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里,十六岁以后他就没碰过书这种东西了,他的世界更是与老师沾不上边,他们偏偏要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的请个老师来改造他。
改造?
这是什么话?
他很差吗?
除了没读多少书之外,他在他们那个圈圈里也算小有名气,爱慕他的女人虽然都不三不四,但加起来也有好几打,他哪需要做什么改造?
还有,站在他身后的那个女佣真的令他倒足了胃口,所以他决定叫她滚出去,免得破坏他吃饭的心情。
就在他清了清喉咙,准备要开口叫女佣出去的时候,餐厅的双开拉门被推开了,一名个头娇小的东方美女走了进来,他微微一愣。
他没见过那么小的面孔,欧洲女人都有着肉饼脸。
他也没看过如此晶莹剔透的肤质,欧洲女人脸上几乎都有晒斑。
她的身材纤丽窈窕,小小的腰肢不盈一握,她有一双动人的小腿,细细的、白皙的,套在白色的高跟鞋里,就好像个搪瓷娃娃一样,神圣得像不能侵犯。
他像被施了法般,愣然地望着她,手里的鹅腿不知不觉地搁下了,也不知不觉从餐椅里站了起来。
她朝他微微颔首,澄澈的眼眸直视着他。「公孙先生吗?我是秦遇霞,你往后两个月的美仪老师,请多指教。」
「原来妳就是那个老师啊,」他恍然大悟的看着她。
他们是有跟他提过美仪老师今天会到,不过他没想到会来一个这样年轻漂亮的小姐,她跟过去这一星期来过的那些美仪老师截然不同,她们都粗枝大叶的像巨象,而她则像小鹿斑比。
「是的。」她打量着面前这个未来将与她相处两个月的男人。
他的脸相当干净,与杂志上被偷拍到的不修边幅截然不同,而且他的牙齿白极了,他的五官神似档案照片里的公孙玉珣,他们父子有一样英挺的剑眉和鼻梁,还有一双同样深邃的眼睛。
以高大英挺的外貌来说,他绝对是可造之材,假以时日改造气质,增加他的涵养之后,他肯定可以颠倒众生。
「妳好!」他率直且兴匆匆的对她伸出了手。
秦遇霞望着那只油腻、黝黑、满是粗茧的大掌,美丽的杏眸里流露了一丝惊慌,但她很快镇定了下来。
她鼓起勇气与他一握。
没想到他却旋即不领情的抽出了手,换她错愕地抬起螓首望着神情讥诮的他。「公孙先生?」
他嗤之以鼻的哼了声。「如果那么怕的话,妳就不该来,妳不是来改造老子的吗?难不成没想过老子是哪种人?」
原来清纯的百合花也有阶级之分啊,这些所谓上流社会的人,全都一个样!全都是狗屎!
秦遇霞愣愣的望着神情讥诮至极的公孙河岸,好半晌才消化他那老子来,老子去的一串话,知道自己伤了他的自尊。
她清了清喉咙,认为自己该慎重的向他道歉。
「如果我的反应让你觉得不舒服的话,我向你道歉,是我的错。」
公孙河岸带着促狭的微笑靠回座位,两手大剌剌的搁在椅背上,吊儿郎当的看着她。「那妳反应得让我觉得舒服给我看啊,我就原谅妳。」
她惊讶地眨了眨眼睛,像是一辈子没听过这么下流的言语。
「哈哈哈!」他大笑起来。
以前他根本没机会了解上流社会的人,可是自从来到这里,他终于明白上流社会是怎么一回事。
上流社会没他想象的高不可攀,他反而觉得这些自喻是文明人的人都很像阿呆,每次他讲了什么话,他们的反应都是先来个一副呆像。
喏,现在跟他面对面的这个漂亮小妞也一样,一双眼睛瞪得那么大,活像永远不相信这世上有嫖客和妓女这回事似的,太好玩了,他的新乐趣就是捉弄这些自以为是上流社会的人,看他们傻眼,他就很有成就感,可以向他的小弟们炫耀。
「请你不要笑了好吗?公孙先生。」秦遇霞很正经地板起了晶莹的小脸。
在她的人生中,从来没有遇过这么不礼貌的人,她觉得被冒犯了,也觉得受到了污辱,不过她同时也了解到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了。
她是来改造他的,因为他难登大雅之堂,所以她才会大老远从台湾飞来这里,所以对于他粗鄙的调戏,她毋需动气。
没错,她是缺乏跟这种本质里是市井小民的人打交道的经验,但她知道,她还是有机会驯服他的,半途而废不是她的作风。
「当然可以。」他止住了笑,招呼她。「小妞,妳也不要站着,坐下来一起吃饭,当自己家一样,这里菜很多,千万不要客气。」
他回头对女佣使一个眼色。「给这个漂亮小妞一副餐具。」
她对他的遣词用字感到惊讶,也看到女佣背对着他翻了个不以为然的白眼,不过仍是遵从地将餐具送到她桌面上。
「要不要吃烤鹅腿?」他大剌剌的就把刚刚没吃完的那半只鹅腿用叉子叉起来,搁到她的白色餐盘上。「不盖妳,这里的烤鹅腿是老子吃过最道地的烤鹅腿,还有那个名字一长串的浓汤,味道也不赖。」他又回头对女佣挑挑眉尾。「喂,盛碗汤来。」
女佣在他回过头去的同时不耐烦的撇了撇唇,而她则没察觉地用一种迷惑的表情看着公孙河岸。
他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男人?
来到巴黎的第一晚,晚上九点十分,窗台外正挥洒着落日余晖,她与一个她想象不到的男人共进晚餐,而这个男人,将是改变她一生的男人。
第二章
喜欢看她穿会露出一截雪白小腿的洋装,因为她的小腿很漂亮,也因为她的洋装总是端庄到家的圆裙款式,这让她的腰肢看起来小极了,在课堂上,每当她张着樱桃小口在侃侃而谈礼仪大道时,我只想用我的两掌去圈合她的腰际,肯定是绰绰有余,真怀疑这小妞是传说中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在我心中,她确实是个仙女,这是秘密,我这个粗汉的秘密……「当我们在吃一块带骨的肉类料理时,首先用叉子将整片肉固定,像这样--」
因为昨晚发现他的餐桌礼仪实在糟糕得可以,所以他们的第一堂课,她安排了餐桌礼仪。
「再用刀沿着骨头插入,把肉切开,最好是边切边吃。」
公孙河岸懒洋洋的看着秦遇霞,炙热的阳光从餐厅的两扇法式窗子照进室内,窗外绿树摇曳,今天天气不错,居然有风,而他却坐在这里跟个大美女学这些无聊透顶的礼仪。
「了解吗?」秦遇霞看着他,用很有耐心的语调问。
他单手托腮,很慢很慢的摇了摇头。
今天她穿了套浅鹅黄的及膝洋装,跟昨天那套象白牙的裙装一样,都很适合她,他不会形容,就是一种大家闺秀的感觉,这个小女人肯定不曾在服装上露大腿、露胸过,不知道她穿上紧身T恤会是什么模样?
他的视线兜到了她的上围,她的胸线很美,胸部的尺寸不会夸张,恰到好处的罩杯……「不了解?」秦遇霞癌阖着长睫,这个答案不在她预期之内。
步骤如此简单,而且她已经示范了不是吗?为什么他还不了解?「好,那么我再示范一次……」
公孙河岸用懒散至极的语调打断她的话。「不了解吃有骨头的肉干么要用刀叉,自找麻烦嘛!」
他的理论令她啼笑皆非,她耐心地说:「公孙先生,令祖父希望你出现在社交场合的时候,展露绅士的风度,所以你必须学习这一切,他老人家不会想看到你用手拿一块带骨的肉来啃,而且……」
「等等!」她还没说完便被他很没礼貌的再次打断,他很怀疑的看着她美丽晶莹的面孔。「老子有个问题,你们上流社会的人,真的都是这样吃带骨的肉吗?」
「公孙先生,或者你可以稍微改变一下自称的用词。」她发现先纠正他这个方面挺重要的,因为他几乎几句话就会有「老子」这个词汇出现。
他毫不明白的看着她,是真的不明白的那种。「妳在说什么?」
秦遇霞微微一愣,她说了文言文吗?
她润了润唇,再次表达清楚自己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当你说到你自己的时候,可不可以不要用那个字汇?」
他一边的眉毛稍微动了动。「什么字?」
「呃--」她语结了一下,发现不白话点说,他恐怕是真的不明白,这才心一横,很无奈的说:「老子。」
公孙河岸扬着两片性感的唇,笑意充斥在他深邃闪亮的双眸里。
「妳说这两个字时的表情挺妙的,跟妳在说他妈的时没两样。」
「哦!」她充满无力感的蹙了蹙柳眉。「我从来不说那样的粗话。」
「只是个比喻,瞧妳,一副天塌下来的样子。」他笑着靠回椅子里,伸长手臂搁在椅背上,双腿往前疏懒的伸直着。「还有什么麻烦到家的餐桌礼仪要讲,一次通通讲完吧,老子五脏庙在咕咕叫了。」
闻言,秦遇霞的表情更加挫败,难道真的是朽木不可雕吗?
不不,千万不能这么想,才第一天而已,她要坚信他是一块未经琢磨的朴玉,假以时日定能发光发亮。
「在餐厅用餐的时候,诸如倒酒、整理餐具或者捡起掉在地上的刀叉等事,都应让餐厅的侍者代劳,进餐的时候,如果侍者前来询问有没有他可以代劳的事情,你觉得没有问题的话,可以用Good来表达满意,这样了解吗?有没有不清楚的地方?」
他散漫的点点头,对她咧嘴一笑,露出他健康的白牙。「完全清楚,Good--」还拉长尾音。
他的白牙害她有一秒钟的闪神,她很快的命令自己不许再注意他这吸引她的特点。
她又清了清喉咙,不知为何在他面前,她总是感到有点不自在,无法如过去面对学生时的泰然自若。
「餐厅里的侍者会经常注意客人的需要,如果需要服务,可以用眼神向侍者示意或微微把手抬高,侍者会马上过来,如果对服务满意,想付小费时,也可以在帐单上写下含小费在内的总额再签名。」
才一讲述完,就见公孙河岸对着她,微微把手抬高。
她无可奈何的问他,「有什么事?」居然把她当侍者了,他实在是她所有学生里最皮的一个埃他又向后靠,让椅子只有两边脚着地,有一搭、没一搭的戏要着餐椅。「可以吃午餐了吗?老子饿了。」
她的纠正好像没什么用,他还是改不了那难听的自称,她也只好暂时先妥协了。「好吧,我们先吃午餐。」
女佣在汤和沙拉之后,送上主菜香煎牛小排,就见他弃刀叉不用,直接拿起带骨牛小排来啃,啃得津津有味,还有事没事冲着她咧嘴一笑。
他的举动叫她看得一愣一愣的。
然后她知道了,第一堂课--宣告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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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取用由外而内,切用时法式是左手拿叉、右手拿刀,边切边用;英美式同样是右手拿刀、左手拿叉,但得切好,再改用右手拿叉取用,谈话问有肢体表情或传菜时,应将刀叉放下,不可持刀叉于空中挥动,刀叉用完后应横放在餐盘中央,而非盘边或餐桌上,放置的方式是刀口朝己,叉口朝左,以便取走的安全性,餐盘用完后不应往外推,应留在……」
「小妞!」公孙河岸举手表示要发言。
秦遇霞忍耐的看着他。「公孙先生,你可以叫我秦老师或秦小姐。」导正结束,她才问:「有什么问题吗?」
「可不可以用白话文讲一遍?」他问。
「……」
已经是白话文了。
第二堂课,有讲跟没讲一样,也是--宣告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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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宴的时候,不要太早或太晚到,最好在宴会开始前后十五分钟内到达最为恰当,如果太早到,女主人可能还没准备齐全,会造成女主人的不便,如果有其他事故会晚到,应该在事前通知主人,以免他人久候,这样了解吗?」
第三天,公孙河岸照例懒洋洋的支手托腮看着他的美丽女老师。「小妞,妳穿蕾丝睡衣吗?」
秦遇霞的秀眉蹙了起来,一张俏脸涨成了粉红色,她紧紧抿着双唇瞪视着公孙河岸。
他真的给了她一个好大的震撼教育,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人会堂而皇之的问她这种私密问题。
她紧紧握起了拳头,告诉自己,她不可以被他考倒,因为她是他的老师。
于是她艰难的清了清喉咙,故作无关痛痒的说:「公孙先生,我想你没听清楚我刚刚在说什么,我在教你赴宴的基本礼节,我说,赴宴的时候,不要太早或太晚到,最好在宴会开始前十五分钟内到达最为恰当……」
他不再捣蛋,却用一双充满兴趣的眸子一直紧紧盯着她看,直到她的讲解告一个段落,拿起水杯来啜了数口水,他仍旧片刻不离的用闪亮的眼神盯着她。
他究竟在看什么?
秦遇霞发现自己有点烦躁,她回避着他灼灼然的眸光,但是--小妞,妳穿蕾丝睡衣吗?这句话却不停跑进她脑子里,害她连耳根子都发烫了。
她真的有办法将他改造成功吗?
他根本无心向学啊!
每当她在正经说课的时候,他总是一派懒洋洋,她怀疑他真的有把她的话给听进去吗?
「对了,小妞,妳何不教教老子正确的法式亲吻,这很重要哟。」说完,还加上一个很色很邪恶的表情给她看。
闻言,她的脸色猛地一变,匆匆搁下水杯。「抱歉,我去一下洗手间!」
她几乎是落荒而逃的离开,一颗心卜通卜通的狂跳不已。
第三堂课,她首度成了落跑老师,也是--宣告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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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妳,丑话说在前头,老子一定睡着。」
第四天晚上她安排了歌剧欣赏,虽然他压根儿就不认为看场歌剧就会改变他的气质,但他喜欢随时可以逗逗她的那种感觉,所以同意与她出门。
秦遇霞微微笑。
「没关系,只要你感受那种艺术的气氛就好。」
就算他会睡着也没关系,一次、两次,慢慢他会习惯的,当他回到台北社交圈,不止要看歌剧,还要参加许多艺文交谊,越早熟悉对他来说越好。
于是她第一次坐他驾驶的车,因为他讨厌老方的嘴脸,所以坚持不要老方接送--关于这一点,她没告诉他,其实她也不喜欢那个在主人家背后说长道短的司机。
她看着沉稳操控着方向盘的男人,今晚的他特别经服装师打点过,穿着品味卓然的西装,颜色协调、款式简单大方,如果不开口的话,他的气质实在出众,这应该是优秀遗传的功劳吧。
公孙家族专出俊男美女,他那几个未曾谋面过的堂弟妹,全都姿色过人,他的叔父婶母甚至应服装杂志之邀,当过封面模特儿,风情万种的堂妹公孙映文更是社交圈最耀眼的一朵带刺玫瑰,也是世家子弟争相邀约的对象……「危险!」在个路口她急喊,心脏险险从胸口跳出来。
车子从十六区开出去,从巷子要出大马路,而他居然看也不看主干道有无来车就直接飞出去,主干道上的一部蓝色轿车因为他的莽撞紧急踩死了煞车,车身大大震动了一下,车里的孩童吓得哇哇大哭起来。
「放心,死不了。」他悠闲的手掌搁在方向盘上,连半眼也没多看那部惊魂未定的蓝色轿车,车身在他的操控下像尾滑溜的鱼,顺顺畅畅的弯上了大道,他还神清气爽的叭叭按了两下喇叭才走。
「公孙先生,你刚刚那样开车太危险了,你应该先看看主干道上有没有来车才对。」她忍不住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