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弯曲的林间道路,孟远他们眼前一亮,只见飘渺的雾霭中,前方树林中升起一面酒旗,迎着朔风飞舞招展。枝叶茂盛之处,露出飞檐的一角,在他们这个地方看来,小村好象是天国中的院落,又象世外的福地。
“好地方。”孟远忍不住赞道,他追随陆翔时日也很久了,所到之处,都是战火纷扬,血流漂杵,极少看到这样平和安祥的地方。
樵夫想必已经习惯于这个地方,对孟远的惊赞不以为然:“什么好地方,这地处极北,一年大半时间冰天雪地,住在这里的人不过是勉强混个温饱罢了,哪算得上什么好地方?”
李均问道:“听说贵处盛产黄金,富可敌国,怎么说只是温饱?”
樵夫不屑地摇头道:“盛产黄金又能怎么样?王公贵人们确实因为黄金而富可敌国,升斗小民却仍旧得为一日三餐劳心劳力。凡太阳所照之处,无不如此。”
李均心中本来就有这种叛逆心理,听了觉得异常痛快,孟远则吃惊地看着樵夫,刚才路上李均那番话又回响在他耳边。
“二位莫怪,”樵夫哈哈一笑,自嘲地说:“同那凤疯子呆在一起久了,也染上了些疯气,我刚才说的都不过是些疯话罢了,我们这梧桐岭本来就是远近闻名的疯人村嘛。”
李均知道他不愿再多说了,于是又施了一礼,问道:“敢问凤先生住在哪家?”
樵夫指着那酒旗在的地方说:“在他家是找不着他的,要找他,得到那酒馆里。”
告别那樵夫,李均直接来到酒馆里。小小酒馆不过放了两张桌子,此时生意也并不忙,仅有一个人伏在桌上自斟自饮,甚至连酒馆老板也不在。
李均整了整自己的盔甲,轻步来到那人身后,施了一礼后低声问道:“可是凤先生?”
那人自顾自地呷了口酒,用眼角余光瞄了李均一眼,道:“不是。”
李均略一迟疑,又问:“请问可知道凤九天凤先生在何处?”
那人摇头晃脑地道:“死了,你来晚了。”
李均怔了一怔,仔细打量着这个酒鬼,只见他四十余岁的样子,但头发却有一半已经白了,脸上有些脏,目光混浊地盯着手中的酒,乱七八糟的胡子打着结,上面还染着酒渍。但不知为何,李均却感觉这个人就是他要找的凤九天。
于是李均再次问道:“那么请教先生尊姓大名是?”
正这时,那个樵夫放下柴后赶来看热闹,笑着接了话茬:“呵呵,这就是我说的凤疯子。”
第三节
“凤先生为何不愿以真面目见我们?”
孟远的口气有些咄咄逼人,被这个凤疯子绕来绕去绕了半天,他早有些厌倦了。
“你们要见的是凤九天,又不是我凤疯子,什么真面目不真面目的?”凤疯子一翻双眼,孟远注意到他的眼球几乎全部不见了。
“我们是粗人,先生休怪,这次是来请教先生的。”按捺住心中的不快,李均再次制止了孟远的怒意。
“有事要请教我还这么嚣张,如果不是有求于我,那还不马上要把我绑起来?”凤疯子却不领他的情,口气没有一点弱下去的意思。但过了片刻后他终于道:“有事就讲,有屁就放。”
“不知凤先生是否愿意出山助我一臂之力。”将自己最近的经历简单说了一遍,李均恳切地道,“陆帅生前对先生赞叹有加,因此我们才冒昧来访。”
“陆翔嘛……”提到这个名字,凤疯子也觉得有点困惑,作为一个岚国人,也许他该痛恨这个已死者才是,但无论如何,他在心中激不起这恨意来。沉默了片刻,他接着道:“难得他还记得我,那么他们没告诉你们当年的事吗?”
“这倒没有说起。”
“早就十多年前,陆翔就象你们一样来过一次。”凤疯子缓缓说道,“他在这里住了三天,和我谈了三天,求我出山三天,可是,他连我最起码的要求都做不到,所以我不可能帮他。”
陆翔都做不到他最起码的要求!李均与孟远一半是惊讶,一半是不信。从他们的脸上看出了心意,凤疯子微微一笑:“我没必要骗你们。”
“那么凤先生的要求是什么?”李均怀着一线希望,忍不住问道。
“当年给你的要求很简单,要他自立为苏国国王。”将篡位夺权这样的大事轻描淡写的说出来而面不改色,全神洲也仅有这疯子一个人了。
没等李均一孟远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凤疯子又道:“我不是那些婆婆妈妈忸怩作态的隐者,只要能实现我的条件,我立刻出山助你。如果做不到,象陆翔那样,你们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
李均比之于孟远,对于政治这东西的反应要灵敏得多,他明白凤疯子的意思。象他这样满腹治国之策者,如果不能使用,好比是一个武艺高强的人寻不着对手,也很难过的。但是,如果没有符合他发挥才能的环境,即使出山也不过是白忙一场。当年陆翔就算是将他请了出来,只怕也不能被苏王李构之流任用,更可能被忌才者所害。
“那么,你要给我出什么条件?总不会要我也自立为苏国国王吧?”既然明白双方的关系,不可能是历史上明君贤臣那样的知遇关系,李均也就知道口头上的尊重,是无法打动眼前这人了。
“实力。”凤疯子喝了口酒,“当然是实力,去南方,夺取余州,我就可以为你效力。”
可以说,遇见这凤疯子以来,他的每一句话都让李均与孟远觉得出乎意料。余州并不是一个国家,是处于羌人、戎人、夷人与常人势力交界之处的一个地区,正因为此,若大的余州,没有能够形成统一的国家,在千年战争以前,便是各个城市各方势力角逐的场所。地理位置自然环境虽然尚可,但要想统治这个地方,比之于统治百倍于此的一个国家还难。对于任何一个有头脑的统治者来说,这个地方绝对是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因此除了临近的陈国在名誉上行使宗主权外,没有谁对这乱成一团的地方感兴趣。而且,从陵江到余州,要途经岚国、苏国、洪国、陈国这两大两小四个国家,行程近万里。而凤疯子开口就是要他们夺取这个地方,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了。
看见李均与孟远陷入沉默,凤疯子脸上露出了令人厌恶的笑容:“如果连这点小小要求都做不到,我跟随你会有什么好外?做别人的战俘还是被人杀掉?”
孟远的怒火腾地冲了上来,这哪是什么要求,根本就是刁难!这个凤疯子明知陆翔是不可能做出叛逆之事,所以给陆翔提了个篡位的要求,又明知李均实力不足,就给他们提了个最吃力的要求!
幸好这时,一个细作冲进了小酒店,向二人施了一礼,道:“统领,陵江城已经落入我们之手!”
原来周杰在陵江城中散布谣言,很快便传入守军耳中,对此,守军是将信将疑的,以为这不过是少数盗匪要在附近闹事,又怕守军前往镇压,故意造出的谣言。果然不久就得到邻近小城烽火传书,说有羌人的盗贼团一路骚扰,人数足有千人,这就要归功于苏晌的虚张声势了。千人盗贼团还不在陵江城守军心上,相反成了他们立功的最好机会,于是陵江守军几乎倾巢而出,直扑向邻近小城,等他们离开半日之后,周杰打开了城门,让埋伏在外的大部队冲了进来,一时间陵江城也不知来了多少人,还以为前往剿匪的部队被打败了,城中一片大乱。而如李均所料,从城中逃出的守军拼命将佣兵的人数扩大,以掩饰自己作战不力的责任,当陵江守军主力扑了个空往回赶时,传到他们耳中的佣兵人数已达万人,这让他们不敢轻易反攻。几乎是兵不血刃,这支新佣兵团便夺取了个规模不小的城池。
“原来如此。”在听完细作叙述经过后,凤疯子脸上露出惊疑不定的神色,缓缓地道,“看来,我给你的条件,未免太容易了些。”
“太容易!”孟远差点吐了凤疯子一头,“去夺取那个没有用处的麻烦之地还算容易?那你为何不去夺来试试?”
“这个世界上的人,各有所长。”凤疯子振振有词,“有的人长于作战,象你们,那么你们就去做好你们的事;有的人长于管理,象我,那么我就要做好我的事,给你们两年时间,如果能夺来余州,我就去替你们管理这个地方。”
他大言不惭的话并没有给孟远与李均带来更多的震动,这短短的会面,他们已经习惯于这个凤疯子疯狂的言语了。李均点点头,道:“好的,我们就此约定。如果两年时间连区区余州都不能夺取,那么我就根本没有资格在这神洲创一番事业!”
就这样,原本设想得轰轰烈烈,至少也要反复来个七八趟才能请得名士出山辅佐的事件,不了了之了。
在陵江城中稍事补充后,李均便乘夜弃城而走,当人心惶惶的陵江城市民发现这群凶神恶煞一夜消失后,用阵阵鞭炮为早已远遁的新佣兵们送行。当然,回到陵江的守军是不会忘记在请功的上书中说,自己是如何如何击败了万余盗贼夺回城池的丰功伟业的。
“目标,余州!”李均向跟随他的战士们呐喊,“出发吧!”
战士们举起武器跟随而来。李均没有采用分散化妆为平民这种方法,冒着被沿徒各国发现全歼的危险仍全军前进。对此不解的苏晌道:“分散化妆为平民,一路上不会遇上危险,不就可以更顺利地进入余州?”
李均道:“我这样有两个目的。首先,我们这支军队实际上还是乌合之众,如果分散,就很难再集合起来。其次,虽然在无敌军中我们经过正规训练,但比起我们以后要面对的危险,这种水平的讯练还是不够。我要利用路上的战斗和行军,来作为我军的特训!”
把战斗作为一种训练手段,这虽然是一种军事常识,但并没有多少将领能真的做到这点,但李均确实照这样去做了。一路上他们或隐或现,遇见防守稍弱的城池就毫不犹豫地将之攻战,尤其是那些装备与战斗力较弱的中小型盗贼团们,他们往往与地方守军相互勾结,李均的新佣兵团过处,都被扫荡干净。
这些战斗中也暴露了李均的一大阴暗面,那就是狠毒。凡是顽抗不降的或是作恶多端的守军盗贼,李均一律下令“坑杀”,多的一次活埋了近千余敌人,用李均的话来说:“放了不知感激,迟早还会是敌人,不如现在就了断掉。”
这种狠毒在某种意义上也震慑住了新佣兵团中的不稳分子。当他们想起李均对敌人的毫不容情,那些怪话气话也就少了,边行军边训练也都自觉了。因此,虽然人数并不多,在征战中还有所损伤,但李均的新佣兵团在行军半年后,便成了全神洲最有战斗经验与战斗力的部队之一,已不再是从土城中流浪出来的那支部队可以比拟的。很快,“和平军”的大名就在神洲世界传了开来,李均给这支新佣兵取了个老土的名字,但这个名字对于经过千年战争的常人、戎人、夷人、羌人和越人来说,则有种说不出的亲切。毕竟这支部队每到一处,便会将官府和富豪们收刮的粮食财宝,完全分给当地贫民。
也正是因此,在长达万里的行程中,“和平军”每至一处便深深播下种子,以后他们卷土重来就非常顺利,而且,各地的贫民也纷纷报名加入无敌军,李均对他们进行了严格挑选,当他们行到苏国与洪国交界之处时,军队人数比起初始时的一千零二十四人还略有上升,达以了一千五百人。
但李均也有自己的难处。第一是耳目闭塞,很多次损失就是因为无法准确获得周边消息而造成的。为了避开沿途诸国的大队部队,他们走的是荒山野岭,更难以获得周围的情报。第二是经济捉襟见肘,虽然打下了不少城,但绝大多数战利品都分给了贫民,一部分在遭遇战、撤退中遗失,剩余的用来支付士兵的薪饷与口粮,几乎没有什么剩余可言。所以几枚铜币的事情,让在战场上可以纵横自若的李均觉得难以招驾。
这一天他们正沿着洪国与苏国边境的群山行走,谁也不知道李均的家乡就在这附近。李均虽然对于故乡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但想起村正李坦用身体护住自己的往事,就不由得陷入深思中。
“禀统领。有两个人求见!”
细作从前方奔了过来,带来了这个消息。李均颇有些奇怪了,这一路上他们做了不少好事,但坑杀敌人的举动也给他带来了“龙首魔王”的“美誉”,有人求见的事倒不多遇。
“让他们过来。”李均沉声道。
那两个人被带了过来,远远的李均看到一个矮胖的身躯和一个中等身材的人,就觉得眼熟,当他们来到面前,李均更觉得似曾相识。
那两个人弯腰施礼,偷偷抬起头来看着李均,忽然“噗”一声,那个矮胖子放了个奇臭无比的屁来,让李均想起三年前的往事。
“是你们!”李均脸上不由露出了丝温暖的笑意,能见到可以算是“故人”的人,实在太好了。那个矮胖子呵呵傻笑道:“老大……是你老人家吗?”
“白痴!”又被胖子抢了先的另一个人踢了他一脚,道:“不是李老大是谁,我早说过,这世界上叫李均的还那么厉害的,只可能是咱们李老大一人!”
“赵显、王尔雷……”从记忆深处里找到这两个人的名字,李均又是莞尔一笑。这两个人是三年前在林州认识的,没想到过了三年,他们又来找自己了。
“怎么,又有恶霸要将你们赶出林州吗?”李均故意问道,“难道你们又想偷袭我的佣兵团?”
“不是。”赵显脸上露出尴尬的神情,三年前的往事又掠过脑海,但很快他又道:“老大果然记得我们,我们这次来是有重要的事要告诉老大的。”
李均下了马,命令全军就地休息会儿,然后随意坐在地上,道:“什么重要的事?”
“根据我们的消息,前方百里内,必有苏国、洪国的十万联军准备伏击老大。”
李均吃了一惊。他们一路上不是游山玩水,而是流血流汗地行过来,遇到敌人的次数不少,但最多不过万余人,只要三千以上敌人,他们就立刻转移,但如果陷入十万人的埋伏,再杰出的指挥也只能一筹莫展。
“你如何知道?”他问道。
“不瞒老大,你走之后,我们兄弟得到了原士海那弄到的财富,我们过惯了穷苦日子,想起同是流浪儿的兄弟就有些不安,于是花钱将他们组织起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消息网,大伙儿靠收集贩卖各类消息,也勉强可以管上饱饭。苏国的三分之一,洪国的一大半地方,都有我们的兄弟在活动。”赵显颇为骄傲地道。
李均知道他说话多少带有点吹牛的,倒是胖胖的王尔雷要老实些,看到王尔雷一面嚼着零食一面点头,心中忽然闪过一个主意。
“你们还认我这个老大吗?”他冷冷地道。
刹那间赵显与王尔雷似乎又看到三年前那个年轻的但充满杀机的李均,冰冷嘲热讽的感觉让他们不由抖了一下,有点结巴的道:“当……当然。”
“那么,让你们的消息网,成为我和平军的秘密组织如何?”
赵显与王尔雷相视一眼,长出了口气,喜色上了眉梢。赵显道:“我们这次来,正有这个意思。”
王尔雷也道:“早就想跟老大去混了,比起躲在小巷里无论如何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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