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边的男子只是说了一个字:“能。”然后就闭嘴不语。沉默的埃阿斯,以自己的勇敢和高尚的情操,还有就是沉默寡言的个性被众神所称赞。
“胜利者是他。”被称为黄金战士中,最睿智的奥德修斯,毫不犹豫的回答道:“虽然目前看来他处于下风,但是阿波罗的战士在全力战斗,而他,只是在玩耍。我相信他还没有拿出自己的真正本领。”
阿基理斯则是跃跃欲试,“要是他打输了,女神,就让我去对付这些阿波罗的士兵吧。我想向您保证,就算是没有胜利女神落在我的肩头,我也可以将他们全部人的脑袋摘下来,当作您的贡品。”
第九章
“盾牌阵,野蛮人的玩意,你们这些东西,真是没有前途。”尼克·陈嘲笑一声,两手手枪高速旋转,当手枪停止旋转的时候,他手中已经多了两根肩携式导弹发射装置。“哇咔咔,看你们怎么挡!”尼克·陈兴高采烈的将两枚导弹发射了出去,只见两道白线,在夜空中划过,击中盾牌后爆炸。气浪四面扩散,数十具人体在空中飞舞,碎裂的血肉满天纷飞,就像是下了一场血雨。
“这就是所谓的太阳战士?根本是狗屎。”尼克·陈挥动着导弹发射器:“再给你们几发,把你们炸回奥林匹斯山去放羊。”
赫克托尔沉不住气了,他半弯下腰,手背在背后,气流在他身边高速旋转,就像是一个小型风眼。要是李长信看到,就知道这是那宛如标枪一样虚影之枪,会警告尼克陈闪开。不过现在李长信不在,尼克·陈玩的高兴,没有注意赫克托尔的这一招。
赫克托尔用力做出了投掷的动作,划过空气的虚影之枪,因为高速摩擦,在夜色下流星般带起了一道燃烧的光芒。虚影之枪掠过之后,尖啸声才会响起。它的速度还远在音速之上。
不过对于尼克·陈这样的高手来说,在他动手的时候不存在什么偷袭的概念。他的气就像是半圆的雷达,任何东西不论前后左右,只要进入他的身边十五米之内,他就能发现。
但是这一枪速度太快,快的他也来不及闪避。两只导弹发射器架在胸前,当做盾牌。虚影之枪几乎不带任何停顿的击断了两只导弹发射器,只是稍微偏了一点方向,没有刺穿尼克·陈的胸膛,却刺在他的左侧肩头上。
尼克·陈身上的血雾喷溅出很远,肩部出现了一个拳头大小的空洞。他看了看自己肩头的伤口,用一根手指在伤口里面探了探,勾出一根断裂的神经,放入自己的口中。
“嘿嘿哈哈呵呵,好玩,真他妈的好玩,小子,你让大爷我玩出兴致了。”尼克·陈疯狂的大笑起来,任由身上的鲜血直流。
伊丽莎白皱眉道:“他疯了吗?”
李哪吒吹了声口哨:“要看到精彩的了,费长房,你知道陈可逆的外号是什么吗?”
“化身真人。”
李哪吒道:“那是道名,不是外号,这小子有好几个外号,还是天狼星起的,军火库,疯子真人,还有,破灭。”
费长房颇感惊讶:“破灭?战争星天狼星会将破灭这个词送给别人?”
李哪吒道:“逆天七妖仙,也许他们比七大圣更危险,至少那七个妖精王侯脑子还是正常的。费长房,你要是知道李长信归入西昆仑之前的名字,你才会惊讶那,不过那个名字在天界也是属于禁忌,不可再提了。幸好现在他,已经不那么危险了。否则,这些虾兵蟹将哪敢来找他麻烦。他们的主神也得逃得远远的。”
李哪吒右手一挥,一朵半透明的金色莲花将他和费长房罩在其中。“这家伙要发飙了,还是早做准备的好,否则,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可就不好玩了。”
赫克托尔隐隐感觉到不对,当年在特洛伊,他是唯一一个敢于迎战海仙女之子,希腊最强大的战士阿基理斯的。在和阿基理斯决斗失败后,赫克托尔的灵魂被阿波罗带到了太阳神神殿,并且为他重新制作了身体。在守卫太阳神神殿的日子中,赫克托尔曾经多次奉命出击,和大地母神盖亚的后裔进行着激烈的战斗。虽然没有过与纯血泰坦巨人交手的记录,但是也是斩杀过无数魔物的黄金战士。在整个奥林匹斯的黄金战士中,赫克托尔也是名列前矛的勇士。
可是这时,他却觉得喉咙干涩,两腿在微微的颤抖,当年面对雅典娜祝福过的阿基理斯和埃阿斯,赫克托尔也没有这样恐惧的感觉。可是现在,他只想赶快扭头逃走。
尼克·陈的鲜血蒸腾化为雾气,雾气盘旋一点点形成固态。那是两条浑身鳞甲,头生独角蜿蜒游动的血龙。尼克·陈平举双手,两手伸长,变成两只长五米粗如碗口深红色绘着十七种符咒的枪管。血龙从背后冲入尼克·陈的两肩,两手变成的枪管中,红色的光芒闪烁,让人两眼不可直视。
费长房手中的苞米花都掉到了地下:“这是血龙化影?居然同时召唤两条血龙,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紧张什么?”李哪吒哼道:“难道在我的金莲守护下你还担心会被卷进去?”
费长房暗叫不好,李哪吒虽然身为天界第一武神,位高权重,战力无敌。可是因为他不是正统修行成仙的,精神上并不会如一般仙人那样成长。不但是身体永远是十一二岁的样子,任性好强的程度,也和十一二岁的小孩没有什么区别。如果让他生气了,说不定会直接将自己踢出金莲的守护范围。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散仙,要是被血龙化影挂上,恐怕千年道行就要毁于一旦了。
“我怎么会怀疑您的力量,两条血龙算得了什么,当年龙族敖家四王也要在您的乾坤浑天之下俯首称臣。我只是奇怪,他为什么将血龙吞入自己的身体内。血龙会直接腐蚀魂魄和肉身,他难道不想活了?”费长房转移了话题,李哪吒好勇斗狠,狂妄野蛮,身居天界高位,却经常跨界去其他神界寻找比武的对手。就是诸天神界中最凶狠的阿修罗族,看到他也要逃之夭夭。
将话题转到战斗上,李哪吒果然上当,不再追究费长房话语里对自己力量的怀疑,耐心的解释道:“这是这家伙自创的法术。当年在南天门,魔家兄弟放出花狐貂追他。反而被他将花狐貂做为子弹,重创魔家兄弟。他的这种法术,可以将灵兽的灵气压缩成子弹,用自己身体作为媒介,将灵气粒子和空气混合,造成粒子间的爆炸,然后将粒子流轰出去。据说如果这种法术完全发挥的话,威力可以媲美人类制造的最强武器核子弹。”
第十章
费长房低声道:“可是这对使用的人身体负担太重了吧?”
“这就是他为什么被叫做疯子真人了,陈可逆的战斗和自杀没有什么区别,偏偏到现在他还没有死。这也算是命运跟他开的一场大玩笑。”
红色的光流从两只炮管中轰出,化作千万条游动的红色小龙,将数百平米内所有物体都笼罩。数百名太阳战士,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就被红色的光流吞没。盾牌也好,青铜铠甲也好,在光流中瞬间崩溃粉碎。赫克托尔终于在尼克·陈攻击前,作出了一生中第一次逃跑的决定,从楼上跃下,在光流击中他身体前,没入地面,逃过一劫。
游动的红色光流并没有停顿,向着四面扩散而去,瞬间整个天地一片血红。阿基理斯脸色大变,一抬手,一面足有常人高,宽两米上圆下尖绘着在海中嬉闹仙女的青铜盾出现在他的手中。盾牌迎风而长,看起来慢实际上确实飞快。红色的光流冲击在盾牌上,发出了沙哑的咝咝声,就像是硫酸泼到了沙子上一样。
“呓呀。”尼克·陈一把撕开他胸前的衣服,五指过处,胸肌上出现了五道鲜红的裂痕,喷涌的鲜血顺着胸口滴下,将他整个胸前染的通红。他纵声狂吼,就如发狂的魔兽。
“走吧。”恩娜皱起眉头,如果留下这个疯子大概会把我们也当作敌人攻击了。
阿基理斯不满的哼了一声:“那来呀,我这面盾牌可以抵挡太阳神的神剑,还会害怕他不成?”
“阿基理斯,没有人会怀疑你的勇气,但是我们的敌人不是他,不要进行没有必要的战斗。你的力量,要用在更加适合的地方。”几人无声无息的退开,随着她们的离去,周围又有不少人静静的离开。尼克·陈不满的注视着周围,他显然还没有打够。
最后目光落在了那一朵金色的莲花上,尼克·陈的七巧之眼连续变换色彩,兴奋的表情令到他的双手都在哆嗦。“李·哪·吒。”他几乎是一字一句的吼了出来。
费长房不可思议的看着目露凶光的尼克·陈,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个人到底是有多疯,难道要挑战天界第一武神三太子李哪吒?任何还有思维能力的人都不应该会选择这样的蠢事。尤其是,李哪吒明显只是一个看客,并没有出手的打算。
“走吧。”李哪吒的话出乎费长房的预料。素来好斗的他居然肯自动退避?“不要奇怪,我是喜欢打架,可是不代表我会愿意和疯子打架,这家伙就跟疯狗一样。揍一条疯狗,哪里会有乐趣。”
在李哪吒离开后,尼克·陈彻底的失去了目标,只能在楼顶上向着天空狂吼。浑身被血染的通红的他,看起来还真像一只染了狂犬病的狼。
李长信的身体,在虚空中飘落着,这是人类难以想象的天空。空中没有日月群星,只有一团团大小不一的绿色火焰。大的绿焰长达数百公里,小的绿焰只有指甲大小。一道道由各种生物骨骼塔成的骨梯从黑色的云雾下伸展出来,在空中飘荡着。每一道骨梯都有数百米宽,爬满了密密麻麻的人。不时有人失手发出惨烈的嗥叫声,从骨梯上落下去,消失在厚厚的云层中。
“啧啧”李长信感叹两声:“还是这么难看难闻,一点都不知道环保的重要性。好歹也要种几朵花,栽几株树,净化净化环境。”发着牢骚在空中快速落下,李长信毫不在意自己要落多久。因为冥界和人间不同,是一种纯粹的精神体构成的世界。正所谓一念化神州,明心行天下。这也正是为什么听到不同神话长大的人,所知道的冥界就是完全不同的。信仰上帝的,看到的是天堂。信仰佛陀的,看到的是净土,信仰阎王的,看到的就是十层地狱。因为冥界会根据他们的思维而幻化出不同的冥界。简单来说,就像坐着火车看窗外的树木,不会以为是自己在行动,而是树木迎面而来一样的。
人生而不平等,生命中充满了争斗,总是有人成功有人失败。憎恨,嫉妒,悲伤等情绪永远纠缠着人,而罪恶更是永远也不可能绝迹。在活着的时候,无法求得公平,无法信仰正义的人就祈求,这个世界有地狱,做坏事的人会在地狱里受报应。
可是对于修行者来说,最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天道至私。人类太自以为是,这个天地的运转,并不是以人类的意志为核心的。人死后会进入冥界,灵魂在冥界转化成生命的最初力量,带着生命的印记归还于生命之河。宇宙所有的生命从他而来,也终归会归还于他。
不过在不知道多少岁月前,冥界中也开始诞生了和人类接近的生命。他们利用天地本身的规律,建设着冥界,也随之诞生了掌管冥界的王者。人们称他们为冥王。可是就如同地球上有着名目繁多的人类王者。比如皇帝,国王,总统,元首等等。冥界中也有着数目繁多的冥王,阎王,死神等。其数目之多,就如黄河泥沙,不可数量。因为死亡的世界之广大,远超过人类所能想象的极限。以李长信的本领见识,也只知道最接近人类世界的那一部分。但是冥界更为广大的部分,隐藏在没有任何光明的黑暗中,浓厚的就像铅块一样,比硫酸更可怕的雾气永远的笼罩在那无边无际广大的世界上。
在李长信所知道的冥界土地上,有着上百位冥王,其中掌握最强力量的,就是数千年来被称为五大冥王的强悍存在。
李长信所落下的地方,是五大冥王中的阎魔所掌管的冥界。这一道道白骨天梯,就是阎魔利用忘者的怨恨诅咒所创造的。就像是人类被送进监狱,首先要监狱原来的势力者教训一顿,让他们知道监狱的规矩。冥王们也喜欢这一手,让进入冥界的灵魂在痛苦中知道谁是这里管事的。
第十一章
阎魔所掌管的冥界,天空要比大地广阔的多,一座座大小不等的陆地,飘浮在黑色的天空中。大的陆地,就如一座现代的超级都市,可以容纳千万灵魂。小的陆地,不过十余米宽,上面满是长一米的蓝色铁钉。从骨梯上落下的灵魂,落下来要是倒霉落在这些小的浮空之岛上,就只有被穿在铁钉上哀嚎。由于灵魂非常难以彻底死亡,而冥界运转的时间又是无所定数,往往有的灵魂会感觉到要受苦如几十辈子在人间的时间。又得浮空岛屿,则满是流动的熔岩。灵魂落下就立刻燃烧起来,化成飞灰。
一条白骨巨鸟,在黑色天空中展翅飞翔着。不时掠过一道道骨梯,将上面正艰苦攀爬的生命打落黑云。看着他们发出凄惨的哀鸣落入各个折磨灵魂的小岛上。白骨巨鸟兴奋的发出尖锐的名叫声。这是它在这荒凉的冥土上,最大的乐趣。在冥府,弱肉强食比人间要更加惨烈。人类总以为地府是公平的,却不知道,地府是更加黑暗毫无光明正义的可怕地方。
这只白骨巨鸟,也不知道在这块冥土上飞行了多久了,也不知道有多少灵魂被他扫入地狱,饱受折磨。它是冥王阎魔亲手造的骨灵鸟,灵魂们在它面前只能无助的哭泣。
今天当骨灵鸟第十二次掠过骨梯时,却看到空中一个人双手环保胸前,在远方的天空中落下。看他的样子,实在不像是那些惊恐的落下亡魂。而且这个落下的人类灵魂,身体上散发着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味道。这种味道,令到骨灵鸟泛起了从来没有需求。饥饿感,不知道多少年以来,隐藏在灵魂深处的饥饿感被这个灵魂引发了。想要吃,这是骨灵鸟从来没有过的强烈需求。那种似乎自己整个身体都是空虚的,需要灼热的鲜血肉块的需求,令到骨灵鸟失去了一切的判断力,展翅用从来没有的速度,向着落下的灵魂冲去。
李长信听到远方传来尖锐的鸣叫声,看到骨灵鸟发疯一样的冲过来,吹了声口哨。和被本能引导的骨灵鸟不同,李长信非常清楚发生这样的事情是为了什么。在冥土,活人的血肉可以让原本由虚无诞生,只有精神烙印的冥土生物获得肉体。生者的香味,会令很多冥土的生物发狂的。有些生物的强大,也许还在冥王之上。这也就是,那怕是冥王在过去的岁月中,也很少让生者进入死亡的世界。因为一个活人活着进入冥界,再活着出去的可能性,就如将一个刚出生的小孩扔到太平洋里面,结果他却活着从意大利上岸的可能性是一样的。
不过看到来的是骨灵鸟,李长信却非常满意。不是他比较担心的几种冥土生物。虽然他不怕那些生物,但是如果被那些生物缠上,也许需要人类时间几百年才可能脱身。
骨灵鸟明明是看着李长信冲过来的,张开的大口要将李长信一口吞下,可是两排牙齿用力的咬到一起,却没有半点血肉的香味。反而是头顶一沉。
李长信踩在骨灵鸟的头顶上,哈哈大笑,手中不知道从那里拿出来一根长长的白色绣金丝带,将骨灵鸟的脖子套上。“死鸟,刚好你来当坐骑,给我带路吧。”
一道汹涌的力量顺着丝带让骨灵鸟浑身战栗,身体完全失去了控制,以它平时十倍的速度,向着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