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之诗03 恋恋青梅(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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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之诗03 恋恋青梅(寄秋)-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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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就是需要所有人的注目,不容分心。

    越看越眼熟耶!到底是谁?“夏小姐,你认不认识那边那个人?”

    沈恋梅指指饭店外面容严肃的男子,差点喊出夏恋秋最忌讳的那个字妈。

    “男人吗?”顺着手指方向一瞄,她不感兴趣地沾沾杯里的冰块。

    “一个是星光企业的副总经理金雍宇,另一个我没印象,大概也是星光企业里的人吧!”

    “是吗?可是我觉得好象在哪里见过他。”只是一时想不起来。

    走近一点看应该能想起来吧?

    她是坐而言不如起而行的行动派跳猴,一说完就打算身体力行的凑近去瞧个仔细。

    但是,有个任性、自私的背后灵拉住她。

    “不要啦!妹妹,陪男人不如陪陪我,人家我好寂寞哦!”夏恋秋耍赖地巴着女儿不放。

    让我死了吧!瞧她说得多可耻。“你放开我啦!拉拉扯扯多难看呀!”

    “不、放,我就要缠住你……”然后,她眼神邪恶地扳过沈恋梅的脸当众一吻。“我太爱你了嘛!”

    “夏、恋、秋──我非宰了你不可。”看她为她惹了什么大麻烦。

    镁光灯此起彼落,明天的头条绝对少不了:绯闻女王夏恋秋的新欢现身,真实性向大公开。

    她恨死她了,小时候让她生不如死地当个活木乃伊,现在又为了搞噱头摆她一道,她可以说是这世上被亲生母亲利用得最彻底的可怜虫,只因她需要别人的目光注视。

    当沈恋梅忍不住大吼的那一刻,玻璃门外的男子似乎听见心爱女子的声音,没有迟疑地迅速转身,平光镜片下的锐目一接触到讶然美瞳,不耐的冷然换上暖意。

    她顿时想起他像谁了。

    是披萨小弟。

    ******

    迟到已经是一件相当不礼貌的事,以生意人眼光来看更是浪费金钱,所以老板的不悦神色直接反应到司机的油门上,一路踩到底。

    可是在十分钟当一分钟用的拚命超车后,终于赶上与客户约定的时间,但拥挤到不留车道的人潮又该作何处理,难道要依保龄球原理一一撞倒?

    当然这是不可能,所以一行人只好下车步行,企图冲破团团围住的人墙进入饭店内。

    疯狂的歌迷是最缺乏理智的一群,自己进不去也不让别人进去,不管如何沟通都没用,霸占着信道和保全人员对峙,谁也不得通行。

    “我们订了位。”精明干练的女秘书张冰玉以指责口吻代表同行者开口。

    一脸局促的饭店经理又是道歉又是哈腰鞠躬,他也没料到歌迷的包围会让已订位的客人进不去,频频拭汗的回头看有没有人让出座位。

    “真是对不起各位,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饭店内已无空位,本饭店愿照价赔偿各位的损失。”这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人实在来得太多了。

    “上亿的合约你赔得起?而这是初步的估计而已。”张冰玉的咄咄逼人叫人吃不消。

    “这……”饭店经理额头上的汗冒得更厉害了,不断的赔不是好换取谅解。

    金雍宇看不过去的开了口,“张秘书,语气和缓些,人家并非刻意刁难。”有个能干而且对上司充满企图心的秘书真是可怕,幸好不是他的秘书。好险。

    张冰玉心有不服的道:“金副总,我只是为公司着想,希望不要耽误总经理的时间。”

    “宋总,你有个好秘书呀!真叫人羡慕。”金雍宇调侃出口,一手搭上表情不耐的宋沐风肩头。

    “瞧了顺眼就调到你部门,用不着羡慕。”好秘书随处可见,在于薪资高与低。

    “总经理……”高雅秀媚的张冰玉担心他当了真,连忙心急的一唤。

    毕竟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秘书,宋沐风冷然的利眼一射立即消了音,不再有声音地站在一旁。

    “哎呀!我是开玩笑的,你们可别太认真,目前我那位呆呆秘书挺好用。”要了她岂不是自找麻烦。

    呆呆秘书姓吕名林,分开来刚好是两口两林,重新组合便成了无聊上司口中的呆呆秘书。

    聚集的歌迷挤得水泄不通,一不小心将张冰玉挤到顶头上司跟前,她脚扭了一下顺势一偎,以为能得偿所愿的投入心上人的怀抱。

    谁知他身上装了避雷针似,足下一移让她跌得好不狼狈,面朝下的撞上黑色大理石地砖,当场鼻血直流地难堪不已。

    一旁金雍宇见状忍俊不住,递给她一张用剩的面纸止血,心里暗叹某人的不解风情,有花不折留着当花肥呀!

    “张秘书你没事吧?”不能笑、不能笑,要有绅士风度。

    虽然她好笑得令人捧腹。

    “呃!没……没事。”张冰玉极度难过的忍着泪不让它滴落。

    “我说宋总未免太无情,好歹扶人家一下嘛!”看她撞出一张血肉模糊的姥姥脸多可怖,胆小的人可是会作恶梦。

    宋沐风冷眼一瞪,吐出的声音一样冷飕飕。“有时间说风凉话不如赶紧联络客户。”

    “冷血动物。”金雍宇咕哝着转向饭店经理。“你们在办什么活动,怎么热闹得好比夜市?”

    干么又瞪他,他有说错吗?人多不用热闹来形容要称他们为土匪不成?

    饭店经理苦笑地拍拍后脑。“我们没办什么活动,只不过夏小姐带了位朋友来用餐。”

    “夏小姐?!”谁有那么大本事阻碍“交通”。

    “夏恋秋夏小姐。”饭店的活广告。

    金雍宇惊讶的一瞠目。“你是指唱红了‘爱你无怨尤’和‘白昼月光’的那个夏恋秋?”

    “是的,正是夏恋秋小姐。”只是他们没有预料到闻风而至的歌迷阵仗是这么浩大。

    “哇!太好了,她是我的偶像,你可不可以通融一下让我去握个手……”他的兴奋只维持三秒钟。

    “金副总,你以为你是来干什么的?”简直和追星族一样无知。

    鼻子一摸,金雍宇干笑的偷往门内瞧,希望能一睨巨星丰采。“反正进不去嘛!聊胜于无。”

    好个聊胜于无,眼看着就要失约了,果断的宋沐风以食指轻推鼻梁上的镜框,打算指示秘书与对方联络改期再议,但是在嘈杂的人声中他居然听见心上人的吼声。

    难道是日有所思的错觉吗?

    他不假思索的放眼一视,眼底的冰冷瞬间融化,不远处那双明亮大眼正盈满惊奇。

    像所有恋爱中的傻子一般没有理性,当他看见心爱女子被另一名美丽女子硬扯住时,排山倒海的怒气淹过心底的铜墙,他排除万难的挤进涓米难进的饭店中,完全忘了他是个没有资格管事的陌生人。

    他甚至不是她所熟知的披萨小弟。

    ******

    “天哪!你长得和披萨小弟好象,你们是不是一家人?”

    无厘头的问话叫所有人都傻了眼,在一片怔忡目光下,只有宋沐风了解她的意思,满腹怒气顿时凝住不知该不该发作。

    此时的他并非头戴棒球帽的披萨小弟,能与她毫无顾忌地谈天说地,笑脸相迎的不用在乎自己高高在上的身份,星光企业总经理。

    她所熟悉的人并不存在,至少不是现在的他,所以他不能表现出热络神情,甚至不被允许为她伸张正义,因为他是冷肃的陌路人。

    “妹妹呀!你想为了一块披萨拋弃为娘……呃!拋弃最爱你的我呀!”身上分出的一块肉怎会不爱,她爱到想把她塞回肚子里省得造孽。

    知女莫若母,一样是祸害命。

    “你再叫我妹妹就跟你翻脸,他长得像披萨小弟但不是披萨小弟。”真给她气死,没骨头似地直靠过来。

    要是她狠心点就摔死她,管他是不是母女。

    “什么像披萨小弟又不是披萨小弟,他到底像谁来着?”嗯!五官端正有神,体格……

    沈恋梅脸色难看地拉开不老妖婆。“看好你那棵夹竹桃别让人搬了,其它花花草草你少给我碰。”

    “吃味了呀!妹……梅子,这是你的男人吗?”欣赏是一门艺术,动手也是鉴定艺术品的实质价值。

    可惜她的处女女儿不懂老人家的用心……是青春娘亲的用心,不摸一摸怎知他会不会中看不中用,软虾子一尾上不了岸。

    “不要当每个人都欠缺性玩具,你的夹竹桃满足不了你吗?”亏她还是形象清纯的玉女红星呢!

    “一棵夹竹桃哪够,我最近想种松柏,耐寒耐霜又耐用。”好男人多多益善,她非常需要滋润。

    耐用?“你需要我帮忙知会夹竹桃一声吗?他最近有结婚妄想症。”

    “嗄?!”不会吧!她的小夹竹桃想昏了呀!

    “夹竹桃”三个字一再被提及,叫宋沐风很难不联想到天理不容的老板,梅似乎也曾用过这个字眼称呼艳老板。

    难道一直以来他都搞错了,其实老板的情人另有其人,而那正是眼前举止怪异的女子?

    “夹竹桃是棵会走动的木科花卉。”实心眼得很,认定了就不会改变。

    “你在对我说话?”原来宋沐风在不知不觉中问出心里疑惑。

    沈恋梅的神经特粗,浑然瞧不出眼前的闷男子就是披萨小弟,喷喷称奇的直呼好象、好象,打量过后还动手扯扯人家的头发。

    “住手,你想对总经理做什么事?”好不容易挤进来的张冰玉大声一喝。

    在金雍宇大洒钞票的阴招下,歌迷们才稍微分心一下。

    所以金钱万岁,万万岁,五千年来歌颂不断。

    沈恋梅眨了眨眼看看一头发油的宋沐风。“他是总经理?”

    听起来挺伟大的。

    “我们总经理无暇应付自送上门的女人,请自重。”她捂着鼻子怕人瞧见她的丑态。

    “送上门的女人……”沈恋梅指指自己,忍不住的开口大笑。

    最怕麻烦上身的她哪会自找麻烦,她不过是见他长得像披萨小弟而已。

    “小姐,我家妹妹……呃!梅子的眼界很高,花花草草她是看不上眼。”女儿被人瞧不起等于瞧不起她。夏恋秋“仗义执言”。

    “什么意思?”另一道男音蓦然地介入。

    夏恋秋眼神一转,毫无预警的抱住正打算开溜的女儿。“因为她爱的是我。”

    “什么?!”

    自认倒了八辈子楣的沈恋梅没有出声,倒是一旁的闲杂人等齐口惊呼,一副大受刺激的模样。

    “梅,你爱我对不对?”她敢不爱试试。夏恋秋演技精湛地流露出深情款款。

    该死的夹竹桃,他一定没喂饱她的性饥渴。“是呀!我爱死你了。”

    沈恋梅回答得有气无力,看起来就是受到威迫。

    “乖,我亲一个。”夏恋秋嘟起嘴要表现母爱。

    “我去你的……”她才骂了半句,一道强横的力量忽然解救她于恶龙口中。“啊!披萨小弟。”

    呃!不对,他不是披萨小弟。

    “先生,你怎么和我玩起抢人游戏,我家小梅花需要泥土。”土,大地之母,不就是她嘛!

    梅之母。

    “你们不适合。”他不允许任何人欺负他心爱女子。

    “本来就不合适,我不喜欢老女人。”一把年纪还装可爱。

    “沈恋梅,有胆你再说一次看看。”她哪里老了,风华依旧的惹人怜爱。

    原来她叫沈恋梅。

    当了六年的披萨小弟,直到今日他才知天理不容的台柱梅的真实名字。

    “不要强人所难。”宋沐风没法忍受地代为出头。

    沈恋梅好奇的一睨神肖披萨小弟的男子。“你最好别惹她,这个疯女人的靠山很硬。”

    真是太像了,下巴那颗青春痘的位置都没搬家吶!

    “你说谁是疯女人来着。”家法太久不用会生锈,她皮在痒了。

    沈恋梅嘿嘿两声地往男子身后一躲,意思是掐不到,掐不到。

    “总经理,你忘了我们还有合约要谈,别人的闲事不宜插手。”他的反常令张冰玉心生危机感。

    “不急,不急,我们只看戏。”金雍宇可说是兴味正浓,他等着和偶像握手。

    “金副总,公事延迟不得,你想害公司损失惨重吗?”以及她的损失。

    他好笑的端出上司架子。“你大概没记牢我也是你的上司吧?”

    “我……”

    “夏小姐,我是你忠实的歌迷,你每一首歌我都会唱。”偶像、偶像耶!他从小听她的歌长大的。

    咦!等等,她好象一出道就二十来岁没老过,而他那年才十来岁,那么她不就……

    很老了?

    歌迷呀!很好,很好。“你会帮我的忙吧!”

    “什么忙尽管开口,我一定竭力为你达成。”她是喝欧蕾保养的吗?怎么皮肤细得像豆腐。

    “把那丫头抓过来让我好好地吻上十分钟。”敢背弃生养的娘,罪该万死。

    “呃!这个……”不太道德。

    “你休想,吻你我还不如吻他。”至少没那么变态。

    被指名的宋沐风有些蠢蠢欲动,眼睑低垂的盖住眼底的渴望,无法克制的望向红润鲜艳的梅色。

    夏恋秋软缎般的柔音缓缓一漾。“你有那个胆吗?”

    玩嘛!小嫩姜哪玩得过她。

    “谁说我不敢来着,我就吻给你看。”冲动,是红梅的洒脱。

    众目睽睽之下,沈恋梅稍微踮起脚尖环上双臂,没什么诗情画意像寻仇一般地吻上正等待着她的浑厚气息,牙齿还互叩了一声。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她的举动唤醒了宋沐风深眠体内的巨兽。

    一个吻,一个终身。

    她怎么也猜不到命运的齿轮开始激活,而推她一把的正是得意非凡的戏子母亲。

    舞台,处处皆是,上演着属于爱情的故事。

 第三章

    这是一种如何美妙的滋味,彷佛天堂的玫瑰花在一瞬间盛开在身边,四周充斥着令人陶醉的香味,宛如奉劝着窃花者珍惜眼前。

    梅的香气直透鼻翼,柔软唇瓣是这么的热情,宋沐风几乎要融化在她意气用事的热吻中。

    贪婪,竟是他此刻唯一的念头。

    软柔的吻带来他的贪心,他怎么会愚蠢地白白浪费六年的光阴,割心割肺地想将人间至宝送给别人,以为自己做得到无悔的守候。

    他想独占她呀!包括她的身和心,以及任意游荡的灵魂。

    她是危崖上的一株红梅,那么他便是贪而无餍的蜂鸟,不仅要吞食她的花蜜,还要蚕食一树梅叶,最后裹腹以红梅果,丝毫不放过一丝一毫。

    以前的他傻得太浪漫了,苦在心里甘为跑腿的披萨小弟,只为见她一面而去讨好大厦的其它住户,成为唯一能自由进出十三楼层的特例。

    想见她的冲动压过男人的自尊,堂堂年收入近百亿的蓝天集团第一继承人还是逃不过情蛊的折磨,他告诉自己只要再见她一次。

    然后一次又一次,渴望的心累积成金字塔的地基,一层一层地往上堆积,欲罢不能的一再警告自己是最后一回,他终会放手。

    但是,他输了。

    输给自己的情感。

    压抑六年的情感此刻宛如爆发中的火山不可收拾,难以停止地喷射出岩浆燃烧整片大地。

    不曾拥有就不会有贪念,一旦握在手中有谁肯放手,他真的放不开了。

    不管前方有多少巨石阻碍通行,他已经不甘于守候,就算是伤痕累累他也要一块块搬开,化身为沃土滋养生命中的那株红梅。

    “天哪!我没脸见人了,三个月内最好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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