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怎么了?”他哑声问。
“割牧草的农夫,一早就打电话通知,说她倒在枚草里昏迷不醒。急救人员猜测,她大慨是在天黑时,看不清路况,才会从产业道路滚下来,她身上的衣服,都被露水沾湿,肯定是倒在那里大半夜了。”
“我找了她一整夜。”他喃喃自语,自责得想死去。
“可惜,你没有找到她。”
“她还在发烧吗?”
萧煜天严肃的点头。“急救人员说,她必须尽快就医。”他看了看霍森,说道:“你搭下一辆救护车。”他相信,霍森亟需就医的程度,不会亚于素馨。
“不,我要陪着她。”
“这辆救护车没有位置了。”
“把我推进去。”霍森坚持。
“那么你就必须弯起脚,才能坐得进去。”萧煜天看着他的脚,慎重警告。“你会痛得生不如死。”
霍森勾起嘴角,笑得无限讽刺、无限悲凉。
“相信我,”他注视着素馨,没有挪开视线。“我根本就该死。”
因为素馨的病况,跟霍森的伤势,都严重得超过小镇诊所能够治疗的范围,救护车于是将他们送往市区的医院。
一到急诊室,医疗人员纷纷拥上来,合力将担架挪下救护车,还有人推来轮椅,要让霍森乘坐,他却紧握着担架,坚持要陪伴在素馨身边,不论是劝说,或是强拉,都不肯离开。
医生跟护士无计可施,只能围着他,为素馨作治疗。他双目灼灼,注视着昏迷的她,连眼都不肯眨一下,一位医生检查了他的腿,不敢相信,他竟然还能站立,换作是别人,早就痛昏过去了。
他们必须用剪刀把鞋子剪开,才能治疗那只腿,情况糟糕得连医生都眉头深锁,不断摇头。
医生警告他,必须让腿好好休息,否则一旦恶化成蜂窝性组织炎,就很可能必须截肢,他却充耳不闻,反覆追问着素馨的病况如何。
不能逼开他,医院只好让步,安排了双人病房,让他能一直看顾着她,他才愿意躺下来,让受伤的腿真正休息。
经过诊治,护士告诉他,感冒还没有痊愈的素馨,受了一夜湿冷,病况己经转为肺炎,需要好好治疗观察。
病房里人来人往,过了许久之后,好不容易护士们都离开,终于只剩下他与素馨独处。他撑起身子,看着病床上的她,心如刀割。
她是那么娇小、那么脆弱,脸色比床单更惨白。
即使在昏迷中,一滴滴的泪水,仍不断滑出她的眼眶,无法停止,慢慢将枕头染出淡淡的泪痕。
他伸出手,抚着濡湿的泪痕,深深明白,让她哭泣难止的罪魁祸首,无疑就是他。苍天可鉴,他犯下的罪孽是多么深重。
有生以来,霍森第一次如此痛恨自己。
是他伤害了素馨,害她彻底心碎,在黑夜中含泪奔逃,才会摔进茂盛的牧草中,昏迷了一整夜。要不是那些农夫发现她,她的病况会更严重。
粗糙的指,想碰触她,却又悬宕在小脸旁,剧烈颤抖着。
他伤得她太深,让她在昏迷之中也痛彻心肺,一颗颗的泪水,都是无声的控诉,都是他残忍的证据。
陷溺在自责深渊的霍森,就在她身旁守了一天一夜,好不容易才等到她清醒,睁开朦胧泪眼。
他慌忙得忘了要按紧急铃,匆匆拖着疼痛的腿,奔出病房大喊医生快来。
医生跟护士很快的出现,围在虚弱的素馨身边,检测她的身体状况。
霍森还想靠过去,一个护士却转过身来,表情有些为难,甚至是怜悯的告诉他。“病人说,不想见到你,请你出去。”
“你胡扯什么?!”他愤怒推开护士,却看见素馨躺在床上,环抱着自己,抖得如风中落叶。
她没有看他,不像之前,总是急切的看向他,有如娇柔的朝颜花仰望着太阳一般,热切的仰望着他。
苍白的小脸,看着别的方向,抖颤着,苍白的唇,不断吐出恐慌的、细碎的,喃喃低语。
“拜托请他出去……拜托请他出去……拜托请他出去……拜托请他出去……拜托请他出去……
“素馨。”他嘎声呼唤她的名。
那声叫唤,吓得她闭上了眼,脸色更加惨白,连低喃也消失无踪,只有泪水不断地从没有血色的双颊滑落。
她怕他。
霍森蓦然僵住,眼睁睁看着她抖颤逃避,不断试图拉起被单,遮住自己身上的伤疤。
那一瞬间,他才真正清楚了解,自己伤她有多深、伤得有多重。
她怕他,她不想看见他,甚至不想听见他。
昨夜,说出那些话时,他是想伤害她。如今,他亲眼证实,自己成功的、确实的砍碎了她的心。
“我很抱歉……”他嘶哑开口,见她抖得更厉害。
“先生,还是请你先出去吧。”护士同情的劝着。
他原本下定决心,要守候在她身旁,誓言不论任何人都不能让他离开她。但,这是素馨的要求,他就算再心痛,也无法开口求她让他留下。
霍森握紧了拳,看着抖颤不停的素馨,只能黯然转过身去,逼自己举步离开病房。他不敢离开医院,只能坐在她的病房外,静默守候。
白天、黑夜,反覆交替,他尽可能不离开,只坐在原处,模样愈来愈是枯槁狼狈,投有人认得出,他就是那部卖座电影的男主角。
不忍心的护士,会劝他进食,为他带来餐点,他会吃,但是吃得很少。护士们交班的时候,都在窃窃私语,讨论有谁看过他曾经睡着过。
又过了许多天,当同楼层的病人们,都向护士提出抗议时,一个美丽的女人,踩着银色的高跟鞋,喀搭喀搭的踏出电梯,朝发长须乱、落魄得活像乞丐的他走来。
那女人艳丽娇美,米色的丝质上衣,搭配俏丽的短皮裙,一出现就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她的脸上,还戴着时髦的粉红色大墨镜。
她笔直的走到病房的前头,在他面前停下,从容的摘下墨镜,放进胸前的衣襟,才冷傲的开口。
“霍森?杭特?”
疲累落魄的他,茫然的抬起头来,看着眼前这个似曾相识的女人。
确定没认错人后,她没忘了先自我介绍。
“我是林春娇。”
然后,她握紧拳头,对着他的脸,重重揍了一拳。
第十七章
那一拳,打得霍森眼前发黑,嘴角都渗出鲜血。
挨揍的没有反应,反倒是揍人的春娇,握着发红的小手,痛得又蹦又跳,连连甩手。
“妈的,石头做的脑袋啊?痛死我了!”她咒骂着,偏又愤恨难平,另一手握成拳头,还想再揍几拳,挥动的动作,却在半途顿住。
不行,会痛!
她心念疾转,哪里愿意吃亏,马上收回拳头,在大庭广众下,抬起修长的腿儿,就想用力猛踹,踹死这个王八蛋。
“明星就了不起是吧?啊?”她重踹那家伙的胸膛,还想抵着高跟鞋的鞋跟,狠狠扭踏,一双强而有力的双臂,却把她拦腰抱起,退到攻击范围之外。
就算她腿再长,这会儿也踹不到霍森了。她气呼呼的怒叫,在丈夫怀里挣扎,长腿蹬个不停。
“陈志明,放开我!”她双眼晶亮,怒火狂燃。“我要好好的扁他一顿,让他付出代价,再也不敢接近素馨半步。”
深知娇妻的火爆脾气,陈志明没有松手,抱着她不放,免得她一时气昏头,当场犯下伤人重罪。“你冷静点。”
“冷静?你要我怎么冷静得下来?”她瞪着霍森,还想攻击。“让我揍他!”
“就算你要揍他,也得先等到看过素馨之后再动手吧?”他以退为进,好声好气的劝着。
晶亮的眸子一眯,考虑了几秒,决定探望素馨,才是第一优先。
“好,先进去。”她指着房门,像是驾驶员在指挥无敌铁金刚,让丈夫抱着她进病房。
房门打开后,立刻被关上,独留霍森坐在原处。
他抬起手,擦抹嘴角的血迹,紊乱的脑子,很慢才想起林春娇是何许人物。那女人是素馨故乡的镇长,当年在镇上,他见过她开着跑车,一闪而过的侧脸。
守护美丽公主的,不只有看门狗跟怪兽,还有大魔王。
如今,大魔王现身了。
这些天来,有不少人前来探望感染肺炎的素馨,偶尔有他见过的人,鄙夷他、咒骂他、教训他,但他完全不在乎,疲惫的蓝眸,饥渴的望着紧闭的房门,仿佛能踏进病房,就是他一生所愿。
不知过了多久,房门再度打开,林春娇推开丈夫,傲然走了出来,回到霍森的面前站定。
“我该要打死你的.”她冷冷的说。
落魄的男人,没有否认,干裂的嘴角喃喃吐出一句。
“没错。”
“没想到,你这个狼心狗肺的家伙,还有一点自知之明。”她哼了一声。听过素馨那一番无疑经过修饰,替他保留许多恶行的说词,她不只是想揍他,根本是想杀死他。
看素馨那苍白的小脸,还有那藏也藏不住的恐惧,她无法想像,这家伙是做了多么恶毒的事。更糟糕的是,她还看出,素馨试图维护他,不想追究太多,只希望事情快快结束。
她也是个女人,轻易就能猜出,如果她把霍森杀了,素馨反倒会更伤心难过。
深吸一口气,春娇指着霍森,劈头又骂。
“你利用了素馨的纯真,竟敢趁我不注意,把她拐跑,要是当初让我知道,就绝对不会让你带走她。”她锐利的眸子,瞪了丈夫一眼,把他也归类为共犯。三年前,素馨失踪的时候,她还大发雷霆,指责镇上的男人们,胆敢联合欺瞒她,才害素馨被拐走。
后来,这三年中,素馨每个月都会寄一张明信片回来,写满幸福快乐的字眼,春娇才能安心,也饶过丈夫的知情不报。
直到昨天,她听到丈夫与萧煜天的通话,气得先揍丈夫一拳,连夜赶到东部,从萧煜天嘴里,逼问来龙去脉,才知道事态严重。
明信片只是掩饰,素馨从没提过,她孤单的回到台湾,独自生下翔翔。每次,她寄来的相片,都是翔翔可爱的模样。
“翔翔在哪里?”她问得一针见血,知道素馨最在意的,就是孩子。
站得远远的萧煜天,主动举手回答。”他住在附近的饭店里,有保母在照顾。”
或许是母子连心,素馨送医的那天,翔翔醒来后就大哭,怎么哄都哄不停,无可奈何的保母,只能把翔翔带到市区来。
素馨清醒后,久候的翔翔,就从饭店直奔病房,母子相拥落泪,让看见的人都鼻酸。
碍于医院规定,翔翔每次探病,都要戴着口罩,只能停留很短的时间。他会哭泣,却不抱怨,乖乖的待在饭店里,看着时钟转啊转,等着下一次能跟妈妈相见的时候。
得知翔翔的下落,春娇立刻下令。
“陈志明,你现在就去把翔翔带来,有谁敢阻止你,我都允许你开枪。”她决定要替素馨保住孩子。
志明苦笑着。
“这不是你允不允许的问题。”他看了霍森一眼,耸了耸肩。“不过,我相信,不会需要用到枪的。”说完,他跟着萧煜天,一同离开医院。
没有丈夫在旁边,春娇的气焰却更嚣张,她冷冷一笑,低头睨望霍森,还没真正对战,就先作心理喊话。
“我知道,你想带走孩子。”她眯起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你请来的律师,只跟素馨说了对你有利的条文,但是让我告诉你,我国民法还有第1066条,写明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对于生父之认领,得否认之。”
她插着腰,俯身靠近,咬牙威胁。
“另外,顺便告诉你,这场官司我奉陪!我会帮素馨,就算倾家荡产都会跟你斗到底。”
很缓慢的,霍森抬起头来,蓝眸黯淡无光。
“我不会打这场官司。”他叹息,疲惫的吐出每个字。
春娇双眼冒火,重重一跺脚,声音响得让人侧目。她是多么希望,这一脚可以踹进这家伙的心窝,让他当场毙命。
“你别想用钱来解决。”她怒叫,双眼直瞪着他,认定他就是卑鄙。“就算你拿出再多钱,都休想要带走翔翔。”
“不,我不会带走孩子。”疲惫的音调,缓缓说出这句话。
什么?!她是不是听错了?
喷火的大魔王,错愕的一愣。
只见霍森抬起头来,神情恍若槁木死灰,幽暗的蓝眸,充满着忧伤、自责,还有无限悔恨。
他很平静的,把心中的决定告诉春娇。
“我会把孩子还给她。”
深夜,有声音响起。
茫然独坐的霍森,过了好一会儿,才分辨出那是他手机的来电铃声。黄昏的时侯,苏菲来过一趟,把手机交给他,说亚历随时会跟他联系。
他瞪着发亮的手机萤幕,迟迟的没有按下通话键,久响的铃声,好不容易静止,过了两秒,又再度响起。
即便知道来电的是亚历,他也不想接听,但刺耳的铃声,在深夜格外清晰,他不想打扰素馨的休息,偏又深知亚历有多么固执。
粗糙干裂的大手,终于按下通话键。
“喂”
“霍森?”亚历的声音,有些讶异。
“是我。”
“你的声音,很沙哑。”事实上,那声音简直就像是八十几岁的老头子所发出来的。
“嗯。”从最简单的单音,都可以听出他的憔悴。
亚历不浪费时间,直接切入正题。
“我找到凯曼了。”他花了一点时间,才揪出那个家伙,不过倒是花了很少的时间,就让那家伙痛哭流涕的乖乖说出一切。“当年,他说了谎。是他以你的前途作要胁,才逼得素馨离开,他让素馨单独去退房,就是知道你会去确认,他还给了她一笔钱,但是她没拿。”
她不要钱。
她说过了,哭着这么告诉他。
我不要钱。
但是他不相信。他没有相信她……
悔恨如刀,凿挖着他的心,愈戮愈深,连灵魂都要溅血。
“我不在乎了。”他咬着牙,眼前朦胧。“我什么都不在乎了。”
“霍森?”
他抱着头,全身紧绷颤抖,嘶声低吼,如受伤的兽。“我己经伤害她了,伤害得太深。亚历,她怕我。我让她怕了我……”他喘息着。“我无法忘记,对她做的事、对她说的话,我记得那些,每分每秒都记得,我害她心碎、害她昏迷、害她感染肺炎……”
亚历在电话那头沉默,静静聆听好友急促说着,模糊不清的连串话语。他听不清内容,却清楚的听出,好友有多么悔恨。
喘息声里,夹杂着泣音。
这个曾被卡车撞到,好不容易救回了一命,熬过无数次痛到昏厥的复健课程,还有漫长艰苦的电影拍摄期,从不皱一下眉头、说出一句抱怨,意志如钢铁般坚强的男人,正为了自责而无声落泪。
亚历其实知道,霍森也曾哭泣过。
是苏菲告诉他,三年多前在确认素馨离开时,曾在霍森狂乱的蓝眸中,看见泪水闪烁。
他的泪水,都是为了一个女人。
同一个女人。
杨素馨。
许久之后,当霍森稍稍恢复冷静时,亚历才开口问道:“你现在想怎么办?”
“怎么办?怎么办?”他重复这三个字,极为茫然。“我不知道,我不能思考,只能想着那些——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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