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撩人之吸血鬼手记(血族文)作者:歌姬幻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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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撩人之吸血鬼手记(血族文)作者:歌姬幻夜-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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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般生活在阳光下。
“这是瑞伊主人的东西,给您留个纪念吧。”
巴兹颤巍巍递给我瑞伊的法杖,银白色的杖身美丽如斯。
我欣赏着那精致细腻的花纹,注意到在靠近法杖底部有一排浅浅的,人类肉眼难以察觉的字。
“渴念暗夜,守望光明。”
当晚入睡前,我久久回味着这八个字,再次抱紧我身旁沉寂的爱人。
佩……
亲吻着那被我吻过无数次的石化容颜和嘴唇,我喃喃低语。
我的一切早已归属于暗夜,但属于我的光明何时能重现?
第二个百年到来时,我已经习惯了与孤寂为伴。
属下们却开始小心翼翼地探我的口风,不少血统高贵的俊男美女以各种理由现身,仰视着我的目光中包含爱慕。
我淡漠而倨傲地笑着,对一切视若不见。
如果只是为了性,我不必知道他们的长相或性格,关了灯有啥不同?
如果想要个爱人,我早已拥有了最好的,还奢求什么?
没多久我的周围又恢复了清净。这要归功于奈奈,他坚决地执行着我的命令,将所有干扰因子拒之门外。
我固守着单调却平静的生活。每天晚上当我搂着佩,我会把这一日发生的事都说给他听。虽然他依旧如磐石般坚硬和沉默,但我相信他听得见。
值得一提的是,雷提诺和金发狐狸达汶在两百年将过之时结成了伴侣。
石头以坚持不懈的毅力和深情打动了狐狸,修成正果。或者说,狐狸终于觉得顽石开窍了。
婚礼是在黑堡举行的,我被邀请为证婚人,然而仪式上出了点小岔子。达汶在给了雷提诺结结实实一拳后差点取消婚礼,原因是石头一声不知好歹的叫唤惹毛了他。
其实,可怜的雷奇不过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忘乎所以地喊出了“老婆我爱你”之类的话。
这是否也意味着,打打闹闹将是他俩日后生活的主旋律?
第三个百年很快来临。
人类的科技突飞猛进,血族也进入了稳定发展时期,干燥血浆的普及令血族与人类的摩擦降到最低。同时,达汶利用原圣银十字团遗留的资源,结合最新的人类技术,潜心于血族进化方面的研究。
一切都显得井然有序,前景斐然。
我却越来越学会享受沉默。除了往返于房间和日常办公厅的议事厅,我对任何事情都兴致缺缺。
我待的最久的地方使我们的睡棺。我毫不怀疑可以放手时我会陪着佩沉睡下去,不再醒来。很显然,我的部下们对此有着同样的担心。
直到某一天,三百年都不曾出现过的先知团团长默罕默德突然来到黑堡。
“殿下,是该告诉您一些事情的时候了。”他朝我躬低了身体。
我斜倚在王座上,面无表情:“你想说什么?又是关于某个预言吗?”
“不错。”他抬起头来看着我,目光深邃,“事实上,当初您使用血宿们的血液只是令佩文蒂斯殿下石化,改变了语言走向,并没有真正杀死他。经过三百年沉眠,灭世者有可能已在他的身体里自动消亡。请把您的血液给他吧,或许会有奇迹出现让殿下醒过来的。”
我缓缓地直起身体,顶盯着大胡子的男人:“你为什么直到今天才说?”
“灭世者的消失需要时间。”默罕默德停顿了一会,“而且,这也是殿下的决定,殿下当初并不想让我告诉您此事。因为只有伴侣始终如一的爱,才可能完全消除灭世者的影响,让他苏醒。”
哑然片刻之后,我突然笑了,笑不可抑。
是啊,谁会相信面对漫长孤寂和外界的无尽诱惑。一份爱可以维持三百年不变质?佩文蒂斯当然不会做这种妄想,他又不是傻瓜。
可我却是。
更可悲的是,他还不相信。
如果对象是夜逻,追随了他数百年并且愿意为他死的夜逻呢?
佩太残忍了,不论是对我或夜逻,还是对他自己……混账王八蛋!
掠回房中,我用剑凿开他坚硬的胸膛,将我的血液注入他的心脏。
我的手指抑制不住颤抖,那并非因为血液的流失。好久没体会到真切的痛楚,意识到自个是活生生的了。
佩会醒来吗?
他会睁开眼睛冲着我笑,等着我痛骂他一顿,然后承认自己的错误吗?
如果奇迹没有发生,是否意味着我彻底失败了?
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
我只是静静地坐在那儿看着他,心不断地往下坠。佩的身躯依然坚硬、冰冷、沉寂,没有任何变化。
在他的身旁躺下,再度搂紧他,就像我做过无数次的那样。
我的眼角渐渐湿了。
三百年来的第一次流泪,依然是为了他。
……
虽然佩的情况没有任何起色,我坚持每隔两天就会供血给他。
心头一旦有了希望的萌芽,就会执着而强烈地滋长起来。
看着我的血液充满他的胸膛,充满活力地涌动着,总觉得任他再坚硬的心脏也终有一日会被软化。
我近乎闭门不出,生怕错过佩的苏醒。
几日之后,我却得到了一个天大的好消息。沉睡了三百年的夜逻醒过来了!
难以按捺心中悸动,我很清楚作为佩的守护者,夜逻的苏醒意味着什么。
“佩,你也想起来活动活动了,对吗?”
我亲吻佩冰冷的唇低语,在想象中看见他嘴角扯起的弧线。
然而3天过去,直到夜逻来房中看我时,佩依然是尊冷冰冰的黑色石像。
在神采飞扬的奈奈身后踏进门来的夜逻像一团耀眼的火焰,绝美的面容上漾着淡淡笑意,瞬间令我的胸口温暖起来。
我紧紧拥抱了他,他吻着我的面颊,语气温柔:“你该好好休息了,夏晨殿下。”
我也笑了出来:“你是自己睡饱了,就来从用我偷懒吗?”一看到他,连日来的疲累倒是一扫而光。
“休息的方法可不只睡觉一种。”夜逻依旧微笑着,“后天是你的生辰,我们将为你准备一场盛大的化装舞会,届时请一定参加。”
愣怔数秒之后,我下意识地想回绝。
自佩文蒂斯离开的那年起,我就再也没有过生日的概念了。更何况我已经很久没有在大型场合露面,越是热闹欢腾的地方,越是避之不及,属下们早已了解我的脾性。
“说好了,后天晚上我来接你。奈奈会准备服装和面具供你挑选,还需要什么请尽管吩咐。”夜逻不动声色地补充,平静地坚持着。
“好吧。”我终于失笑点了点头。这世上有两个人我似乎我发拒绝,第一个是佩文蒂斯,第二个就是夜逻。
……
生辰当晚,大宴会厅中灯火璀璨、乐曲悠扬,热闹非凡。
盛装的华服的血族贵族们齐齐躬下身躯,为我高声道贺。
我想当年的佩文蒂斯那样一袭黑袍端坐于宝座上,接受众人的献礼,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夜逻、奈奈,雷提诺、达汶,丹佛、罗宾……他们都站在我的附近,一张张熟悉欢乐的脸庞却显得如此遥远。
犹自念着房间里沉睡的佩,时间差不多了,我还是离开吧。
“不想跳支舞吗,殿下?”夜逻来到我身边,含笑低语,“您看,那边有不少年轻贵族正期盼能与您共舞呢。”
“我有些累,要回去了。”我歉意地微笑,“夜,去和奈奈跳舞吧,他已经等了你太久……”
话音未落宴会厅的门轰然开启,我抬起了眼眸。
一袭黑衣的颀长身影出现在大开的门口,戴着特别的魔鬼面具,一头闪亮的银发飞扬。
宛若被强大的磁场吸引,厅内所有人不约而同停下了动作,将目光投向他。
我的身体僵直了,只是呆呆地看着新出现的男子迈着平滑优雅的步伐,穿过大厅,穿过自动向两边分开的人群,径直向我走来。
恍惚中他一来到了面前,优美地伸出右手朝我微微躬身:“可以请您跳支舞吗,我亲爱的殿下?”
深沉磁性的话语堪比世间最性感的乐音,却惹得我一阵心火上涌。
“如果我说不呢?”
“我会一再请求,直到你答应为止。”一如既往地霸道,我甚至能瞧见面具下他飞扬的笑意。
“很抱歉,今天我没心情跳舞。”转过脸去,我冷冷地回应。
“那么,我改个提议吧。”他的语气低沉,“你是否愿意原谅我,再给我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我诧异地扬起眉稍,看向他:“你不是不相信真爱的力量吗?对你来说比我重要的事多了去了,既然不在意,说这些你不觉得言不由衷?”
摘掉面具,他当着所有的贵族的面单膝跪下,深深凝视着我:“现在我信了。爱或许不是唯一,但没有爱,其他的一切也就失去了承载,空洞无物。我曾经不想用一个未必能实现的梦困住你,让你虚度光阴,但我发现我犯了个错误,是你让我醒悟的,晨。就像我们在婚典上立过的誓言,我再次问你,你可愿意和我再度相守,完全信任彼此,直到时间的尽头?”
他微笑着,,赤眸中灼灼燃烧的火焰似欲将我席卷,融化。
情不自禁握住他伸出的手,再也不是坚硬冰冷的,而是最真实熟悉的触感。
“我愿意!欢迎回来,佩……”
泪水涌出我的眼眶,我从来没法真正拒绝他,更何况是在三百年之后的重逢时。
蓦地被他揽入怀中,我们紧紧拥抱着彼此,激情拥吻。
大厅内的欢呼声如潮,将我们湮没。
我始终相信,爱可以摧毁一切,也可以拯救一切。
无论我们是怎样的物种,即使生活于暗夜,爱仍旧是能照亮我心底的存在。
三百多年光阴,对于漫长的永生来说,或许不过转瞬,曾经的痴狂曾经的跌宕已是刻骨铭心。
也许以后的岁月里还会有难以预料的变故出现,只要坚信,那份羁绊早已牢牢相系,就算走得再远我也会回到原点。
因为,有至爱的他在为我守候。
血色永夜,此爱无边。
(完)




  血色番外特典:异世之旅(上)

  “你说真的吗,佩?”夏晨瞪起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当然。”佩文蒂轻扯嘴角,勾起他的下颌,“准备好接受这份生日礼物了吗?”

  “嗯!”夏晨使劲点头,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亲爱的你太好了!MUAMUA~~~~~~”

  “爸爸妈妈,带上我吧。”蹲在地板上的小丹佛仰起了头,两眼放光。

  “罗宾也要去……”小蝙蝠着急地拍打金翅膀,“哗,四脚怪,别揪我的毛啦!!”

  *********

  “我们到了吗?”

  再度有了脚踏实地的感觉,夏晨睁开眼睛,随即握紧佩文蒂斯的手。

  眼前是一条狭长的林荫道,郁郁葱葱的行道树分立两旁,路灯绽放出柔和的光芒。

  林荫道的尽头是一个拥有十来栋建筑的中型小区,看清那似曾相识的小区轮廓,夏晨潮湿了眼眶。离开这个世界已经那么久了,眼前的一切是如此亲切。时光可以令记忆褪色,物是人非,却抹不掉那份深埋心底的情怀。

  “啊!”身旁突然爆发出的怪叫吓了夏晨一跳。

  “这这这是怎么回事?”除了自己和佩文蒂斯,旁边还有张大了嘴面面相觑的两少年,一金发一银发,模样都很是可爱。

  佩文蒂斯淡淡地回答:“罗宾和丹佛可以化成人形,我只是提前激发了他们的能力。”

  “妈妈,我的样子好怪啊……”

  银发的丹佛好奇地瞧瞧自己,又使劲揪揪罗宾的金发。罗宾的嘴一咧,快要哭了。为啥变成人还是要被他欺负,为啥他长得比我还高……

  “丹佛,从现在开始不许再叫爸爸妈妈了,我能有你这么大的儿子吗?”夏晨的声音无力。

  “那叫什么啊?”丹佛困惑地瞪着银色眼眸。

  “叫哥哥吧,夏哥哥,佩哥哥。罗宾也这么叫。记住没?”

  “哦。”丹佛努了努嘴,注意力重新转到罗宾的身上,“别哭丧着脸啊金毛,搞得好像谁欺负你似的。来来来,给哥哥们笑一个……”

  被丹佛强捏起两边脸颊的罗宾笑得比哭还难看,他用力打掉丹佛的手:“我可比你大来着!丹佛,叫哥哥!”

  “哦,你什么地方比我大了?”丹佛转着眼珠子,不怀好意地把罗宾上下打量。

  “我我我,我可比你早出生!”罗宾的回答明显底气不足。

  “啧啧……”丹佛摇着头叹气,“这么算起来,一千年前我就在龙蛋里了,那个时候你的祖宗的祖宗的祖宗还不知道在哪吧?”

  “……”

  “乖乖叫哥哥吧,金毛!”

  “不叫。”

  “叫不叫?”

  “打死也不叫。”

  “那就死给我看。”

  “啊啊啊啊啊啊……”

  ……

  “佩,我错了。真不该答应带他们来。”眼看两个小鬼在草丛里滚作一团,夏晨以手抚额。

  来到那栋阔别已久的居民楼,夏晨和佩文蒂斯隐身掠上四楼的窗户,进入大厅。

  大厅中飘散着饭菜的香气,南面的墙上挂着一幅黑白照片,照片中相貌俊朗的花季少年笑得很开心。

  默默注视了自己一会,夏晨低头看向餐桌。菜式还挺丰盛,仔细一瞅,泥鳅拌豆腐,黑椒牛肉片,醋溜白菜,油焖大虾,海带排骨汤……都是过去自己爱吃的家常菜。桌上已经摆好了三副碗筷,厨房里传出两个人的声音,是老爸和一个年轻女人的。

  走过去一看,果然是上次曜琅镜中见过的那位美丽女子。围着围裙的老爸正在忙着洗菜板,女子在一旁帮他整理台面,两个人有说有笑。

  “老夏,晨晨要是知道每年今天你都为他做这么多菜,会把他馋坏的啊。”

  “呵呵……”老夏笑着,擦了差额上的汗,“他就爱吃我做的菜,周末从学校回来一进门就喊饿,一口气可以连吃三大碗……”

  “……明年让我来做吧。”女子突然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嗯?”老夏一时没反应过来,转头看她。

  “老夏,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咱们结婚吧。”女子的语气柔柔的,神情郑重。

  “啊?”老夏有些窘,低下头去猛搓抹布,“那个……改天再说吧,行不?”

  “你总是说改天改天……我知道在晨晨的忌日提这个不太合适,但是,这也恰恰是最合适的日子啊。晨晨一定希望有人能陪着他的老爸,照顾他,让他开心。”

  迟疑了一会,老夏抬起头来:“说句实在话,我们的年龄相差太大……你应该找个比我更年轻更优秀的男人。小宁,我配不上你。”

  “又说这种混话!我又不是第一天才认识你!”叫小宁的女子双手叉腰,虎视眈眈,“我就喜欢老男人,咋样了?我就喜欢你懂得疼人,顾家,成熟稳重,像个男子汉!我最气的就是一提到这个话题你就蔫了!没胆子接受我啊?夏帆我告诉你啊!这辈子我还就嫁定你了!别人爱咋说咋说去吧,我乐意!”

  老夏狂擦汗:“别激动别激动啊,让我好好考虑下……”

  夏晨悄悄退出了厨房,一把揽住佩文蒂斯的腰:“佩,帮帮我。”

  后面对满桌的菜肴,夏晨拿起筷子,每样都吃了一大口。虽然他早已品不出人类食物的味道,虽然这样会令他血族的肠胃翻搅不已。

  当老夏边在围裙上擦干手边走出厨房的时候,一下子怔住了。

  就在大厅南面的墙上,夏晨遗像的下方,浮现着一行大大的血字。

  老爸,你是最棒的!答应她吧!你们一定要幸福!老爸,我永远爱你!

  老夏的嘴唇抖了又抖,突然爆出一声变了调的呐喊:“小宁,你快来看啊!!!”

  “怎么了怎么了?!”小宁从厨房冲了出来,随即和老夏一起呆呆地看着那行字,直到它完全消失。

  “刚才是我的错觉吗……”老夏失魂落魄。

  “不是吧……我也看见了啊……”小宁的声音也抖抖的,走到餐桌前又大喊了一声,“老夏,你过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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