了,而且还得了第一,得到一个果汁机,但是我一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