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 向莎翁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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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 向莎翁致敬-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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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胸口仿佛塞满了什么,隐隐发闷,我伸出手,轻轻地抹去她的泪:“沙沙,我还以为,你,永远,永远都不会再理我了……”
  她摇头,再摇头,然后,她看向秦子默:“子默哥哥,我不怪你,”她略带哽咽地,“我知道,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从头到尾,你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只不过,我一直都抱有幻想,我一直都不肯承认这一点……”
  秦子默轻轻地,截住她的话:“对不起,沙沙,实在很抱歉。”他诚挚地看向她,“沙沙,如果你愿意,还是让我继续做你的子默哥哥,好不好?”
  沙沙的眼圈,再次微微一红,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唐少麟走了上来,他的眼睛,似乎也隐隐发红,他朝我笑了笑:“你真没用,刚考完试就晕倒,肯定是最近太用功了,害得我们白担心一场。”他又看了秦子默一眼,“你倒是舒舒服服睡了两天,有人都快两天两夜没合眼了,从头到尾一直在陪着你。”
  我感激地看着唐少麟,这个豁达宽容的男孩子。
  唐少麟打开了保温瓶:“我哥他们白天来过,你没醒,傍晚回去托校门口饭店老板娘做的鸡汤,你快趁热喝了吧。”他又看了秦子默一眼,“你也累了好几天了,今天就回去休息一下吧,我们来陪林汐。”
  秦子默摇摇头,他看着我:“不,我陪。”
  唐少麟仿佛早就了解一般,把手里的包递给他:“我哥他们带给你的一些随身用品。”
  秦子默接过去,看着他,微笑:“少麟,谢谢你,谢谢你照顾林汐,一直。”
  唐少麟低下头去,默不作声。
  
  我喝完鸡汤,他们收拾忙乱了一会儿之后,在我执意要求之下,沙沙和唐少麟终于起身准备回去。
  我催促:“快回去快回去,晚上太冷,而且,宿舍熄灯时间一过,就回不去了。”又叮嘱唐少麟,“一定要把沙沙送到宿舍楼门口,她胆小。”
  沙沙眼圈红了一下,他们往外走,拧开门把手的那一霎那,唐少麟回头,定定地,看着秦子默:“好好对林汐,”他顿了一下,“最好记住我今天的话,否则,你,一定会后悔。”
  说完,打开门,头也不回地离去。
  沙沙看了我们一眼,轻手轻脚把门带上。
  
  秦子默看了我一眼,朝我微微一笑。
  他瘦多了,也憔悴多了。
  他走到我面前,坐下来,静静地搂住我。
  我依偎着他。
  我们就这样,听着彼此的呼吸和心跳,静静相拥。幸福时光

  我和子默,开始了甜蜜的恋爱。
  人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急剧下降,最后直接归零。
  想当初,我听到这句话,直觉是无法置信。
  而且,以前,一看到言情小说或电视里的肥皂剧中那些女主角们总是不厌其烦地追问一些极其无聊的傻问题,顿时就反胃,换台看动画,或在哥哥影响下追着看武打。那时的我,年少无知,不经世事,在当时我的心目中,迷糊可爱的樱桃小丸子或是机智无双的黄蓉显然要比那个叫什么陆依萍的可爱得多。
  如今,天道酬勤,报应不爽。
  因为,我也开始问一些一个比一个弱智,一个比一个傻的问题。
  我都替自己不齿,严重不齿。
  但是,我还是要问。
  “子默,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我的?”这句话刚问出口,我就浑身战栗,口中一大片牙摇摇欲坠,酸的。
  我旁边安安静静坐着的这个人白了我一眼,脸上倏地浮起一片淡淡的,极其可疑的红晕:“喜欢就是喜欢,哪记得是什么时候?”
  我的虚荣心和八卦心理哪能这么容易就得到满足,于是,我仔仔细细地,掘地三尺地,研究着他脸上的蛛丝马迹。
  他不自然地将头微微转开,好家伙,这下,连耳根带脖子全都红了。
  我笑眯眯地蹲到他面前,托着下巴继续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研究着这只煮得熟透了的龙虾:“到底是什么时候?”
  我要让他充分认识到,这是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问题。
  龙虾先生终于转过头来,正视到我眼中的无限坚持,他无奈,低头:“应该是在书店吧。”
  我的大脑顿时短路,书店?多久远的事?
  我待信不信地低哼一声,用鼻音说:“是吗?”
  顿时,龙虾先生像被触动了什么平时从未开启过的机关,脸上的表情开始变化多端,话也开始滔滔不绝:“那时候,我觉得我看到了一个小小的精灵,在明媚的阳光中摇摇晃晃地从门口走了进来,本来是一副懒洋洋没精打采的样子,突然间,就眼睛亮亮表情夸张地盯着那套书,我从来没看到哪个女孩子脸上会出现那种垂涎不已的表情,比一个饿了三天的人突然看到一块香喷喷的大排,还要开心,当时看得我是又好笑又惊讶,我想都没想,伸手就去抢书。”他摇头,再摇头,一脸的无奈,“连我自己都奇怪,莫名其妙地,怎么会就这样迷上你,而且,无可救药。”
  我再次低哼了一声,权当部分相信。精灵?以我那天的恶劣表现,精神病还差不多!
  不过,在这个无奇不有的大千世界里,也许还就有人欠揍地喜欢精神病。
  这个人还真的,越说越来劲,连手势都开始比划上了:“看到你伶牙俐齿地凑到我面前跟我吵架,我居然很开心,要知道,为买那套书,我可是牺牲了大半个月的伙食费。”
  活该!谁叫你骚包地大叫“加价50%”。我贼贼地笑。
  “你信不信,就算那天夏言他们不来,我也有办法跟在你后面,吵到知道你的名字。”他一副极其惫赖的样子,还一本正经地注解道,“因为那天,我中了邪。”
  我朝天翻翻白眼。
  “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总是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去刺激你,好让你加深对我的印象。”他有点酸溜溜地,“我又不是唐少麟,可以经常在你身边。”接着,他又有点气愤的样子,“高三那年,我怕你不考G大,明明是放下了所有的自尊,想了很久很久,才给你打电话,结果,你一接到就叫沙沙,根本就不听我说话。”
  啊,我想起来了,我跟所有的零食过不去的那次。
  我看着他,似笑非笑地:“所以,后来,你就干脆刺激我个够本,再接再厉又打电话给我?”我随手找了本书猛敲他的头,“找死啊你,秦子默,在我最最紧张的复习和冲刺阶段,还去故意严重挫伤我幼小的心灵,害得我咬牙切齿寝食难安,恨不得立时三刻把你从电话线那端揪过来,扒你的皮,抽你的筋!”
  我愤恨难平地跳起来,一路追着赶着打他,他只是笑着,抱头鼠窜。
  ……
  总而言之,我问的问题层出不穷,永不重复,他的回答也总是花样翻新,稀奇古怪。
  或许,我们本来就是另类的一对。
  
  而且,我很快就恐怖地发现,不仅仅是我,秦子默,这个一向视个人隐私高于一切,想当初死都不肯承认自己感情世界的哪怕一角的冰山男,智力下降的程度尤胜于我。
  因为,没过几天,寒假还没放呢,木兰特意到图书馆三楼的借书处找我,眉开眼笑地:“林汐啊,我生日快到了。”
  我忙着找书借书想寒假带回家看,没怎么在意:“哦,放心吧,到时候送你礼物。”
  木兰神色有点奇怪:“不,别的我什么都不要,你跟秦子默说,帮我刻一枚印章。”
  我直觉不对,因为她脸上满是神神叨叨古里古怪的笑意,于是,我谨慎地开口:“为什么?”
  她神色自若地:“我是你们的大媒人啊,没有我,你们现在最多也就在地下活动活动,压根就浮不上水面,”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嗯,别的也不要刻了,就刻‘向木兰致敬’吧。”说完,一溜烟就跑了。
  我一下子明白过来了,大窘,咬牙切齿去找秦子默:“你、又、跟、他们说了些什么?”
  他一副极其无辜的样子:“没说什么啊。”
  我再咬牙:“那么,为什么木兰刚刚来,说,要你帮她刻、一、枚、章?”说到后面,我压低声音,但是,脸却不争气地红了。
  他想了又想,似是恍然大悟:“前两天晚上,向凡逼着我问,送给你的第一件礼物是什么,我想这也没什么,就告诉他是一枚章,刻了几个字,”他很是认真地思索了一下,“难道是向凡告诉夏言,夏言告诉少麒,少麒再告诉木兰?”
  我无力,再呻吟,这个白痴,那帮损友明明是联合起来故意在整他,报复他以前的惜言如金,他居然还……还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是真的要晕了。
  
  终于,在寒假放假回家的前一天晚上,沙沙和以前一样,和我一起,并肩躺在我的床上。
  和以前不一样的是,好长好长时间,我们都没有说话。
  终于,沙沙轻轻地开口了:“汐汐,你头还痛不痛?”
  我摇摇头,我没有说话。
  她又幽幽地说:“那天,我们把你送到医院,刚把你安置好,他……”她深吸了一口气,“子默哥哥就直冲了进来,我从来没看到他那么惊惶失措过,他从来都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一直就淡淡的,就算那阵子他和我在一起,他也是那样。”她又叹了一口气,“汐汐,我还以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她看了我一眼,“可是,那天,当我看到他的眼睛,我就知道,我一直都是错的……”
  她的脸上浮起一阵苦笑:“高二升高三那年暑假,在夏言家碰到他,他跟夏言哥帮我补习过两次,我怕他觉得闷,就跟他讲我们俩从小到大发生的那些糗事,他很喜欢听,看他笑得那么开心,那时,我还以为,他或许,会有一点点喜欢我的……”
  “原来……”她的轻叹几不可闻。
  沉默。
  还是沉默。
  我无法开口,任何一句话,都会让我的心痛不可当。
  沙沙伸出手,轻轻搂住我的肩:“从小到大,一直都是你让着我,现在,我,也该让你一回了。”她在我的脸上贴了一下,“汐汐,从头到尾,子默哥哥都是真心喜欢着你的,你要珍惜。”
  我看着她的眼神,有着忧伤,但是,更多的,是我熟悉的诚挚,和往昔的温馨。
  以前的沙沙,又回来了。
  尽管,我们的友谊,还需要光阴来继续雕琢。
  我靠在她的肩头,心里,是无比的感动和温暖。
  
  第二天,我和沙沙结伴回家。
  夏言和少麒照例约秦子默回家小聚,而秦子默,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愉快地答应了。
  我们是分开走的,我想,或许,沙沙还需要一些时间。
  从我生日那天起,我就把秦子默给我的戒指系在我的项链上,贴身挂着。
  即便这样,在当时,他已经很开心很开心了。
  但是,有一件事,他一定不知道。
  那个戒指,我就那么一直挂着,一直,挂到现在。
  
  回到家的那一周,是自我和秦子默走到一起以来,我们最开心的日子。
  也是我和他共度的,所有加起来不到一年的恋爱时光中,最值得回味的。
  就算现在,沧海桑田,已成陌路。
  我还是这么认为。
  我很阿莎力地带他去爬山,带他去看碑林,带他去看云海,带他去逛老街,我们甚至还去当年初识的那家书店故地重游,还是那个店面,还是那个老板娘。当我们手牵手进去的时候,她狐疑地朝我们看了好几眼,似是思索了一下,然后,低下头去,继续算她的帐。我们相视而笑,一起看向那个书架,那套书居然还在,我挑衅地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是-我-先-看-到-的-”,他不甘示弱,恶狠狠凑近我的脸,但眼中充满笑意:“是-我-先-拿-到-的-”,然后,我们哈哈大笑,惹得老板娘和周围看书的人都瞪着我们。我们吐吐舌头,跑了出来,在街上,牵着手,继续大笑。
  那年的冬天,如果路过那个街口,你会看到,一个俊挺的少年,一个傻傻的女孩,手牵手,在一家小小的书店面前,奇奇怪怪地,不顾形象地,大笑着。
  很快,我就发现,秦子默在Z市借读的那几年,几乎算是虚度,因为,他是一个路痴,根本不认得几条路,在滔滔人潮中,每每都要在我带领下才能杀出重围。
  有好几次,在玩的时候,我们被人流冲散了,都要依靠手机接头,才能重聚。往往,两个人刚放下电话,一转身,才发现原来对方一直就在身后,那种飞奔到一起紧紧相拥的,惊喜中带着埋怨的心情,至今,仍历历在目。
  一日,在老街,逛完了古玩市场,我一眼看到久违的棉花糖,不禁垂涎:“子默,我要吃那个。”我指指那个棉花糖摊子。
  我喜欢那种大大软软一团一团十分不真实的感觉。
  他好脾气地笑:“好好好,我去买。”
  在买东西方面,他一向很大男子主义。
  一买买了两个。
  我手上拿了一个,边走边吃,嗯,棉花糖的味道就是好。
  他不吃,微笑着,帮我拿着另外一个。
  
  又到了一个街口。
  路边聚了很多人。
  我一向生性好奇,爱凑热闹,于是,将棉花糖往子默手中随便一塞,不顾他在后面连声阻拦,飞奔向前,拨开人群一看,咦,卖乌龟的。呵呵,我喜欢。一摸,钱包没带。
  我朝紧紧跟过来的子默看了一眼。
  他笑着叹气:“买吧。”然后,看看自己两只被占住的手,“钱包在右边口袋里,自己拿。”
  我掏出钱包,付了钱,欢天喜地抱着那只小小的缸,和缸中那只懒洋洋的乌龟。
  刚想把钱包塞回他兜里,心中突然一动,把缸抱到一边手臂,有点费力地翻开里面夹层,摸索一下,咦,硬硬的一小片,拿出来一看,一张照片。
  一张显然是从更大尺寸照片上剪下来的照片。
  因为,上面几乎就是一张脸,头发飞扬,笑得傻乎乎,有点张牙舞爪的脸。
  那是我的脸,但是,应该是刚上高中那会儿,因为那时候,我的头发,是短的。
  那张照片,显然被保存得很好,因为,还过了塑。
  我呆了呆。
  
  我看着他,他脸色潮红。
  那神情,像一个小偷被现场捉拿。
  我把钱包放回去,思索了一下,“子默,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
  我百思不得其解,照片上的人,显然是我,但是,他是如何得到的?
  他神情忸捏了一下,不答,头扭向另一边。
  想糊弄我,门都没有。
  他头转向东,我也跟向东,转向西,嘿嘿,我就跟向西。
  如此往复几次,他实在无奈:“好吧,我招。”
  我满意地笑,嗯,早该如此。
  态度决定一切。
  他低头,踢踢路边的石阶:“帮沙沙补课,从她书里拣到的。”
  我突然想起来了,高中三年,我们班级活动的次数屈指可数,好容易去了趟千岛湖,沙沙和我不要命地拍了一大堆照片,洗出来之后两人又都不满意,就堆在书架上,看书没书签的时候,随手就去抽一张暂代,然后,夹在书里,再然后,发现已然不知流落何方的时候,就再去抽一张。
  我和沙沙一向都这么不拘小节。
  那张照片,应该就是沙沙丢失的书签之一。
  不过,被他拣到,这种概率,哼哼,应该比被雷击中还要小。
  根据合理推定,应该是某人趁人不备悄悄偷的。
  看他现在又红又白的脸色就知道了。
  我的心中,霎那柔软。
  于是,一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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